前阵子,某德系高端品牌4S称“轮胎存放3~4年均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引起了广大车友的热议。事实上在以往的科普中,我们有讲述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轮胎,“保质期”通常按照3年为计。
这是有据可查的:分别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的十八条之规定,以及国家商务部于2009年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SB/T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
正常来说一条轮胎的质保期是“从出厂开始计算3年时间”。当然,这是“轮胎还没装上车”的状态。那么轮胎一旦装上车之后,开始下地使用了,这时候,厂家/商家的“三包”责任的时限要求,就是“1年内”。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检索相关文件。
英国:建议轮胎库存勿超6年
超过10年的轮胎必须处置掉
那么,到了国外,轮胎的质保期又是多久呢?国外能允许轮胎存放的年限又是多久呢?今天同学们就跟着大虎悠我,一起放眼看世界吧!目前全世界第一个站出来,直面“轮胎存放周期”的国家,是英国。
英国橡胶制造商协会(BRMA)明确建议不要将库存6年或以上的新轮胎安装到车上,并且要求所有从制造之日算起超过10年的轮胎必须处置掉,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使用过。——这意味着英国允许轮胎出厂后库存6年。
自从英国方面提出上述建议后,就有轮胎企业表示“要实际测试一下,来论证这个建议是否站得住脚”。而第一家站出来做测试的公司,就是米其林。米其林方面认为轮胎不像水果那样容易变质,轮胎的“失效日期”应该从其安装到车上使用的时刻算起,而不能从制造日期算起。
米其林实测新旧轮胎差距
存放10年的轮胎依然很OK
因为米其林认为:轮胎只有在安装使用时才会发生磨损,但是存放的时候却不会。轮胎在存储时,轮胎只是静静的放在那里,甚至连气都没打。轮胎连气压都无需承受,完全处于“不受力”状态。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米其林先后在德国、韩国和沙特阿拉伯三国进行了测试,以此来证明库存三年的轮胎依然可以提供和新生产的轮胎相同的性能水平。之所以选择不同地区的三个国家,也是为了考察不同的气候条件对轮胎的影响。
几年过去后,它们的实验结果表明:新轮胎和已存放三年的轮胎在性能上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而装车使用1年的轮胎,和仓库里存放10年的轮胎性能相近!只有在仓库里存放20年的轮胎,胶料才发现了明显劣化。这也表明英国橡胶制造商协会的观点是正确的。
国外轮胎制造商默认
轮胎可以正常库存3~5年
事实上在国外,绝大对数知名轮胎制造商都默认轮胎可以正常库存3~5年(最久的可以达到10年)。而在整车品牌的售后体系中(如4S店),轮胎到货后在店里存放3~4年是很常见的。所以文章开头的某德系高端品牌4S,是真没乱说话。
很多车主都对库存较长的轮胎“嗤之以鼻”,甚至认为库存超过1年的轮胎就不能要,如今看来,确实是完全没必要。这就好比超市里的食品,标明了库存12个月,然后消费者看到该食品已经出厂6个月,就觉得“不够新鲜”不想要,实则大可不必。
对于库存久的轮胎来说,
“临保商品”或许是个好出路
说到超市,说到食品,大虎悠我到是想起了一个有趣的东西——“临保商品”。在很多“进口超市”里,食品一旦将要过保质期,但还没卖出去的,就会搞“超级特价”去促销。比如原价50元的商品,现价10元。
其实,经销商对于库存较长的轮胎也能采用特价销售的策略。比方说,我国允许轮胎库存3年,那么当轮胎库存达到2年的,是否可以考虑以“临保商品”的身份去低价促销呢?一来也不会影响轮胎的具体使用性能,二来对“价格敏感型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福利。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