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周五)。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客户申请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性管理标准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实行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开通该品种交易权限时,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基础知识要求:个人客户本人、单位客户指令下单人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进行在线知识测试,知识测试总分 100 分,得分 80 分为合格;

(二)交易经历要求:客户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期货、期权或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如掉期交易)真实交易成交记录或者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20笔(含)以上的期货、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三)可用资金要求: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四)内部制度要求:单位客户应提供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

(五)合规诚信要求: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适当性评估豁免情形

以下情形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开通该品种交易权限时,可以豁免其基础知识要求、交易经历要求、资金要求。

(一)已具有其他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

(二)已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编码的客户;

(三)已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

(四)已具有能源中心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申请开通其他上市品种的交易权限的客户;

(五)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的客户;

(六)已在其他开户机构开通能源中心实行适当性制度的某一品种交易权限的,再通过我公司申请该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

(七)客户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八)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特殊单位客户是指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

客户应当提供符合豁免情形的证明材料,如交易权限证明、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其他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方式

(一)已具备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

已具备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可直接参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

(二)尚未具备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

尚未具备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需在满足上述适当性管理标准或者符合适当性评估豁免情形之后,向我公司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

(三)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客户通过“期货开户云”手机APP或者“金汇财富”手机APP-“在线开户”提交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申请(未开户客户选择“开立期货账户”/已开户客户选择“增开交易编码”,如已具备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则跳过此环节);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申请成功后,默认开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易权限。

线下申请:客户填写《交易编码/交易权限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适当性证明材料等材料,提交公司办理。

四、合约文本

如需进一步了解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开户流程、交易规则等,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详询客服热线0755-8347272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