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仰望夜空,看见行星和恒星,遥远的光点就像一颗颗盐粒、一粒粒细沙,这个景象提醒我们记住我们是多么渺小,我们此刻的烦恼是多么微不足道,我们在这颗星球上的时光是多么短暂;我们希望能成为某个比我们自己更大的事物的一部分,放大我们的重要性,尽管我们只是尘埃,但我们想通过某种方式变得更有意义。 献给父母留给我的记忆, 他们从种姓制度中生存下来; 献给布雷特留给我的记忆, 他挑战了种姓制度。 因为就算我开口, 也不会有人相信我。 而他们不相信我,正是因为 他们知道我说的会是真话。 ——詹姆斯·鲍德温 假如大众知道如此罪恶的根源, 那么通过消除罪恶的道路就不会漫长。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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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贪婪与自大蚕食了人的良知,人的思想会随之扭曲,从而去夺取他们自以为有权占有的土地和他人的身体。既然他们决心要按照他们的喜好去改造原始的土地并赋予其文明,那他们就会认为他们必须征服、奴役或消灭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将他们归为较为劣等的人类运送到这儿来,使其驯服和耕种土地,以攫取蕴藏在富饶土壤和海岸线上的财富。 —— 第三帝国(即德意志第三帝国,也称纳粹德国)时期的一张黑白照片非常著名。它拍摄于1936年的德国汉堡,拍的是船厂工人,他们有100多人,迎着阳光,面朝同一个方向。他们齐声高呼,右臂伸得笔直,正在向元首行礼,宣誓效忠。 仔细观察,你会在画面的右上角找到一个男人,他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他表情温和但倔强。人们如今展示这张照片时,往往会给他加上一个帮助辨识的红圈,或者用箭头指向他。受到纳粹蛊惑的同胞包围着他。他把双臂抱在胸前,而其他人绷紧的手掌就悬在离他咫尺之遥的半空中。只有他一个人拒绝行礼。他是悖逆潮流的一个人。 从我们的全知视角来看,整个画面里只有他站在历史中正确的一方。他周围的所有人都错了,悲剧性、宿命性、决定性地错了。然而在那个时刻,只有他看到了真相。 根据考证,他叫奥古斯特·兰德梅瑟。当时他不可能知道他周围的歇斯底里会通向一条什么样的血腥道路。然而他见到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了,因此他选择拒绝。 他本人在数年前加入了纳粹党。但到了此时,他已目睹纳粹党正在散布关于犹太人的谎言,这些谎言声称犹太人是他们所处时代的“贱民”;即便在第三帝国早期的这个时刻,纳粹便已经造成了恐惧、心碎和混乱。他知道德国籍犹太人绝不是untermenschen(劣等人),他们是德国公民,和其他人一样是人类。他是雅利安人,与一个犹太女人彼此相爱,但那时刚颁布的《纽伦堡法案》使得他们两人的关系变得非法。法律禁止他们结婚或发生性关系,两者都等同于纳粹所谓的“种族丑行”。 他的个人经历,他与沦为替罪羊的种姓之间的关系,使得他能看穿更容易受欺骗的党徒(可悲的是,他们占绝大多数)欣然拥抱的谎言和种族成见。尽管他自己是雅利安人,但对于被判定为种族低于他的那些人,他对他们的人性抱着开放的态度,因此他们的福祉里有了他关心的东西,他们的命运和他的命运绑在了一起。他能看到他的同胞选择视而不见的事物。 在第三帝国之类的极权主义政权之中,面对狂潮坚守立场是一种勇敢的行为。我们都愿意相信自己在那种情形下会跟他一样。我们也许会确信,假如我们是第三帝国统治下的雅利安公民,我们肯定能看透谎言,会和他一样不受影响,成为在大众的歇斯底里面前拒绝专制和暴行的那个人。 我们愿意相信自己会选择比较艰难的道路,挺身而出反对不公,捍卫“贱民”的正当权利。然而,除非能够主动克服自己的恐惧,忍受困苦和嘲笑,承受亲人、邻居、同事和朋友的蔑视,被认识的几乎每一个人厌恶,遭受排斥甚至放逐,否则,要想成为那个人,就是现实中不可能、人性上同样不可能的妄想。在任何一个时代,要想成为那样的人,需要的是什么?特别是在现在,成为那样的人,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

我们仰望夜空,看见行星和恒星,遥远的光点就像一颗颗盐粒、一粒粒细沙,这个景象提醒我们记住我们是多么渺小,我们此刻的烦恼是多么微不足道,我们在这颗星球上的时光是多么短暂;我们希望能成为某个比我们自己更大的事物的一部分,放大我们的重要性,尽管我们只是尘埃,但我们想通过某种方式变得更有意义。 即便是我们物种中最长寿的个体,相对人类历史的跨度来说,也只能存在一眨眼的工夫。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短暂,为什么有人会胆敢去伤害另一个灵魂,剥夺他们的生命或人生的潜能呢? 由于虚妄的种姓划分,人类已遭遇了无法想象的损失:纳粹杀害了1100万人;75万美国人为了奴役其他人类的权力在南北战争中死去;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在印度和美国南方的种植园里缓慢地走向死亡,徒然浪费他们的天赋。 他们无论曾经拥有什么样的创造力或聪明才智,现在都已永远消亡了。假如这些种姓制度摧残的数以百万计的目标能被允许实现他们的梦想,甚至仅仅是活下去,我们作为一个物种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呢?假如所谓的受益者能够摆脱囚禁他们的幻觉,把精力投向解决全人类的问题,治疗癌症和战胜饥荒,消除气候变化对我们生存的威胁,而不是用于分裂彼此,这个星球能够走到哪一步呢? 1932年12月,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之一带着妻子和30件行李走下一艘蒸汽船,踏上美国的土地,纳粹此时正在蹂躏他的祖国德国。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物理学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在最后一刻逃离了纳粹的魔爪。爱因斯坦离开后的第二个月,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 来到美国,爱因斯坦震惊地发现他落入了另一个种姓制度,区别只是在于替罪羊种姓和对待手段的不同,但内在的仇恨与他刚刚逃离的那个种姓制度并没有巨大的差异。 他在1946年写道:“最可怕的疾病是对待黑人的方式。所有在较为成熟的年纪刚刚得知这种状况的人,不但会感到不公正,而且会觉得美国国父们‘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被蔑视。” 他说,他“几乎无法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能如此顽固地秉持这样的偏见”。 他和妻子艾尔莎定居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他在普林斯顿做大学教授,目睹了黑人居民受到的压迫。黑人居民被指定居住在城里最差劲的地段,只能去种族隔离的电影院,从事仆役的工作,用他的朋友保罗·罗伯逊的话来说,就是被迫“向醉醺醺的有钱人奴颜婢膝”。 在他担任教职几年后,歌剧演员玛丽安·安德森,一位出身于从属种姓的著名女低音,在普林斯顿的麦卡特剧院为坐满全场的观众演出,媒体盛赞她“完全掌握了一副华丽的歌喉”。但普利斯顿的拿骚酒店拒绝租房间让她过夜。爱因斯坦得知此事,邀请她来家里住。从那以后,她只要去普林斯顿就会住在爱因斯坦家,即便在普林斯顿的旅馆开始接待非洲裔美国客人之后依然如此。他们成了终生的朋友,直到爱因斯坦去世。 爱因斯坦对一位朋友说:“我自己是犹太人,大概能够理解和体会黑人作为歧视受害者的感受。” 美国人通过强迫新来者鄙视最低种姓以获得接纳的方式让他感到不舒服。他是有史以来最有智慧的人之一,拒绝认为自己比被告知低于他的那些人优越。 爱因斯坦写道:“我越是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这种情况就越是让我痛苦。只有通过大声疾呼,我才能摆脱我在同流合污的感觉。” 他言行如一。他成为一个致力于结束私刑的委员会的共同主席。他加入了有色人种促进会。他代表民权活动家发出呼吁,允许他们的事业利用他的名声。过了他人生中的某个阶段,他就很少接受授予他的荣誉了,但他在1946年为林肯大学打破了惯例,林肯大学是宾夕法尼亚一所历史上只招收黑人的大学。他同意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并接受荣誉学位。 在那次访问中,他向林肯大学的物理系学生讲授相对论,和黑人教职员工的子女一起玩,这其中有校长的儿子,年轻的朱利安·邦德,他后来成了一名民权领袖。 爱因斯坦在典礼上对毕业生说:“种族隔离不是有色人种的疾病,而是白人的疾病。我不打算对此保持沉默。” 他成了被打入底层的人民的充满热情的盟友。W.E.B.杜波依斯写道:“他厌恶种族偏见,因为身为一名犹太人,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种姓制度的暴政在于我们因为我们无法改变的事物表皮层的一种化学物质、面部特征、我们身体关于性别和血统的标志受到评判,这些表面上的差异与内里的那个人毫无关系。 美国的种姓制度已有400年历史,无论某一条法律或某一位个人有多么强大,它都不会被随便废除。民权时代之后的那些年已经教会我们,假如没有集体意志来维护法律,法律的力量就会被削弱,例如1965年的《选举权法》。 种姓制度之所以能阴魂不散,部分原因是我们——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允许它存在:以或大或小的方式,存在于我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是我们根据附加在生理特征上的意义来提升或贬低、亲近或排斥他人。只要有足够多的人相信等级天成的谎言,它就会成为真理,或被认为是真理。 一旦觉醒,我们就会拥有选择。我们可以出身于支配种姓但选择不去支配,我们可以出身于从属种姓但抗拒其他人强加给我们的牢笼。而我们所有人都能磨炼自己的辨别能力,看穿外在的事物,重视一个人的内在品格,而不是贬低已被边缘化的人或崇拜出生在虚假神坛上的人。见到被定为从属者的人挣脱束缚,我们不该义愤填膺,而是应该为能够向全人类真正贡献力量的人又多了一个而感到喜悦。 这本书的目标不是想要解决这个已有数千年历史的古老现象的全部问题,而是想让人们了解它的历史、它的后果和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并对这个痼疾的治疗表达希望。房屋检查员不会维修由他检查的房屋。要去弥合继承得来的裂缝的是业主,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事实是,底层种姓尽管承担了等级结构的大部分恶果,种姓制度却不是他们建立的,也不是仅仅底层种姓能够修正的。长期以来,我们面临的挑战是,支配种姓的许多成员虽然处在更有可能解决种姓不平等问题的位置上,却往往最不愿意去那么做。 种姓制度是一种疾病,没有任何人能够免疫。它就像酗酒,已经被写入了这个国家的DNA,永远也无法宣布完全治愈。它就像癌症,只要政体的免疫系统被削弱,它就会复发。 因此,无论什么人在哪一次选举中获胜,这个国家都依然在种姓制度制造的分裂和支配种姓带来的恐惧和怨恨下苦苦挣扎。他们的恐惧和怨恨总是与被认为低于他们的人的渴望针锋相对。一个如此强大的国家竟然存在如此深层次但未受重视的委屈与不满,这对我们整个物种甚至这颗星球都是一个危险。假如我们不去处理造成了不平衡的整体结构,那么单独一次选举恐怕解决不了我们面临的问题。 事实上,美国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身份危机。这个国家正在走向人口结构的翻转,拥有权力的主体民族白人的数量预计将在20年内被非欧洲后裔超过。这对等级结构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个未知领域,这样的民族分布将会类似于南非的情况,而不是美国人已经习以为常的现状。 预期性的恐惧似乎已经出现,然而以史为鉴,人口结构对支配种姓的实质性影响很可能比想象中的要小。2016年的一项研究指出,假如财富差异维持在目前的发展速度,黑人家庭需要228年才能积累到白人家庭现在拥有的财富,而拉丁裔家庭还要再过84年才能达到平均水平。[8]因此,就像在南非一样,我们没有理由去相信,美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支配权不会继续掌握在那些在整个美国历史上一直掌握这些权力的人手中。 这将是对我们珍视的多数人统治理念的试炼,那是美国自建国以来种姓支配的道德框架。白人的支配地位已经得到保证,既通过确保支配种姓在生活的大多数方面的继承性优势,也通过在政治管理的大多数方面确保支配种姓的利益(从国会选区划分到选民压制,再到司法部门的集体右转和选举人团机制),后者有利于支配种姓,无论他们的人数多寡。 假如目前的多数人群体不再拥有它在整个历史中的优势,美国还会坚持多数人统治的信念吗?对美国来说,这将是一个抉择:或者进一步巩固它的不平等,或者选择做我们宣称的那个非凡国家,为世界做出榜样。 假如不睁开眼睛,看清楚我们所有人为种姓制度付出了什么代价,等级制度很可能会像过去那样改变形状,以确保整体结构保持完好。白人的定义有可能会扩大,将荣誉白人的称号授予边界上的个体——例如肤色最浅的亚裔或拉丁裔以及父母中有一方是白人的混血儿——以增加支配种姓的等级。 毁灭性的真相是,假如没有人道主义动力的干预,重新建立的种姓制度很可能会把底层和中层分开,选出最接近白人的那些个体,进一步孤立肤色最深的美国人,把他们更牢固地锁死在最底层。 这将是一场精神危机,是美国灵魂的失败,因为上游的毒素终将向下游扩散,美国的成瘾性危机就是前例。事实证明,假如社会愿意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那么所有人都会从中受益。举例来说,从属种姓在民权时代的奉献使得所有族裔的女性都从中受益,每一个美国男性的妻子、女儿、姐妹和女性亲戚现在都有了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没有的针对就业歧视的法律保护。 美国人享有的许多进步在今天却受到了攻击,例如公民出生地原则,法律下的平等性保护、投票权,禁止基于性别、种族、原籍歧视他人的法律。它们都是从属种姓在这个国家争取正义的副产品,结果给其他人带来的帮助甚至有可能超过了给从属种姓自己的。 假如要想象种姓制度在美国的终结,我们只需要看德国的历史就行了。那是个活生生的证据,证明了既然一个种姓制度——纳粹统治的那12年——能够被建立,就也能够被拆除。要是我们无法看见我们的国家与其他国家的相同之处,无法看见人类程序中的共同弱点,也就是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所称的“平庸之恶”,那我们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研究过非人类化文化的哲学家戴维·利文斯通·史密斯写道:“你很容易把第三帝国想象成一个怪诞的异常事物。你会受到诱惑,想象德国人曾经是(或者就是)个特殊的凶残嗜血的民族。然而这些判断错误得很危险。纳粹现象中最让人不安的一点在于,纳粹并不是疯子或怪物,而是普普通通的人类。”[9] 你也会受到诱惑,见到不公就去抨击某个专制者,而事实上,让种姓机制保持运行的是普通人的作为或更常见的不作为。这些人见到最新出炉的警察暴力执法事件会不以为然。这些人在餐桌上听到对边缘人群的羞辱暗语会一笑了之,因为害怕疏远了一个受人喜爱的叔叔而什么都不说。这些人愿意为自己孩子的学校付更高的不动产税,但会抵制用来教育被社会贬低的儿童的税项。这些人会因为担心失去种姓地位而保持沉默,坐视边缘人士——无论是有色人种还是女性——在会议中被无礼打断,想法受到忽视(尽管后来有可能会被采纳)。这些人每一个都在竭力保护控制着所有人的那套体系的完整性。 达利特领袖比姆拉奥·安贝德卡写道:“种姓制度不是一堵砖墙或一面铁丝网那样的有形物体。种姓制度是一个观念,是一种心理状态。”[10]没人能逃脱它的触手。没人能逃脱种姓信息的侵蚀,它想传递的是有一个群体被认为天生比其他被定为更低等的其他群体更聪明、更有能力和更有资格。这套程序已被安装在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里。而且无论地位高低,只要没有外来干预或重新编程,我们就会按照别人发给我们的剧本去表演。 然而,有少数一些人,例如爱因斯坦,他们不知为何似乎对我们呼吸的空气中的种姓病毒免疫,他们成功地超越了绝大多数人受其影响的观念。从冒着个人毁灭的危险终结奴隶制的废奴主义者,到致力于结束吉姆·克劳法而献出生命的白人民权工作者和废除吉姆·克劳法规的政治领袖,这些罕见的人是人性光辉的见证,证明了人类能够摆脱等级结构对他们的束缚。 这些人是拥有勇气和信念的人。他们有坚定的信心,希望能打破惯例。他们不依赖于其他人对他们的认可。他们有深刻和持久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他们是我们中许多人想要成为的人,但我们中已经成为他们的人还远远不够。也许在觉醒之后,我们中会有更多的人能够做到。 美国人为与立国理念背道而驰的种姓制度付出了惨重代价。1965年《选举权法》颁布之前,美国既不是民主国家,也没有精英制度,因为大部分国民在美式生活的大多数方面都被排除在竞争之外。碰巧生而为男性和欧洲后裔者只在彼此之间竞争。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个国家自我封闭,各种肤色、性别和原籍的大多数国民无法发挥才能。 一个人若是真正相信精英政治,就不会愿意身处于种姓制度之中。在种姓制度里,某些群体因为长期存在的剥夺而受到排斥或失去资格。假如不是所有人都参与了游戏,那么胜利就是不合法的。那些胜利是带引号的,就好比你在芬兰和加拿大不参赛的那一年获得了冰球冠军。对全人类的接纳提升了所有人类努力的标准。 我们这个时代要求公开说明种姓制度使得我们付出了什么代价,要求成立一个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让每一个美国人都能了解我们国家的完整历史,尽管真相有可能令人痛苦。种姓制度与种族敌意的顽固存在,尤其是反黑人情绪的自我保护能力,导致真相对支配种姓中的许多人来说完全不可提及。你无法解决你不承认存在的问题,这也许正是一些人不愿讨论它的原因,因为问题有可能会被解决。 爱因斯坦在写给全国城市联盟的信件中说:“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来确保)让人们了解过去的不公正、暴力和经济歧视,必须打破‘咱们别说这个’的禁忌。必须一再指出的是,将很大一部分有色人种排除在行使民权之外的常见做法,是扇在这个国家的宪法脸上的一记耳光。”[11]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挑战不仅有黑人与白人的社会结构,还有必须看穿的种姓制度的诸多层面,这套体制拥有的权力超过了我们作为人类应该允许它拥有的限度。即便是西方世界最有特权的一些人,要是他们活得足够久,也会加入一个受到厌弃的可悲种姓。他们将属于人类生命周期中的最后一个种姓,也就是老年人,西方社会全体公民中最被贬低的群体(在西方社会,人们通过崇拜年轻人来逃避死亡的念头)。种姓制度不会放过任何人。 假如一个人生来就符合某个种姓制度最重视的特征,无论这个特征是健壮、男性、白人还是我们没有发言权的其他特性,那么这位中奖者就承担了道德上的责任,他必须对不得不忍受屈辱的其他人产生共情。这里需要的是一种极端的共情。 共情不是同情。同情是看着面前悲痛的人,感觉到悲伤。共情也不是怜悯。怜悯是居高临下地俯视,为他人的不幸感觉到某种淡淡的哀伤。共情通常被视为把你自己放在另一个人的位置上,想象一下你会有什么感受。你可以把共情当作起点,然而它依然只比角色扮演强一点,对于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撕裂世界来说还远远不够。 另一方面,极端的共情意味着要想办法告诫自己谦卑地去倾听,从其他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经历,而不是想象换了自己会有什么感受。极端共情的重点不是你,不是你在你从未经历过也很可能永远不会经历的情况下会怎么做。它类似血缘关系,源于深度的了解。这种了解让你的灵魂体验其他人感受到的痛苦。 共情无法代替经验本身。我们不会去问一个断腿或中枪的人痛不痛苦。而中了种姓彩票的人也没有资格对一个在种姓暴政下受苦的人说什么是对身处底层者的侵犯、伤害和歧视。特权的代价是道德责任,一个人应该在见到其他人遭受不公对待时有所作为。而支配种姓的成员最少也该做到的是不要让痛苦变得更加剧烈。 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看到面前其他人的人性并与之共情,寻找能够打开通向我们共同之处——无论这个共同之处是角色扮演还是《星际迷航》还是失去父母——的大门的钥匙,就有可能影响我们看待世界和世上其他人的方式,就有可能会改变我们雇用或投票的选择。每次有一个人与其他种姓的人产生共情,就会有助于打断种姓制度的脊梁。在某个既定的日子将这个助力乘以千百万倍,蝴蝶翅膀的这一次扇动就有可能扇动气流,在大洋彼岸掀起飓风。 对我们当前的撕裂状态来说,只做到不歧视是不够的。我们的时代需要的是以一切形式支持非洲裔美国人、支持女性、支持拉丁裔、支持亚裔、支持原住民和支持全人类。在我们这个时代,仅仅容忍是不够的。你可以容忍夏天的蚊子,容忍发动机的怪声,容忍冬天在人行道上淤积的烂泥。你可以容忍你懒得去处理的事情,希望它们能自己消失。但被容忍并不是荣誉。每一种精神传统都会说爱邻人要像爱自己,而不是容忍他们。 我们每个人在明白过来的时候都会发现,精子与卵子随机结合后所携带的基因组决定了我们的体貌特征,世界已经为我们每个人指定了位置。 我们每个人都要接受或挑战分配给我们的角色,为自己做出决定,让世界看见我们内心的东西——我们的信念和梦想、我们如何去爱和如何表达那种爱、我们真正能够控制的事物——比我们没有发言权的体貌特征更加重要。我们要让世界看见,能代表我们的不是外表,而是我们会如何处理拥有的事物,会如何利用天赋,如何对待其他人和我们的星球。 尽管隔着时间的长河和大洲的距离,人类的相似之处要多于不同之处。人类行为的核心问题不是现在或过去的那些人为什么做某件事或以某种方式行动,而是人类在面对一个既定环境时会怎么做。 没人能够选择出身。我们无法决定我们是自带光环地出生,还是天生就带着污名。但我们能够决定我们如何使用天赐的才能,还有从今往后我们该如何对待相同物种的其他个体。 我们不需要为几个世纪前与我们外貌相似的那些人做的事情承担个人责任,但我们要为今天与我们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做的善事或恶事负责。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伤害或损害他人的每一个决定负责。我们有责任认识到,先人做的或者承受的事情为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设定了舞台,过去发生的事情留给了我们(并非因我们自己的努力或过错而带来的)优势或负担、(与我们外貌不同的人通常并不共有的)富足或贫困。 我们可以保持无知,也可以以开放的心态不断增加我们自己的智慧。我们要为自己和自己的作为或失误负责,后人会对我们做出相应的评判。 在一个没有种姓制度的世界里,我们不会虚妄地炫耀我们的部族、家庭或归属的社区,我们会带着惊异放眼全人类:一位埃塞俄比亚运动员的轻盈美丽,一位非洲裔美国人奥运选手违反物理定律的滞空能力,一位波多黎各裔作曲家的才华——他能以每分钟144个单词的速度用说唱的方式讲述美国建国的故事。所有这些都应该让我们心中充满惊讶和谢意,惊讶是因为人类这个物种有能力做到这些,感谢是因为我们能活着目睹这一切。 在一个没有种姓制度的世界里,你是男是女,你的肤色是浅是深,你是移民还是本土居民,都不会影响其他人认为你拥有什么样的能力。在一个没有种姓制度的世界里,即便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存,我们所有人也都会关注人类其他成员的福祉,并且认识到我们比某些人引导我们相信的更需要彼此。我们将和世界各地的居民携手努力,在山火肆虐和冰川融化时敲响警钟。我们将会明白,当其他人遭受苦难的时候,人类这个整体就会在发展道路上倒退。 一个没有种姓制度的世界将让每一个人都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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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异乎寻常的高温穿透俄罗斯的永久冻土层,深度远超往年,土壤因而释放出了一种病菌,自从1941年的战火吞没整个世界以来,这种病菌一直被封存于地下。它是炭疽杆菌,几十年前它杀死了成群的驯鹿,然后被封冻于永冻土之中的动物尸体里。那年夏天,一具被炭疽杆菌污染的尸体解冻,升上地表,炭疽杆菌随即苏醒,它完好无损,威力不减当年。炭疽孢子渗入牧场,感染了驯鹿,并传播到饲养驯鹿和以它们为生的牧民身上。 炭疽杆菌从未消失过,它们就像仇恨和部落主义之类的人类社会中的病原体,在这个向前发展的新世纪里复活。它们蛰伏在冻土中,等待机会,直到极端的环境变化让它们升上地表,恢复生机。 远在地球的另一侧,一个国家正处于痉挛之中,引发痉挛的是一场选举。这场选举会令西方世界震动,它必将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个精神转折点,被一代又一代的学者研究和剖析。那年夏天到秋天,以及随后的几年,诸如恶毒婆娘、边境建墙和茅坑国家的言论[2]纷至沓来,你经常会在某些圈子里听见令人难以置信的惊呼,“这不是美国”,或者“我不认识我的国家了”,或者“我们不是这样的人”。然而,无论我们了不了解、承不承认,这就是我们的国家,这就是我们的样子。 —— 17:竞选变得不再只是一场政治竞争,而是一场为了争取主导地位而战的生存斗争,战场是其人口结构已经在我们脚下改变的国家。相貌类似于那位布鲁克林艺术家和前往斯塔滕岛的女人的人,祖先血脉能追溯到欧洲的人,早在合众国成立之前就一直是历史性的统治多数,他们在显而易见的等级制度中有着占主导地位的种族种姓。然而,在这一刻之前的几年里,电台谈话节目和有线电视网已经在传播白人的总人口占比在逐渐下降的消息。2008年夏天,美国人口普查局宣布,根据他们的预测,到2042年,美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白人将不再占人口中的大多数,在此之前,这个国家从来没有过其他的人口比例结构,没有过其他的存在方式。 同一年秋天,就在一场灾难性的金融危机当中,仿佛是为了宣告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种姓有可能从山顶滑落,一名非洲裔美国人,一个出身于历史上“最低种姓”的男人,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的上台既过早地宣告了后种族主义世界的诞生,也激发了一整场运动,其唯一的目标就是要证明他不是在美国出生的,领导这场运动的正是2016年参选总统的那个亿万富翁。 低沉的吼声在水面之下悄然涌动,支配种姓[7]必将胜利的前景刺激了神经元,焦虑的人们找到了代言人。有些人因此变得大胆。新泽西南部的一名警长声称要像割草似的干掉非洲裔美国人,责怪民主党女候选人会“向所有少数族裔低头”。那年9月,他殴打一名被戴上手铐的黑人少年,而后者被捕仅仅是因为未经许可就在一个泳池里游泳。根据目击者所述,警长抓住黑人少年的头部,把它“像篮球似的”撞向金属门框。随着选举临近,这位警长对他的下属说,那个真人秀明星“是白人最后的希望”。 全世界的观察家都意识到了这场选举的重要性。从柏林到约翰内斯堡,从德里到莫斯科,从北京到东京,2016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人们一直熬夜到第二天上午,等待从美国各个州返回的结果。美国之外的很多人完全无法理解:选举的结果不取决于普选票,而是取决于选举人团。这是美国从奴隶制的开国时代就发明的制度,各个州有权基于分配给它们的选举人票数和它们管辖范围内的普选结果来宣布哪一方获胜。 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一共只有5次大选中选举人团或类似机制推翻了选民直接投票结果,然而其中有两次就发生在21世纪。两次中的一次正是2016年大选,这是一次不寻常情况下的碰撞。 这次大选将引导美国走向孤立主义、部落主义、筑墙与自我保护、崇拜财富和以牺牲他人甚至整个地球为代价的巧取豪夺。计票结束和宣布亿万富翁获胜之后,全世界——特别是不太了解美国的种族与政治史的那些人——惊愕地发现,佐治亚州一个高尔夫球道上的男人可以更自由地表达自我了。他是南方邦联(即美利坚联盟国)的子弟,该邦联曾为了争取奴役他人的权力而向美利坚合众国开战。这次大选无论对他还是对他出生时的社会秩序来说,都是一场胜利。他对身边的人说:“我记得有个时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现在咱们回到这个时代了。” 重返旧秩序、回归祖辈封闭的等级制度的情绪,很快就在仇视性犯罪和大规模暴力抢夺头条新闻的浪潮中传遍这片土地。总统就职日过后没多久,堪萨斯的一名白人射杀了一位印度裔工程师,他朝这位移民及其印度同事开枪时命令他们:“滚出我的国家。”接下来一个月,一名剃平头的白人退伍军人坐长途车从巴尔的摩来到纽约,前去执行屠杀黑人的“使命”。他在时报广场跟踪一名66岁的黑人,用剑将他刺死。这名袭击者将成为纽约州第一个因恐怖主义指控而被定罪的白人至上主义者。 (注释:选举人团是从美国建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机制。当时超过18%的人口是奴隶,也就是差不多6个美国人里就有1个是奴隶,他们集中在南方各州,不被允许投票。它是18世纪宪法让步的遗物,允许南方各州在计算国会代表和总统选票时将一名奴隶记为3/5个自由人。它使得各奴隶制州拥有了更大的影响力,今天它使较为保守、从事农业和人口较少的各州拥有了比假如没有它时更大的影响力。 由选举人团决定选举结果的几次大选分别是:1876年,卢瑟福·B.海耶斯击败塞缪尔·蒂尔登;1888年,本杰明·哈里森击败格罗弗·克利夫兰;2000年,乔治·W.布什击败艾伯特·戈尔;2016年,唐纳德·J.特朗普击败希拉里·克林顿。另外,1824年的选举,无论在普选还是选举人团投票中都无人胜出,最终在众议院投票中,约翰·昆西·亚当斯击败安德鲁·杰克逊。“) —— 19:美国之外的很多人完全无法理解:选举的结果不取决于普选票,而是取决于选举人团。这是美国从奴隶制的开国时代就发明的制度,各个州有权基于分配给它们的选举人票数和它们管辖范围内的普选结果来宣布哪一方获胜。 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一共只有5次大选中选举人团或类似机制推翻了选民直接投票结果,然而其中有两次就发生在21世纪。两次中的一次正是2016年大选,这是一次不寻常情况下的碰撞。 ——— 24:他们提前警告美国公众,“自由世界”新上任的领导人是个恶毒的自恋者,对公众构成威胁。他当政的第二年,棕色皮肤的儿童被关进南部边境的监狱,他们前来寻求庇护,却被迫与父母分离。几十年来对空气、水和濒危物种的保护被草率地取消。腐败调查不断扩大,多名竞选顾问面临牢狱之灾,而一位在职总统被描述为外国势力的代理人。 —— 25:反对党在政府的所有三个分支中全面失势,他们心急火燎,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在2018年总算赢回了众议院,然而这仅仅让反对党得到政府的1/6(也就是立法分支的一半),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犹豫不决,没有启动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弹劾程序。许多人担心反弹,担心激怒这个亿万富翁的基本盘,部分原因在于,虽然这些基本盘只占总选民中的少数,但他们中的多数来自支配种姓。总统追随者的绝对忠诚和反对派的进退维谷似乎损害了政府机构彼此制衡的体制,而如此体制被公认为我们的立国之本,用南卡罗来纳州一位民主党高官的话说,这意味着美国暂时不再是一个“功能完善的民主国家”了。 (注释:麦特·基斯纳,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德县的民主党主席,他说在一个“功能完善的民主国家”里,弹劾无疑是正确的举措,然而在今天的美国,这会非常可悲地起到反作用。“弹劾会激怒他的基本盘,会证实关于所有人都想搞掉他的猜想,假如我们想用选票箱击败他,弹劾会让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但那里才是我们真正非赢不可的战场。”) —— 33:深入探究一个国家的历史,就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家族成员有没有酗酒或抑郁的倾向,或者自杀的发生率有没有超乎寻常,或者是否遗传了导致乳腺癌的BRCA基因突变。你不该因为得知真相而愧疚或羞耻地蜷缩在角落里。假如足够明智,你就不会禁止别人提到这些事。事实上,你该采取相反的行动。你应教育自己。你应找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和研究它们的专家去交谈。你应了解它们的后果和障碍、选择和疗法。你应为此祈祷和冥想。然后你应采取预防措施,保护你本人和你的后代,想方设法确保这些事情——无论它们是什么——不至于再次发生。 —— 45:美国也有一副从外面看不见的骨架,那是一种种姓制度,它是这个国家运作的核心,就像我们称之为家的建筑物中看不见的螺柱和托梁。种姓是我们彼此区隔的基础结构。它是人类等级制度的架构,是维持我们400年来社会秩序的潜意识指令。审视种姓制度就像对着光拿起这个国家的X光片来看。 种姓制度是一个人为的构造物,是对个人价值的固定和植入性的排序,它根据先祖和某些往往不可改变的特征,规定一个群体生而优越,而其他群体天生劣等;它所牵涉的特征从理论上说无关好坏,但在支配种姓的先祖设计的、有利于其自身的等级制度中被赋予了生死攸关的意义。种姓制度使用严格的、往往专横的界限来区分不同等级的群体,使他们在各自的位置上相互区隔。 纵观人类历史,有三个种姓制度极为突出。首先是纳粹德国的种姓制度,它悲剧性地加速发展,令人不寒而栗,已经正式宣告失败。其次是延续千年的印度种姓制度。最后是美国变化多端、不言自明、以种族为基础的种姓金字塔。它们每一个都依赖于给所谓的“劣等人”打上烙印,以让其待在社会底层所必需的非人化变得合理,为强制执行相关法规提供合理的借口。种姓制度能够恒久存在,是因为它往往被正当化,被认为是神明的意志,被认为源于神圣的文本或所谓的自然法则,从而在整体文化中得到加强,一代一代传递下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种姓就像电影院里不言不语的引座员,手电筒的光束照亮过道,引导我们到指定的座位上观看演出。种姓制度中的等级与感情或道德无关,而与权力有关——哪些群体拥有权力,而哪些群体不拥有;它与资源有关——哪些种姓被认为值得拥有或获取和控制资源,而哪些不能;它也与尊重、权威和所谓的能力有关——谁天生就拥有它们,而谁没有。 作为将价值与特定的人类群体联系在一起的手段,种姓时常在我们意识不到的地方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它在我们的骨子里植入了对人类特征的无意识排序,它制定了规则、期望和成见,而这些东西曾被用来为针对人类内部某些群体的暴行辩解。在美国的种姓制度中,等级的标记就是我们口中的种族,它基于外表来划分人群。在美国,种族是种姓的首选工具、显而易见的诱饵和前台代理人。 种姓制度需要手段来区隔人群,种族完成了这个繁重的工作。假如说我们受到训练,用种族的语言去看待人类,那么种姓就是我们在幼年时期被写进潜意识的语法,一如我们学习母语那样。种姓就像语法,它会成为隐形的指导者,不但影响我们如何说话,更影响我们如何处理信息,影响我们不需要思考就能形成语句的自动组合过程。我们有很多人从没上过语法课,但我们从骨子里知道及物动词需要宾语,而主语需要谓语;我们不需要思考就知道第三人称单数和第三人称复数的区别。我们提到“种族”,是指一个人是黑人还是白人,是拉丁裔或亚裔还是原住民,而每一个标签背后,都有着长达几百年的历史,牵涉如何在人类等级结构中将既定观念和价值与生理特征联系在一起。 人们的相貌——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被指定或认为属于哪个种族——是其种姓的外在标志。那是向公众出示的历史性名片,规定了他们应该被如何对待,应该生活在哪里,有资格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担任什么样的职务,有没有资格就这个或那个议题发表权威性的意见,能不能在医院接受止痛治疗,其社区是否有可能毗邻有毒废物处理厂,水龙头是否会流出被污染的水,是否更有可能在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不因难产而死,执法人员能不能当街射杀他们但不受任何惩罚。 我们知道字母表里的字母是中性的,本身没有意义,直到组合成一个词,而这个词本身也不具备特别的内涵,直到被放进一个句子,得到说话者的诠释。黑色与白色被强加于人们身上,但这些人实际上既不黑也不白,而是深浅不同的各种棕色、米色和象牙色;与此类似,种姓制度将人们置于针锋相对的两极,赋予极点和两极之间的层级以意义,然后强化这些意义,在各个种姓过去和现在被分配、允许及要求扮演的角色中复制它们。 种姓和种族既非同义词也不彼此互斥。它们能够也确实在同一个文化中共存并相互加强。在美国,种姓是不可见的力量,而种族是它的可见媒介。种姓是骨头,种族是皮肤。种族是我们能够看见的、被任意赋予意义的身体特征,是一个人是什么人的速记符号。种姓是强大的基础架构,把各个群体钉死在其所属位置上。 种姓是固定而僵化的。种族是流动的、表面的,需要周期性地重新定义,以满足在当下美国占支配地位的种姓的需要。尽管几个世纪以来,对白人的定义有过改变,但白人是支配种姓的事实从一开始就恒定不变——无论在历史上的哪个时期,你只要符合白人的定义,就会被赋予支配种姓的法定权利和特权。更关键、更悲剧性的也许是,在阶梯的另一端,从属种姓从一开始就被定为其他所有种姓绝不能接受的心理底线。 就这样,我们所有人从出生起就被扔进一场无声的战争游戏里,这场游戏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我们被列入并非我们自己选择的队伍。在这个将美国人分门别类的体系中,我们被分配到哪一方,由每个种姓所穿的队服决定,它标志着我们被假定拥有的价值和潜力。假如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能够跨越这些人为的区隔,建立起经得住考验的关系,那都足以证明人类灵魂的美好。 用可遗传的身体特征来区分内在能力和群体价值,这大概是一个文化能设计出的管理和维持种姓制度的最聪明的办法了。 政治学家安德鲁·哈克在谈到用身体特征来构成人群分类时写道:“作为社会与人群的划分手段,它的强度和依从性超过了其他一切标准,甚至包括性别在内。” —— 52:假如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能够跨越这些人为的区隔,建立起经得住考验的关系,那都足以证明人类灵魂的美好。 ——

54:1959年冬,马丁·路德·金领导了因罗莎·帕克斯被捕引起的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在即将到来的庭审和胜利之前,他和妻子科雷塔来到印度孟买,拜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父圣雄甘地的故乡。他们一下飞机,颈上就被戴满了花环,金对记者说:“去其他国家,我也许是个游客,但来到印度,我是一名朝圣者。” 他早就梦想着拜访印度了。两人应贾瓦哈拉尔·尼赫鲁总理的邀请,在印度待了一整月。金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这里的人民为摆脱英国统治、争取自由的斗争曾激励他在美国为正义而战。他想亲眼看看所谓的“贱民”,印度古老的种姓制度中最低微的种姓。他了解过这些人的遭遇,对他们怀着同情,然而,尽管印度在十几年前就获得了独立,这些人到现在依然被社会遗弃。 他发现印度的人民一直在关注他在美国受到压迫的同胞的受审情况,也了解他领导的巴士抵制活动。无论他走到哪儿,孟买和德里街头的人们都会簇拥上来请他签名。 一天下午,金和妻子来到印度最南端喀拉拉邦的特里凡得琅市,探访家人曾经是“贱民”的高中学生。校长为此做了开场介绍。 “青年们,”他说,“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一位来自美国的‘贱民’同伴。” 金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个词语会被用在他身上。事实上,刚开始他觉得很生气。他从另一个大洲飞到印度来,和总理一起吃过饭。他看不出自己与“贱民”之间的联系,不理解印度种姓制度和他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没有立刻明白在印度最低种姓者的眼里,他这个美国黑人贵客的种姓为什么和他们一样低,他们为什么会将他视为他们中的一员。“有一瞬间,”他后来写道,“对于我被称为‘贱民’,我感到有点震惊和气恼。” 然后,他开始思考他为之奋斗的那些人的现实处境——两千万人,在美国被贬为最低等级已有几个世纪,“依然闷在贫穷这个密不透风的笼子里”,他们在与世隔绝的贫民窟里,在自己的国家遭到放逐。 于是他对自己说:“是啊,我确实是‘贱民’,美利坚合众国的每个黑人都是‘贱民’。”[3] 就在那个时刻,他意识到,所谓的“自由之地”强加于国民身上的种姓制度与印度的种姓制度并无二致,而他在这个制度中生活了一辈子。这就是潜藏在他在美国与之斗争的力量之下的东西。 马丁·路德·金那天认识到的关于他祖国的真相,早在我们祖先的祖先第一次呼吸之前就存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前一个多世纪的时候,在后来成为美国的这片受到各方争夺的土地上,就已经形成了一套人类等级制度,它是天赋权利的概念,是一种有权扩张的诱惑,它将启动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制度,并由此形成对人类价值与用途的等级排名。 当贪婪与自大蚕食了人的良知,人的思想会随之扭曲,从而去夺取他们自以为有权占有的土地和他人的身体。既然他们决心要按照他们的喜好去改造原始的土地并赋予其文明,那他们就会认为他们必须征服、奴役或消灭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将他们归为较为劣等的人类运送到这儿来,使其驯服和耕种土地,以攫取蕴藏在富饶土壤和海岸线上的财富。 为了给他们的计划正名,他们利用自身占据中心地位的既有观念,通过对《圣经》做出对自身有利的诠释来巩固基础,建立了一套等级制度,规定谁能做什么、谁能拥有什么、谁在上、谁在下和谁在两者之间。全球性的人类阶梯由此形成,占据梯级最上层的人来自欧洲,其中也分不同的层级,英国新教徒站在最顶上,因为他们拥有的枪支和资源最终将使他们赢得对北美洲的血腥争夺。其他人的梯级根据他们与被定为最优越之人的接近程度依次向下。排序一直往下,直到最底层:非洲奴隶,他们被运去建设“新世界”,一辈子为胜利者服务,一代接一代,延续了整整12代。 种姓制度基于人们的外貌在美国建立起来,这是一套内在的排序系统,不言而喻、不证自明,不为一般公民所承认,尽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这套制度,在潜意识中依照它采取行动,直至今日。种姓就像建筑物基础架构中的螺栓、托梁和横梁,对生活在它当中的人来说是不可见的。正是它的不可见赋予了它力量和长寿。虽说它或许会进出于人们的潜意识,虽说它也许会在动荡时期高涨和重申主张,在相对平静的时候悄然隐退,但它在国家运转中是一条贯穿古今的线索。 种姓不是一个经常被用来描述美国的术语。它被认为是印度或封建时代欧洲的专用词。然而,美国的部分人类学家和种族学者使用它已有几十年之久。在现代之前,最早拾起种姓概念的美国人是内战前的一位废奴主义者,参议员查尔斯·萨姆纳,他在与北方的种族隔离抗争时使用了这个词。他写道:“波士顿的公立学校基于肤色或种族将孩子们分开,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种姓制度,因此违反了平等原则。”他还引用了另一位人道主义者的话:“种姓在上帝没有造出区别的地方造出了区别。” 假如不考虑被编码进我们每个人大脑里的人类金字塔,我们就不可能完全理解我们眼前的动荡或美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转折点。种姓制度,还有捍卫、维护和废除等级制度的活动,它们为美国内战及其一个多世纪以后的民权运动奠定了基础,也渗透进了21世纪的美国政治。正如DNA(脱氧核糖核酸)是细胞发育的指令码,种姓是美国经济、政治和社会互动的操作系统,从其得到孕育的那一刻开始就是这样。 1944年,瑞典社会经济学家贡纳尔·默达尔带领由其国内最优秀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写出了一部长达2800页的两卷本著作《美国困境》,这本书直到今天依然被公认为可能是对美国种族问题最全面的研究成果。默达尔认为,想要描述美国社会的运作状态,最准确的术语不是种族,而是种姓,也许只有这个术语才能用来指代一种对人类价值进行排序的顽固制度。他得出结论:美国创造了一套种姓制度,而“对于普通白人来说,维持种族界限的努力拥有支撑种姓制度本身的‘功能’,可以确保‘黑人安守本位’”。[5] 最早提出“种族是一种人类发明”这一观点的研究者之一是人类学家阿什利·蒙塔古,他认为种族是一种社会建构的概念,而非生物学概念,在寻求理解美国的分化和不平等时,我们往往会陷入种族的困境和神话之中。他在1942年写道:“谈到美国的种族问题时,我们指的其实是种姓制度和种姓制度在美国制造出来的难题。” 在20世纪的一些白人至上主义者眼中,印度种姓制度和美国南方种姓制度(那里拥有全美国最纯粹的法定种姓制度)之间的联系是显而易见的。麦迪逊·格兰特,一位很受欢迎的优生主义者,他在他1916年出版的畅销书《伟大种族的逝去》中写道:“印度上层阶级的征服者为了保持血统纯粹性而付出的卓绝努力,直到今天还存在于他们精心维护的种姓制度之中。在我们南方各州,吉姆·克劳[7]车厢和社会歧视也服务于完全相同的目标。” 种姓制度有一种向下渗透到每一个居民身上的能力;它的规定像泉水似的被吸收,设立了每个人在阶梯上应有的位置。耶鲁大学的学者利斯顿·波普在1942年指出:“一个没有别人可以被他瞧不起的底层工人,依然认为自己比黑人优越无数倍。有色人种就像最后一个前哨站,为他抵挡被社会遗弃的不幸。” 1913年,南方的著名教育家托马斯·皮尔斯·贝利自告奋勇,编撰他所谓的“南方种族信条”。它相当于种姓制度的核心法则。这些法则之一是“让最低等的白人比最高等的黑人具有更高的价值。 同一年,一个男人从孟买来到纽约,他出生于印度种姓制度的最底层,生来就是中部省份的一个“贱民”。那年秋季,比姆拉奥·安贝德卡来到美国,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学习经济学,重点研究种族、种姓和阶级的差异。他的住处离哈莱姆只有几个街区,因此他将亲眼见到他在美国的对等人群的生活状况。1915年他完成论文时,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刚好在纽约首映,这部电影是对南方邦联的煽动性致敬。他将在伦敦继续深造,回到印度后成为“贱民”领袖和杰出的知识分子,帮助起草印度的新宪法。他努力废除“贱民”这个贬义词。他也拒绝使用甘地用来称呼他们的“哈里真”[11]一词,他认为这个词语是在轻视他们的智慧。他将他的人民称为“达利特”,意思是“受到损害的人”,由于种姓制度,这才是他们的本质。 我们无从得知接触美国的社会秩序对他造成了什么样的个人影响。但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和许多达利特一样,密切关注从属种姓在美国的情况。印度人早已知晓被奴役的非洲人和他们的后代在美国内战前遭遇的困境。远在19世纪70年代,奴隶制终结之后,黑人地位有所提升的短暂的“重建时期”中,一位名叫焦提巴·普勒的印度社会改革家在废奴主义者身上找到了灵感。他表示:“希望我的同胞能够以他们崇高的榜样为向导。”[12] 几十年后,1946年夏天,安贝德卡得知美国黑人在向联合国请愿,希望能作为少数族裔得到保护,他找到了当时最著名的非洲裔美国知识分子W.E.B.杜波依斯。他对杜波依斯说,他来自大洋彼岸,曾经是一名“研究黑人问题的学生”,他认识到了他们共同的命运。 “印度‘贱民’和美国黑人的社会地位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安贝德卡写信给杜波依斯称,“我对后者的研究不但理所当然,而且必不可少。”[13]杜波依斯给安贝德卡回信说,事实上他对安贝德卡很熟悉,而他对“印度‘贱民’深表同情”。[14]杜波依斯似乎在为两个国家被边缘化的群体发声,因为他意识到了他们存在中的双重意识问题[15]。几十年前,正是杜波依斯引用了印度的概念来传达美国人民的痛苦呼声:“神为什么让我在自己的屋子里成为弃儿和陌生人?”[16] 着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类似的愿望,想要跨越大洋,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在美国是如何开始的:为不可改变的生理特征赋予意义,几个世纪以来,金字塔结构一直在定义并指导着政治、政策和我们的个人交往。侵入每一个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和人生际遇的等级制度的起源是什么,又是如何运作的?它如何以令人不安的频率和后果侵入我本人的生活? 开始探究美国的种姓制度之前,我研究了近20年南方种族歧视的历史,这套从奴隶制中发展出来的法定种姓制度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现在的许多美国人都有过切身体验。在写作《他乡暖阳》时,我发现我书写的不是地理和迁移,而是美国的种姓制度,一套人为的等级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你能做的和不能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取决于你的外貌,它在北方和南方同样有所体现。我书写的是一个被打上烙印的群体,他们有600万人之多,他们逃离南方的种姓制度,想要寻求自由,却发现无论走到哪儿,这个等级制度都会跟着他们到哪儿,正如我后来很快发现的,种姓的阴影会在印度人向海外迁徙时永远跟随他们。 就本书而言,我想理解的是将一个群体划分出来并凌驾于另一个群体之上的起源和演变过程,以及这样做对假定的受益者和被视为低于他们的那些人造成的后果。我在世间行走,自己就是种姓制度的一个活生生的体验者,我想理解我和其他千百万人为了完成工作和追求梦想所必须直面的等级制度。 为了做到这些,我首先剖析了世界上最广为人知的种姓制度——印度的种姓制度,并研究在我们国家盛行的种姓制度和这一种姓制度之间的相似、重叠和差异之处。我也试图去理解纳粹德国实行的种姓制度是如何产生那种分子式的、集中的邪恶的,并从中发现美国与第三帝国形成之前那几十年的德国之间的令人震惊和不安的联系。我搜寻了三种等级制度的历史,翻阅了诸多学科对种姓制度的大量研究,然后开始以更系统的方式比较其中的相似之处,识别出这些等级制度间最基本的共同特征,我称之为种姓的八大支柱,这些特征令人不安地体现在所有的等级制度之中。 有些学者为研究吉姆·克劳种姓制度投入了极大的精力,美国依然在其阴影下艰难跋涉;还有一些学者对历经千年之久的印度种姓制度做了深入研究。学者们倾向于孤立地看待它们,专门研究两者之中的某一个。很少有人会将它们并列看待,这么做的人往往会遇到阻力。然而对我来说,这项研究已经成为我的使命,我不会畏缩;我想要挖掘出等级制度的根源和它导致的扭曲和不公。除了美国,我的研究还带着我前往伦敦、柏林、德里和爱丁堡,追随着传承而来的人类等级的历史脉络。 尽管本书试图考察等级制度对身陷其中的每一个人造成的影响,但它将最大的关注给了美国种姓制度的两级:一是处于顶层的欧洲裔美国人,他们是该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一是处于底层的非洲裔美国人,种姓制度将非人化的全部火力对准了他们。 美国种姓制度始于1619年夏第一批非洲人抵达弗吉尼亚殖民地后的那几年,殖民地在这段时间内试图完善谁将终身为奴和谁将免遭此劫之间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殖民地的法律赋予英国和爱尔兰契约佣工比和他们一起工作的非洲人更大的特权,欧洲人融合成为新的身份,他们被归类为白人,也就是与黑人相对的一极。历史学家肯尼斯·M.斯坦普称这次对种族的定义建立了一个种姓制度,“它把那些外貌允许其自称拥有纯粹高加索血统的人,与那些外貌表明其祖先部分或全部是黑人的人区分开来”。按他的说法,高加索种姓的成员“信奉‘白人至上’,并保持高度的种姓内团结以确保这一点”。 因此,你会在本书里看到我多次提到美国南方,也就是这个种姓制度的诞生地。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南方是从属种姓被允许生活的地方,因此也是种姓制度正式成形和执行得最残酷的地方。正是在这里,跨种姓关系的信条首先扎根,然后向全国扩散,作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在1831年指出:“关于种族的偏见在已经废除奴隶制的各州似乎比在奴隶制尚存的各州更加强烈,而强烈得不允许异议存在的则是从未出现过奴役现象的那些州。” 为了校准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我使用了也许更经常与其他文化中的人群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用来提出一种旨在理解我们的等级制度的新方法:支配种姓、统治多数、受优待的种姓或上等种姓,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白人;中等种姓,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亚裔和拉丁裔美国人;从属种姓、最低种姓、底层种姓、不受欢迎的种姓、历史上被污名化者,用来指代非洲裔美国人;原住民、被征服者,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美洲原住民。还有被边缘化人群,用来补充说明或指代任何种族的女性或任何一种少数族裔。 这些词语有些可能听起来像是外语。从某些角度来说确实如此,也是我的本意。因为,想要真正理解美国,我们必须睁开眼睛,看到种姓制度的隐秘作用,这个制度无名无姓,但在我们之中盛行,损害了我们的共同利益;看到我们彼此和我们本来会拒绝接受的其他文化之间有着更多的共通之处,并鼓起勇气来考虑我们想要的答案也许就潜藏其中这一事实。 开始写作本书的时候,我贪婪地阅读了关于印度和美国的种姓制度的书籍。任何文章,只要其中有种姓二字,就会激活我的神经元。我在历史中发现了与我心心相印的灵魂,其中有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作家,他们的作品带领我穿过时空,跨越一代代人。许多人曾经逆流而动,我感到我在继承一份传统,而不是孑孑独行。 在研究的过程中,一些在美国开展工作、研究种姓的印度学者听说了我。他们邀请我在一场有关种姓和种族的会议的开幕式上发表讲演,会议在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举办,马萨诸塞正是W. E. B.杜波依斯的出生地,他的文件也保存在这里。 我在那里告诉听众,我写了一本长达600页的书,讲述美国南方的吉姆·克劳时代,也就是赤裸裸的白人至上的时代,但在论证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种族主义这个词。我告诉他们,在花了15年研究这个主题并听取了那个时代的幸存者的见证后,我意识到这个词还远远不够。种姓是一个更准确的词语,我向他们陈述了原因。他们既震惊又折服。可惜的是,在事后的招待会上,由于接连不断的提问和心得分享一直持续到夜里,人们好心地摆在我面前的一盘盘印度美食受到了冷落。 在我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办方在闭幕式上赠送给我一座青铜色的胸像,那是印度“贱民”的守护圣人比姆拉奥·安贝德卡,这位达利特领袖曾在几十年前写信给杜波依斯。 这感觉仿佛是加入某个种姓的仪式,只是我从一开始就属于这个种姓。他们一再分享他们所经历过的事情,我则以个人认可的方式进行回应,甚至像是为了预测什么特定的转折或结果。让他们惊讶的是,我渐渐能够在周围的印度人里识别出哪些人出身高贵和那些人出身低贱了,但不是像在美国那样通过外貌,而是根据人类对等级制度的共同反应——对上等种姓的成员来说,那是姿态、言行和举止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确信,是对于身处中心地位的明显期望。 会议间歇,我走向女主持人,通过她与其他人的互动,我确定了她所属的种姓。我注意到她本能地站在达利特演讲者的前方,主动承担起了解释那位达利特女士刚才说了什么和意思是什么的任务,她像是凭借第二天性似的占据了权威的位置,很可能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我对她说:“我猜你肯定来自上等种姓,对吧?”她显得很沮丧。“你是怎么知道的?”她说,“我已经那么努力了。”我们又谈了一个小时左右,我看得出她要付出多么大的努力才能控制住那种深入骨髓的优越感的无意识信号,她必须有意识地去克服种姓的程式化。我看得出,即便对一个致力于弥合种姓鸿沟的人来说,这也无比困难;而她确实是这么一个人,因为事实上,她嫁给了一个出身于从属种姓的男人,后者投身于实现平等主义的事业。 回家时,机场安检人员拦住我的行李,要开箱检查,我顿时被拉回了自己的世界之中。运输安全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凑巧是个非洲裔美国人,看起来只有20岁出头。他戴上乳胶手套,开始检查。他翻遍了我的行李箱,取出一个小盒子,拆开包装纸,把我获赠的安贝德卡胸像握在手里。 “X光照到的就是这个东西。”他说。胸像沉甸甸的,像个镇纸。他翻来覆去从各个角度检查它,视线停留在它的底部。他似乎担心里面会有什么违禁品。 “我必须做个防爆检查。”他警告我。过了一段时间,他回来了,宣布没问题,我可以带着它继续旅行。他看着胸像那张戴着眼镜、发际线后退、表情坚定的脸,似乎很奇怪我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个似乎来自另一种文化的图腾。 “所以这是谁?”他问。安贝德卡这个名字不会引起任何共鸣,我自己也是仅仅一年前才知道的,而我也没时间去解释美国与印度相似的种姓制度。于是我随口说出了我觉得最合理的一个解释。 “哦,”我说,“他是印度的马丁·路德·金。” “挺酷的。”他说。现在他满意了,似乎还有点自豪。他重新包好安贝德卡的胸像,就好像那是金本人,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回行李箱里。 ——— (“前几天看了纽约客的一篇文章,关于本书作者Isabel和king对于印度种姓制度下"贱民"与美国体制中的黑人的对比,受益匪浅。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就是翔实的资料融入移民私人生活当中带来的感官的震撼性。黑人在整个世界文明的话语体系中被隐藏了太久,以至于他们所发挥的巨大的作用被历史埋没。black excellence被蚕食被抑制,黑人同胞逆流的鲜血是悲痛是苦难是罪恶深重,同样也是为了下一次不再重蹈覆辙。就像奥巴马总统就职演说,"因为我们品尝过南北战争和种族隔离的苦楚,现在我们结束了那个黑暗的年代,变得更加坚强和团结。我们坚信,昔日的仇恨终有一天会成为过去,部族之间的界限终将消失。随着世界变得越来越小,我们共同的世界终将得到彰显。"”——Frank1e) (注释:吉姆·克劳(Jim Crow),即“吉姆·克劳法”,指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一般认为,这个名字源自19世纪30年代一个音乐剧演员在剧中扮演的一个黑人角色的名字,到1838年,吉姆·克劳已成为“黑鬼”的代名词,尤其在美国南方各州流行,是白人对黑人的侮辱性称呼。) (注释:焦提巴·普勒是19世纪印度的一位反种姓改革家,他将自己1873年的著作《奴隶制》题献给通过南北战争结束了奴隶制的美国人民。) (注释15:指非洲裔美国人的两种种族和两种文化身份以及由此造成的心理、社会和文化上的分裂状态。) ——

80:一套看不见的程序 在两位20世纪末电影人的想象之中,不可见的人工智能力量已经超越人类,成功地在平行世界中控制了人类,每一个人的所见、所感、所听、所尝、所嗅、所触实际上都是程序。程序中还有程序,人类不但被程序化,而且有可能也事实上正朝着完全程序化的方向演化。何为现实与何为程序化为一体。互相交错的程序被视为生命本身。 系列电影《黑客帝国》里,伟大冒险的参与者是那些在设法摆脱束缚时认识到这个事实的人。[19]还有一些人,他们接受了程序对他们的安排,只能过着死气沉沉的肤浅生活,受到类似于现实的幻觉的奴役。他们是囚徒,表面上是安全的,只要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被囚状态。也许正是不假思索的默许,对自己受到囚禁视而不见,才是让人类保持被囚状态的最有效的方法。一个不知道自己是囚徒的人,不可能反抗束缚。 然而,觉醒的囚徒对母体的运行造成了威胁。任何企图逃脱囚笼的行为都要冒着被探测到的风险,因为那意味着对秩序的破坏,暴露了强加于人类的非现实的虚假性。母体这个看不见的主程序,它由自动化的集群智能的生存本能控制,对威胁其存在的事物的反应称不上友善。 在影片中的一个关键时刻,一个男人求教于一个睿智的女人。男人不久前才觉醒,认识到他和他所属的整个物种都困在程序之中。女人是先知,似乎能够为他引路。男人迟疑而警惕,在女人身旁坐下,那张公园长椅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女人用隐语和比喻说话。一群鸟落在他们背后的人行道上。 “你看那些鸟,”先知对男人说,“在某个时候,一个程序被写出来控制它们。” 她抬起头,扫视地平线。“一个程序被写出来监控树木和风、日出和日落。这个地方到处都有程序在运行。” 有些程序在不为人知地运行,完全适应于它们的任务,深深地嵌入了平凡的日常生活。“那些程序在完成它们的工作,”女人对男人说,“在做它们应该做的事情,因此是看不见的。你甚至永远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种姓制度亦是如此,它默默地完成它的工作,正如潜意识受到傀儡师操控的人觉察不到的细绳。种姓制度的指令是对心灵的静脉滴注;种姓伪装成常态,不公看似公正,暴行看似不可避免,以此保证大机器的运行;种姓这个母体是对生命本身的模拟,其目的是维持囤积和紧握权力的那些人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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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619年8月下旬,也就是清教徒在普利茅斯岩登陆的前一年,一名荷兰军人在詹姆斯河河口的康福特角下锚,岸上的那片荒原现在名为弗吉尼亚。我们之所以知道此事,仅仅因为早期殖民者约翰·罗尔夫在信中偶然写下的一句话。这是现存最古老的关于非洲人在美洲的英国殖民地生活的说法;他们与殖民者外貌不同,法律最终会把他们分配到正在成形的种姓制度的最底层去。罗尔夫称他们是商品,但未必是英国殖民者所期待的商品。罗尔夫写道,这艘船“除了二十几个黑人,什么都没带来,总督和凯普·马钱特买下他们充当补给”。 这些非洲人是从一艘前往西班牙殖民地的贩奴船上被虏获的,然后被卖给更北边的英国人。历史学家对他们的生活状态的看法并不一致,不确定他们是短期的契约佣工还是立刻被贬为终身奴隶,然而在接下来的两个半世纪里,来到这片海岸或在当地出生的几乎所有与他们外貌相似的人都会落入后一种命运。 历史学家奥尔登·T.沃恩写道,非洲人到达时留存至今的少数记录显示,他们“在弗吉尼亚白人的眼中,一开始就处于极为低贱的地位”,就算他们当时还没有沦为永久性的奴隶,“弗吉尼亚的黑人至少已经在走向这么一种状态”。 接下来的几十年,殖民地的法律将欧洲工人和非洲工人分成互相隔离和不平等的序列,启动了以后将成为美国社会、政治和经济体系的基石的种姓制度。这个种姓制度将引发美国本土伤亡最惨重的战争,导致成千上万从属种姓的人在私刑中被仪式性地处死,成为直到今天依然在蒙蔽和动摇这个国家的不平等的根源。 随着1630年弗吉尼亚第一次粗略的殖民地人口普查的完成,一套等级制度开始成形。很少有非洲人被认为重要得足以要在人口普查中留下名字,随后的几代人遭遇类似;与此相对,绝大多数欧洲人的情况都恰恰相反,无论他们是不是契约佣工。非洲人没有像欧洲人那样按年龄或抵达时间被列入普查数据,这些信息对于确定欧洲人订立契约的条件和时间来说至关重要,非洲人假如被放在同一个类别里,则被视为与欧洲人平等,或被视为需要准确计算服劳役时间。 因此,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种姓制度就已经存在,它诞生于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刚开始,决定一个人在殖民地的地位的是宗教,而不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种族。基督教作为欧洲人的代理者,通常使得欧洲工人免除了终身为奴的命运。正是这个最初的区别,导致首先是原住民,然后是非洲人(他们绝大多数在抵达美洲时还不是基督徒),在种族概念成形并把对他们最终和彻底的贬低正当化之前,他们就在逐渐浮现的等级阶梯中落到了最低一档。 种姓制度的创立是试探人群分类之界限的过程,而不是单独某个法令的结果。每次殖民者需要做出一个决定,都会经过几十年之久的试探。非洲人开始皈依基督教,对基于宗教的等级制度形成了挑战。他们要求全面参与殖民地建设的努力,与欧洲人渴望用最廉价、最顺从的劳力从“新世界”攫取最大量的财富的愿望背道而驰。 非洲人的优点成了他们倒霉的原因。举例来说,西印度群岛的英国殖民者认为非洲人是“文明和相对温顺的群体”,他们“习惯于遵守纪律”,能够良好地合作完成给定的任务。非洲人对欧洲疾病免疫,比起欧洲人起初想要奴役的原住民,他们对殖民者来说用处更大。 更加紧迫的问题是切萨皮克的殖民地境况不佳,需要人力来种植烟草。更靠南方的殖民地适合种植甘蔗、水稻和棉花,英国人欠缺种植这些作物的经验,但非洲人要么在他们的故乡就耕种过,要么很快就能掌握诀窍。人类学家奥黛丽·斯梅德利和布莱恩·斯梅德利写道:“殖民者很快意识到,假如没有非洲人和他们带来的技能,他们的事业就会失败。” 对非洲人来说,不幸的是,他们碰巧被一种“胎记”覆盖了全身,这本来仅仅是人类外貌上一个毫无倾向性的区别,却让他们在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契约佣工中“脱颖而出”。欧洲人能够也确实脱离了主人的束缚,融入正在固化为一个单一种姓的广大白人群体。斯梅德利夫妇写道:“盖尔人的反抗使得英国人试图用另一个来源,也就是非洲奴隶,来完全替代这个奴工来源。” 到了17世纪末,非洲人不仅仅是奴隶,他们还是人质,遭受着其俘获者毫无悔意的记录在案的、难以言喻的残酷折磨。而全世界没有人愿意支付赎金营救他们。美国人厌恶讨论奴隶话题,部分原因在于,尽管我们对它知之甚少,但我们知道的那点内容已经有悖于我们对国家的认知了,我们认为“美国是个公正、开明的国家,是全世界民主制度的灯塔”。奴隶制通常被斥为美国历史上一个“悲哀、黑暗的篇章”。就好像我们只要能在奴隶制与我们自己之间拉开距离,就可以摆脱它所带来的内疚和羞愧。 然而,正如一个人如果不能够正视他在童年时目睹的家庭暴力和家族普遍存在的酗酒问题,他就不可能向前迈进,变得完整和健康;假如这个国家无法承认奴隶制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篇章,而是其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基础,那么它也就不可能变得完整。有两个半世纪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是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曾经是这个国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个奇观,公职人员和去施行奴隶制的州的欧洲访客忍不住要带着惊异和反感对此进行评判。 19世纪的一名俄亥俄州众议员在众议院的一次演讲中感慨道:“就在这次会议中,国会议员在国会大厦前的美丽大道上不得不让开道路,让一队脖子被锁链拴在一起的男女奴隶走过,前往这个全国性的奴隶市场。” 美国海军部长称他震惊地见到光着脚的男女被锁在一起,承受着牛链的重量,在烈日下被迫步行去更靠南方的一个州接受惩罚,而他们背后是个“骑马的白人,腰带上挂着手枪”。“我们经过他的时候,他竟然厚颜无耻地直视我们,脸不红心不跳。” 海军官员詹姆斯·K.保尔丁说:“他们(奴隶主)允许我所描述的如此难以容忍的暴行落在他人身上;他们允许一个恶棍驱赶半裸的女人和男人戴着锁链——这些人除了身为黑人,没有犯下任何罪行——从美国的一个地区前往另一个地区,在烈日下行走几百公里。他们不但羞辱了自己,还羞辱了他们所属的这个国家。” 在这片土地上,奴隶制不仅是发生在黑人身上的不幸遭遇,它还是美国的一项创新,是美国的一套制度,由支配种姓的精英创造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压迫支配种姓中比较贫穷的成员,他们选择将自己的命运与种姓制度绑在一起,而不是他们的良心。它使得支配种姓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了主人,因为法律和习俗规定:“奴隶必须服从,不仅要服从主人的意志,也要服从所有其他白人的意志。”社会学家斯蒂芬·斯坦伯格写道,它不仅仅是“一块除此之外毫无瑕疵的布”上的一个破洞,“更确切地说,奴隶制提供了制作这块布所需的织物”。 美国奴隶制从1619年持续到1865年,它不是古希腊的奴隶制,也不是当今的非法性奴。当今令人憎恶的这种奴役完全是非法行径,任何一名受害者逃脱束缚后所进入的那个世界都会承认她的自由,会想方设法惩罚奴役她的人。与之相反,美国的奴隶制是合法的,得到国家和执法者罗网的庇护。任何一名受害者千辛万苦逃脱束缚后所进入的那个世界不但不会承认他的自由,反而会把他还给他的俘获者,让他领受更多的、难以言喻的、报复性的残酷虐待。在美国奴隶制中,受到惩罚的不是奴役者,而是受害者,奴役者会挖空心思对他们施以暴行,杀鸡儆猴。

法律历史学家阿雷拉·J.格罗斯写道:“殖民者建立的是从未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存在过的一种极端形式的奴隶制。有史以来第一次,一类人被逐出‘人类’的行列,成为一个单独的亚群,世世代代永远受到奴役。” 在两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奴隶制度就是把人类变成货币,变成单纯为其主人牟利而存在的机器,主人要他们工作多久,他们就必须工作多久,他们对自己的身体和亲人没有任何权利,他们可以被抵押、被豢养、被作为赌注、被作为结婚礼物、被留给继承人、被与配偶或子女分开出售、被用于偿还主人的债务他们经常被鞭打、强奸和遭到烙刑,受制于拥有者的任何奇思妙想或精神错乱。有些奴隶被阉割,遭受文字无法描述的酷刑折磨,假如《日内瓦公约》能够适用于这片土地上的非洲人后裔,那么这些酷刑就必定会作为战争罪遭到禁止。 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奴隶制就已经存在。奴隶制是活生生的死亡,传承了整整12代。 “奴隶注定要辛勤劳作,让其他人收获果实。”这是一位自称拉芬法官的写信人对他在南方腹地目睹的景象的描述。 威廉·古德尔牧师于19世纪30年代写道:“奴隶完全受制于其主人的意志。主人无论选择对奴隶施加什么刑罚,奴隶都必须承受。奴隶甚至不能抬手自卫。他绝不能说出一句怨言。他得到的保护和救济还不如野生动物多。”奴隶被视为“不可能受伤”,古德尔写道,“主人可以任意决定如何惩罚奴隶,甚至基于他的权威处死他们”。 作为考察他们如何受到剥削的一个窗口,我们来看一看1740年的南卡罗来纳州。和其他允许蓄奴的各州一样,南卡罗来纳州终于在这一年决定对被奴役的非洲裔美国人的工作时间做出限制:从3月到9月,每天15个小时;从9月到次年3月,每天14个小时——比能够得到劳动报酬的那些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多出一倍。同一个时代,因为犯罪而被判刑的囚犯,他们每个工作日的最长劳役时间也只有10个小时。请再也不要说非洲裔美国人这个群体没有为我们的国家付出过劳力了。 他们在醒着的时间里无休止地劳作,但许多人每周只靠一配克玉米维持生命,而这玉米还是他们结束田间劳作后在夜里亲手磨制的。有些主人甚至会用克扣这点食物来当作惩罚,每年只允许他们吃一次肉来补充蛋白质。乔治·怀特菲尔德写道:“他们几乎不被允许捡取从主人餐桌上掉下来的食物碎渣。”偷窃食物是“一项罪行,会受到鞭笞”。 1739年,怀特菲尔德在写给切萨皮克殖民地的公开信中写道:“我认为,你们的奴隶和你们骑的马一样辛苦,甚至更加辛苦。而马匹在干完活之后,还会得到食物和适当的照料。” 在现在这个美利坚合众国成立的最初246年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绝大多数非洲裔美国人都生活在对他们的身体和呼吸拥有绝对权力的一些人的恐怖之下,屈服于无论实施何种异想天开的暴行都不会受到惩罚的那些人。 社会学家盖伊·B.约翰逊写道:“这个事实对于理解种族冲突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意味着,在漫长的奴隶制时期中,白人已经习惯于在法律的赞同和许可下,用武力‘规制’黑人的无礼和反抗。” 奴隶制彻底扭曲了权力的天平,甚至使得对从属种姓的贬低显得正常和合理。南方作家威尔伯·J.卡什写道:“就连最温和的宅子里,也会不时飘来铁链与镣铐拖地的声音、猎犬的叫声和追杀逃奴时的枪声。而当时的布告明白无误地呈现了肢体残废和烙铁的印记。” 目前还没有显示白人和原住民身上有与被奴役的黑人一样的背部伤痕的照片,或者与后来被阉割的受害者一样伤痕的照片,这增加了一种印象,即非洲裔美国人被认为特别适合经受这种野蛮的肉体残害。詹姆斯·鲍德温写道:“美国黑人生活中的恐怖,几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社会上最受尊重、最仁慈的人监管着被婉称为“种植园”的强制劳动营,那里集中关押着数百名不受保护的囚犯,而他们唯一的罪行是与生俱来的黑皮肤。善良慈爱的母亲与父亲,所属社群的支柱,这些人亲自向他们的人类同胞施以不可描述的酷刑。 这就是美国长久以来的面貌。到2022年,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时间才会超过奴隶制在这片土地上存在的时间。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的持续时间之久可见一斑。等到非洲裔美国人这个群体享有自由的时间和他们受到奴役的时间一样长,目前在世的成年人都不可能还在世了。因为那一年将是2111年。(“奴隶制从1619年到1865年延续了246年。《独立宣言》签署于1776年。从1776年到2022年是246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于1865年将非洲裔美国人从奴隶制中解放出来。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通过到2111年是246年。”) 需要经过一场内战、75万士兵和平民的死亡、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遭到刺杀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终于获得通过,奴隶制才会在美国走到尽头。在一段短暂的时间里,也就是所谓“重建时期”的那十几年,北方尝试重建南方,帮助新近得到自由的那400万人民。但联邦政府于1877年出于政治妥协而撤离南方,把从属种姓的成员留给了曾经奴役过他们的那些人。于是,怀着对战败的怨恨,支配种姓的成员将敌意发泄在从属种姓身上,以全新的酷刑和暴力恢复他们在重新构造的种姓制度中的统治权。

支配种姓制定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把新近获得自由的人更加牢固地压在最底层,而一门门新的流行的伪科学——例如种族主义优生学——则为这再一次的贬低潮流提供辩护。底层人若是胆敢违反种姓制度——例如在人行道上让路不够快或妄图投票——就会遭到殴打甚至杀害,而施暴者不会受到惩罚。 早在如今被认为是美国人的绝大多数人的祖先到来之前,殖民者就做出了构造种姓制度的决定。支配种姓控制所有资源,控制黑人该不该、能不能以及何时进食、睡觉、和生育。殖民者创造了一个种姓,其中的人根据定义被视为愚蠢的人,因为教他们读书和写字是非法的;被视为懒惰,为了给鞭笞找到正当理由;被视为放荡,为了给强奸和强制生育找到正当理由;被视为罪犯,因为殖民者将对于绑架、鞭笞和酷刑的正常反应(人类保护自己和争取自由的冲动)定为犯罪——只要这个人是黑人。 就这样,每一个新移民——现在大多数美国人的祖先——都会走进一个已经存在的等级制度,它在结构上是两极化的,起源于奴隶制,并使得人类肤色的两个极端之间形成对立。每一个新移民都必须搞清楚,在接纳他们的这片新大陆的等级制度中,他们该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上。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欧洲的受压迫者,他们在埃利斯岛登陆,不但摆脱了他们的旧自我,也甩掉了他们的旧名字,被允许加入占据强势地位的大多数。 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获得了他们以前没有也不需要拥有的新身份。他们从捷克人、匈牙利人、波兰人变成了白人,这个政治性的称号只有在与非白人群体对比时才具有意义。他们将加入一个新的创造体,这是个总括性的分类,涵盖了从欧洲来到“新世界”的所有人。根据移民与法律专家伊恩·哈尼·洛佩斯的研究,德国人在19世纪40年代被纳入支配种姓,爱尔兰人在19世纪50—80年代,东欧人和南欧人在20世纪初。正是在成为美国人的过程中,他们变成了白人。 洛佩斯写道:“在爱尔兰和意大利,无论这些人拥有什么社会地位或种族身份,白人都绝对不是其中之一。” 塞尔维亚人和阿尔巴尼亚人、瑞典人和俄罗斯人、土耳其人和保加利亚人,他们来之前或许互相敌视,来到这里却融合在一起,其融合基础不是共同的民族文化、语言、信仰或出生国家,而仅仅是他们的外貌,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等级制度中支配种姓的力量。

詹姆斯·鲍德温有言:“来到美国之前,没有人是白人。” 他们出生的地理位置是他们进入支配种姓的通行证。耶鲁大学的历史学家马修·弗莱·雅各布森写道:“欧洲身份决定性地塑造了欧洲移民登上舞台时的经历。也就是说,白人身份,这是一个人有可能拥有的最重要的资产。正是白人身份为他们打开了金门,而不是‘新世界’的宽宏大量。” 为了获得认可,每一个新融入的移民都必须默认一个心领神会的协议:将自己与既定的最低种姓区分开,并保持距离。成为白人意味着将自身定义为与其对立面(黑人)距离最远的群体。他们可以通过观察最低种姓受到什么样的对待,模仿甚至超越那种鄙夷和蔑视,学习对他们的称呼,加入对他们施暴的队伍,证明自己有资格进入支配种姓,从而确立自己的新地位。 他们到来时也许是中立的无辜者,但想要在接纳他们的土地上生存,就必须选择阵营。在这里,他们必须学会如何当白人。因此,爱尔兰移民,他们在到来时并不仇视任何群体,只是为了逃离饥荒,却在受到征召去打一场他们既不从中受益也不是他们挑起的因奴隶制而起的战争时,站在了反对黑人居民的阵线上。 爱尔兰移民无法攻击送他们上战场并禁止黑人从军的白人精英,于是将挫折和愤怒投向了替罪羊,而这时他们已经知道,这些人在美国等级制度里位于他们之下。1863年的征兵暴乱中,他们把黑人吊死在路灯柱上,焚毁与黑人有关的一切:住宅、商店、教堂,甚至一所黑人孤儿院;这场动乱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种族暴乱。一个世纪后,1951年,人们的记忆依然鲜活,当一名黑人退伍老兵试图把家搬到全白人的伊利诺伊州的西塞罗郊区时,大约4000名意大利和波兰移民陷入暴怒。对最低种姓的敌意成了美国入籍仪式的一部分。 就这样,非洲人的后裔成了巩固种姓制度的统一陪衬,其他人可以通过这个参照来满意地衡量自身。雅各布森写道:“各个白人移民群体不仅其经济成功来自非白人的牺牲,他们现在能拥有稳定并得到广泛承认的白人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归功于非白人群体。” 奴隶制严重扭曲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方的人被迫扮演屈从的角色,隐藏他们可能拥有的天赋和智慧。奴隶必须压抑对于失去子女或配偶的悲痛,他们的子女或配偶的身体没有死去,但从某种角度上说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被从亲人的身边夺走,再也不会相见,落入被迫仰仗其鼻息的那些人手里。而这一切的回报,仅仅是那一天奴隶也许不会受到鞭打,或者剩下的儿子或女儿在这一天暂时不会被夺走。 另一方面,支配种姓生活在先天优于其他群体的假象之中,他们告诉自己,被他们强迫每天工作多达18小时的那些人,不拿酬劳也无权期待酬劳的那些人,他们实际上不是人,只是田地里的牲畜,顶多只有孩童的智力,他们不是男人和女人,用鞭子抽出来的奴性表现是对主人与生俱来的荣耀的尊重和钦佩。 这种畸形关系世代相传。其祖先将他们置于等级制度最高点的那些人渐渐习惯于被征服群体给予他们过度的恭敬,并开始期待这样的恭敬。他们告诉自己,位于他们之下的那些人不会感觉到疼痛和悲伤,是堕落的机器,只是看起来像人罢了,自己可以对他们施以任何暴行。对自己说这些话的人是在自欺欺人。他们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个骗局,在他们将被其视为田间野兽的那些人非人化的时候,他们也在将自己非人化。 今天的美国人,无论一个人的家族是否奴役过他人,甚至当时在不在美国,他们都继承了这些扭曲的交际规则。奴隶制在白人与黑人之间形成了人为的鸿沟,迫使亚裔、拉丁裔和原住民这些中间种姓与非洲裔新移民不得不在起初只是两级的等级制度中寻找定位。 新来者学会了争取支配种姓的好感,与沉到底层的那些人保持距离,就好像每个人都受到某位隐形剧作家的控制。假如他们想在自己的新大陆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学会服从支配种姓的规则。有一条捷径是将自己与被贬低的最低种姓对照,把后者当成历史性的陪衬,在一个人人为己的严酷经济体系内往上爬。 20世纪30年代末,战争和专制正在欧洲酝酿,种姓制度完全控制了美国,已经进入它的第三个百年。种姓制度的运行原则在全国都有所体现,但在前南方邦联地区的吉姆·克劳主义下,它得到了残酷无情的执行。 人类学家W.劳埃德·华纳和阿利森·戴维斯写道:“种姓制度在南方是一整个体系,武断地定义了所有黑人和白人的地位,牵涉人类社会一切最基本的权利与机会。”它将成为社会、经济和心理学的模板,世世代代或多或少地发挥作用。 几年前,一位在尼日利亚出生的剧作家来听我在伦敦大英图书馆举行的讲座。演讲的内容吸引了她:大迁徙期间,600万非洲裔美国人不得不在自己国家的国境内寻求政治庇护,而她对这段历史从未听闻。讲座结束后,她来和我交谈,说了一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这句话言简意赅得令我震惊。 “你知道,在非洲不存在黑人。”她说。 绝大多数美国人在人与人之间可用界限划分的神话中长大,他们必须仔细听听这句话。乍听之下,这像是无稽之谈。非洲当然有黑人了。非洲有一整块大陆的黑人呢。怎么会有人对此视而不见呢? “非洲人不是黑人,”她说,“他们是伊博人和约鲁巴人,是埃维人、阿坎人、恩德贝勒人。他们不是黑人。他们只是他们自己。他们是这块土地上的人类。他们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这就是他们的身份。” 她说,在美国文化中被视为绝对真理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很陌生。 “直到他们前往美洲或来到英国,他们才会变成黑人,”她说,“那就是他们成为黑人的时刻。”

正是在“新世界”的形成过程中,欧洲人变成了白人,非洲人变成了黑人,其他人变成了黄种人、红种人和棕种人。正是在“新世界”的形成过程中,人类根据外貌被区分开,仅仅通过对比来确定身份,并根据名为种族的新概念来构成一种种姓制度。正是在排序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被分配到指定的角色,以满足更大规模生产的需要。

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

—— 122:她出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得克萨斯,父母在吉姆·克劳法的管制下长大,这个专制政权为一个欣然接受它的国家的其他地区设立了基本规则。其中最具指导性的规则是,无论什么时候,最低种姓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地以所有方式保持低贱。人们每次提到他们都是为了巩固他们的“劣等性”。 —— 123:1961年的那场选举中,白人至上主义者、警长野牛康纳有个属意的对象。他决定靠陷害他希望输的那个人来确保他希望赢的那个人获胜:他花钱让一个黑人在公开场合与对方候选人握手,同时安排摄影师在旁边蹲守。此事的报道在当地报纸上占据了一整个版面,不出野牛康纳的预料,对手因此输掉了选举。历史学家杰森·索科尔写道,对南方白人来说,“称一名黑人男子为‘先生’或者与之握手”,是“七宗罪般的罪孽,令人痛心疾首”。 一个少年在伯明翰以南的塞尔玛长大,他看着白人——完全的陌生人,有的甚至只是孩子,尽管一个个衣冠楚楚,戴着去教堂的手套,穿着漂亮的衣服——对他的母亲和祖母却直呼其名,竟然叫他的母亲为“珀丽”而不是“黑尔夫人”。哈罗德·黑尔越来越厌恶这种自以为是的过分熟悉,这种对他品格高尚的妈妈和奶奶的居高临下,更糟糕的是,他知道他对此无能为力。 1965年年初,马丁·路德·金博士来到塞尔玛。美国内战结束已经100年了,尽管《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赋予人们这项权利,但从属种姓依然不被允许投票。哈罗德·黑尔报名参加了金博士策划的从塞尔玛到蒙哥马利的大游行。 他们必须穿过埃德蒙佩特斯桥才能开始征程,这座桥离黑尔家只有几个街区。他和另外600名示威者来到桥头时,一排头戴钢盔的骑马州警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警察冲向游行者。他们扔催泪弹,殴打和践踏他们。“冲锋的马匹,马蹄在倒下的人身上闪闪发亮”,这是作家乔治·B.伦纳德的描述,他震惊地在黑白电视机上看见了这一幕。美国广播公司打断正在播放的《纽伦堡审判》——一部关于纳粹战争罪行的电影,插播来自塞尔玛的模糊影像,一个噩梦与另一个噩梦融为一体。 少年黑尔离最前排的领导者很远,他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但此刻他担心的是变革需要多久才会到来。这时他决定,假如有什么事是他非做不可的,那就是让支配种姓尊重他的下一代。他决定要正面对抗种姓制度,只要能得到上帝的赐福获得一个女儿,他就会给长女起名叫“小姐”。他不会给支配种姓的任何一名成员以机会,他们必须用他们拒绝用在他的长辈身上的称呼来称呼她。“小姐”将是她的名字。他的长女终于出生时,他的妻子琳达同意了他的计划。 …… 他一遍又一遍对她说,她必须活得无愧于他给她起的这个名字。“他们无法控制人性,”他对她说,“他们无法控制女性。他们无法控制你成为人类这个物种的一个完整、优秀、高尚、可敬的女性成员。他们没法控制这个。” 多年以后,小姐有机会见到了美国另一面的生活。上大学的时候,一名同学邀请她去纽约长岛和家里人过暑假。那家人欢迎她,她的名字和她父母如何用这个名字来对抗南方那些冥顽不化的家伙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很照顾他们家的老祖母,因此老祖母特别喜欢她。小姐举止优雅从容,尊重老人——这是南方黑人生活的悠久传统。暑假结束,她该返校了,老祖母和她的感情已经很深了,因此依依不舍。 “真希望你能留下。”老家长说,显得很忧郁,像是希望能说服她留下。 小姐提醒她,说她非走不可。 “换了从前,”老家长用告诫和遗憾的语气说,“我能强迫你留下的。”她连忙调整情绪,声音因为无能为力而小了下去…… 我们每个人都活在某种容器里。标签向世界发出信号,说明容器里面装了什么、应该如何处理。标签告诉你,你的容器应该属于哪个架子。在一个种姓制度中,标签时常不符合容器里的内容,容器会被放在错误的架子上,因此我们往往会以自己未必了解的方式伤害到某些人和群体。 —— 133:早在亚马逊网站和iPhone出现之前,我是《纽约时报》驻芝加哥的全国通讯记者。我决定写一篇关于芝加哥“华丽一英里”[5]的轻松文章,密歇根大道的这个黄金地段向来是这座城市的展示窗口,现在有一些来自纽约和其他地方的大品牌即将入驻。我觉得纽约的零售商们应该会很乐意和我谈谈。策划报道的时候,我与他们联系,并安排采访。接电话的每一个人都很兴奋,他们很愿意和《纽约时报》的记者坐下来,讲述他们来到芝加哥的冒险故事。 采访完全按计划进行,直到最后一场。想到迫近的截稿期,我提前了几分钟到达,想确保我们能准时开始。 那时是下午四五点,生意清淡,这家精品店里空荡荡的。经理的助理告诉我,经理去开另一个会了,正在回来的路上。我对她说我不介意等一会儿,我很高兴能在报道里加上另一个响亮的名字。她去了后面的角落,我一个人站在宽敞的商品陈列室里。一个穿商务正装和大衣的男人急匆匆地走进来,气喘吁吁。助理在远处的角落里点点头,表示我要找的就是他,于是我上前自我介绍,开始采访。他走得很急,喘着粗气,没脱掉大衣,一边看看手表。 “哦,我现在没法和你聊,”他从我身旁走过,“我非常非常忙。我约了人,要迟到了。” 刚开始我很困惑。他难道在同一个时间约了两个人?他为什么要同时约两个人呢?但精品店里除了角落里的助理,只有我和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我觉得我就是你约的人。”我说。 “不,我约的是《纽约时报》,事情非常重要,”他边说边脱掉了大衣,“我现在没法和你聊。咱们换个时间再谈吧。” “但我就是《纽约时报》的,”我对他说,手里拿着笔和记事本,“我和你在电话上谈过。是我约你下午四点半见面的。” “你叫什么?” “伊莎贝尔·威尔克森,我为《纽约时报》工作。”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他恶狠狠地说,越来越不耐烦,“哎,我说了我这会儿没时间和你聊。她随时都会到。” 他望向正门,然后又看看手表。 “但我就是伊莎贝尔啊。咱们现在就开始采访吧。” 他叹了一口气。“你有什么能证明一下吗?你有名片吗?” 这是我这次报道的最后一场采访,我去找他的时候,已经发完了手边的名片。 我对他说:“名片刚好全发完了。” “那证件呢?带驾照了吗?” “我没理由要给你看驾照的,不过你要看就看吧。” 他只扫了一眼。 “你没有任何印着《纽约时报》徽标的东西吗?” “要不是为了采访你,我为什么会来这儿呢?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咱们一直站在这儿,也没有其他人冒出来。” “她肯定是迟到了。我只能请你离开了,我约了重要的人,我要去做好准备。” 我走了,一路走回记者站,我气得发昏,想搞明白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第一次有人指控我假冒我本人。他对什么人在社会中应该干什么事的种姓观念蒙蔽了他的视线,他不愿承认他急切地等待着、激动地想与之交谈的记者就站在他面前。他似乎根本没想到过,《纽约时报》的一名全国通讯记者有可能装在我这样的一个容器里,尽管一切证据都能证明我就是她。 文章于那个星期天见报。由于我没能采访他,因此报道里没提到他。报道本来会帮他做点漂亮的宣传,但有了其他的采访,有没有他最后并不重要。我寄给他一份剪报,附上他问我要的名片。时至今日,我仍不会走进那家零售店。在此我不会提起那个品牌的名字,不是因为审查,也不是想要保护任何公司的名誉,而是因为我们的文化倾向于相信,只要我们能找出极其罕见的违规的异类,我们就能根除问题。但问题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发生,因为问题实际发生在根源上。 —— 145:种族观念是人类历史上很晚出现的一个现象。它起源于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因此也来自因奴隶制而产生的种姓制度。人类学家奥黛丽·斯梅德利和布莱恩·斯梅德利写道,种族(race)一词很可能来自西班牙语的raza,它原本用来指“‘有血统的马匹的等级(caste)或品质’,人们会把它烙在马身上,用于识别”。随着欧洲人对世界的探索,他们开始用这个词来指称他们新遇到的其他人种。斯梅德利夫妇写道:“最终,定居北美洲的英国人发展出了最僵化和最排外的一种种族意识形态。在美国人的思维中,种族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种声明,牵涉深入骨髓、不可逾越的差异……它传达了不可能被跨越的社会鸿沟的含义。” 遗传学家和人类学家在很久以前就将种族视为一种人为的发明,它没有任何科学依据。19世纪的人类学家保罗·布罗卡曾经用34种肤色来描述种族,但他无法得出任何结论。[3]假如让地球的所有人类按照同一种生理特征——比方说身高或肤色——按升序或降序站成一排,从最高到最矮或从肤色最深到最浅,一个人会和他身旁的那个人难分彼此。我们几乎不可能区分开(举个例子)南非的桑人和秘鲁马拉尼翁河流域的原住民;根据肤色这个衡量标准,他们完全相同,尽管两者的居住地远隔数千公里,也没有共同的直系祖先。 “高加索人”一词的使用就足以证明这种分类的随意性了:用这个词来标识欧洲人后裔是人类历史上相对较晚发生和极其武断的行为。这个词并不是从古人那里传下来的,而是1795年从德国医学教授约翰·弗雷德里希·布卢门巴赫的脑袋里蹦出来的。布卢门巴赫花了几十年研究和测量人类的颅骨,记录前额、下颌骨和眼窝的尺寸,希望能找出方法来对各种各样的人进行分类。(白色人种,又称欧罗巴人种、高加索人种,指具有特定体貌特征的一个人种,是体质人类学的概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人种。 主要集中分布于欧洲、北非、西亚、南亚、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 他根据他最喜欢的一颗颅骨创造出“高加索人”这个词语,这颗颅骨刚好来自俄罗斯的高加索山脉。在他看来,这是他拥有的“最美丽”的一颗颅骨。因此他用这颗颅骨的来源地区为颅骨所属的人群——也就是欧洲人——命名。于是今天被定为白人的群体就有了这个听起来很科学但其实非常随意的名字:高加索人。一个多世纪后的1914年,一场关于叙利亚人是否算是高加索人(因此,是否算是白人)的公民权审判案正在美国进行,案子里的一名专家证人在提到布卢门巴赫令人困惑的宿命发现时说:“从来没有哪一颗人头对科学造成过如此大的伤害。” 对人类基因组图谱完成的史诗级的测绘,还有比较不为人知但人们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可用于测判亲子关系的DNA试剂盒,这些都向我们展示了,我们所知道的种族并不真实。它来自现代人类的虚构,只是因为被讲述得太久,而被视为神圣的真理。 20年前,对人类基因组的分析确定了所有人类的基因99.9%都是相同的。2000年完成人类基因组图谱测绘时,管理塞雷拉公司的遗传学家J.克雷格·温特尔说:“种族是个社会学概念,而不是科学概念。我们都是历经十万年从少数部落人演化而来的,他们走出非洲,散布到了整个世界。”这意味着整个基于种族的种姓制度、仇恨和内战的催化剂,都建立在人类学家阿什利·蒙塔古所谓的“对生理特征的随意而肤浅的选择”上,这些生理特征仅由人类几万个基因中的仅仅几个决定。蒙塔古写道:“种族的观念实际上是剥削阶级蓄意创造出来的,用于维护和保卫他们的特权,以剥削被视为劣等种姓者的利益。”我们之所以会接受种族这个不合逻辑的概念,是因为我们被告知的种种事情。我们见到一个人的皮肤比大多数“白人”的皮肤更白,但我们认为他实际上不是“白人”(因而属于另一个种族),因为他眼皮的褶皱有细微的区别,因为他的曾祖一辈出生在日本。我们见到一个人的皮肤是深咖啡色,比美国的大多数“黑人”更黑,但事实上他不是“黑人”,不,绝对不是(因此属于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种族),因为他的卷发更蓬松,他也许出生于马达加斯加。这些不合逻辑的知识必定通过教育而来。还没学会这些规则的孩子会按照他们所见来形容其他人,而不是用黑人、白人、亚裔或拉丁裔等等政治性的称谓,直到成年人“纠正”他们,教他们用正确的种姓称谓来把不合理的事情变得听上去合理。肤色是事实,但种族是社会建构。 斯梅德利夫妇写道:“我们见到人与人之间的生理差异,例如肤色、眼睛形状或头发的颜色,我们以为我们见到了‘种族’,但我们实际上‘见到’的……是习得的社会意义,是种族成见,它们通过种族的意识形态和它留给我们的历史遗产与这些生理特征联系在了一起。” 尽管如此,历史学家内尔·欧文·佩恩特仍指出:“美国人痴迷于种族,就像文盲痴迷于迷信。” 种姓(caste)这个词已经成了印度等级制度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它并非源于印度。它来自葡萄牙语的casta,是文艺复兴时代描述“种族”和“血统”的用语。葡萄牙商人是最早来到南亚的欧洲商人,在观察印度的社会分隔后,将这个词语用在了印度人的身上。因此,我们现在安放在印度身上的这个词语,实际上来自欧洲人对他们所见之事的诠释,来自创造了美国的西方文化。 然而,印度的等级观念已有数千年历史,比欧洲人的种族观念古老几十个世纪。他们的等级制度被称为瓦尔纳(varna),在印度这几个世纪来被称为“种姓制度”的体系中,这个古老的词语是各个主要类别的统称。人类创造等级制度的冲动贯穿了所有的社会和文化,远远早于种族这个概念,因此也比粗糙的种族主义和相对较晚的用肤色区分人群的行为更广泛、更深入和更古老。 在欧洲人扩张到“新世界”并和相貌与他们不同的人发生冲突之前,我们所知的种族主义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并不存在。历史学家但丁·普佐写道:“种族主义是个现代概念,因为在16世纪之前,西方人的生活和思想中没有任何能被描述为种族主义的东西。” 眼下我们面对的并不是我们先辈时代的经典种族主义,这套软件已经适应了操作系统的更新需求。自从民权抗议迫使美国将这一国家之前认可的歧视行为定为非法以来,在这半个世纪中,美国人眼中的种族主义已发生变化,现在,这个词是美国文化中最有争议和最被误解的词语之一。对于支配种姓来说,这个词就像有放射性——它被仇恨、恐惧、否认,会被扔回给胆敢使用它的那个人。对这个词语的抵制往往会破坏对于它所要描述的潜在行为的讨论,因而侵蚀了它的含义。 社会学家通常将种族主义定义为种族偏见和系统性权力的结合,就像性别歧视一样,主要是拥有个人权力或群体权力的个人或体制,对缺少权力的其他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就像男人对女人的霸权、白人对有色人种的霸权、支配种姓对从属种姓的霸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种族主义往往被简化为一种情绪,一种性格上的缺陷,和偏见混为一谈,与一个人是不是好人联系在一起。它的意思变成了对个人或群体因其所属种族而来的公开宣称的仇恨——一个极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持有的观点。人们会承认或宣传性别歧视、仇外和恐同,但会立刻否认对自己的种族主义方面的指控,声称自己“身体里就没有种族主义的那根骨头”,说自己是“最没有种族主义倾向的人”,说自己“看不见肤色”,或说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个黑人”,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说服自己相信了这些。 在一个就连极端分子也不愿意自认是种族主义者的时代,种族主义意味着什么呢?种族主义的石蕊试纸是什么?一个人可以拒绝租房给有色人种,可以肆意逮捕棕色皮肤的移民,可以公开展示南方邦联旗帜,但他或她除非自己承认或被逮住使用歧视性符号或语言,否则就不会被“认证”为种族主义者——在这么一个社会里,究竟谁是种族主义者呢?执着于找出个别的种族主义者或性别歧视者似乎是一场注定要输的战斗,在这场战斗中,我们骗自己相信我们能通过强迫别人供认来根除不公。可这种供认不太可能实现,而且,将焦点置于个人而不是创造个人的制度身上,还再次为将矛头指向他人的人提供了掩护,使得他们能因为抢先指责他人而把自己“打扮”得高尚且毫无偏见,从而确保了等级制度的完好无损。 说来奇怪,人们本能地想否认歧视他人的行为是基于皮肤中的一种化学物质,它令人们刚好在潜意识中承认了种族主义的荒谬。 但这不等于说这个社会建构的后果不是真实的,也不是说不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起诉那些侮辱人的行为;这是在说:种族主义一词未必是用来指代我们在当前时代描述我们体验到的现象和紧张气氛的唯一或最有效的术语。与其将种族主义用作针对个人的非此即彼的指控,更具建设性意义的做法是把焦点集中在伤害较弱势群体的歧视行径上,而不是通常被视为容易被否认和难以衡量的品质上。 种族主义不存在被普遍采纳的定义,我们或许应该将其视为一个连续变化体,而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摆脱一个人是不是种族主义者的纯洁性测试,改变思维方式,根据人们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从社会指导中吸收的毒素(社会指导就像空气,受到污染但我们无法逃避),将人们看作存在于某种刻度之上。 另一方面,种姓比种族观念出现得更早,从国家官方支持的种族主义时代中幸存下来,长久以来就在主流社会中公然实行。现代版本的种族主义很容易被否认,也许还有能力掩盖创造并维持等级制度和不平等的无形结构。但种姓不允许我们无视结构。种姓就是结构本身。种姓就是等级的排列。种姓是界限,用来强化根据外貌分配固定角色的行为。种姓是个活生生、会呼吸的实体。它就像一家企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维持自身的存在。为了实现一个真正平等的世界,我们必须超越我们以为自己见到的东西,看得更深。我们无法战胜一个全息投影。 种姓制度是根据一个人受到承认的阶层或在等级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决定是否给予其尊重、地位、荣誉、关注、特权和资源以及此人是否值得信任和关怀。种姓制度反对一个非洲裔美国女性占据桌首的位置,说着俄语,既不开玩笑也不道歉。种姓制度希望一个亚裔美国男性把技术、知识奉献给公司,但没有想当CEO的野心。但种姓制度的逻辑认为一个16岁的白人青年应该当店主,指挥年龄比他大两倍的从属种姓员工。种姓制度是隐秘的,因此力量强大,因为它不是仇恨,且未必非要与个人相关。种姓制度是令人舒适的常规和不假思索的期望,就像磨出来的沟槽;种姓制度是社会秩序的模式,这个社会秩序已经存在了极漫长的时间,以至于看上去天经地义。 种族主义和种姓主义的区别何在?种姓和种族在美国相互交织,因此已经难分彼此。任何行为或风俗,只要是基于种族这一社会建构去嘲笑、伤害、预设或认定某种劣等性或成见的,就可被视为种族主义。任何行为或制度,只要是试图限制、阻拦或将一个人置于固定等级之中的,只要是试图基于一个人被认为所属的类别而去抬高或贬低这个人、从而将其保持在相应地位上的,就可被视为种姓主义。 种姓主义是一种封锁,旨在维持等级制度的现有状态,以保障你本人的等级、优势和特权,将你置于其他人之上,将他人置于你之下。对边缘化种姓的成员来说,种姓主义可能意味着阻止社会等级低于你的那些人超过你,讨好支配种姓并确保自己受到他们的青睐,而这一切都有助于保持等级制度的完整。 在美国,种族主义和种姓主义经常同时现身,或者互相重叠,抑或共同施加影响。种姓主义的关键是给每个人安排相应的位置并限定这些位置。种族主义混淆和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不让人们注意到种姓这个潜伏其下的制度和更加强大的西斯尊主[8],它们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种姓制度就像断臂上的石膏,就像一场戏里的角色,[9]将每个人都拴在固定的位置上。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许多人,包括我们也许会认为是好人的人,也有可能是种姓主义者。这意味着他们会致力于保持等级制度的现状,满足于不做任何事情去改变它,但他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种族主义者,并不积极和公开地仇视这个或那个群体。付诸行动的种族主义者、仇恨者,他们必定是种姓主义者,因为仇恨,他们要求心目中低于自己的那些人知道和保持自己在等级制度中的位置。 ——

161:在日常生活中,不是种族主义让白人顾客在服装店里走到随便哪个黑色或棕色皮肤的顾客身旁,请后者去拿一件不同尺码的运动衫;也不是种族主义让派对上的白人客人命令一个黑色或棕色皮肤的客人给自己端酒(巴拉克·奥巴马担任州议员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事);甚至不是种族主义让法官对从属种姓的从重判决,而对支配种姓的人从轻判决甚至免于起诉。这是种姓在作祟,更确切地说,是对种姓制度的维护和忠诚。这是无意识、条件反射性的自发反应,成千上万次的影像输入和神经社会学的感染,让我们下意识地根据历史上人们被分配到的角色或人群归类所用的生理特征和种族成见,将个人与角色联系在一起。凡是以民族或种族分类,都必定会受到我们接收的关于等级制度的信息影响,因此也没有人能逃脱它的后果。 被有些人称为种族主义的事物,是一个人对更为巨大的美国种姓制度的内化程度的标尺之一,它能够衡量我们对种姓制度的皈依程度,我们维护它的程度有多深,我们如何根据它采取行动,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怎样无意识地遵守它。 当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一位女性不配主导一场会议、一家公司或一个国家,一名有色人种成员或移民不能执掌权力,不是某个社区的居民就无能力或没资格上某所学校;当我们见到边缘化群体的一名成员的工作、车、住宅、学历或职位超过了我们基于经验的预设,我们会觉得不公平、受到了伤害,甚至因为内心的不快而感到羞愧;当我们认为老人应该去玩飞行棋,而不是开发软件,我们实际上受到了种姓的有效编码的影响,在潜意识中认为这个人走出了其在社会中的应有位置。我们在对嵌入我们内心的指令做出反应,那些指令规定了谁应该在什么位置、应该做什么事以及不能破坏作为种姓标志而存在的结构和界限。 种族和种姓不是所有坏事和不愉快的遭遇的起因和理由。但种姓在跨越性别、族裔、种族、移民身份、性取向、年龄或宗教的互动和抉择中成了一个决定因素,其程度有可能很微小,但对日常生活甚至国家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未必像它的目标有可能认为的那样无所不在,但也不像后种族主义者和后仇恨一切者希望相信的那样,已经成了古老的遗迹、老古董。它无影无踪,因此拥有力量并长期存在。种姓及其“忠仆”种族,是绝大多数美国方程式中的未知数;针对我们目前面临的挑战,任何答案若是缺少它们的参与,那就必定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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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人行道上的神龛在我看来颇为奇异,直到我想到了美国人的仪式:在非常不一样的地点自发地用鲜花和气球布置祭坛,那些地点往往是事故或惨剧发生之处,比如几个月前在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那场年轻女性遇害的惨痛集会发生地。印度的神龛和美国人的此类仪式都反映了人类的一种渴望:与超越我们的人或事物建立关系,并表示尊敬。 美国和印度有巨大的区别,无论是在文化、科技、经济还是民族构成上。然而,在许多个世纪之前,这两国所在的大陆彼此平行,都受到海洋的保护,都被英国人统治过一段时间,都是令人垂涎的肥沃土地。两个国家都有社会等级制度,在各自的土地上严守高等和低等之间的巨大鸿沟。它们都被号称是雅利安人的群体征服,美国的征服者来自大西洋彼岸,印度的征服者来自其北方。在这两个国家里,被划定为最低等的人都必须为高等的人服务。 这两个国家各自的等级制度迥然不同。然而,它们所用的“指导手册”却是同一本,只是为了适应各自独特的文化而被译成了不同的版本,它们采取了相似的方法来维持严格的界限和规则。美国和印度都保持了支配种姓的独立性,使之与被认为较低的种姓分开,并且凌驾其上。两者都将原住民——在印度被称为“阿迪瓦西人”,在美国是美洲原住民——流放到了偏远地区和不可见的社会边缘。两个国家都用烦琐的法律编织了一张大网,把最低种姓——印度的达利特,美国的非洲裔美国人——压制在最底层,用恐吓和武力把他们困在那里。 达利特记者V. T.拉杰谢卡写道:“也许只有犹太人和达利特有着漫长的被歧视的历史。然而,若考虑到达利特所承受的苦难的本质,我能想到的只有非洲裔美国人受到的奴役、种族隔离和强迫同化能与之相提并论。”[2] 两个国家都早已废除了界定其种姓制度的正式法律,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一系列的民权法案,印度则比之早20年,在20世纪40年代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两套种姓制度都还活在人们的头脑和习惯中,存续在社会的制度和架构中。两个国家都还活在盛行时间远长于废除时间的种姓制度的阴影中。 2017年在印度出版的书籍《增长的压制》里有一段对种姓历史的描述,它只需要改动几个字就适用于美国的种姓制度:“殖民当局于1843年(1865年)正式废除了印度(美国)的奴隶制度,但只是使得奴隶通过债务关系转化为役工,学者称之为‘役身折酬’。” 在两个国家的同一个时期里,最底层的种姓为其主人辛勤劳作。非洲裔美国人在切萨皮克河沿岸的烟草田或密西西比的棉花地里劳动,达利特在喀拉拉采茶,在南杜尔巴尔摘棉花。两者都作为被奴役者劳作,后来为了获得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非洲裔美国人被纳入佃农制度,达利特在印度则生活在与之类似的制度体系(被称作“saldari”)中,两者依然被限制于各自世界最底层的固定角色。 哈佛大学政治学家西德尼·韦尔巴及其同事在一项关于达利特和非洲裔美国人的研究中写道:“两者在各自社会的等级结构中都处于最低的位置。”两者都被根据被认定的特征有目的地从其他群体中挑选出来。 正式禁止歧视之后的几十年里,尽管大门已经向印度和美国的从属种姓打开,但同样的抗拒也像痉挛似的滋扰着这两个国家。美国所谓的“平权行动”在印度被称为“保留行动”(reservations),两者都不受各自国家上层种姓的欢迎,他们在说辞上步调一致,一个国家称那是逆向歧视,另一个国家则称其为逆向种姓主义。 两个国家的种姓制度在总体上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但在结构和运行方面则不尽相同。美国种姓制度在建立之初主要是一个两层的等级制度,顶层群体(被确认的白人)和低等群体(被确认的黑人)确立了它的框架,来自欧洲以外的移民构成了面目不清的中间种姓,他们想方设法在这个两级结构中自我调适。 与此相反,印度种姓制度拥有复杂而精致的结构,它由数千个亚种姓,也就是阇提(jati)构成,它们以地区和村落区分,总体被囊括在瓦尔纳的四大等级集团——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和受排斥的第五种姓(也就是‘贱民’)之内。非印度教徒——穆斯林、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宗教信仰不在种姓制度之内,但不同信仰者将自身融入了国家的运转机制,因此他们尽管避开了严格的种姓区隔,但彼此之间与各大种姓相比依然有着非正式的等级区别。 与美国主要用生理特征来区分种姓不同,在印度,最容易用来标识人们所属种姓的是姓氏。达利特的姓氏通常有“卑贱”的意思,大多指的是他们被贬低去从事的卑微或肮脏的工作;婆罗门则沿用神祇的名字。通常来说,你必须了解一个人名字的含义,了解其祖先的职业,也许还要了解其村庄的历史和此人在村庄中的地位,才能确定这个人的种姓。然而在延续了许多个世纪的屈从和群体内婚姻之后,你也可以通过他们的举止、口音和衣着来辨别他们的身份,因为许多个世纪以来,低种姓人群在这些方面都必须表现得卑微和低贱,肤色也往往(但并非必然如此)比更高种姓的人们黑。 印度种姓制度之所以非常稳定,不受身处其中之人的质疑,据说是因为人们受到印度教轮回信仰的约束。这种信仰认为,一个人在这一世活在前世的业力之中,会因为上一世的行为受到惩罚或得到奖赏,一个人越是严格地遵守天生的种姓规则,在下一世的地位就会越高。 有些研究者认为,这一特点将印度种姓制度和其他所有的种姓制度区分开来。最低种姓的成员接受自己的命运,其命运是固定的,达利特活在诸神赐予的业力之中,毫无怨言地做着卑贱的工作,知道自己不该去梦想更多的东西。为了生存,从属种姓的成员会积累教训,相信反抗是徒劳的。但这种居高临下的观点无视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反抗,也无视了安贝德卡和他的前辈改革者焦提巴·普勒的努力。它还错误地以为受奴役的非洲人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它无视一个基本真理,那就是人类追求自由。 达利特并不比任何人更满足于他们的命运。在种姓制度下,把屈从和赞同混为一谈的看法本身就是剥夺人性的。许多达利特将视线投向国境外,观察全世界其他受压迫的人民。他们在非洲裔美国人身上看到了共同的宿命,尽管后者很少有人知道达利特的痛苦。一些达利特与美国民权运动的一个派别感到了强烈的共鸣,对后者的密切关注使得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效仿“黑豹党”创建了“达利特豹党”。 几年前,几位非洲裔美国教授来到印度北方的一个村庄。几百名来自最底层的亚种姓“拾荒者”的村民聚集在一起,举行仪式欢迎美国客人。为了庆祝,村民唱起了达利特的解放歌曲。然后,他们请美国客人们唱一首自己的歌。印第安纳大学的法学教授肯尼斯·道·施密特唱起一首歌,伯明翰和塞尔马的民权运动游行者在遭遇警犬和水喉之前也唱过这首歌。唱到副歌段落,达利特也加入进来齐声高唱。尽管远隔重洋,但他们很熟悉《我们必将战胜》的歌词。 —— 178:德意志第三帝国初期,在世界还无法想象即将到来的恐怖时代之前,一个由纳粹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了会议,评估各种选项,以施行一个严格的新等级制度——既然纳粹已经控制了国家,那么可以把犹太人和雅利安人隔离开了。这些人当时并没有计划、也不可能去计划实行种族灭绝。种族灭绝计划是几年后在万湖一场没有流血但令人战栗的灾难性会议上商定的,彼时的世界已经深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 1934年6月5日,这群人在讨论一个雅利安人国家的法律框架,打算把意识形态变成法律,此时他们正急切地讨论他们对其他国家如何保护种族纯洁性不受卑下者玷污的研究结果。这场闭门会议非常严肃,甚至有速记员记录和誊抄会议笔录。与会者讨论的内容最终会成为《纽伦堡法律》的条则,而第一个议题是美国和他们能从美国经验中学到什么。 主持会议的是帝国司法部部长弗朗茨·居特纳,他在开场白中介绍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详细介绍了司法部对美国的调研,内容是美国如何管理边缘化群体和保护统治国家的白人公民。17名法律学者和官员反复讨论美国管理跨种族通婚和外来移民的法律。耶鲁大学的法律历史学家詹姆斯·Q.惠特曼写道,在讨论“如何在第三帝国实现种族主义制度化”时,“他们的第一步是问美国人是怎么做到的”。 纳粹不需要外来者在他们内部种下仇恨的种子。但是在纳粹政权的早期阶段,在还有兴趣披上合法的外衣、寄希望于参考其他国家已有做法的时候,他们为正在建立的种姓系统寻找过法律原型。他们希望快速推进种族分隔和保护纯洁性的计划,知道美国的反混血法规和基于种族的移民禁令比他们领先几百年。伟大德国新闻社(Grossdeutscher Pressedienst)在提到纳粹如何巩固他们对国家的控制时写道:“对我们德国人来说,知道和见到世界上最大的拥有北欧血统的国家已经拥有了与德意志帝国可相提并论的种族法规,这一点尤其重要。” 西欧人早就意识到了这个“美国悖论”:美国一方面宣称人人享有自由,另一方面又迫使它的一部分公民处于近乎完全被征服的状态之中。法国作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于19世纪30年代游历了南北战争前的美国,他指出,“美国社会的外表涂着一层名叫‘民主’的涂料”。德国完全理解美国对种族纯洁性和种族主义优生学的执着,种族主义优生学是通过预设的群体优越性将人类按等级分类的伪科学。美国的许多知名人物都参与了20世纪初的种族主义优生学运动,其中包括发明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汽车大亨亨利·福特、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种族卫生协会盛赞“美国人资助种族卫生领域的研究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不懈努力”。 纳粹对两位美国著名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和麦迪逊·格兰特激进的种族理论特别感兴趣。这两人都生来就享有特权,在北方出生、长大,在常春藤名校接受教育。两人如今的臭名昭著都建立在仇恨的意识形态之上,他们的意识形态催生了一套粗略的欧洲“血统”等级认知,他们声称东欧人和南欧人比北欧人劣等,主张排斥和消灭被他们界定为威胁北欧种族纯洁性的“种族”,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犹太人和“黑人”。 纳粹在针对“非人类化的犹太人”和其他非雅利安人的活动中使用了一个种族主义蔑称:劣等人(untermensch),即“亚人类”。这个词语来自出生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1922年,他写的一本书以“劣等人的威胁”为副标题。纳粹将这个词借鉴过来,并和它产生了密切的联系。纳粹把斯托达德这本关于白人至上的书当作帝国学校的教科书,并在1939年12月召他来帝国总理府,进见存心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阿道夫·希特勒。[4]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斯托达德参与了纳粹的绝育实验,赞扬纳粹“以科学和真正人道主义的方式剔除了日耳曼血统中最低劣的品系”。他甚至哀叹道:“假如说有什么遗憾,那就是他们的判断实在过于保守。” 麦迪逊·格兰特是一位来自纽约的种族主义优生学领头人,他的社交圈里有西奥多·罗斯福和赫伯特·胡佛两位总统,20世纪20年代,他将他对雅利安至上主义的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协助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美国移民和婚姻限制的法规,此时纳粹党在大西洋彼岸才刚刚成立。格兰特对被边缘化人群的蔑视远远超过了南方的种族隔离主义者。他认为人们应在“旨在消灭弱者、不健康者以及无价值种族的严格制度下”对“劣等血统人群”做绝育和隔离处理。格兰特还发表了一份狂热的声明,鼓动从基因库中清除不受欢迎的基因,这就是他在1916年出版的《伟大种族的逝去》。这本书的德语版在希特勒的图书室里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希特勒亲自写信给格兰特表示感谢:“这本书是我的《圣经》。” 希特勒在远方研究美国,既嫉妒又羡慕,他将美国的“成就”归功于它的雅利安血统。他赞颂美国对美洲原住民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将侥幸存活者流放到保留地。他很高兴美国“把数以百万计的红皮人杀得只剩几十万”。[8]历史学家乔纳森·斯皮罗写道,希特勒将美国1924年的《移民限制法》视为“他的种族净化计划的榜样”。[9]美国人用私刑折磨从属种姓非洲裔美国人的行为给纳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他们了解了具仪式感的酷刑和往往随之而来的肢体残废。[10]希特勒尤其叹服美国人“能够在大规模死亡后依然保持鲁莽的纯真气质”。(希特勒亲自研究过美国的种族政策。他在思考这一问题的前后曾称:“我怀着兴趣研究了美国几个州的法律,主题是如何防止那些其后代很可能对种族群体没有价值或有害的人繁殖。”) 耶鲁大学的法律学家惠特曼写道,到希特勒掌权时,美国已“不仅是存在种族主义的国家,更是领先的种族主义管辖区——甚至到了连纳粹德国都要向其寻求灵感的地步”。即使许多美国人没有意识到他们与纳粹的共同之处,纳粹意识到了。 就这样,1934年6月的那一天,17名第三帝国的官员和法律学者开始商讨日后将成为德国前所未有之法案的种族隔离措施的时候,首先研究的是美国,并做了细致的工作。其中有一个人叫海因里希·克里格,他曾以交换生的身份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他撰写了大量关于外国种族制度的文章,在美国南方待了两年,当时正在写一本名叫“美国的种族法律”的书,这本书于两年后在德国出版。纳粹法律学者对美国的判例研究得极为透彻,从逃奴案例到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到其他种种都很清楚,惠特曼指出:“美国最高法院收录了南方各州的案情摘要,其中的辩词与纳粹法庭上的论调如出一辙。” 在寻找原型的过程中,纳粹也研究过澳大利亚和南非等由白人主导的国家。但是,惠特曼写道:“纳粹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关于异族通婚的法律范本。他们对‘典型范例’——也就是美利坚合众国——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这17个人在阴谋和动荡的时刻齐聚一堂,他们的国家正逐渐陷入独裁统治。纳粹在前一年接管了国家,此刻正处于巩固权力的紧要关头。希特勒已经宣誓就任总理,但还没有成为元首,那要到当年夏天才会发生:1934年8月,病重的保罗·冯·兴登堡总统去世,魏玛政权的最后一位守护者退场,为希特勒夺取完全的控制权扫清了道路。希特勒是在由中间人安排的交易中成为总理的,保守派的精英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能控制希特勒,并利用他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他们低估了希特勒的狡诈,高估了他的支持基础,而那正是他们起初觉得需要他的原因。在最能影响投票的时候,纳粹党也没有赢得过他们渴望的多数选票;在纳粹党统治德的12年的最初,在国家最后一次自由与公平的选举中,他们只得到了38%的选票。[15]保守派没有预见到(也可能是视而不见),希特勒的使命实际上是“利用民主的手段来摧毁民主”。 —— 188:等他们意识到致命的问题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希特勒已经以外来煽动者的身份崛起,他是异教的偶像,迷恋于华丽的场面和举火把游行的队伍,一名观察家称那游行的场面就像“着火的河流”。希特勒将自己视为大众的代言人,代他们抒发内心的不满和恐惧,尤其是乡村地区的居民;他自视为上帝挑选的救世主,依靠本能奔跑。但他以前其实从未参与过公职竞选。 希特勒宣誓就任总理后,纳粹党立刻展开了他们的万字旗,将他们与他们的雅利安“根源”联系在一起,同时开始围猎犹太人。纳粹发泄着可追溯到中世纪的长久怨恨,把犹太人当作替罪羊,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遭受的损失和羞辱归咎于他们,怨恨的情绪因此重新高涨。犹太人被视为德国银行和金融业的主导者,据此,纳粹指责他们对战争的开销支持不足,尽管今天的历史学家普遍认为,纳粹德国在战场上的失利并非仅仅因为缺乏资金。 然而,纳粹的宣传机器仍然煽动非犹太德国人对犹太人的敌意。纳粹暴徒在街头嘲笑和殴打犹太人和被发现与犹太人有关系的雅利安人。当局也开始限制犹太人在政府、医疗或法律等地位较高的行业内工作,这些职业激起了普通非犹太德国人的嫉妒,因为他们买不起许多成功的犹太人购置的昂贵汽车和湖畔别墅。当时正值“大萧条”,1933年纳粹掌权的那一年,超过1/3的德国人没有工作。纳粹规定犹太人低于雅利安人,而当时他们的声望和财富却高于这个群体被认为应有的程度。 纳粹很注意自己在国境外的形象,至少当时如此,因此他们想知道美国如何一方面把种族等级制度变成严格的法律,另一方面又能在国际舞台上维持良好的声誉。历史学家克劳迪娅·孔兹写道,他们注意到在美国,但凡提到这些种族禁令时,“舆论会自然而然地接受它们”。 一位名叫赫伯特·基尔的年轻纳粹知识分子受命编写一份美国种族法律的说明,美国为了区隔其人口所付出的努力让他感到震惊。他在笔记中写道,根据美国南方大多数州的法律,“白人儿童和有色人种儿童必须被送入不同学校”,大多数州“进一步要求在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和各种证照上注明种族信息”。他还发现:美国许多州甚至通过立法,将公共设施分隔为有色人种和白人使用的两部分,这包括了候车室、火车、电车、公共汽车和汽船,连监狱和拘留所都是如此。在阿肯色州,税收名册甚至都是遵循种族隔离政策的。基尔后来写道,考虑到“长着人类面孔的所有生灵都是平等的这个基本主张,美国的种族立法如此无所不包就更加令人吃惊了”。 惠特曼写道,基尔只是若干认为“美国法律未免做得过火”的纳粹研究人员之一。 研究结果摆在面前,6月那场会议的参与者开始讨论实现德国种姓制度的两条主要途径:第一,为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分类创造法律定义;第二,禁止两个人群通婚。德国早在几十年前就研究过美国的反异族通婚法规,在20世纪初测试了自己的异族通婚立法,当时他们禁止的是德国殖民者在非洲西南的殖民地与原住民混血。德国的这个做法比绝大多数殖民国家走得更远,但与美国模式还有很大差距。现在纳粹极端分子力图防止“犹太人的血液进一步渗入德国人民的身体”。 在讨论的过程中,曾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的基尔称,美国人已经遥遥领先,他们在许多司法辖区将跨种族通婚定为犯罪,可判处多达十年监禁。他指出,美国在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人为画线”,从而将所有国民分为两类。这个做法迷住了基尔和其他纳粹党徒。克里格说:“在司法实践中有个日益强劲的势头——只要一个人有哪怕一丝黑人的生理特征,就会被归入有色人种的群体。”

会议的参加者没有在应该从美国的立法中学习多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会议桌前的温和派,包括主持者弗朗茨·居特纳本人,主张采用不及美国严苛的做法。他认为,关于“种族混合的危险”的“教育和启蒙”应该足以阻止雅利安人与其他人通婚。居特纳一度试图贬低美国的原型,因为他很难相信美国人真的执行了纳粹找到的那些法律。惠特曼写道:“居特纳干脆拒绝承认美国人居然能走到起诉混血者的那一步。”会议桌前的强硬派、纳粹激进分子罗兰德·弗莱斯勒对会议的进程感到很不耐烦。他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加入了纳粹党,此时正在推动立法,以“种族叛国罪”惩罚胆敢通婚的犹太人和非犹太德国人。他和会议室里的其他极端分子一次又一次把讨论拉回美国的法规上,解释它们,为它们辩护,尝试说服怀疑者。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弗莱斯勒在会议中设问,然后详细阐述了他对美国及其人群分类法规的研究。他解释道:美国人用一堆混乱的变量把白人和其他所有人区分开来。有一个州把所有“来自非洲、朝鲜和马来西亚的人”定义为“非白种人”;但在另一个例子里,内华达州的“非白种人”是埃塞俄比亚人或黑色人种、马来西亚人或棕色人种、蒙古人或黄色人种。弗莱斯勒认为,相互重叠且矛盾的定义能够给他们带来优势。美国的混乱定义给划分人类这个任务提供了宽泛的手段和有用的不一致性。美国人在逻辑和科学之外提出了种族的定义,弗莱斯勒称这种方法为“种族的政治建构”。 但纳粹无法理解的是,在美国,为什么他们“同样感兴趣的犹太人没有被算在有色人种里”。对纳粹来说,犹太人明显是一个单独的“种族”,而美国已经通过限制犹太移民的数量表达出了一定程度的嫌恶。除了单单这一个恼人的遗漏,美国的立法将完全适合第三帝国,在座的其他人并不知道,日后作为第三帝国热衷判死刑的法官,弗莱斯勒将冷血无情地采用这套做法。他说:“我本人认为,我们需要秉持的正是美国这些州所采取的原始的态度。这样的做法虽然粗陋,但够用。” 怀疑者继续质疑美国的法规。他们来来回回地讨论如何执行通婚禁令,分析与会者建议的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定义,试图在美国的人群分隔体系中找到逻辑。有人说半犹太半雅利安血统的人应该被驱逐出雅利安群体,剥夺他们本来能够获得的种姓特权,温和派对此感到不安。怀疑者认为,定义他们为半犹太人,不就是说他们同时也是半雅利安人吗?但强硬派人士阿奇姆·格尔克拿出了他们一直在研究的原型。他的建议是只要有1/16犹太人血统就算是犹太人。孔兹写道:“因为他不希望比美国人更加不严格。” 那天他们争论了10个小时,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缺乏进展使弗莱斯勒感到沮丧,他在会议即将结束时说:“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说自话。”[27]温和派暂时遏制住了想要推进美国原型的激进派。然而15个月之后,激进派将大获全胜。 1935年9月,希特勒在纽伦堡召集帝国议会参加纳粹党的年度大会,宣布自从纳粹掌权以来就开始酝酿的新法规。到了这个时候,希特勒已经监禁或杀害了他的诸多政治对手,受害者包括帝国议会的12名成员和他的多年好友——纳粹准军事组织“冲锋队”的首脑恩斯特·罗姆。这些做法使得帝国议会成了政府的傀儡,它在恐吓下被迫屈服。此时纳粹正在全国各地兴建集中营,其中之一很快就会在帝国首都以北的萨克森豪森开始运行,成为他们的一个“展馆”。 纳粹计划在大会的最后一天宣布立法,它拟被称为“血统法”。公布前夜,希特勒命令一小撮幕僚起草了一个版本,交给帝国议会去盖章。纳粹的研究人员在美国的一些反混血法规里找到了一项条款,能够帮助他们判定半犹太人究竟应该算是犹太人还是雅利安人。他们发现,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在通婚禁令中有一条“关联条款”,该条款能够帮助这些州确定一个身份模糊的人到底“是黑是白”,是应享有特权还是应被厌恶。这样的一个人,假如他与不受欢迎群体的成员结婚或有可核查到的关系,从而违背了种姓纯洁性,那么他就会被打入不受欢迎的群体。 希特勒在1935年9月宣布并在接下来几个月里持续扩充的就是该“血统法”——《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保护法》,它将犹太人定义为祖父母辈中有三名犹太人的人。它还效仿美国的关联条款,将祖父母辈有两名犹太人、信奉犹太教或被犹太社群接纳或与犹太人结婚的人“算作”犹太人。 接下来,法律禁止犹太人与非犹太德国人通婚和发生婚外性行为,禁止45岁以下的非犹太德国女性在犹太人家里工作。 就这样,日益收紧的限制运动开始了。犹太人随后被剥夺了公民身份,被禁止展示德国国旗,他们的护照也被视为无效。法律公布后,历史学家乔治·M.弗雷德里克森写道:“德国成了一个羽翼丰满的种族主义政权。美国是如此立法的主要国外先例。” 然而,对痴迷于种族问题的纳粹来说,美国的原型也有局限性。惠特曼说:“在美国和纳粹种族分类方案中看到相似之处的学者犯了错误,但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低估了美国法律的相对严苛性。” 尽管纽伦堡法案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但纳粹在立法上并没有像他们对美国的研究那样深入。无论是那天的闭门会议,还是纽伦堡法案最终宣布的版本,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有被采纳。惠特曼写道,虽然纳粹盛赞“美国在种族纯洁性立法上付出的努力”,但他们无法接受那种“毫无让步余地的无情规定”,比如一个美国男人或女人,只要血管里有一滴黑人的血液就会被算作黑人。一滴血的规定在纳粹看来过于严苛了。 —— 201:不可被否认的屠杀和折磨就在铁丝网的另一侧发生着。邪恶的果实多得像雪花一样,落在村民身上。邪恶覆盖了他们,他们有些人是慈爱的父母和能干的配偶,但他们没有做任何事去阻止邪恶,因为邪恶已经成长得过于壮大,任何个人都不可能阻止它。因此,没有任何个人是共犯,然而每一个人又都是共犯。邪恶之所以能成长,是因为人们允许它发展壮大,而此刻邪恶正像雨点似的落在他们的姜饼屋和质朴而正统的生活上。 持不同政见的神学家迪特里希·朋霍费尔是在纳粹集中营的电网里受苦并最终死去的几百万人之一,他遭受酷刑,还被单独监禁。镇上的居民能听见无辜者的祈祷吗?朋霍费尔曾经这样评价旁观者:“在邪恶面前,沉默本身就是邪恶的。上帝不会认为我们是无罪的。不说话就是说话。不行动就是行动。” 村民不都是纳粹,事实上,许多德国人都不是纳粹。但他们在电台里追随纳粹头目,等着听希特勒和戈培尔的最新消息。纳粹已经掌握了电台这种新科技的优势,他们有机会在任何时间直接在德国人的家里接触他们,对他们的头脑进行静脉注射。人们已经接受了劣等人天生如此的谎言,集中营里的囚徒——犹太人、辛提人、同性恋者、帝国的反对者——是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类,因此小镇居民只是扫掉台阶上的骨灰,而后继续过他们的太平日子。起风的时候,母亲把孩子拉进屋里,催促他们动作快点,免得其他人类的骨灰沾在他们身上。 美国南方一个小镇的主大道中央,矗立着一棵身姿雄伟的老树,可能是榆树、橡树或梧桐树,它早在现代道路铺设前就已经落地生根了。在镇上居民的心目中,这里是个圣地,尽管从遮阳的角度看,这棵老树的位置并不讨人喜欢。它阻碍来往的交通,驾车者必须绕过它才能穿过小镇。它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因为驾车者不是总能看见树背后的情况。 但这棵树绝对不能被砍掉。因为它是当地的私刑树,它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片刻不停和永恒不变地”提醒镇子里的黑人居民——他们之中上一个被吊死在树枝上的是谁,下一个又有可能是谁。[33]这棵树等待着属于它的时刻,白人居民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不便,冒着自己受伤和死亡的风险,也要让这棵树和从属种姓留在应有的位置上。这棵树无声地见证了黑人居民的永恒命运,同时也在低声地安抚支配种姓。 得克萨斯州东部村庄利斯堡的居民把马车车轴钉进地里充当桩子,然后把19岁的威利·麦克尼利绑在上面。他们把用来生火的木柴堆在他脚下,尽管他辩白自己是无辜的,与他们声称他攻击的白人女孩毫无关系。然而,1921年秋季的那一天,500人聚集起来,欣赏威利·麦克尼利在他们面前被活活烧死。但首先,私刑的领头人必须解决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抽签,看谁在麦克尼利被杀死后能得到他的哪一块身体,以此确定“他们视为最有品位的纪念品”的身体部位。他们在麦克尼利面前做这样的事情,而这个年轻人被绑在桩子上,被迫听着他的手指和耳朵将如何被分配给非法绑架他的那些人。这些领头人在500名居民面前讨论这些,而后者前来欣赏一个人的惨死,迫不及待地等待狂欢的开始。施刑者最终做出决定,一切都商量好了,然后点燃木柴。 这些小女孩似乎在学校里,她们穿浅色的水手领棉裙,头发被剪成精致的童花头,长度刚好到耳朵下沿。画面里,阴影中两个更小的女孩似乎烦躁不安,她们靠近人群中的女性,后者也许是她们的母亲或姨妈。但你首先会注意到一个女孩,她约莫10岁,站在这群成年人和儿童的最前面,眼神警惕,视线集中。她身旁是个男人,他衣冠楚楚,身穿定制的白色长裤和白衬衫,戴白色的巴拿马草帽,像是要去参加划船派对的鸡尾酒会。他抱着双臂,表情安详而恬静,似乎还有点无聊。 那是1935年7月19日,地点是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的松树林,这些人站在一棵树底下。他们上方挂着鲁宾·斯塔西瘫软的尸体,他的工作服被撕破,沾满鲜血,遍布弹孔,他的双手被铐在身前,颈部被私刑绞索拽断。他被杀,仅仅是因为惊吓了一名白人女性。前排的女孩仰望黑人的尸体,表情不是惊恐而是惊喜,她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像是马戏团里的小马刚刚从身旁跑过。她年幼面庞上的迷恋与这场集会的可怖本质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位摄影师捕捉了这个瞬间,这张照片成为20世纪美国私刑照片中流传最广的一张。 私刑一半是行刑室,一半是嘉年华,会吸引数以千计的看客,他们共同成为施虐的帮凶。摄影师事先收到消息,在私刑地点架设便携式照片冲印机,而后像舞会上的摄影师似的把照片卖给施刑者和看客。还有人把胶印照片做成明信片,供人们寄给亲人。1907年伊利诺伊州的开罗,人们把威尔·詹姆斯快被烧焦、被割下来插在木棍上的头颅的照片当明信片寄给别人。在那些寄出的明信片上,烧焦的躯体就像已经石化的维苏威火山爆发的遇难者,但这一恐怖景象是现代人类亲手制造的。有些人把私刑照片装进相框,要是能找到受害者的一撮毛发,就把毛发也压在玻璃底下。1916年,一名看客在他从得克萨斯州韦科寄出的明信片背面写道:“这是我们昨晚的烧烤大会,照片里我在左边,十字架在上面。你的儿子乔。” 只有美国才做得出这种事。多年以后,《时代》杂志写道:“就连纳粹也没堕落到出售奥斯威辛的纪念品。”20世纪初的美国,印有私刑照片的明信片是一种极为普遍的通信媒介,以至于私刑景象“成了明信片行业中一个蓬勃发展的子门类”。1908年,这个行当的规模已变得极为庞大,寄送印有暴民杀人照的明信片引起了普遍的反感,因此美国邮政部禁止邮寄这种明信片。但这并没能阻止一些美国人分享他们的私刑“伟绩”,他们只是把明信片放进了信封。 在奥马哈的市中心,人们点起火堆,准备烧死威尔·布朗。报纸提前发布了这场私刑的信息,因此1919年9月的这一天,法院广场上聚集的民众多达1.5万人,人数多到你无法从俯拍的广角照片中辨认人海里的任何一张面孔。所有人只有同一个念头,把自己融进一个有机体,完成一个使命——他们不但要杀死一个人,更要羞辱他,折磨他,将他活活烧死,然后一起呼吸焚烧人体产生的烟雾。 两天前,一名白人女性和她的男友声称他们来到这座城市后遭到了一名黑人的猥亵。目前还在世的当事人没有一个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便是当时,这一事件也存在诸多疑点。大迁徙期间,人们对涌入北方的南方黑人的怨恨一直在蓄积,而当地治安官逮捕的正是威尔·布朗,一名肉类加工厂的工人。没有刑事调查,没有正当程序,那天,暴民洗劫当地的百货商店,抢走枪支,朝布朗被拘押的法院开火。 在暴民抓住布朗之前,他们的流弹已经杀死了两个“自己人”,其中一个是围观者,另一个是参与劫掠者。他们在法院放火,强迫警察局长把布朗交出来。他们割断消防水喉,不让消防员扑灭火焰。市长呼吁冷静,但暴民的头目把绳索套在市长的脖子上,害得他受伤住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逃出火海,把犯人带到屋顶上,但暴民头目把布朗从屋顶拖下来。然后暴民们开始做他们聚集在一起必然要做的事情。他们扒光威尔·布朗的衣服,前排的人为了殴打他而彼此争斗。他们把半昏迷的威尔·布朗吊在法院门口的路灯柱上,然后朝被悬在半空中他的身体开枪,他们边扣动扳机边欢呼。验尸官说,布朗就是被这些子弹打死的。然后,暴民在法院广场点燃火堆焚烧威尔·布朗的尸体,再把焦尸绑在警车上,拖着它穿过奥马哈的大街小巷。 最后,他们把拖尸体的绳索剪碎,当纪念品出售,或摆在陈列柜和壁炉架上。在场的摄影师从多个角度拍摄这场私刑并印制了明信片:身穿正装的男人和头戴报童帽的少年像是参加婚宴似的摆出姿势,围在烧焦的尸体旁挤进取景框,灰烬中溅出火花。印有这个画面的明信片被寄给全国各地。 暴乱发生的时候,一名14岁的少年正好在法院街对面的印刷厂帮父亲干活。这个少年名叫亨利·方达,他长大后离开奥马哈,在好莱坞当上男主角,为自己赢得了名声。 1919年的那个傍晚,在暴民的叫嚣声当中,看着被挂在路灯柱上的男人和火堆中的炭块,方达和父亲锁上工厂的门,默默地开车回家。多年后,已经是老人的方达说:“那是我见过的最骇人的景象。”几十年的时光并没有扫除他记忆中烧人后的灰烬。 他在许多电影里以正义的角色出现,呼吁其他角色放过一个人的生命,这也许并不是巧合。在1943年讲述法外暴力的电影《龙城风云》里,正是方达扮演的角色提醒嗜血的暴民:“一个人绝不可能不顾法律随便把人吊死,而不给世上的任何人带来伤害。”

(Whitman, Hitler’s American Model, p.113. 惠特曼这部令人不安的著作研究了美国法律体系如何影响并启发了纳粹的几项种族政策。惠特曼基于大量调查和对纳粹记录、第三帝国时期文献的详细阅读,还原了纳粹与美国种族法律之间联系的全貌。书中详细记录了1934年6月5日刑法改革委员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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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美国的奴隶时代延续240年之后,托马斯·R. R.科布,这位南方邦联联盟首脑和奴隶制的捍卫者说:“对含的诅咒如今落在了他的后裔身上。伟大的造物主设计了他们的身体和精神,让他们能够填补他们所落入的位置。神在构造他们时体现出了智慧和慈悲,因此他们正适合他们注定要占据的低贱地位。” 美国奴隶制于1865年正式宣告终结,但种姓的结构完好无损,不但存续下来,还变得更加牢固。20世纪的作家托马斯·皮尔斯·贝利在整理美国南方的种姓法律清单时写道:“让黑鬼吃从白人餐桌上掉下来的面包渣吧。”这话与印度的《摩奴法典》互相呼应。 美国和印度都自认为是“民主制国家”,但两者的“民主”都建立在种姓制度之上,而两套种姓制度的基础都是对各自文化中神圣典籍的解读。在这两个国家里,从属种姓都被指定了最底层的位置,由于所谓过去的罪孽,他们被认为应该遭受歧视。 经过将自身置于高位的那些人的诠释,这些信条成了神的旨意,支撑起天意建立人类金字塔结构的信仰,也就是所谓伟大的存在之链;创立者在接下来的一个个世纪里根据情况将该体系精雕细琢。于是我们有了种姓的第一根支柱:神圣化。这是一切种姓制度固有的第一条组织原则。 ——— 211:从美国种姓制度在切萨皮克河流域形成至今的这几个世纪,下层种姓中最有成就的那些人往往能找到办法超越种姓,但很少能完全摆脱它。 法律学者雷蒙德·T.戴安蒙和罗伯特·J.科特罗尔写道:“和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美国的黑白区别也提供了一种由出身决定的社会等级制度,甚至可以说它是不可改变的,哪怕是通过积累成就也做不到。黑人成了美国的‘贱民’群体,与美国的其他人口隔离开来。” 2013年冬天,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得主弗雷斯特·惠特克,一位身份显赫的中年非洲裔男子,走进曼哈顿西区的一家高档熟食店,想买点东西吃。他发现店里人太多,也可能没找到感兴趣的东西,于是没有消费就转身离开——每天都有很多顾客这么做。但一名雇员觉得他很可疑,于是在门口堵住了他。在一个名流和大学生经常光顾的营业场所,这种程度的干预可不怎么常见。这名雇员当着其他顾客的面搜惠特克的身,什么都没发现,才允许明显大受惊吓的惠特克离开。熟食店老板后来为此道歉,解雇了那名店员。但那一刻的折辱留在了演员的心里。惠特克后来说道:“一个人走上来对你做这种事,这完全是在侮辱你。这是企图剥夺你的天赋权利。” 无论是财富还是名声,都没有让出身于从属种姓的人免遭警察暴力的伤害,警察的暴力似乎不成比例地落在等级制度最底层的人们身上。2015年,纽约市警察在曼哈顿一家夜店外打断了一名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球员的腿。这名球员是亚特兰大鹰队的前锋,受伤使得他在那个赛季剩下的时间里无法上场。案件最后以400万美元的赔偿和解,球员当即宣布他将把这笔钱捐给一个公设辩护人基金。 2018年,新闻报道前NFL(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球员戴斯蒙·马洛在另一名驾车者朝他的车泼咖啡后与之起了争执,警察将马洛摔倒在地。那年春天曝光的视频显示,警察把戴斯蒙·马洛的胳膊和腿扭到背后,然后将他脸朝下按在人行道上。接下来,他们把他翻过来,压住他的喉咙。他在他们的重压下失去知觉。视频病毒似的传播后,警方进行内部调查,解雇了一名警员。 仅仅一年前,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还对记者说:“无论你在生活中有了多大的名声,无论你变得多么有钱、人们多么崇拜你、你做了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只要你是一名非洲裔男性或非洲裔女性,那你永远就只是这个人了。” —— 238:美国种姓制度的建立者在草创初期就采取步骤,确保种姓的分离并封锁被定为上等者的血统。这种意愿引出了种姓的第三根支柱——内婚制,意思是将婚姻限制在同一个种姓内部。这是每一个种姓制度坚固的基础,从古印度到早期美国殖民地到纳粹德国都是如此。在美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内婚制都得到严格的执行,为当前的族群分隔做了奠基的工作。 内婚制禁止一个人与所属群体外的人结婚,甚至禁止任何人与所属群体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禁止任何人产生跨种姓的爱情,从而捍卫不同种姓的界限。它在各种姓之间筑起防火墙,成为将资源和姻亲关系限制在种姓制度的每个层级之内的主要手段。内婚制通过切断合法的家庭关系,扼杀了各种姓之间产生共情或共同命运感的可能性。它使得支配种姓内的成员更不可能向被认为低于他们的人的快乐、成就和福祉投注感情,或者从个人角度认同他们或理解他们的困境。内婚制事实上使得支配种姓的成员更有可能不但将被认为低于他们的人视为劣等动物,而且将之当作非我族类的敌人,是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加以遏制的威胁。 印度反种姓运动之父比姆拉奥·安贝德卡写道:“种姓意味着人为地把人口划分为固定和明确的单元,通过内婚制防止各个单元彼此融合。”因此,“在揭示内婚制如何维持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已经证明了种姓的起源和运行机制”。 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前,号称由上帝规定的内婚制就已经存在了。在美国,关于后来的种族问题,最早的记载就和欧洲人与非洲人之间的性关系有关。1630年,弗吉尼亚州议会判处休·戴维斯当众领受鞭刑,因为他“与一名黑人同榻,玷污自己的身体,因此侮辱了上帝,使得基督徒蒙羞”。州议会甚至煞费苦心地特别要求黑人必须到场见证对戴维斯的鞭笞,而黑人通常被禁止观看支配种姓的成员接受惩罚。这个判罚在刚刚兴起的种姓制度中发挥了双重作用。戴维斯在被认为低于他的群体面前受罚,因此进一步羞辱了他;这一判罚同时还向在一个尚不存在的国家里被贬为最低种姓的那些人发出警告:“既然这是一个越出种姓边界的白人的命运,那么你们的命运就只会更加凄惨。” 戴维斯被判刑的时候,甚至于整个奴隶贸易的时代,欧洲男性时常和非洲女性发生性关系,他们通常不需要后者的同意,也不需要承担后果——他们已习惯根据想当然的对非洲人的威权肆意行事。殖民地的父辈判处休·戴维斯当众受刑,而他的行为本身被许多人当作生来就有的权力,那么,这意味着他必定超过了某个界限,判刑者认为他的做法威胁到等级制度,他与交配对象的关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不得不出手干预。正在兴起的种姓制度允许他们压迫最低种姓,但不允许平等或表面上的平等,这就是内婚制(它从法律上确立了平等者之间的联合关系)得到严格执行和强奸低种姓女性被无视的原因。休·戴维斯案不但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将种族问题和等级制度纳入公众视野,还第一次尝试为跨种姓的公开关系设立边界。 10年后,另一名白人,罗伯特·斯威特被迫苦修,因为他让归另一名白人所有的一名黑人女奴怀孕了。到了这个时候,维护不同种姓界限的焦点已经转移。在这个案子里,受到鞭打的是怀孕的女人。这证明了她的种姓地位的低下,因为基于她的身体状况,在绝大多数文明国家里她才是保护对象。 1691年,弗吉尼亚州成为第一个宣布黑人与白人婚姻非法的殖民地,在接下来的3个世纪里,美国的大多数州都会沿用这项禁令。有些州不但禁止非洲裔美国人与其他所有族裔通婚,还禁止白人与亚裔或美洲原住民结婚。尽管没有针对跨种族通婚的全国性禁令——其实也有过几次尝试——但50个州里有41个通过了法律,规定跨种族通婚是犯罪,可判处最高5000美元罚款和最高10年监禁。有些州甚至禁止任何允许跨种族通婚的法律在未来获得通过。法律之外,尤其是在南方,非洲裔美国人哪怕只是有破坏这根种姓支柱的嫌疑,也会面临被私自处死的惩罚。 直到1967年,联邦最高法院才推翻这些禁令。但有些州在正式废除其内婚制法律上进展缓慢。亚拉巴马是最后一个完成废除内婚制的州,该州直到2000年才舍弃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律。然而即便如此,在那次公投中,依然有40%的人支持保留婚姻禁令。[5] 正是通过推行内婚制(本质上是国家在几百年历程中通过立法管制人们的恋爱选择),种姓制度只允许拥有相似生理特征的人合法地交配,创造和强化了“种族”的概念。内婚制法律起到了控制繁衍的作用,结合美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对非欧洲移民的禁令,调配了美国的人口构成。这种形式的社会工程的目的是维持等级制度所基于的外貌差异,“种族”最终成为政府允许谁和谁生育后代的结果。内婚制确保了不同种族的外貌差异,而种姓制度正依靠这类差异将不平等性正当化。 法律学者伊恩·哈尼·洛佩斯写道:“我们的相貌、我们在这个国家的外显的‘种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规定和决策的产物。”[6]在美国,种姓的这根支柱受到广泛的理解和接受,甚至到了1958年,盖洛普调查发现仍有94%的美国白人不赞成跨种族婚姻。[7]“你知道黑人种族在精神上是劣等的。”20世纪40年代的一名南方医生对研究人员如是说。他表达了民众普遍持有的一个观点。“每个人都知道,我不认为上帝希望白人这样的优等种族和一个劣等种族混血。” 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这种情绪稳稳地占据上风。为了这根决定性的种姓支柱,不计其数的人失去了生命。由于被认为破坏了这根支柱,美国最广为人知的一些私刑案件因此发生。禁令对下等种姓的男性和上等种姓的女性更加严格地执行,但上等种姓的男性,也就是这些法律的制定者,能够公然对下等种姓的女性随意出手,不顾其年龄和婚姻状况。如此一来,支配种姓的主导性别不但控制了低于他们的所有人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机会,还消除了与支配种姓的女性的竞争,事实上也就是与所有女性的竞争。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支配种姓的男性控制着谁可以与谁发生情感联系并生育后代的权力。 这种做法违背了男性气质的自然表现,一个群体拥有完全自由,另一个群体受到生与死的限制。它进一步加固了不同种姓的界限,加重了从属种姓男性保护女儿、妻子、姐妹和母亲时的无力感。另一方面,它提醒等级制度中的每一个人,记住支配种姓的男性拥有绝对的权力。在美利坚合众国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一制度就像一团乌云,笼罩在被打入最低种姓的每一个人的头顶上。 19世纪30年代中期,密西西比州的大湾镇,白人活活烧死了一名黑人,把他的头插在镇子边缘的木桩上,供所有人观看,以此教训从属种姓的男性。根据当时的记载,这名黑人在反抗并杀死了“拥有他妻子并常和她睡觉”的支配种姓的男子后遭到酷刑折磨,并最终被砍头。他在尘世间以等同于自杀的极端方法保护妻子并直面死亡,这位难逃厄运的丈夫说“他相信他会在天堂因此得到奖赏”。 一个多世纪后,1943年12月,一位名叫威利·詹姆斯·霍华德的15岁诚挚少年趁着学校放假在佛罗里达州利夫奥克的一家“一毛钱”商店打工。他是独子,已经念到了十年级,人们寄希望于他的成就能超过家里的其他人。就在那个12月,他做了一个宿命性的决定——他不知道或者不在乎种姓的一根中央支柱——新工作使他的内心充满希望和兴奋,他非常想做好这份工作,于是给所有同事寄了圣诞卡。其中一张圣诞卡寄给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女孩辛西娅,她也在店里工作,是他的暗恋对象。他在卡片上落款“带着L”(“L”代表“爱”)。 在一年中的那个时段里,寄送这样的卡片似乎是普普通通的行为,甚至还挺可爱,然而那里毕竟是施行吉姆·克劳法的南方。男孩是黑人,女孩是白人。她把圣诞卡给父亲看。消息传回威利·詹姆斯那儿,他的圣诞卡给她带来了困扰。于是,1944年元旦那天,他亲自送去一封道歉信,尝试为自己辩护:“我知道你对我们这种人没什么想法,但我们不恨你,我们只想成为你的朋友,但你不许我们这么做。请别让其他人看见这封信,希望我没有惹你生气……”他加了一小段韵文:“我爱你的名字,我爱你的声音,对于一个S.H.(甜心),你就是我的选择。” 第二天,女孩的父亲和另外两名白人把威利·詹姆斯和他父亲拖到萨旺尼河岸边。他们把威利·詹姆斯的手脚在背后分别绑在一起,用枪指着他的头。他们逼他跳下河,用枪逼着他的父亲眼看着他淹死。父亲被他们控制,而且寡不敌众,他无法挽救唯一的孩子的生命。 三个白人向警方承认他们绑架男孩并绑住了他的手脚,但声称他是自己跳河淹死的。几天后,男孩的父母为了活命而逃离。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年轻工作人员瑟古德·马歇尔提请佛罗里达州州长关注此事,但无济于事。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外勤秘书哈利·T.摩尔设法说服了男孩的父母克服恐惧,签署宣誓证词,说明他们的儿子遇害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然而当地的大陪审团拒绝起诉绑架男孩的三个白人,而联邦检察官也不肯插手。 没有人因为威利·詹姆斯的死被追究责任,三个白人甚至没有在拘留所里待过哪怕一天。绑架和处死他被视为维护种姓秩序的行为。由此可见,南方种姓制度的恐怖统治在继续,不受阻碍地滚滚向前。在美国政府的庇护下,种姓制度已不仅属于南方,而属于整个美国。 (注释:几个世纪以后,吉姆·克劳法统治下的种姓制度的维持者认为,黑人和白人“在平等基础上的持续性亲密”关系是不可接受的。George De Vos, “Psychology of Purity and Pollution as Related to Social Self-Identity and Caste,” in Reuck and Knight, Caste and Race, p.304. “尽管我们不可能重建全貌,但可以合理地推想其中的一些要素……由于戴维斯的配偶被描述为‘黑人’,但没有对戴维斯进行相应的种族描述,因此可以推断戴维斯是白人。”Leon Higginbotham quoted in López, White by Law, p.17. 反混血法律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因此列举没有禁止混血通婚的州比列举禁止的更容易。除了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它们加入联邦时绝大多数反混血法律已经被废除——其他对混血通婚保持沉默的州只有康涅狄格州、明尼苏达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佛蒙特州和威斯康星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 1958年,盖洛普公司第一次对美国白人进行了关于跨种族婚姻的调查。94%的受访者不赞成黑人和白人结婚,3%的人不发表意见,4%的人赞成。“Marriage,” ) —— 253:种姓的第四根支柱的基石是对支配种姓的纯洁性的狂热,和对被定为低于它的其他种姓的“污染”的恐惧。几个世纪以来,支配种姓采取了极端措施来保护其神圣性不受从属种姓的“玷污”。印度、美国和短命但骇人的纳粹政权,在各自种姓制度的巅峰时期,都把对于保持种姓纯洁性的狂热拔高到了堪称荒谬的高度。 在印度的一些地区,最低种姓的成员在公共场所行走时必须与高种姓的所有人保持一定步数的距离——距离在12步到69步之间,具体取决于另一方的种姓。他们必须戴铃铛,提醒高于他们的种姓的人们,以免他们的存在污染了后者。在马拉塔地区,最低种姓的成员必须“拖一根带刺的树枝,擦掉他的脚印”。假如有婆罗门经过,他必须匍匐在地,这样他“污秽的影子就不会玷污神圣的婆罗门”了。(注释:“一个达利特如果距离一个婆罗门小于95步就会“污染”后者,因此婆罗门家庭的保护者和看护者奈尔(Nairs)就会以残忍的方式杀死违反规定的达利特。”) 触碰甚至接近不可接触者触碰过的东西,对上等种姓来说是一种污染,高种姓的成员在遭遇如此“不幸”后必须举行净化仪式。他们可以立刻在流水里沐浴,也可以用调息法配合冥想,从而去除自己身上的“污染物”。[3] 纳粹德国禁止犹太居民踏上犹太人自己的避暑别墅的沙滩,例如在柏林城郊的度假胜地万湖;第三帝国的所有公共游泳池也禁止犹太人进入。让—保罗·萨特曾经说:“他们认为一个犹太人的身体泡在水里,就会污染整个游泳池。”(注释:萨特1948年著作《反犹主义者和犹太人》的英译本里写道:“在他们看来,假如一个以色列人的身体进入那个封闭的水体,水就会被彻底弄脏。”) 在美国历史的大多数时期里,甚至一直到进入20世纪之后,从属种姓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受到隔离,实现了美国式的不可接触。在南方,从属种姓的大多数成员在很久以前就被发配到这里了,黑人儿童和白人儿童连教科书都不同。在佛罗里达州,黑人儿童和白人儿童用的教科书甚至不能一起存放。非洲裔美国人被禁止使用白人的饮水龙头,在拥有自己单独的饮水龙头前,他们只能在南方的暑气中喝马槽里的水。在南方的监狱里,黑人囚犯和白人囚犯的被褥是分别堆放的。一切人类活动,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从出生到死亡都必须实行种族隔离,无论是在医院病房还是在铁路站台,无论是在救护车、灵车还是在墓地。商店就算允许黑人进入,也会禁止他们试穿衣服、鞋子、帽子和手套。历史学家伯特兰·道尔在1937年写道,假如一名黑人不幸在公立医院去世,“他的尸体会被放置在太平间的角落里,远离白人的尸体”。 1896年,种姓的这根支柱被迎入法律的殿堂。这是因为新奥尔良的一名男子挑战了路易斯安那州于1890年颁布的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铁路车厢内必须将“白人和有色人种”分开。重建崩溃之后,权力回到前南方邦联分子手中。忧心忡忡的有色人种组成委员会筹款,在法庭上抗议这项法令。1892年6月7日,在这个约定好的日子里,荷马·A.普莱西——一名鞋匠,看似是白人,但按美国对种族的定义则是黑人——买了东路易斯安那铁路公司从新奥尔良到卡温顿的头等车票,坐在了白人专用的车厢里。在那个时代,一个种族出身模棱两可的人会被认为不属于白人,因此,车长命令他去有色人种的车厢。普莱西拒绝从命,因此被捕——一如委员会的预料。他的案子被递交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7:1的投票结果裁定路易斯安那州的“分隔但平等”法令胜诉。这一事件在美国开启了一个持续近70年的时代:国家的裁定将一个种姓隔离并排斥于另一个种姓之外。 在南方的法庭上,甚至连上帝的言语都是“遵从”种族隔离制度的。法庭会准备两本《圣经》,一本给黑人,一本给白人,供他们把手按在上面发誓说真话。不同种族的手不能触碰同一件神圣的物品。 纯洁性这根支柱和其他支柱一样,危害着从属种姓人们的生命。20世纪30年代的一天,一名黑人铁路扳道工在孟菲斯工作时不慎滑倒,掉在了调车车头的轮子下。他的右臂和右腿被压断,躺在那里流血至死。根据对事故的报道,“救护车赶来救助他,但他们看了一眼,发现他是个黑人,于是扬长而去” ——

258:20世纪的下半叶,在美国这还是一条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受到支配种姓不遗余力的推行。20世纪50年代初,辛辛那提市政府在压力下允许黑人泳客进入部分公共游泳池,但白人会把钉子和碎玻璃扔进水池,驱赶黑人。20世纪60年代,一名黑人民权活动家在一个游泳池里游了一圈,然后爬上岸用毛巾擦干身体,希望能借此消弭黑白分界。法律历史学家马克·S.维纳写道:“他得到的回应是整个游泳池被抽干,然后重新注入清水。” 再倒退几十年,1919年,一名黑人少年不经意间破坏了“纯洁性”这根种姓支柱,他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此事在芝加哥掀起了一场暴乱。17岁的尤金·威廉斯来到芝加哥南区的密歇根湖,在公共沙滩游泳时不小心跨过了分隔种族的那条虚构界线。他不知不觉地游进了白人水域,白人水域的水黑人水域,两者看上去毫无区别。他因此被白人用石头砸,最终溺水身亡。那年夏天,由于种族隔离受到破坏而激起的紧张局势撩动了主导种族的神经,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场种族暴乱。 —— 266:美国种姓制度是个加速发展的种姓制度,它的历史被压缩在短短的一段时间里,相对印度种姓制度的存在时长来说,仅仅是个零头。它的缔造者利用诺亚和他儿子们的故事使等级制度正当化,但不像《摩奴法典》那般明确,他们没有向《旧约圣经》寻求进一步的指点,而是随心所欲地塑造上等种姓。在美国,对纯洁性的狂热始于对支配种姓的定义。 尽管“新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创造了以欧洲人为尊的等级制度,但只有美国建立了基于种族绝对主义的一套体系。在这个体系里,一滴非洲人的血液,或者亚洲人或美洲原住民的不同比例的血液,都会玷污一个本来会被认为是欧洲人的人的纯洁性,这个污点会因此让这个人丧失被支配种姓接纳的资格。这是种族优越性的一种惩罚性模式,与南非模式刚好相反,后者奖励以任何程度接近白人血统的人,并正式建立了一个介于黑人白人之间、充当缓冲的、由有色人种构成的中等种姓。南非根据一个人的血管里流着多少欧洲人的血液,按照等级给予特权,他们将“白人”血统视为清洁杀菌剂,能够消除较低等群体的血统。两种形式的白人至上主义都是为了适应各自国家的人口结构而设计的。南非的白人是少数群体,因此有动力赐予被认为足以接近白人者以“荣誉白人”身份,从而增加这个群体的力量和人数。美国的白人是多数群体,因此他们没有这个动力。事实上,他们抬高自身,隔离人数较少者并使其充当他们的从属者,是为了从中获得利益。[16] 美国内战前,佐治亚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约瑟夫·亨利·兰普金成功地把古希腊神话和种姓的两根支柱——神圣化和纯洁性——融合在一项判决之中。他写道:“因血统受到玷污而造成的堕落,附着在这个国家含的后裔身上,就像内萨斯有毒的衣服。”(他指的是神话中堕落的半人马内萨斯的血衣,它代表穿着者不可逃避的厄运和毁灭。) 制度的缔造者从一开始就认真研究了应该允许哪些人进入支配种姓的问题。绝大多数人,包括现在被认为属于白人的许多群体,都不符合他们彼时的定义。美国独立战争前25年,本杰明·富兰克林担心随着德裔人口的增长,宾夕法尼亚州将“成为外来人的殖民地”。“他们的数量很快就会多到将我们德国化,而不是我们将他们盎格鲁化的地步,他们永远不会接受我们的语言和习俗,就像他们不可能拥有我们的相貌一样。” 最终,支配种姓利用移民法和婚姻法来控制谁能加入他们的行列,而谁将被排除在外。这需要不断地更新定义。法律学者雷蒙德·T.戴安蒙和罗伯特·J.科特罗尔写道:“法律无法将它无法归类的人与事分开。受到法律保障的种姓制度至少必须定义种姓成员的身份。” 1790年,国会将美国公民的身份限制为白人移民,根据法条的规定,他们是“自由的白种人”。但“白”是什么,尚须界定。19世纪中叶,数以百万计的人口从德国和爱尔兰而来,大西洋两岸的种族优越论者为这个被“旧欧洲最堕落的种族”淹没的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而烦恼,用受众甚多的19世纪雅利安至上主义鼓吹者阿蒂尔·德·戈比诺的话来说,“这些人从古到今一直都是人渣:爱尔兰人、混血的德国人和法国人,还有甚至更加可疑的意大利人”。 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一个人只要不是盎格鲁—撒克逊血统,就会被贬为人类“污染物”。支配种姓就像在多个战场上保卫侧翼的战地统帅,在20世纪伊始前后,他们以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两条移民禁令来阻止“受玷污的”新移民的涌入。 美国首先试图以1882年的《排华法案》阻止华裔移民进入西部各州。随后它将矛头转向南欧和东欧移民,按照弗吉尼亚州一位前州长的说法,他们是“渣滓和祸害”。新移民被指控“带来了犯罪和疾病,污染了美国原有白种人的血统”。国会委托专人对该危机进行分析,结果便是一份影响深远的文件,人们称之为《迪林厄姆报告》。众议院移民和归化委员会召开听证会,美国尝试进一步控制人口构成。 1910年,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M.D.李施利特牧师在向委员会做证时称:“由于这股‘东方渣滓’的潮流涌入,美国的道德基础已被削弱,生命之血也遭受了玷污。我们‘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品质’必须得到保护,从我们雅利安祖先传承下来的未经混合的血统绝对不能和伊比利亚种混合在一起。”“伊比利亚种”是种族主义优生学时代对意大利南部人的称呼。 调查结果为《美国1924年移民法》奠定了基础。这部法律根据1890年的人口统计结果对移民配额做出限制,而这时候,波兰人、犹太人、希腊人、意大利人和西欧人之外的其他人尚未大量进入美国。 这些群体的身份受到质疑,因此无可争议的“白人”所拥有的特权并不总能为他们遮风挡雨,至少当时还不行。1903年,路易斯安那州有人尝试将意大利选民排除在“白人”初选之外。再往前约10年,1891年,新奥尔良有11名意大利移民在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私刑中丢掉了性命,起因是警察局长被刺杀,而移民被视为主要嫌疑人。私刑过后,另外几百名移民被围堵和逮捕。施行私刑的暴民组织者之一名叫约翰·J.帕克,他后来形容意大利人“比黑人还坏那么一丁点儿,因为他们的习性更加肮脏,他们更加无法无天和奸诈”。日后他将被选为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 1922年,亚拉巴马州一位名叫吉姆·罗林斯的黑人以丈夫的身份与一位名叫伊迪斯·拉布的白人女性生活在一起。由于违反跨种族通婚的法律,他被判处有罪。然而当法庭得知这位女性是西西里人,且“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她是“白人”的时候,法官便推翻了原判决。由于难以“决定性地”判断她是不是“白人”,法庭走出了异乎寻常的一步,释放了这位黑人。然而,假如情况颠倒,她被视为“白人”女性,吉姆·罗林斯就极有可能面临私刑。 当时美国的大多数州已经或正在厘定更加磨人的“白人”和“黑人”的定义。 阿肯色州原先将“黑人”定义为“有可见和明显的非洲血统混杂特征的个人”。随后在1911年,该州将定义改变为“拥有……任何黑人血统”的所有个人,并且将跨种族性行为定为重罪。[亚拉巴马州在通婚禁令中将“黑人”定义为拥有“一滴黑人血液”的所有个人。俄勒冈州将“非白人”定义为“拥有1/4黑人、中国人或卡内加人血统或拥有超过1/2印第安人血统”的所有个人。北卡罗来纳州禁止“白人”与“黑人或印第安人三代之内的后裔”结婚。佐治亚州将“白人”定义为“没有可明确追溯的黑人、非洲人、西印度群岛人、亚洲人血统”。 路易斯安那州直到1983年还有一项仍在生效的法律,它将标准定在“1/32黑人血统”上。路易斯安那州的规定极为具体,与印度的《摩奴法典》不无相似之处,它根据非洲“血统”的推定占比划分出一个个亚种姓。他们有格里夫(griffe,3/4黑人血统)、马拉邦(marabon,5/8黑人血统)、穆拉托(mulatto,1/2黑人血统)、夸德隆(quadroon,1/4黑人血统)、奥塔隆(octaroon,1/8黑人血统)、西塔隆(sextaroon,1/16黑人血统)、半梅梅鲁克(demi-meamelouc,1/32黑人血统)和桑梅利(sangmelee,1/64黑人血统)。从21世纪基因检测的结果来看,最后几个分类将会包括如今被归入高加索人的几百万美国人。所有这些分类都证明了在美国的历史上,支配种姓是多么关注种族和种姓的纯洁性。 弗吉尼亚州火力全开,在1924年通过了所谓的《种族完整法》,该法除了禁止跨种族通婚,还将“白人”定义为“除高加索人外不拥有任何其他血统的个人”。 戴安蒙和科特罗尔写道:“‘可追溯的数量’是为了确保即便看上去并不黑的黑人也能留在所属的位置上。尽可能远地追溯黑人血统,成了种姓制度平稳运转的先决条件。” —— 285:民权运动时代的密西西比州,一天,一个发狂的白人母亲把年幼的女儿拖进屋里,把她抱到厨房的水槽前,用钢丝球刷她的小手,就好像母女俩的性命都取决于此。女孩刚刚碰到了在家里土地上干活的一个黑人小姑娘的手。母亲告诉女儿千万别再去碰那个女孩的手了,但她说的是“他们有细菌”“他们非常脏”。母女二人弯腰站在水槽前,母亲的爆发吓坏了小女孩,她哭了出来。见到女儿的眼泪,母亲也哭了,因为她竟允许这种人为的恐惧吞噬她,因为她在那一刻意识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盒子里,而且已经被这个盒子禁锢了一生。 这是一条神圣的禁令。据说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南方的绝大多数白人甚至没有和黑人握过手。 有一个支配种姓的年轻男人在“大萧条”时代的南方长大,种姓制度的准则把他教得很好,他符合社会期待地固守着这些准则。然而他在20世纪中叶前往北方参军,不得不直面他在成长过程中不可想象的种种事情。这个南方白人说:“脱离了围困我们的幻觉之后,怪事就像石像鬼似的扑向我们。” 来到北方,他发现自己经常见到黑人被允许在和白人相同的环境中工作。多年后,已经成为《看》杂志编辑的这个男人回忆道:“我以为我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无论是从情感还是智识上。” 但他发现自己是一名囚徒,围困他的是他自身受到的规训,他称之为一种特定的疯狂。每次不得不和一名黑人握手,他就会感觉到一种自发的反感,而这种意识是被灌输的。他面对黑人时会本能地畏缩,尽管小时候给他洗澡、为他揉面团做饼干的都是黑人女性,但她们的触碰不会让他反感,因为她们在为他服务。然而,在黑人地位不比他低贱的情况下,“每次和黑人握手,”他说,“我就会产生去洗手的冲动。每一个理性的念头以及我认为我身上所有最好的品质,都在努力对抗这种冲动。但触碰过黑色皮肤的那只手有它自己的意志,不会被说服,不会放弃它已经不干净了的想法。我所谓的疯狂就是这个。” —— 272:这些群体的身份受到质疑,因此无可争议的“白人”所拥有的特权并不总能为他们遮风挡雨,至少当时还不行。1903年,路易斯安那州有人尝试将意大利选民排除在“白人”初选之外。再往前约10年,1891年,新奥尔良有11名意大利移民在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私刑中丢掉了性命,起因是警察局长被刺杀,而移民被视为主要嫌疑人。私刑过后,另外几百名移民被围堵和逮捕。施行私刑的暴民组织者之一名叫约翰·J.帕克,他后来形容意大利人“比黑人还坏那么一丁点儿,因为他们的习性更加肮脏,他们更加无法无天和奸诈”。日后他将被选为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23] 1922年,亚拉巴马州一位名叫吉姆·罗林斯的黑人以丈夫的身份与一位名叫伊迪斯·拉布的白人女性生活在一起。由于违反跨种族通婚的法律,他被判处有罪。然而当法庭得知这位女性是西西里人,且“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她是“白人”的时候,法官便推翻了原判决。由于难以“决定性地”判断她是不是“白人”,法庭走出了异乎寻常的一步,释放了这位黑人。然而,假如情况颠倒,她被视为“白人”女性,吉姆·罗林斯就极有可能面临私刑。[24] 当时美国的大多数州已经或正在厘定更加磨人的“白人”和“黑人”的定义。 阿肯色州原先将“黑人”定义为“有可见和明显的非洲血统混杂特征的个人”。随后在1911年,该州将定义改变为“拥有……任何黑人血统”的所有个人,并且将跨种族性行为定为重罪。[25]亚拉巴马州在通婚禁令中将“黑人”定义为拥有“一滴黑人血液”的所有个人。俄勒冈州将“非白人”定义为“拥有1/4黑人、中国人或卡内加人[26]血统或拥有超过1/2印第安人血统”的所有个人。北卡罗来纳州禁止“白人”与“黑人或印第安人三代之内的后裔”结婚。佐治亚州将“白人”定义为“没有可明确追溯的黑人、非洲人、西印度群岛人、亚洲人血统”。 路易斯安那州直到1983年还有一项仍在生效的法律,它将标准定在“1/32黑人血统”上。路易斯安那州的规定极为具体,与印度的《摩奴法典》不无相似之处,它根据非洲“血统”的推定占比划分出一个个亚种姓。他们有格里夫(griffe,3/4黑人血统)、马拉邦(marabon,5/8黑人血统)、穆拉托(mulatto,1/2黑人血统)、夸德隆(quadroon,1/4黑人血统)、奥塔隆(octaroon,1/8黑人血统)、西塔隆(sextaroon,1/16黑人血统)、半梅梅鲁克(demi-meamelouc,1/32黑人血统)和桑梅利(sangmelee,1/64黑人血统)。从21世纪基因检测的结果来看,最后几个分类将会包括如今被归入高加索人的几百万美国人。所有这些分类都证明了在美国的历史上,支配种姓是多么关注种族和种姓的纯洁性。 弗吉尼亚州火力全开,在1924年通过了所谓的《种族完整法》,该法除了禁止跨种族通婚,还将“白人”定义为“除高加索人外不拥有任何其他血统的个人”。 (注释:1911年,阿肯色州通过了第320号法案(众议院第79号法案),也就是“一滴血规则”。这部法律将种族间的“同居”定为重罪,将“拥有……任何黑人血统”的所有个人定义为“黑人”。 1910年,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推翻了新奥尔良对奥克塔维·特雷达威及其混血情妇的定罪。据《阿肯色州百科全书》记载,“首席大法官奥利维尔·普罗沃斯蒂裁定,该女性既不是‘黑鬼’也不是‘黑人’,而是‘有色人种’,根据路易斯安那州判例法的定义,她是基于双重血统的中间种姓。普罗沃斯蒂裁决后不到一个月,立法者重新召开大会,修改法规,将‘黑人’定义为1/32的血统——也就是事实上的一滴血规则。阿肯色州的立法机构在第二年开会时,没有给一位不愿服从的法官留下任何回旋余地。他们采纳了路易斯安那州法规的措辞,同时增加了一滴血规则的条款。跨种族性行为的重罪可‘判处一个月到一年的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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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学者爱德华·路透写道:“奴隶制之后的种姓秩序将黑人定义为工人和白人的仆役。他们能从事的职业范围很窄,除了低级劳动,他们几乎没有选择。” 南方禁止黑人以任何方式追求比分配给他们的位置更高的位置。密西西比州州长詹姆斯·K.瓦尔达曼说:“任何东西,只要会让黑人产生比拥有耕犁、锅灶更高的向往,简而言之,就是超出他们身为仆人的职责,就是全世界对黑人来说最坏的东西。全能的上帝设计黑人就是为了让他们当用人。他们不适合做其他的任何事情。” 在内战后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的规模更大的大迁徙浪潮中,前往北方的黑人发现他们尽管能够逃离南方,却逃不出自己的种姓。他们以最底层身份进入北方,地位低于南欧人和东欧人,而这些人也许连英语都还没学会,却被允许加入工会,进入服务较好的社区。这些社区禁止黑人公民居住,尽管是他们用劳动开垦了荒地,创造了这个国家的财富。尽管没有联邦法律基于种族制度限制人们从事特定的职业,但南方的法规和北方的习俗都把较低种姓的成员固定在他们的位置上。北方的企业只会在需要破坏罢工时雇佣非洲裔美国人,而工会禁止他们涉足专为白人保留的一些行业,例如管道安装工和水管工。市政府的检查员会拒绝为黑人电工完成的工作签字。密尔沃基的一家工厂在黑人走向大门找工作时将他们拒之门外。纽约和费城有很多年干脆拒绝黑人申请驾驶马车的执照。 —— 307:无论是在北方还是南方,大众都完全了解非洲裔美国人的处境,因此支配种姓的成员不愿从事他们视为低于其地位的工作。19世纪第一个十年,一名英国游客在美国注意到,白人很清楚哪些工作被视为只适合黑人。历史学家戴维·R.罗迪格写道,俄亥俄州的白人贫民“拒绝自己打水,因为害怕自己被看作‘像奴隶一样’”。 体力劳动与黑人的历史性联系使得黑人在美国人心目中进一步陷入从属性的怪圈。他们因为被迫承受这种状况而受到惩罚,而苦劳的形象给已经自由的他们蒙上阴影。 随着种姓制度在20世纪的转变,支配种姓找到了更加精巧的方法来实施职业等级制度。历史学家伯特兰·道尔在20世纪30年代写道:“假如白人和有色人种一同被雇用,他们通常不会从事相同的工作,地位当然也不平等……黑人很少甚至从不被赋予管辖白人的权力。此外,黑人也期待留在低级别的岗位上,就算提拔,也只愿意去管理其他黑人。”道尔写道,无论黑人的工作完成得多么出色,“一般也很难指望晋升”。 你的位置在你出生前就注定了。道尔写道:“一个黑人可以成为车头铲煤工,但绝不可能当上工程师。” 因此,种姓不只意味着做某种特定的工作,而且意味着扮演支配还是从属的角色。道尔写道:“在两个种族同时受雇的地方,必定存在分工,而体力劳动通常被认为应该分配给黑人,而他们必须接受这个角色,形象也必须符合。” —— 310:后来,非洲裔美国人把他们被迫扮演的娱乐性角色和他们因此获得的才能,转化为在娱乐业和美国文化中与其人数不相符的突出地位。从20 世纪初到现在,最富有的非洲裔美国人——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到穆罕默德·阿里——传统上都是艺人和运动员。即便到了今天,在2020 年最富有的非洲裔美国人排行榜上,前20 名中有17 位——无论是奥普拉·温弗瑞、JAY-Z,还是迈克尔·乔丹——都在娱乐业或体育界以开创者的形象出道,然后才成为商业巨子。 从历史角度说,这个群体能够在专门为他们辟出的领域内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往往会成为名人,直到与上等种姓的成员正面冲撞。黑人拳手杰克·约翰逊在1910 年出乎意料地击倒詹姆斯·杰弗里斯就是一个好例子。作家杰克·伦敦说服杰弗里斯复出,在种族仇恨高涨的那个时代与约翰逊对阵,媒体称杰弗里斯为“伟大的白人希望”,激起了人们的热情。杰弗里斯在7 月4 日失利是对白人至上主义的迎头痛击,在全国各地都引起了骚乱,仅仅纽约市就有各自独立的11 起。白人因为失败而在黑人居住区放火,企图以私刑处死两名黑人。这其中传达的信息是:最低种姓即便在一个允许他们进入的领域,也要知道自己的地位并自觉保持。 几个世纪以来,被奴役者不但要在田地里辛苦劳动,还要在主人心血来潮的命令下表演,或者在主人的客厅游戏中被嘲笑,或者为他们的舞会演奏音乐。人类学家W. 劳埃德·华纳和阿利森·戴维斯在研究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种姓关系如何渗透入美国文化时写道:“在黑人与白人的关系中,分配给黑人的通常是卑贱和滑稽的角色。” 种姓制度从黑人的滑稽表演中找到了安慰,因为它维护了一个“头脑简单的宫廷小丑种族”的神话,快活的天性保护了他们,不让他们体会到真正的痛苦。这些形象让人们心安理得,为暴行找到了正当理由。因此,在奴隶制结束后,随着吉姆·克劳主义愈加盛行,白人演员用木炭涂黑面部、在表演中嘲讽从属种姓的歌舞节目成了一种流行的娱乐形式。一直到21世纪,白人还在兄弟会派对、才艺表演和万圣节庆典中延续这项传统。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黑人艺人往往受限于出演与对黑人的种族成见相符的角色并因此获得奖赏。奥斯卡奖的第一位非洲裔美国人得主哈蒂·麦克丹尼尔因为在1939年的影片《乱世佳人》中扮演奶妈玛格丽特而获奖,这个角色是个热心肠、无性别特征的肥胖女人,刚好与理想女性斯嘉丽·奥哈拉形成对比。奶妈玛格丽特对她的白人主人家庭比对自己的家庭更忠诚,愿意为了保护她的白人奴隶主而与黑人士兵战斗。 这个桥段成了影片对奴隶制描述中的安慰性主旋律,然而这是一个种族想象的反历史虚构。在奴隶制度下,绝大多数黑人女性都瘦弱,甚至憔悴,原因是分配给她们的口粮极为不足;在室内工作的黑人女性寥寥无几,因为她们被认为待在田地更有价值。但是,丰满而开朗的奴隶或女仆是支配种姓乐于看到的,麦克丹尼尔和当时的其他黑人女演员发现这是她们能得到的唯一角色。这些女演员大多数在北方或西部长大,对剧本要求的南方黑人方言知之甚少,因此不得不学习如何以好莱坞导演想象中黑人夸张甚至可笑的方式说话。 —— 321:在制造外围群体与核心群体对立的艰巨任务中,非人化是一个标准组件。这是一场反对真相的战争,反对眼睛能见到的东西,反对放开心灵就能感受到的事物。 把另一个人非人化,这不仅是宣布一个人不是人,而且不可能是偶然发生的。这是一个过程,是一套程序。否认我们人类中的另一个成员身上不言而喻的真相,这需要消耗精力和持续强化。 将一个站在你面前的单独个人非人化比较困难,因为他会像你一样,由于失去亲人而擦拭眼泪,由于摔倒的疼痛而龇牙咧嘴,由于意外的一语双关而大笑。将一个单独的个体非人化之所以比较困难,是因为你得到了机会去了解他。这就是追求权力和分裂的人懒得将个人非人化的原因。更好的做法是将整个群体污名化,给他们贴上污染物的标签。 将一个群体非人化,你就完成了将其中所有个体非人化的任务。将一个群体非人化,你就把他们与你选择要提高地位的大众隔离开了,同时给所有人洗脑——甚至包括非人化的目标群体中的部分成员——让他们不再相信他们的眼睛能见到的,不再相信自己的想法。非人化不但拉开了外围群体与核心群体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核心群体成员与自身人性之间的距离。它让等级结构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群体思维的奴隶。种姓制度依靠非人化把被边缘化的群体锁定在人类范畴之外,因此针对他们的一切行为都会被视为合情合理。 纳粹德国和美国都将他们的外围群体(犹太人和非洲裔美国人)贬低为一个彼此间没有区别、没有名字和面孔的替罪羊群体,让他们充当各自国家的集体恐惧和社会挫折的减震器。纳粹德国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把战败后国家遭受的耻辱和经济困境归咎于犹太人,美国把无数社会弊病归咎于非洲裔美国人。在这两个国家里,个体因为共同拥有一个被污名化的特征而被归入一个群体,变得面目不清和难以区分,接下来就将面临剥削和暴行。个体不再是个体。个体性毕竟是支配种姓才配拥有的奢侈品。个体性是被污名化者首先失去的特性。 我们沉痛地得知,600万犹太人和500万其他人在大屠杀中被凶残而迅速地杀害。但我们未必熟悉最终导致这个恐怖事件的各种情况和数百万人在第三帝国劳动营里受到的折磨、在那些暴行尚未发生时的非人化计划,还有人性的相互关联——邪恶也在其中。 犹太人和非洲裔美国人在不同的世纪、在大洋的两岸被扣押在劳动营里,都成了蓄意的非人化计划的目标。犹太人来到集中营后,会被夺去他们以前生活中的衣物和配饰,会被夺去他们拥有的一切。他们被剃光头发。鬓角、胡须和茂密的顶发,这些显著特征都被削除。他们不再是个体,不再是需要被考虑、可交往和值得顾及的个人。 在每天早晚的点名时间,他们被迫列队站立,有时候一站几个小时,一直站到深夜,等待党卫队士兵清点他们,确定是否有人逃跑。他们站在刺骨的寒风或灼人的热浪中,身穿同样的条纹囚服,每个人都被剃光头发,每个人都面颊凹陷。他们成了一群彼此间没有区别的身体,党卫队士兵因此更容易与他们拉开距离,感觉不到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慈爱的父亲、倔强的侄子、受爱戴的医生、专注的钟表匠、拉比和钢琴调音师,他们融合成一堆毫无区别的身体,不再被视为值得共情的人类,而是士兵可以绝对控制、对其为所欲为的对象。他们不再是人,而仅仅是数字,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非洲人来到美国南部的拍卖场和劳动营,就会被褫夺原先的姓名,被迫对新名字做出回应,就像狗换了主人。这些名字往往是嘲讽性的,例如恺撒、参孙和德雷德。他们被褫夺了过去的人生和身为约鲁巴人、阿散蒂人或伊博人的身份。他们不再是某个打鱼人的儿子、某个村庄祭司的侄子、某个产婆的女儿。几百年以后,犹太人也被褫夺了名字和姓氏,被迫记住在集中营里分配给他们的囚徒编号。几千年前,印度的“贱民”被分配了姓氏,姓氏表明了他们从事低贱工作,强迫他们每次自我介绍时都必须宣布自己的堕落,而婆罗门——实际上相当多——都以神祇的名字活在世间。 在两种比较现代的种姓制度里,在中东欧和美国南部的劳动营中,吃饱肚子的俘获者强迫人质从事非人强度的繁重劳动,克扣劳动力的口粮以自肥,只给他们勉强能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食物,维持人类生命的最少的食物。纳粹将克扣食物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他们计算各项工作(例如砍树或挖树桩)所需的热量,少给劳动者一定热量的食物,这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开支,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囚徒在逐渐饿死的过程中虚弱得无力反抗。 尽管非洲奴隶在南方的种植园里从事最繁重的工作,但南方种植园主向他们提供的食物是全种植园所有人的食物里营养最匮乏的。犹太人和非洲人这两个群体都极少被允许摄入蛋白质,他们吃的与其说是食物,不如说是饲料,有时候还要在有多道大菜的奢侈盛宴上旁观,受到嘲讽。 他们处于监管者的完全控制之下。监管者利用每一个机会,用各种奇思妙想重申对他们的歧视。纳粹故意给犹太人发太大或太小的粗布囚徒制服。被奴役的非洲裔美国人得到的灰色粗布衣物是“内衣和一般土豆袋”的混合物,制衣者“不考虑穿衣者的身体尺寸,这些衣服就像监狱里的囚服”。 除了以上种种,非人化计划的重点在于强迫目标交出自己的人性,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掠夺行径。凡是被认为是正常人类应有的反应,对从属种姓来说都是被禁止的。在奴隶制时代,眼看着孩子被夺走时,他们被禁止哭泣;妻子或丈夫被卖掉时,他们会被迫唱歌,两个人尽管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再也不会见到对方的眼睛或听见对方的声音。 他们之所以会受到惩罚,是因为做出了一个人在被命运强加于身时应有的反应。只要他们的身上还有人性在闪耀,他们就会冒犯支配种姓一次又一次告诉他们的那些东西。他们之所以会受到惩罚,是因为他们除了是人类,不可能是任何其他的东西。 在印度,达利特因为地位卑微而被剥夺了一切。他们假如因得不到足够的营养而窃取食物,就会被活活打死。就像非洲裔美国人在奴隶制时代一样,达利特学习读书和写字是一种犯罪。《达利特之声》的编辑V. T.拉杰谢卡写道:“可供选择的惩罚包括割掉舌头,或把熔化的铅灌进犯人的耳朵。” 在美国,非洲裔美国人在奴隶制存续期间被剥夺了劳动报酬,即使在20世纪也只能得到微薄的报酬,但会因为偷窃食物、被控偷盗75美分、企图为自己辩护或出面质问支配种姓的成员而受到鞭打,甚至被私刑处死。在纳粹的劳动营里,囚徒有可能被分配到的许多残忍岗位之一是面包房的工作。饥肠辘辘的囚徒日复一日为折磨他们的党卫队揉面团、烤面包和制作糕点,却只能以用荨麻或甜菜根做的稀汤维生。新鲜发酵的面团的气味包围着他们,但只要他们被逮住拿了一小块面包皮,他们就会遭到殴打,甚至接受更可怕的惩罚。 在美国,奴隶拍卖是种姓锻造中非人计划的公开展示场。奴隶是土地上最值钱的流动资产,加起来比土地本身还值钱,他们被迫做出欢乐的表情,以给拆散他们家庭的支配种姓贩卖者带来更高的利润。女性奴隶被迫当众脱光衣服,连续几小时接受粗暴男性的身体检查,他们查看她们的牙口、双手和潜在竞标者想要了解的任何一个身体部位。奴隶的身体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支配种姓,后者可以以任何方式对他们做任何事情。在拍卖会上,奴隶必须以“微笑、愉快的面容”回答向他们提出的一切问题,否则就会被鞭笞30下,因为卖家认为他们没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 “要是有人对他们说话,他们必须迅速回答,还必须带着笑容。”约翰·布朗回忆道。他是奴隶制的幸存者,在母亲身边被卖掉,后来多次遭遇这样的场面。“你在这里会看见丈夫与妻子被分开,只隔着一个房间;子女与父母被分开,他们会看到将让彼此永远分离的讨价还价的过程,但嘴里不能发出任何哀叹或痛呼,交易完成后,他们甚至不敢彼此告别或者最后拥抱一次。” 在美国,两个平行的世界逐渐成形,它们存在于同一个空间中,公然的双重标准强调体制内固有且蓄意的不公正。废奴主义者威廉·古德尔牧师看到黑人在南北战争前的美国的困境后,预言了将会导致我们这个时代的大规模监禁的不平等。古德尔在1853年写道:“他被定为罪犯,但他的行为放在其他人身上会被视为无罪;他遭受严酷的惩罚,但其他人都得到赦免。尽管法律不保护他,但他处于法律的控制之下,他只可能视法律为仇敌。” 在弗吉尼亚,有71种罪行的奴隶会被判死刑,这些罪行包括偷盗马匹和焚烧谷仓。然而犯罪者假如是白人,则只会判处监禁。[6]一些对绝大多数人类来说普通的行为也被禁止,例如父亲辅导儿子做功课。佐治亚州的一名黑人父亲“因为教自己的孩子(读书)而受到鞭打”。自由的黑人被禁止携带火器、在对白人不利时做证,甚至在自卫时也不能对白人抬起手。 历史学家肯尼斯·斯坦普写道:“里士满要求黑人和混血儿在白人经过时让路,禁止他们乘坐马车,除非以仆役的身份。查尔斯顿的奴隶不能说脏话、抽烟、走路时拄手杖、参加阅兵队伍和公开欢庆。”正如营养不良的、被奴役的非洲人不得不去排干沼泽、砍伐树木、清理土地以建设种植园和南方的基础设施,第三帝国的饥饿囚徒也不得不去排干沼泽、伐倒树木、挖出树根、搬运木料去建设用来折磨他们的设施。他们在黏土矿和采石场劳作,为帝国制造砖块。在这两个政权下,被迫害者都建造了将用来囚禁他们的墙壁,而且时常在这个过程中丧命。 在纳粹扩张的初期,每天都会有2000名左右的囚徒列队穿过柏林以北的奥拉宁堡村,他们从集中营过运河桥去黏土矿。他们每晚回集中营的时候,往往会有满满一车当天被累死或杀死的人的尸体。 犹太人和非洲裔美国人在非人化的深渊中都落入支配种姓的医生之手,沦为恐怖的医学实验的对象。除了对双胞胎施以可怕的折磨,纳粹德国科学家和党卫队医生还在他们囚禁的犹太人和其他人身上做了20多种实验,包括用芥子气腐蚀受试者和测试受试者对低温的忍受极限。 在美国,从奴隶制时代一直到进入20世纪之后,医生都把非洲裔美国人当作医学实验的资源,让其充当被剥夺知情权甚至麻醉权的实验品。科学家给他们注射钚元素,医生存心不治疗梅毒之类的疾病以观察结果,用他们的身体完善伤寒疫苗,让他们接受其想做的任何痛苦实验。 这些行径相当于对人类的毫无底线的戕害。根据医学伦理学家哈丽特·A.华盛顿在开创性的著作《医疗种族隔离》中的记载,一名种植园医生用修鞋匠的工具切开一个黑人婴儿的头部,检验一种治疗癫痫的理论。这名医生后来在报告中说,他用“一把弯曲锥子的尖头”刺破头皮。 这位医生名叫詹姆斯·马里恩·西姆斯,后来被誉为妇科学的奠基人。他的发现来自在亚拉巴马州寻获的女奴病患,他施行的野蛮手术往往以畸形或死亡告终。他拒绝进行麻醉,声称对她们阴部做的手术“没疼到值得费那个事的地步”。但他会在做完手术后打吗啡,声称吗啡能“缓解尿液带来的灼痛”,“削弱(患者)抵抗反复手术的意识”(按照华盛顿的说法)。 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名外科医生通过在他能接触到的女奴身上做实验,于19世纪30年代完善了剖腹产手术。其他医生后来学会了如何摘除卵巢和膀胱结石。他们在小木屋里用奴隶做实验,寻求突破,为的是他们的白人病患有朝一日能在医院里和可用的麻醉剂作用下接受手术。 他们对黑人的身体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因此他们才能够不受限制地接触活体对象的解剖结构,否则这些知识对他们来说就是禁忌。举例来说,西姆斯会强迫女奴脱掉衣服,跪在台子上,然后让其他医生轮流用内窥镜打开她的身体,并且邀请镇民中的男性头面人物和学徒进来观看。他后来写道:“我见到了任何其他男人不曾见过的东西。” 我们当然都愿意相信我们能控制冲动,不对我们这个物种的其他成员做出如此恐怖的事情,我们中的一些人应该能够做到,但未必会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多。 1963年,在有关人们受命施行暴力时的临界点的著名但有争议的研究中,大学生得到指示,电击相邻房间里的一个人。“接受”电击的人实际上没有受到伤害,但随着电流的增强,他们会故意惨叫和捶墙。研究的主持者是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专门研究非人化的学者戴维·利文斯通·史密斯写道:他发现大多数——2/3——受试者“能够在诱导下向一名无辜受苦的对象施以最大电压的电击”。 1975年,在斯坦福大学一项类似的实验中,甚至不必指示受试者给予电击。他们只需要在无意中听到关于有可能受到惩罚的学生的一句负面评价。受试者在引导下相信,那些学生来自另一所大学,为两所学校的一个联合项目而来。有些受试者偶尔听到实验室看似偶然地对来访的学生做出中性或人性化的评价(说他们看上去“很好”)。另一些受试者听到非人化的评价(说他们像是“禽兽”)。受试者给被非人化者的惩罚比给被人性化者的高一倍,而且明显比给他们对其一无所知者的高。受试者愿意对被非人化的群体施加最高强度的惩罚。[12]史密斯写道:“非人化是生物学、文化和人类心智构造的共同创造物。人类历史充满了痛苦和悲剧,但在我们对彼此犯下的恐怖罪行中,对犹太人的迫害和种族灭绝、对非洲人的残酷奴役和对美洲原住民文化的毁灭,从许多方面来说都是最令人发指的。”[13]

在美国,一种残酷的文化悄悄钻进人们的头脑,使得暴力和嘲弄显得平庸和可笑,这种文化事实上融入了嘉年华和乡村集市的游乐项目,进入20世纪后也依然如故。这些把戏构造了对抗同理心的免疫系统。游乐场有个游乐项目叫“打浣熊”,游客可以“用射弹打活生生的非洲裔美国人”。还有个项目叫“打沙包”,孩子可以用沙包打画得花花绿绿的黑人面孔,这些形象本身就能在不需要开口说话的情况下灌输种姓歧视意识。 爱好者在科尼岛、堪萨斯城或加利福尼亚各地的“含之子”表演中排队碰运气。史密斯写道:“白人付钱享受朝黑人头部投掷棒球的乐趣。”[15]这种特定类型的暴力是主流种姓一代代儿童不言而喻的课程之一。历史学家克里斯蒂娜·杜罗谢尔写道:“白人文化让白人儿童对种族暴力脱敏,让他们有朝一日也能自己实施暴力。” ——

323:纳粹德国和美国都将他们的外围群体(犹太人和非洲裔美国人)贬低为一个彼此间没有区别、没有名字和面孔的替罪羊群体,让他们充当各自国家的集体恐惧和社会挫折的减震器。纳粹德国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把战败后国家遭受的耻辱和经济困境归咎于犹太人,美国把无数社会弊病归咎于非洲裔美国人。在这两个国家里,个体因为共同拥有一个被污名化的特征而被归入一个群体,变得面目不清和难以区分,接下来就将面临剥削和暴行。个体不再是个体。个体性毕竟是支配种姓才配拥有的奢侈品。个体性是被污名化者首先失去的特性。 我们沉痛地得知,600万犹太人和500万其他人在大屠杀中被凶残而迅速地杀害。但我们未必熟悉最终导致这个恐怖事件的各种情况和数百万人在第三帝国劳动营里受到的折磨、在那些暴行尚未发生时的非人化计划,还有人性的相互关联——邪恶也在其中。 犹太人和非洲裔美国人在不同的世纪、在大洋的两岸被扣押在劳动营里,都成了蓄意的非人化计划的目标。犹太人来到集中营后,会被夺去他们以前生活中的衣物和配饰,会被夺去他们拥有的一切。他们被剃光头发。鬓角、胡须和茂密的顶发,这些显著特征都被削除。他们不再是个体,不再是需要被考虑、可交往和值得顾及的个人。 在每天早晚的点名时间,他们被迫列队站立,有时候一站几个小时,一直站到深夜,等待党卫队士兵清点他们,确定是否有人逃跑。他们站在刺骨的寒风或灼人的热浪中,身穿同样的条纹囚服,每个人都被剃光头发,每个人都面颊凹陷。他们成了一群彼此间没有区别的身体,党卫队士兵因此更容易与他们拉开距离,感觉不到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慈爱的父亲、倔强的侄子、受爱戴的医生、专注的钟表匠、拉比和钢琴调音师,他们融合成一堆毫无区别的身体,不再被视为值得共情的人类,而是士兵可以绝对控制、对其为所欲为的对象。他们不再是人,而仅仅是数字,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非洲人来到美国南部的拍卖场和劳动营,就会被褫夺原先的姓名,被迫对新名字做出回应,就像狗换了主人。这些名字往往是嘲讽性的,例如恺撒、参孙和德雷德。他们被褫夺了过去的人生和身为约鲁巴人、阿散蒂人或伊博人的身份。他们不再是某个打鱼人的儿子、某个村庄祭司的侄子、某个产婆的女儿。几百年以后,犹太人也被褫夺了名字和姓氏,被迫记住在集中营里分配给他们的囚徒编号。几千年前,印度的“贱民”被分配了姓氏,姓氏表明了他们从事低贱工作,强迫他们每次自我介绍时都必须宣布自己的堕落,而婆罗门——实际上相当多——都以神祇的名字活在世间。 在两种比较现代的种姓制度里,在中东欧和美国南部的劳动营中,吃饱肚子的俘获者强迫人质从事非人强度的繁重劳动,克扣劳动力的口粮以自肥,只给他们勉强能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食物,维持人类生命的最少的食物。纳粹将克扣食物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他们计算各项工作(例如砍树或挖树桩)所需的热量,少给劳动者一定热量的食物,这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开支,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囚徒在逐渐饿死的过程中虚弱得无力反抗。 尽管非洲奴隶在南方的种植园里从事最繁重的工作,但南方种植园主向他们提供的食物是全种植园所有人的食物里营养最匮乏的。犹太人和非洲人这两个群体都极少被允许摄入蛋白质,他们吃的与其说是食物,不如说是饲料,有时候还要在有多道大菜的奢侈盛宴上旁观,受到嘲讽。 他们处于监管者的完全控制之下。监管者利用每一个机会,用各种奇思妙想重申对他们的歧视。纳粹故意给犹太人发太大或太小的粗布囚徒制服。被奴役的非洲裔美国人得到的灰色粗布衣物是“内衣和一般土豆袋”的混合物,制衣者“不考虑穿衣者的身体尺寸,这些衣服就像监狱里的囚服”。 非人化计划的重点在于强迫目标交出自己的人性,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掠夺行径。凡是被认为是正常人类应有的反应,对从属种姓来说都是被禁止的。在奴隶制时代,眼看着孩子被夺走时,他们被禁止哭泣;妻子或丈夫被卖掉时,他们会被迫唱歌,两个人尽管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再也不会见到对方的眼睛或听见对方的声音。 他们之所以会受到惩罚,是因为做出了一个人在被命运强加于身时应有的反应。只要他们的身上还有人性在闪耀,他们就会冒犯支配种姓一次又一次告诉他们的那些东西。他们之所以会受到惩罚,是因为他们除了是人类,不可能是任何其他的东西。 —— 343:想要把一整个有感知能力的群体控制在一个人为指定的位置上,低于其他所有人,也低于他们自身的才能,唯一的办法就是诉诸心理和身体上的暴力和恐怖,在他们有可能想到要抵抗之前就先发制人。邪恶对支配种姓的要求并不高,除了坐视不理,什么都不需要他们去做。邪恶只需要旁观者充当他们沉默的同谋,看着邪恶以他们的名义犯下罪行,而支配种姓会保护甚至奖赏愿意屈尊一同施加恐怖的那些人。 纳粹控制时期欧洲的犹太人、南北战争前和南方吉姆·克劳时代的非洲裔美国人以及印度的达利特,他们全都受到被喂食了对他们的蔑视和仇恨的那些人的掌控,那些人有动机对他们施加残暴,或默许这样的残暴,从而证明自己的优越性。 更重要的是,支配种姓的成员必须受到提醒,记住支配种姓对从属种姓所拥有的绝对权力。在美国和纳粹德国,支配种姓的成员都会鞭打和吊死胆敢偶然以难以捉摸的方式破坏种姓制度的犹太人和奴隶,因他们对所遭遇的不公待遇的自然而然的人性反应而惩罚他们。历史学家肯尼斯·斯坦普写道,在美国,“鞭打是最常见的惩罚方式。几乎每个奴隶主都会采用,很少有成年奴隶能完全逃过鞭打”。 纳粹强迫犹太人和政治犯趴在木板上而鞭笞他们,罪行有可能是用他们采集的叶子卷烟,也可能是杀老鼠来填饱肚子。受刑者被迫在鞭子落下时数已经打了多少下。纳粹声称上限是25下,但他们会玩心理游戏,诡称受刑者没有数对,从而增加刑罚。美国人的鞭笞会多达400下,如此酷刑等同于谋杀,几个成年男人轮流挥动皮鞭,因为体力消耗而筋疲力尽。 在“新世界”,很少有什么生灵会像美国奴隶制的压迫对象那样,在许多个世纪里,把遭受残酷的肉体侵犯当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斯坦普写道,这样的情况无比普遍,以至于有些监工在来到新的种植园后,会立刻选择“鞭打种植园里的所有人手,让他们知道管事的是谁。有些人把鞭打当作激励手段,每天早晨用鞭子把最后一个奴隶抽出木屋。许多人用它来‘训练’年轻奴隶和‘打垮’不顺从的年长奴隶”。[2]历史学家爱德华·巴蒂斯特叙述道,一名少年遭受鞭打,这次鞭打持续得非常久,他在中间昏了过去。“他醒来后呕吐不止,但他们还在打他。他重新坠入黑暗。” 巴蒂斯特写道,有个奴隶主声称“他最高兴的时刻莫过于当他听到……监工的皮鞭落在苦干的奴隶身上的声音”,因为这时“他知道他的体制在正常运转”。 人类历史充满了难以想象的暴虐范例,身为美国人,我们愿意认为,我们的祖国在暴虐方面远甚于中世纪欧洲的断头刑或匈人的统治。正是在这里,“美洲原住民经常会被剥皮,他们的皮被编成缰绳”(历史学家查尔斯·米尔斯)。安德鲁·杰克逊,在血泪之路上骑马监督被强行赶出祖先的土地的原住民时,握在他手里的正是用原住民人的皮制成的缰绳。也正是在这里,一直到20世纪,非洲裔美国人还在木桩上被活活烧死。1916年,得克萨斯韦科的17岁少年杰西·华盛顿就在几千人面前遭到了这样的对待。 和在今天的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一样,杀人、强奸、人身伤害和殴打在奴隶制时期的美国也是重罪。这些行为被视为是错误的、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和最严厉的惩罚。然而这个国家允许所有的暴行被施加在黑人的身体上。因此,在两个半世纪的奴役时期,12代非洲裔美国人在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无时无刻不面临着人身伤害和殴打甚至更可怕的遭遇。 缉拿逃奴的启事记录了对他们施加的人身伤害。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奴隶主刊登启事,想要寻回一个名叫贝蒂的奴隶,称他“曾用烙铁烫她的左脸,想做个字母M”。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典狱长称他刚刚拘押一名逃奴,说“他不久前被阉割,尚未恢复”。另一个路易斯安那人称他厌恶一名邻居,因为后者“阉割了他家的三名男奴”。 北卡罗来纳州新汉诺威县的司法部门发出通缉令,搜寻一个名叫伦敦的逃奴,允许“任何人以他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杀死并毁灭前述奴隶”。在这种对黑人生命的漠视和允许普通公民代表法律去夺走黑人生命的做法中,警察与义警能够随意枪杀手无寸铁的黑人公民,如此情况一直到21世纪的最初两个十年也没有任何改变,它体现出对非洲裔美国人的轻视。 有些人后来辩称,受到奴役的人被主人视为极有价值,因此不会受到伤害或被杀害。这种观点无视人类毁坏自己财产的无数例子,例如自己从不到场的贫民窟房东,对属于自己的建筑只做最起码的修缮,结果往往酿成灾难。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观点错误地将暴力解释为仅仅是对自己财产的毁坏,认为这是罕见且有损“物主”利益的行为,但它实际上是恐怖统治的一种机制,是对反常规则的常规维护,是美国奴隶制的运行法则的一部分。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种植园主曾把种植园交给监工和工作人员管理。一年后他回到家里,发现因监工及其手下殴打和奴役他的奴隶,他的资产缩水了。斯坦普写道,在一个家族种植园里,“至少有12名奴隶死在监工的手上”。种植园主人不得不将这部分“损失”计入经营成本。 纳粹德国和美国南方设计出了相似得令人震惊的惩罚手段,用来向从属种姓灌输恐惧。纳粹劳动营里的囚徒只要犯了一点小错,甚至只是为了提醒幸存者记住纳粹拥有什么权力,就会在集中营全体囚徒面前被公开吊死。在集中营里的特殊监狱里有一根私刑柱,设计目的是在杀死囚徒时给他造成最大的痛苦。而在大洋彼岸,私刑和私刑前的肉体折磨,是南方大地上的“一道风景线”。 纳粹德国和南方邦联的后裔,都将仪式化的酷刑滥用至普通的违规行为,有些行为微小到仅仅是偷鞋或偷零钱,在美国南方甚至只是举止失态。 在奴隶制时代的美国南方,人们发明了形形色色的恐怖手段,让一些人类世世代代处于受囚禁的可悲状态之中。六公斤多的铁链和半米多长的金属角被固定在企图逃跑的奴隶的头颅上。[8]奴隶圈栏中的阁楼上有鞭笞室,一排排用来拴绳索的羊角钉被拧进地板,它们可以把奴隶绑在上面接受鞭笞,原因是他们在潜在的买家面前“不开口说话,看上去不够聪明伶俐”。奴隶制的幸存者约翰·布朗写道:“每天都有人遭受鞭打。” 这些酷刑复杂且各有其名。其中之一名叫“骑马”(bucking),受刑者被扒光衣服,抱住一根柱子坐下,然后手脚被捆住,行刑者轮流用牛皮鞭抽打他三小时,其他奴隶被迫观看。受刑者随后还要被浇上盐水和辣椒水。一位名叫约翰·格拉斯哥的奴隶因为偷偷前往另一个种植园探望妻子而受到如此的惩罚。还有一种酷刑叫“蹲桩”(picket),行刑者用铁羊角钉、滑轮和绳索做成吊架,吊架能沿着鞭刑柱的横梁移动,底下放着一根削尖的木柱。约翰·格拉斯哥也受过这种刑罚,因为他又一次企图去探望妻子。他的奴隶同伴被迫轮流用皮鞭抽他,否则就要领受相同的惩罚。布朗说:“他被扔在那儿等死,要么自己挺过来,一切都看命。他过了一个月才能在铺板上翻身,又过了五个多月才能走路。但从那以后,他就瘸了。” 奴隶制结束后,以前的南方邦联派重新掌权,但他们曾经拥有的那些人的生命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是实物资产。他们的压迫变得更加严厉,他们希望把最低种姓留在原来的位置上。非洲裔美国人被肢解,被吊死在杨树和梧桐树上,被烧死在法院广场上。20世纪的前40年,每隔三四天就会发生一起私刑。 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奴隶主似乎说出了全世界的种姓制度维护者的心声。她说:“让他们活在恐惧里。” 支配种姓会强迫奴隶去做与施加在其他奴隶身上的暴力相关的一些令人厌恶的事,以此彰显支配种姓的权力。上等种姓的成员通常不会自己去做那些脏活儿,除非专门受雇从事执法工作,就像美国南方种植园的监工。命令最低种姓按他们的吩咐去做脏活儿,这是一种种姓特权。 这是心理摧毁的一个环节,它强化了一个人对自身的耻辱感和彻底的被征服感。他完全受到支配,只要还想多活一天,除了从命就几乎没有任何选择。德国纳粹和专制时代美国南方的种植园主在被支配者中建立等级制度,奖励更认同压迫者而不是被压迫者的被支配者,尤其是向他们举报逃跑或起义计划的那些人,从而在被支配者中播撒分裂的种子。他们会选择一个他们觉得能够控制的被支配者,把他提升到其他被支配者之上。 在纳粹劳动营里,这种人叫狱头(kapo),也就是每个监舍里领头的犹太人,他的工作是每天清晨五点叫所有人起床并维持秩序。作为交换,他能得到一个单独的铺位和其他微不足道的特权。在美国南方,扮演这个角色的是奴隶工头(slave driver),也就是领头的黑奴,他带着其他奴隶工作,并负责监督其他奴隶,在得到命令时对他们施加惩罚。 支配种姓常常会强迫被支配者相互惩罚,或者在施刑者的监管下处理受害同伴的尸体。在纳粹德国,把犹太人送进焚化炉的不是党卫队看守,而是被强迫去做这份残酷的工作的犹太人。为前一晚死去的人收尸的也不是党卫队,而是其他犹太人。在美国南方,白人会命令黑奴鞭打其他黑奴,或者按住受刑黑奴的胳膊和腿。后来,当私刑成为首要的恐怖手段时,只有私刑的实施者才有权告诉受害者的家人和黑人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从实施私刑的树上取下遗骸。 18世纪中叶的一天,在美国南方一个实施奴隶制的州,长老会的一位长者经过一片林地时,听见了他称之为“谋杀之声”的声音。他骑马奔向那里,发现“一个赤身裸体的黑人,双手被绑着吊在树枝上,双脚被铁链捆住,铁链拴在他双腿之间一截松木的一头上,松木的另一头搁在地上,固定他的身体”。监工在他身上抽了400鞭。长老会的长者说:“可怜的奴隶被抽得体无完肤,人们把他放下来,交给医生处理。” 长者问监工,这个曾对另一个人类做出这种事情的人:“这一切是因为什么罪过?”监工告诉他,这个奴隶说了一句被视为大不敬的话。事情的起因是奴隶主认为这个奴隶种的玉米不整齐。奴隶于是提出他的看法:“主人啊,玉米种得不齐比种得齐长得更好。”就因为这个,他差点被鞭打至死。 长老会的长者说:“光是这句话就够了。”监工夸耀他管理主人财产的能力。被奴役的人“服从他,对待他和对待上等人一样”。 一个世纪后,奴隶制结束了,但规则和破坏规则的结果没什么改变。1935年,约翰·多拉德,耶鲁大学一位年轻的人类学家,前往南方的密西西比三角洲,做他关于吉姆·克劳种姓制度的研究。他注意到黑人是多么温顺。他们为他让路,恭敬地摘下帽子,尽管比他年长几十岁,却依然称他为“先生”。 一天,他和几个南方白人开车出门,去了解黑人佃农的情况。载着白人的车停下了,黑人不愿从屋子里出来。司机开玩笑,对佃农们说他不会吊死他们的。后来,多拉德对司机说:“这儿的黑人似乎特别有礼貌。” 司机放声大笑:“他们必须有礼貌才行。” ——[cp]美国总统拜登和副总统哈里斯周五在亚特兰大会见了当地的亚裔领袖。 拜登在会后说:“仇恨和暴力往往隐藏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且经常被沉默以对。历史上一直如此。但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因为我们的沉默就是帮凶。我们不能成为帮凶,我们必须大声说话,我们必须行动起来。” 拜登和哈里斯还访问了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讨论抗击疫情的努力。(加美财经 Flora)[/cp] —— 360:20世纪30年代上映了一部影片,当时正是吉姆·克劳主义最盛行的时代。在该影片的一张剧照里,一个黑人女性体态丰满,面容纯洁,扎头巾,穿女仆制服。她搂着一个白人女性,后者苗条、天真无邪,仿佛孩童,金色的头发和喷绘的白瓷般的皮肤与黑人女性存心不加任何光泽的黑色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她们在影片中对话,黑人女性会用乡下口音卑躬屈膝地说出无知的话,白人女性会以上等种姓的教养和优雅说话。玛丽·皮克福德的娇小身躯与露易丝·比弗斯的笨重体态构成直接的对比,种姓的这个布景出现在美国的上千部电影和图片中,将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在美貌、智力和价值方面的固有优越性植入我们的思维。 事实上,这位黑人女演员,露易丝·比弗斯,其实本人形象与剧照形象判若两人,但她几乎别无选择。她在加利福尼亚长大,不得不通过学习才能掌握南方农奴和仆人使用的蹩脚方言。她受困于白人为黑人设定的狭小容器里,因此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在拍摄时体重下降了。电影制作人逼着她在本就丰满的身体上绑上填充物,确保她与无论参演什么电影都能当片中明星的白人少女形成鲜明的对比。 种姓制度的每一根支柱下都是先入为主的成见和持续不断的提醒:支配种姓拥有天生的优越性,从属种姓只有固有的劣等性。想要分开两个目标群体,光是靠“污染”、双方不得通婚或最低种姓承受着某些宗教诅咒等说法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让人们在每一次的交往中都意识到,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一个群体更加优越,天生就应该得到最好的,而被定为低劣的另一个群体活该承受困境。 因为按照人类学家奥黛丽·斯梅德利和布莱恩·斯梅德利的看法,最低种姓的成员“无可辩驳的劣等性必须得到确立”,而这个所谓的劣等性将成为“他被分配到永远受奴役的位置上的基础”。 种姓制度抓住一切机会,向受其蛊惑的人灌输“生来就是上等种姓的人应该得到尊重,而从属种姓的人只适合他们受到歧视的地位”。这需要在日常交往中以所有方式,利用各种各样的标志、符号和习俗来抬高上等种姓和贬低被打入底层的人。 19世纪的废奴主义者威廉·古德尔指出:“他必须像其他家畜一样,受制于支配他的优越种族。” 在吉姆·克劳法管制下的非洲裔美国人、第三帝国杀人如麻那12年里的犹太人,通常被禁止走上人行道。他们必须给支配种姓让路,只能在阴沟里行走,以此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地位之低下。 历史学家伯特兰·道尔写道:“假如一名黑人,无论男女,在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街头遇到一名白人,他必须去‘贴墙根’,若是有必要,就从人行道让到街上去,否则就会受到痛苦的惩罚,赤裸的后背将挨鞭子。” 在美国、印度和第三帝国种姓制度的盛行时期,最低种姓被禁止使用象征着成功和地位的符号,那些是专门给上等种姓使用的。他们穿的衣服不能比上等种姓更好,开的车不能比上等种姓更好,就算能想方设法搞到房子,他们的房子也不能比上等种姓的更奢华。 在印度,种姓制度规定了达利特女性所穿沙丽的长度和褶数。达利特不能穿戴上等种姓的衣着和首饰,只能穿破烂和粗陋的衣服,因为那是“他们劣等性的标志”。 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1735年颁布的《黑人法典》甚至规定允许黑人奴隶穿哪些布料的衣物,禁止穿任何被视为高于他们地位的衣物。黑人被禁止穿“比黑人布、粗厚起绒呢、粗克尔塞呢、粗口袋布、蓝麻布、格子麻布、印花布更精致或更值钱的任何衣物”,这些都是殖民地最廉价和最粗糙的布料。200年后,这项法律的精神依然在起作用,非洲裔美国士兵因为穿着自己的军装而被袭击和杀害。 德国犹太人的财富和成功尤其让纳粹眼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柏林有一位年轻的犹太女性在盖世太保抓捕她和其他人的时候穿上了毛皮大衣,她们被赶上牛车,送往集中营。见到一个犹太女人身穿他们的妻子多半买不起的毛皮大衣,集中营的党卫队恼怒了。他们出于仇恨,强迫她走进集中营的猪圈,让她穿着毛皮大衣在冰冷的烂泥中打滚,然后把她扔在刺骨的寒冷中等死,还好盟军再过几天就会赶到。她是这么活下来的:吃倒进猪圈的泔水,蜷缩在猪的身旁保持体温,直到被解救出来。 在被定为优越的一个人毫无疑问并不优越时,种姓的力量和主导群体的优越地位就明显得无以复加了,情况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考虑到全人类的任何子集的智力水平基本相当,如果一个特定群体中的所有个体,无论智力、道德、伦理水平如何和人道与否,都能自动获得对另一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人的控制权,而不管后者拥有什么天赋,这显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人对人的虐待。 历史学家肯尼斯·斯坦普描述了被奴役者在种姓制度中的生活是多么无助,他们恐惧地被迫屈服于根本不适合对他人生死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一些人。斯坦普写道:“他们归一个‘没有读写能力’的女人所有,她‘连从一数到十都很难做到’,在法律上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能力。”但他们不得不屈从于她的所有权,连能不能再喘一口气都由她决定。斯坦普还写道,他们归“醉鬼所有,例如肯塔基州利文斯通县的利伯恩·刘易斯,他曾经用斧头把一名奴隶剁成肉酱;他们归虐待狂所有,例如新奥尔良的拉劳里夫人,她靠折磨奴隶取乐”。 1834年的《农夫年鉴》指出,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屈服于最变态的白人”。 非洲裔美国人在来到这片土地后的大部分时间内,不得不在一个要求他们完全服从的社会结构中竭力求生,他们要仔细观察他们的长辈,学习如何服从,以避免受到残忍的惩罚。弗吉尼亚的一名奴隶主说:“他们必须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环境下,愉快而迅速地遵从一切命令。”他们必须调整自我,去适应主导者在任何时候可能提出的变化无常的任性要求。 这造成了一种必须绷紧神经的生存状态,因为根据北卡罗来纳州奴隶制时代的一名法官的说法,“有无数种行为”可被视为“无礼”,有可能是“一个眼神、一根乱指的手指、拒绝或忘记在见到白人接近时让路”。 除此之外,19世纪的演说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又补充了以下几种有可能引来白人的愤怒和暴力的行为:回应任何要求时的语气不对;没有对要求做出回应;面部表情不对;头部动作不对;步态、礼仪和站姿不对。北卡罗来纳州的那位法官声称,以上这些,“假如有任何一项得到容忍,就会破坏我们的社会制度所依赖的那种从属关系”。这样的规则世代传承。大西洋彼岸的纳粹战败多年后,非洲裔美国人依然会因为胆敢偏离原有位置的最轻微的举动而遭受残酷虐待。阿利森·戴维斯、伯利·加德纳与玛丽·加德纳在1941年写道,种植园主常常会因为“微不足道的违规”而鞭打佃农。密西西比州的一名种植园主说,假如他的佃户“敢再表现得这么自大,下次等着他的就是子弹或绞索”。“他们自大的时候,你就必须这么管着他们。”历史学家詹姆斯·C.科布写道:密西西比州路易斯的一名黑人佃农被两名白人毒打,“因为他在付了水费后要求对方开收据”。 最微不足道的交往也受等级观念支配。直到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南方,仅仅是上公共汽车都能变成一套经过精心编排的复杂舞蹈,其设计主旨就是最大限度地侮辱最低种姓。支配种姓的乘客只需要上车、付车费和就座,但黑人乘客不能这样,他们必须先上车、付车费,然后下车,以免因为穿过白人座位区而污染或打扰白人乘客。他们被迫在付钱后下车,然后必须跑到后面,从公共汽车的后门上车,进入有色人种座位区。公共汽车在他们跑到后门前就开走并不是稀奇的事情。黑人乘客只有最少的犯错空间,拥有的资源也最少,最容易失去他们已经支付的车票能带来的利益,现在却要受到羞辱,看着公共汽车扔下他们,结果很可能是上班迟到,使得本就岌岌可危的工作面临更大的风险。 历史学家伯特兰·道尔写道:“黑人处于劣等和被奴役的位置,在外旅行的时候,各种限制和周围白人的态度会不断让他意识到这一点。”[13]法律和社会礼仪让他们保持卑微,躲得远远的。鸿沟越大,疏远和歧视就越容易达成,也就越容易将一切不公正和损害正当化。 美国卓越的种姓研究者杰拉德·伯雷曼写道:“对于生活在种姓制度中的人来说,种姓的人类学含义是权力与弱势、特权与压迫、荣誉与诋毁、富足与贫穷、奖赏与剥夺、安全与焦虑。对种姓的描述如果未能表现出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一种歪曲。” 在奴隶制时代的南方,支配种姓的部分成员习惯了这种已进入日常生活的、深入灵魂的、编造的优越感以及为了维持这个谎言所采取的残酷手段,他们甚至会思考到了来世该怎么办。南卡罗来纳州支配种姓的一个女人问牧师:“我的奴隶有可能会上天堂吗?我非得在那儿见到他们吗?” 奴隶主说出这些话的一个世纪以后,种姓制度活了下来,发生了变异,其支柱完好无损。当时的美国正在打第二次世界大战,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公共学区决定举办作文竞赛,让学生思考“战后该如何处理希特勒”这个问题。 彼时是1944年的春季,同一年,一名黑人少年因为给一名白人年轻女性同事寄了张圣诞卡而被迫在无能为力、伤心欲绝的父亲的面前跳河身亡。在这种氛围下,一名16岁的非洲裔美国女孩想到了该让希特勒尝尝什么滋味。她只用一句话就赢了这场作文竞赛:“给他一身黑色的皮肤,让他在美国度过余生。” ——@ 棕眼与蓝眼 三年级的学生在座位上坐立不安,把下巴放在叠起来的胳膊上,老师埃利奥特夫人在向他们讲述她想和他们一起尝试的课堂实验的规则。这里是艾奥瓦州的农业小镇里奇维尔,时间是20世纪60年代末,这些孩子全都是德国、苏格兰、爱尔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移民的后裔,他们的肤色和老师大致相同,从远处看几乎难以区分彼此。但是在马丁·路德·金遇刺以及离他们身边的玉米田不远的地方发生骚乱之后,简·埃利奥特决定做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教导这些支配种姓的学生,让他们知道,因为被随意选中的一个生理特征而受到评判是什么感受——这个特征是眼睛的颜色。 那天她宣布要采取与平时不同的教学方法。她为一个中性的生理特征随意给出种族优劣性评判,宣布从那一刻开始,在她的课堂上,有这个特征的学生会被归为最低种姓。她对孩子们说,棕色眼睛的人不如蓝色眼睛的人优秀,他们比蓝眼人迟钝,没蓝眼人聪明,在她下令停止实验之前,棕眼学生不许直接对着饮水机喝水,而是必须先用纸杯接水。她对孩子们说,棕眼人不能和蓝眼人在操场上一起玩,他们还必须提前进教室,但蓝眼学生可以在课间休息时在外面多待一会儿。 学生们刚开始似乎很困惑。但很快,仅仅过了几分钟,一个种姓制度就形成了。埃利奥特夫人叫学生们把教科书翻到某一页,开始上课,实验正式开始。 “都准备好了吗?”埃利奥特夫人对学生们说。有个小女孩还在翻书,寻找要看的那一页。埃利奥特用评判的、不耐烦的眼神看着女孩。“所有人都好了,除了劳丽。”埃利奥特夫人气呼呼地说,“劳丽,好了没有?” 一个蓝眼男孩发话了。“她是棕眼。”他说。他显然立刻明白了自从认识那女孩以来他从未觉得重要的一个细节的意义。 午餐时间到了,埃利奥特说蓝眼孩子可以先吃,而且允许添一次饭,但棕眼孩子不许这么做。 “他们很可能会拿得太多。”埃利奥特对他们说。 棕眼孩子显得沮丧而挫败。课间休息的时候,一个男孩和别人打架,他说这是因为一个蓝眼男孩骂他。 “他骂你什么了?”埃利奥特问他。 “棕眼。”男孩说,他的眼睛蒙上了泪水。 原本中性的生理特征变成缺陷。埃利奥特后来转换角色,让蓝眼孩子成为替罪羊种姓,前一天在人为构建的上等和下等种姓之间出现过的种姓行为再次出现。 一个女孩说:“我们处于底层的时候,所有倒霉的事情似乎都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另一个女孩说:“别人对待你的方式让你什么都不想干了。” 两组学生在被贬为从属种姓的短短几个小时里,课堂表现显著下降。在棕眼学生被迫感到自己是劣等人的那一天,他们完成读写练习的时间长了一倍。 几十年后,埃利奥特对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的记者说:“我看着我的学生变成了我叫他们变成的样子。” 埃利奥特对记者说,当棕眼孩子被推上神坛、成为主导者之后,她眼看着“可爱的棕眼白人小孩在短短15分钟里变得恶毒、丑陋、凶狠、不公正和霸道”。而当蓝眼孩子成为替罪羊和从属者之后,“聪明的、信奉基督教的蓝眼白人孩子在短短十分钟里变得胆怯、愤怒,无心学习”。 她说:“假如一个群体中的所有人一辈子都受到这种待遇,你就会从心理层面改变他们。你会让棕眼学生代表的群体相信他们是优越的、完美的,他们有统治权,同时会让蓝眼学生代表的群体相信他们低人一等。他们一辈子都受到这样的对待,你觉得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 397:2015年年末,普林斯顿大学的两位经济学家发表论文,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发现:美国中年白人,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美国中年白人,其死亡率自1950年来首次上升。关于美国死亡率的这项研究结果令人费解,在全国各地的新闻头版和新闻网站的最顶端敲响了警钟。 中年白人早死率激增,这和美国其他所有族裔的趋势都背道而驰。即便是在历史传统中被边缘化的黑人和拉丁裔美国人,也都在研究的时间区间(1998—2013年)之内看到自己群体死亡率的下降。白人死亡率的上升也不符合西方世界其他国家的普遍趋势。[1]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由于日趋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不断进步的医疗手段,美国的每一代人都比前一代享有更长的寿命。然而根据这篇开创性论文的作者安妮·凯斯和诺贝尔奖得主安格斯·迪顿的看法,从21世纪初开始,年龄在45—54岁之间的美国中年白人的死亡率开始升高,而其中受教育程度最低的群体多死于自杀、吸毒过量和酗酒导致的肝病。经济学家所称的“绝望致死”,要为这期间50万左右美国白人的离世负责,此数字超过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美国士兵人数。[2]假如这个群体保持先前几代人的趋势,那么他们应该还活着。 凯斯在一次关于不平等的研讨会上说:“这些死亡不是必定会发生的。这些人在夺走自己的生命,有人比较慢,有人比较快。”[3] 逐渐恶化的数据“顽固而巨大,足以”推高白人的总体死亡率,虽然癌症和心脏病治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寿命延长,仍无济于事。凯斯和迪顿写道,这一倒退扭转了“几十年来在降低死亡率方面的进步,而且是美国独有的。没有其他富裕国家出现类似的倒退”。 在美国这一群体死亡率上升的这段时间里,其他西方国家的死亡率不只是下降,而且是陡降。美国中年白人的年度死亡率从20世纪90年代末的每10万人375人上升到2013年的每10万人415人,而同期的英国则从每10万人330人降低到每10万人260人。在西方主要国家的死亡率示意图中,美国中年白人的死亡率是一根向上的曲线,而其他西方国家则都是陡降曲线。 该如何解释美国这个人群的预期寿命降低一事呢?这在西方世界是独一无二的,甚至在美国也是绝无仅有的。 两位作者指出,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蓝领工人的实际工资停滞不涨,导致经济状况不安全和每一代人都比前一代更加不富裕。但他们也注意到,类似的停滞情况在其他西方国家也有发生。他们认为,其他西方国家相比之下存在一个更慷慨的社会安全保障,能提供美国所不存在的保障。可是,受到工资停涨和安全保障薄弱影响的不可能只有美国白人这一个群体。其他背景的蓝领工人同样要面对经济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风险甚至可能更大。黑人的死亡率在历史上一直高于其他群体,但就连他们的死亡率也在逐年下降。只有美国白人在中年时期死于绝望的数字在不断升高。 从种姓角度来说,他们是美国支配种姓中最不富裕和处境最不稳定的成员。他们世世代代把他们在等级制度中继承而来的高位和由此产生的利益视为理所当然。 然而,我们也许低估了种种因素造成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人口结构的变化、工会组织的削弱、特权丧失之感和对他们在世间地位的担忧,还有愤恨的情绪,因为他们父辈可以依赖的那种安全感在本应是他们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里却逐渐消散。来自太平洋彼岸和格兰德河对岸的移民[5]越来越多,一名黑人登上总统宝座,这颠覆了许多人认知中的世界,他们中的部分人很可能更容易受到2008年以后“夺回我们的国家”和2016年“让美国再次伟大”这些竞选口号的影响。 美国的政治学家给这种不安全感的恶疾起了个名字:“主导群体的地位危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政治学家戴安娜·穆茨写道,这个现象“不是通常形态的偏见或种族成见,即藐视被认为劣等的外来群体。恰恰相反,它来自一种感觉:外来群体做得太好,因此对一个人的主导群体地位造成了明显的威胁”。 这些“绝望致死”的白人和几个世纪前殖民地精英在创建种姓制度时提拔的那些人属于同一类。种植园主拔高欧洲自耕农和其他一些较低阶层的地位,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美国人群:白人。南方白人作家W. J.卡什写道,在初期,即便是那些没有奴隶的个人,也会紧紧抱住“他作为白人的优越性这个宝贵财富,而这正是奴隶制赋予他的。因此他下定决心要让黑人永远受到锁链的禁锢”。 南方白人作家莉莉安·史密斯写道,到了20世纪中叶,美国白人工人阶层“遭受忽视和剥削,除了有‘肤色’和‘白人至上’的残羹冷炙充当精神养分之外,几乎没什么东西可吃”。[8] 杰出的社会经济学家贡纳尔·默达尔写道,白人工人阶层“比上等阶层白人更需要种姓的区隔。他们最有可能积极强调任何黑人都绝对不能获得哪怕最底层白人的地位”。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你可以说死于绝望的人实际上是死于幻觉的破灭,死于对信条中的漏洞的觉醒,他们的信条是与生俱来、不言而喻的优越性,是凌驾于从属种姓之上的天然应得性,这确保了他们在等级制度中的地位。历史学家戴维·罗迪格写道,他们依赖这种幻觉,很可能超出了意识的范畴,很可能比其他任何群体都需要这样的幻觉,因为他们处在一个竞争形势极为严峻的社会之中。“在这个社会里,向下流动是一种永恒的恐惧。一个人有可能会失去一切,除了白人的身份。” 学者W. E. B.杜波依斯观察到,在大萧条时期,美国的白人工人阶层已经靠“公共和心理学薪酬”——按照他的说法——得到了补偿。“他们因为是白人而得到了公众的尊重和荣誉头衔。”他们接受了劳动阶层生活的严酷和不确定性,以换取种姓制度的保证——他们无论遭遇什么厄运,都永远不会落到社会的最底层。 杜波依斯写道,美国种姓制度几乎从一开始就把这个白人工人阶层捏合在一起,“在黑人工人和白人工人之间打入了一个楔子,结果是今天这两个工人群体尽管事实上拥有完全相同的利益,但被分隔得无比遥远,以至于两者都看不到任何共同的利益”。 这些不安全感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之前。1832年,弗吉尼亚州的一名奴隶主注意到,贫穷的白人“除了肤色让他们相信自己生来就属于更高等的种姓之外,没有什么能安慰他们”。假如一个等级制度围绕着一个群体的需要而建立,而且一个人只是凭借出身就能属于这个群体,那么它就有可能会扭曲这个人对他在世界中所处位置的看法。它会制造出一个人天生比其他人优越的幻觉,而这种幻觉能被潜意识接受为真理,仅仅是因为它每时每刻都被巩固。 莉莉安·史密斯写道:“没有人能夺走你的这个白人身份,而正是它让你和你的生活方式变得‘优越’。别人能拿走你的屋子、你的工作、你的乐趣,能盗取你的薪资,不让你获得知识,能对你的选票征税或者骗取你的选票,能通过引起你焦虑而让你失去能力,但他们无法剥掉你白色的皮肤。它成了穷苦白人最宝贵的财产,是他们抵御彻底消亡的‘护身符’。” 谈到以美国南方的吉姆·克劳为典型的两级种姓制度时,人类学家W.劳埃德·华纳和阿利森·戴维斯写道,等级制度是为了创造它的种姓的利益而设计的,“对婚姻、工作和公共集会的基本限制将两个群体分隔成了两个自我延续的种姓,以如此方式确保白人群体拥有更高的特权和更充分的机会”。这使得支配种姓“在心理安全感上获得了巨大的优势……这是他们定义明确的优越地位的产物”。 20世纪60年代,民权法案为各个种族的女性、欧洲以外的移民和非洲裔美国人打开了就业市场,正是非洲裔美国人的殊死抗争替所有这些群体敲开了大门。他们涌入劳动力市场,当时制造业正处于衰退时期,于是每个工人都面临着更大的竞争。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拉塞尔·贝克在20世纪60年代写道,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徒“在短短几个残酷的年头里,目睹了自己从美国社会‘中坚’者的舒适地位沦落成社会的累赘,而‘贱民’和被剥削者拿出了对他们的良知欠下的账单”。 出身于理当天生劣等的群体的一些人成功地进入了主流社会,少数人甚至爬到支配种姓的高度,其中之一在2008年登上了这个国家的最高权位。这迫使美国白人工人阶层的一些人,尤其是受教育水平最低和物质保障最差的那些人,不得不直面一个问题: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商品——他们的肤色和所归属的种族——会不会正在失去价值。 从属种姓一直存在,每个人都知道谁是从属种姓并据此给自己定位。莉莉安·史密斯在谈到白人工人阶层的困境时写道:“(黑人)一直是你必须证明你比他们强的人,但你证明不了,是的,你不可能证明。”所有的信条和成见促成了一种“群体性的疯狂——没错,就是这东西!”“半真半假的谎言、1/4的真相和恐惧喂养出了这个怪物。” 支配种姓的成员假如发现自己落后于被视为天生低劣的那些人,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前所未有的存在性危机。与那些被认为属于低等种姓的人站在同一级阶梯上会被视为一个人地位的降低。在以所谓稀缺性支撑的种姓制度这种“零和博弈”之中,一个低种姓的人上升一级阶梯,就要有一个高种姓的人下降一级。他人的上升意味着自身的下降,因此,实际感觉就像是降级。 假如一个低等种姓者真的在地位上超过了一个高等种姓者,而后者受到所属种姓天生优越的蛊惑,他的自然反应就是将其视为对自身存在的威胁,这是一种高度的不安感、失位感和对其自身生存的恐惧感。“假如我相信过的东西不是真的,那么我会不会根本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人?”不满不只是经济方面的。这种恶疾是精神性、心理性和情绪性的。假如你不比任何人优越,那么你算是什么人呢? 在伦敦工作的印度著名心理学家苏斯鲁特·贾达夫博士专门研究种姓对精神健康的影响。他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谎言,他们的身份就建立在这个谎言上。” 因此,种姓制度使得身处其中的所有人都成为俘虏。正如劣等的种族成见压在被指定为种姓制度最底层的那些人身上,优越的种族成见也会成为顶层人群的负担。他们会怀着不切实际的期待,期望自己比其他人都高几个等级,每时每刻都由他们说了算,一切都要围着他们转,压制有可能超过他们的那些人。想到不配得到更好待遇的低等种姓有可能会突破界限,挡在天生就该领头的那些人的前面,他们就感到厌恶。 达利特的领袖比姆拉奥·安贝德卡在谈到支配种姓时写道:“他的一生都在为了保护他的种姓而焦急地努力。种姓是他最宝贵的财产,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捍卫。” 人们怀着种族成见生活得太久。种族成见代代相传,成为不容辩驳的事实,就会被奉为真理,就像物理学的定律,甚至不再需要说出来。它们就像流在河里的水和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真实,一样不引人注意。安贝德卡写道,在印度的原始种姓制度中,对生而具有的权利这一永恒信念在上等种姓者的头脑里根深蒂固,“到今天,它挂在半空中,没有任何支撑,因为现在它不需要支撑,只需要信念,就像池塘水面上的浮萍”。 支配种姓中最缺乏安全感的那些人的焦虑,与期待接管家族生意的长子的焦虑不无相似之处。他也许既没有兴趣,也没有所需要的专业才能,但他觉得他负有责任,迫于压力不得不接手,哪怕某个更年轻的手足——比方说某个妹妹——向来更擅长处理数字,性格也适合管理事务,但家族不会考虑她,因为家族规定了谁在先和谁继承什么的等级制度。这在一个宣扬平等但又被设定为某些人能凭出身主导一切的文化中制造出了不切实际的期望。 习俗和法律将白人工人阶层、中产阶层隔离得太久了,因此大多数人在自己的位置上没法直接看到这些不受欢迎的美国人在面对什么样的逆境。政府之手在白人公民的生活中往往不见其踪,在每个群体如何到达所属地位的过程中留下了歪曲的印记,放任怨恨和争斗不断发酵。许多人未必意识到,20世纪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改革,例如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提供了养老保险)和《瓦格纳法》(保护工人免受资方迫害),在南方白人政客的游说下,将绝大多数黑人工人——农业劳动力和家政人员——排除在外。 联邦住房管理制度的实施使得天平进一步倾斜,它为白人居住区的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使得白人家庭更容易拥有住房,但有意将想要购买房屋的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外。它拒绝为有黑人居住的任何社区提供担保——这个做法名叫“画红线”——鼓励甚至要求用限制性条款禁止黑人公民在白人居住区购买房屋。 这类和其他类型的政府计划共同为今天的美国白人的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提供了安全网和支撑腿,却将非洲裔美国人的祖辈拒之门外,不许他们得到相同的工作保障和赚取、积累财富的同等机会。 这些政府计划专为支配种姓准备,在许多在世美国人的有生之年都在实施。这些计划在20世纪60年代末之前不向非洲裔美国人开放,后来开放也只是迫于民权抗议的压力。国家支持的这些新形态歧视,加上世世代代拒绝向被奴役者支付报酬,导致了财富鸿沟的产生:目前美国白人家庭的财富是黑人家庭的10倍之多。本·马西斯—莱利在《石板》中写道,假如你不是黑人,而且“你或你的父母在20世纪60年代活着并获得了抵押贷款,那么你就从歧视中直接得到了物质利益”。这套机制让许多美国白人建立了自己的生活、获得了资产,却将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外。非洲裔美国人当时刚从奴隶制和吉姆·克劳主义中解脱一到两代人的时间,负担无比沉重,又承受了那么久。他们如果想要站起来,就必须比其他美国人更辛苦地工作和攒钱。 然而政治言论没有鼓励人们去更好地理解这些差异是如何形成的,或者促使人们建立一个框架去同情美国同胞,而是不遗余力地强化种族成见,塑造出一个懒惰的低等群体如何得到了他们不配得到的施舍,这个制造谎言的行为使得正式化的障碍变得更加不公正,白人工人阶层的怨恨变得愈加悲剧性。社会学家乔治·利普希茨写道,“1932—1962年间,联邦担保的贷款带来的住房资产升值积累了数万亿美元的财富”,这是目前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却将从属种姓拒之门外,“而他们发现自己被描绘成特定优惠的专属受益者,而这么描绘他们的正是靠剥削和压迫他们获利的那些人”。 在工作、住房和学校终于向从属种姓开放后,许多工人及中产阶级白人就开始认为自己的处境变得糟糕了,声称他们遭受了比非洲裔美国人更多的种族主义对待,[22]他们无法看到持续存在而且通常对他们有利的种种不平等现象。 19世纪90年代,社会学家找到了新方法来衡量从公开的种族主义转变为心知肚明、缓慢沸腾的敌意的事物,社会学家称之为无意识偏见。这不是民权时代之前焚烧十字架、喷吐侮辱性称呼的那种生物学种族主义,而是自称相信平等的那些人基于潜意识预断的歧视性行为。 据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戴维·R.威廉斯所说,研究人员发现,到了成年时期,绝大多数美国人都已经暴露在一种文化之下,它拥有关于非洲裔美国人和其他被边缘化群体的足够多的负面信息,以至于80%的美国白人都对美国黑人怀有无意识的偏见,这些偏见促发了自发性的反应,一个人还没来得及处理信息,它就会开始起作用。这样的信息传递过程在美国社会中无所不在,连1/3的黑人都对自己怀有反黑人的偏见。 威廉斯称:“所有对于少数族群的种族成见都比对白人的种族成见更加负面。黑人被视为最坏的,然后是拉丁裔,对拉丁裔的种族成见的负面程度是亚裔的两倍。这是一个等级结构。” 什么样的人最有可能怀着这种无意识的偏见呢?威廉斯说:“一个好人,他对过去发生的不幸怀有同情心,但这个人依然是美国人,一直被灌输关于黑人的更强烈的种族成见,这些种族成见深植于这个社会的文化之中。因此,尽管他没有明确的种族偏见,潜意识深处却依然藏着偏见。他记住了非洲裔美国人的一切负面形象,当他遇到一个非洲裔美国人时,尽管自我意识中觉得自己没有偏见,但隐性偏见还是会发挥作用,塑造他的行为。这样的歧视行为比有意识的歧视启动得更为迅速,也更不费力,比说‘我决定要歧视这个人’更快。” 他说:“可怕之处在这儿。因为这是一个自动的过程,而且是无意识的,像这么不假思索地发起歧视的人,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说‘我没有区别对待这个人,我对待所有人的方式都是一样的’,这时候他并没有撒谎。他在意识层面是认真的,因为他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隐性偏见塑造了他的行为,他自己甚至都没意识到。研究表明,70%—80%的白人应该被归入这个类别。” 这些自发的反应造成了最低种姓人群与支配种姓人群在就业、住房、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差异,而且与种姓制度的其他方面一样,往往与逻辑相悖。社会学家德瓦·佩吉尔的一项开创性研究发现,申请同一份工作,白人重罪犯比没有犯罪记录的非洲裔美国人更有可能成功。

威廉斯专门研究公共卫生领域的偏见,他说,在医疗这个生死攸关的领域,相比白人,非洲裔美国人和其他被边缘化的人群在每一个治疗干预项目中得到的治疗次数更少、护理质量更差。他说,在医保允许报销的60个最常见的项目中,“尽管非洲裔美国人的患病率更高,但接受治疗的次数反而更少”,非洲裔美国人只在几个项目(肾脏疾病的分流术、切除胃溃疡组织、腿部截肢和睾丸摘除)的治疗率高于白人。 无意识偏见的悲剧性形式之一是,它产生了意料之外的效果,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护了非洲裔美国人和拉丁裔这两个不受欢迎的种姓,使得他们没有落入一种灾祸的魔爪,而这个灾祸给许多美国白人带来了难以言表的伤痛。实证研究发现,医生通常会无视黑人和拉丁裔患者的疼痛主诉,错误地认为非洲裔美国人与众不同,拥有更高的疼痛阈值。因此医生对黑人患者(甚至是癌症转移的黑人患者)的疼痛治疗不足甚至拒绝治疗,而对主诉同等程度疼痛的白人患者会轻易开出处方药物。区别对待极其严重,这导致非洲裔美国人群体得到的止痛药物、治疗水平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下限。[24] 正如污染物不会仅仅污染工厂周围的空气,对某一种姓的这种不平等也没有饶过任何人。对从属种姓的治疗不足使得他们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但对支配种姓的过度医疗则有可能导致阿片类药物成瘾的美国白人死亡率上升。 更糟糕的是,假如不是在20世纪90年代错过机会,没有综合治理药物滥用问题,社会对阿片类药物危机做的准备本来会更加充足,可惜当时需要帮助的只是从属种姓。在那个时代,快克可卡因的流行被简单地视为都市犯罪问题,而不是一场社会与健康危机;被认为是黑人的问题,而不是全人类的问题。应对措施是当滥用者来自从属种姓时,将药物成瘾定为刑事犯罪,结果是特定人群监禁率急剧上升、家庭破裂,而国家对即将降临的阿片类药物成瘾悲剧准备不足。种姓成见给两个种族都造成了破坏,使得社会在整体上变得不再宽松。 排斥的代价是生命,两个等级都是如此。医生乔纳森·M.梅茨尔研究了美国中产阶层里心怀不满的白人的健康状况,他统计由于国家决定扣发福利而引发的生死攸关的后果,人们认为这些福利是在帮助被视为不值得帮助的少数群体。在田纳西州,他发现限制性的健保政策在2011—2015年间导致4599名非洲裔美国人丧生,但同时也让12013名田纳西白人丧生,白人承受的损失比黑人高一倍多。 梅茨尔在《白人的死亡》一书中讲述了一位41岁的白人出租车司机的案例。他的肝脏发炎,威胁到生命。然而田纳西州的立法机关既没有执行《平价医疗法案》,也没有扩大医疗补助计划的覆盖范围,因此这个男人无法得到昂贵但能拯救生命的治疗;而假如他住在州界另一侧的肯塔基,他就能够得到治疗了。濒临死亡时,他依然坚持信念,不希望政府插手。 他对梅茨尔说:“我绝对不想看见我付的税金花在墨西哥人或‘福利女王’身上。我不可能支持奥巴马医改,也不愿意签约参加。我宁可死。” 令人遗憾的是,他确实要死了。

(注释:3. “研究表明,对于疼痛的治疗,黑人患者不仅相对于白人患者不足,相对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同样不足……弗吉尼亚大学的新研究表明,疼痛治疗中的区别对待有可能部分来源于偏见。在一项针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相当多的白人医学生和住院医师对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生理差异持有错误的信念(例如,黑人的皮肤更厚;黑人的血液凝固得更快),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如何评估和治疗黑人患者所体验到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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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从表面上看,只有丈夫一个人要为他妻子的死亡负责,但种姓制度是他不知情的帮凶。他知道他可以指望种姓制度会按照它携带的程序采取行动,人们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他声称嫌犯是黑人的说法,会相信支配种姓的人而不是从属种姓的人,会把焦点放在从属种姓的人身上而不是他身上,会认为只有替罪羊种姓能堕落到这个程度,会把一切嫌疑从他身上引开。他的谎话甚至不需要滴水不漏就能让人们相信。它只需要能说得通就行。所有人同情的对象会是他,而不是替罪羊种姓,无论替罪羊种姓如何抗议,其他人的罪孽化成的重负都会压在他们身上。 种姓制度为查尔斯·斯图亚特打了掩护,从而危害了卡罗尔·迪梅蒂·斯图亚特的生命,就像吉姆·克劳主义时代南方的白人女性受害一样,丈夫和情人知道无论白人女性受到什么侵害,罪责都可以推到支配种姓选择指控的任何一个黑人男性头上去。这并不是说某个群体比另一个群体更易犯罪或懂得如何狡辩,而是说种姓制度和它滋生出的司法不公导致的诸多令人不安的后果之一是,它会使得社会更加不安全,会允许犯罪者转移罪责,而且往往能逍遥法外。种姓制度给我们以虚假的安慰,让我们觉得世界是有秩序的,我们能够自然而然地分辨好人和坏人。 考虑到卡罗尔·斯图亚特嫁给了一个这样的男人,也许什么都挽救不了她的生命?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了。然而,假如丈夫无法依靠黑人犯罪的谎言,无法依靠对最低种姓的本能唾弃和对支配种姓美德的相应定见,假如他未能正确地预测种姓制度会代替他采取行动,他的胆子也许就不一定有这么大,也许他会尝试其他的解决方案,例如离婚。假如他认为嫌疑从一开始就会准确地落在真正的犯人身上,他也许就不会觉得他能无所顾忌地做出如此骇人的尝试。妻子也许不会被杀,他们的儿子也许不会夭折,至少不是在那天夜里,不是以那种方式。 几十年后,在2016年大选后的焦虑岁月里,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39岁的工程经理安东尼·斯蒂芬·豪斯正准备送8岁的女儿去上学。那是2018年3月2日的清晨,时间还不到7点。不知为何,他打开前门,跨过门槛出去,然后发现门廊上有个包裹。就在他捡起包裹的时候,包裹爆炸了。他被送进医院后不久就去世了。 他的死亡起初被定为谋杀,但调查很快就转了方向。豪斯是非洲裔美国人,住在奥斯汀东部黑人和拉丁裔工人阶层聚居的社区,那儿有老旧的牧场式房屋和流浪汉。警方认为爆炸有可能与毒品有关。也许是为了报复某个毒贩,但放错了屋子。他们还考虑到另一种可能性:也许是他自己引爆了炸弹,这个推测将死亡归咎于受害者自己。[12] 警察局局长助理约瑟夫·查康称:“我们无法排除豪斯先生自己制造并意外引爆了炸弹的可能性,如果是这样,他就是死于意外。”[13] 当时的临时警察局长布莱恩·曼利在豪斯死亡当天对记者说:“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这座住宅的孤立事件,此事绝不可能与恐怖袭击有关。”[14] 这些假设将被证明是悲剧性的错判。十天后,17岁的德雷伦·梅森,高中毕业班学生,奥斯汀青年交响乐团受人喜爱的低音提琴手,在家门外发现了一个包裹。他把包裹拿进屋里,炸弹在厨房爆炸,夺去他的生命,导致他母亲重伤。他们也是非洲裔美国人。那天上午晚些时候,几公里之外,75岁的拉丁裔女性埃斯佩兰萨·埃雷拉在母亲家门口发现一个包裹,她捡起包裹时炸弹爆炸,她受伤严重。 直到这时,第一起爆炸案的十天后,奥斯汀警方才开始警告居民要小心处理不明包裹。有连环炸弹客在奥斯汀活动,从第一起炸弹袭击开始就逍遥法外。警方现在认为爆炸案有可能是仇恨犯罪。受害者都是黑人和拉丁裔的事实意味着,有些人只要愿意,就能和爆炸案保持距离。可惜炸弹客扩大了袭击范围。不到一周后,在奥斯汀的另一侧,两名20多岁的白人男性在一个富裕白人社区散步时,一颗由绊索引爆的炸弹当街爆炸,两人受伤严重。 两天后,一颗炸弹在联邦快递仓库的传送带上爆炸,另一颗在引爆前在联邦快递被发现。这次警察火速行动起来。监控镜头拍到最近一次投递炸弹包裹的男人的影像,记录下了他的车牌号码。警方通过手机定位追踪到了他。他们发现嫌犯是一名23岁的白人无业男性,名叫马克·康迪特,出身于保守的基督教家庭。联邦快递仓库爆炸后的第二天,特警队包围了他。康迪特被警察逼得无路可逃,引爆车里的炸弹,自杀身亡。 警方的出色工作在24小时内让炸弹客伏法,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嫌犯本人改变了战术,但也得益于在种姓偏见被打消后警方迅速地采取了行动。警察局局长向黑人市民和第一位受害者的家人道歉,这位受害者被诬陷为误杀他本人的嫌疑犯。然而,作为替罪羊种姓的非洲裔美国市民却产生了挥之不去的疑问,他们每天都活在这些疑问的答案里:当最初几颗炸弹杀死和伤害有色人种时,警察为什么没有给予重视?当局为什么等了十天才警告公众?他们为什么任由宝贵的时间白白过去,将第一位受害者的死亡归咎于他自己? 法蒂玛·曼恩为奥斯汀贫困家庭仗义执言,对《华盛顿邮报》说:“警察能把案子说得像是受害者自己干的,你就说这有多糟糕吧。这实在侮辱人、冒犯人,令人厌倦。” 替罪羊,就像奥斯汀连环爆炸案的第一位受害者,从定义上说就被视为可以牺牲的。人们会学会无视被认为低于他们的人所面临的苦难,觉得他们的不幸和自己的生活毫无关系,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当作——比方说——黑人的问题,而不是全人类的问题,因此在不经意间给每个人都带来了危险。 2013年,一种危险的传染病在西非沿海国家再次露面。一名18个月大的男童在几内亚的一个村庄死去。他的母亲、祖母和姐姐在出现相同的出血热症状后很快死去,杀死他们的凶手名叫埃博拉病毒,是人类已知的最可怖的病毒之一。 参加祖母葬礼的悼念者将病毒带回了各自的村庄,埃博拉病毒于是开始在利比里亚、几内亚和塞拉利昂的家庭和小村落中肆虐,杀死了治疗病人的医生。接触这种病毒的人,哪怕只是最低限度的暴露,都必须遵循仿佛来自科幻小说的、极为复杂的危险品处置流程,哪怕手指上的一个小小破口就会让他们感染病毒,从而导致极为痛苦的死亡,而且当时还没有经广泛测试证明有效的疫苗。 病毒肆虐非洲西部,西方国家大多心怀怜悯地作壁上观。从西方的角度来看,这是多么凄惨的一块大陆啊。这些国家在跨大西洋奴隶贸易中被抽走了大量人口,然后被征服和被殖民,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从这些动荡引发的政局不稳和战争中恢复元气。 对站在远处袖手旁观的人来说,是这些国家的可悲处境——从原始的卫生系统到古老的葬礼仪式——让疫情降临在他们的头上。病毒通过有症状的感染者的体液传播,感染者应该被隔离在与外界隔绝的病房里。然而一些村民不愿与亲人在最后时刻分开,他们选择待在亲人的身边;也有一些人没有能力把病人送进医院,只能尝试自己照顾生病的亲人。在他们的家庭纽带中有一种令人钦佩的亲密关系,它超越了疾病。但他们也为此受到了指责。 在远离这些村庄的地方,垂死患者的悲惨照片登上了西方报纸的版面,这些影像剥夺了他们在临终时刻的尊严。许多西方人待在他们舒适而安全的家里,隔着茫茫大海,就算产生了任何情绪,也顶多是某种冷淡的哀伤。成千上万的人在死去,尽管也有无国界医生组织这样的勇敢的西方人飞去帮忙,但西方科学的全部火力并没有开动起来。那是非洲的问题,而非洲被视为一个不幸的地方,充满了最低种姓的人民,无法成为西方大国的关注焦点。 随后,2014年9月,一名男子登上从利比里亚出发,经布鲁塞尔转机去达拉斯的航班,回家去与伴侣和儿子团聚。他不知道他身上携带着病毒。他将成为美国本土的第一个埃博拉病例。 这种病毒已经和另一个半球画上了等号,因此达拉斯的一家医院没有做好处理它的准备。男人来到医院,诉说症状,医生给他开了抗生素,打发他回家。他病情恶化,回到医院,在确诊十天后最终死亡。没过多久,护理过他的两名护士也感染了病毒。新闻报道追溯其中一名护士在确诊前几天的行踪,发现她登上过客机,去了克利夫兰又回来,因此引发了大众恐慌。几天后,有线电视新闻频道中断正常节目,直播她被送上从达拉斯前往亚特兰大的飞机去接受专门治疗的新闻。这个灾祸以前是“另一颗星球”上的问题,现在来到了美国。 当年10月,美国本土出现首例确诊病例后不久,非洲西部的人民在志愿者协助下勉强自救已经近一年,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这才安排一家美国制药公司开展治疗埃博拉出血热的紧急研究。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美国又有8人确诊,他们的病情和接受的治疗受到新闻界的密切关注。 2014年的疫情袭击了28000人,杀死了超过11000人,这是全世界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埃博拉疫情暴发。疫情生动而令人 惧地清晰揭示:这颗星球上的所有人都密切相关。距离和地理可以遏制埃博拉病毒一段时间,但它不会去辨认种族、肤色、种姓和国籍。一个人就是一个人,是一种高效得可怕的病毒的潜在新宿主。这种传染病刚开始没有被视为全球性的人类危机,但实际上它就是。受难者是非洲西部的人民,他们远在半个地球之外,卫生设施极其落后。但埃博拉疫情,以及可能爆发的与之类似的其他全球性灾难——世界将在六年后见到它超乎想象的身影——提醒人类,我们确实是同一个物种,而且彼此息息相关,我们的相似之处超过不同之处,相互之间的依赖比我们希望的更强。对于将会发生的事情,埃博拉疫情只是一个悄然出现的预警。 —— 467:人类能从犬科动物那里学到很多。人类最大的悲剧是人往往会被分配到或被视为有资格坐上阿尔法的位置——例如首席执行官、四分卫、教练、电影导演、校长或总统——但这未必是基于其内在的阿尔法特质;在历史上,这通常是基于一个人是不是生来就是支配种姓或主导性别,或者是不是生在支配种姓内正确的家族里。一种根深蒂固的观点认为,你只有来自某个种姓或性别或宗教或籍贯,你才天生拥有成为领导者的能力或资格。 这是边缘群体中许多被忽视的阿尔法的悲剧,因为他们的才能没有得到发挥或承认,他们不得不眼看着组织在缺乏安全感的或不合适的阿尔法的领导下失败;这也是坐错了位置的阿尔法的悲剧,因为他们难以掌管局面,挣扎着管理并不尊重他们、不满的员工;这还是全人类的悲剧,因为人类被剥夺了自然产生的阿尔法有可能带来的好处,他们或许能怀着同情心和勇气领导世界,这些特质才是天生领导者的特征,无论他们是男是女、信仰什么宗教、来自什么背景或种姓,他们才是这个物种真正想要的阿尔法。 ——@ 471:还有一点,此刻他没法告诉他的儿子,但等孩子大一点、懂事了就一定会告诉他的,那就是他长大后必须要尊重权威。有朝一日,他将不再是一个可爱的小孩,而是个黑人少年或成人,是否尊重权威和遵守规则有可能意味着生死之别。 这是他唯一的孩子,对他来说是全世界最宝贵的人。男孩的脸蛋多么甜美,他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他怎么能够告诉他,这个世界,尤其是他的祖国,会视他为威胁?到底什么时候才最适合伤害一个孩子的心灵呢? 父母是不是应该把真相剪开,一点点喂给孩子,平均分配以免除一次重击所带来的剧痛?还是说,父母应该拉着孩子坐下,一次性把话说清楚?你可以争辩说,孩子越早知道,他们就越安全,就越能做好准备。但或许父母应该尽可能长久地忍耐,给孩子尽可能长的时间去成为……一个孩子。他有他剩下的整个人生,几十年的时光,去面对现实,去调整自己接受真相。 也许爱意最深的做法是等待,等到某些事情发生,比方说别人在操场上骂他黑鬼,老师因为他在走廊里奔跑而批评他,但不去管他的白人同学,他知道这样不对,想知道为什么。 2014年,12岁的塔米尔·赖斯站在克利夫兰的一个公园里玩弹丸枪,警察在到场几秒钟后就开枪打死了他,尽管俄亥俄州允许公开持枪,而男孩拥有玩具枪是一件平常的事情,是一件完全符合美国标准的事情。塔米尔·赖斯凑巧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角色杰姆从父亲阿提克斯·芬奇那里得到一把气枪时同龄,而书名就来自于这个场景。无数美国儿童玩枪,得到枪,但没有因此被杀。塔米尔·赖斯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就死了。 奥克兰的这位父亲不相信枪械,再说这也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他儿子的生命和父亲为了保护它能做些什么。对从属种姓的父母来说,他们面临的挑战是必须精确计算出一个最佳时刻,在种姓制度打破幻觉之前把真相告诉孩子,他们必须想方设法保护孩子的纯真,直到为时过晚前的最后一刻。 另一位父亲,他是来自非洲西部的移民,他必须找到办法克服悲痛,把消息告诉小儿子:他不能继续当个孩子了,他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蹦蹦跳跳,奔跑尖叫。他必须告诉他的儿子,那么做太危险。他们现在是在美国。 奥克兰的这位父亲是当地一所大学里受人尊重的教授。事实上,他的研究领域正是非洲裔美国人历史。等到时机成熟,他会想到办法的。那个时刻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但今天不是那个日子。父亲又望向孩子,说他必须听爸爸的话,先吃蔬菜,然后再喝果汁。小男孩皱起脸来,使劲摇头,开始哭。 旁边卡座上的女人一直在偷听他们交谈。这是个年长的女人,金发已经变灰,来自支配种姓。她从卡座里出来,走向父亲和儿子的餐桌。父亲能看见她的身影向他们走来。女人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她俯身对小男孩说:“你要喝果汁就喝好了。喝果汁是没问题的。” 女人没有理会父亲,甚至没和他打招呼。她站在那儿,注意力集中在小男孩身上。父亲被激怒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走过来,当着父亲的面,对孩子说可以不听父母的话,就当孩子的父亲不存在似的。 这个女人逾越的边界之多,简直数不胜数。有一些因素使得她认为自己有资格侵入陌生人的私人空间,否决一个父亲关乎他亲生儿子的决定。这里是奥克兰,休伊和图派克[1]的明媚蓝色家园,性别错位(gender nonconformity)和微歧视(micro-aggressions)之类的词汇是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假如这个女人不是认为自己有权这么做,她是不会站起来的。她也会这么对待其他父母吗?她会径直从一个白人父亲身边走过,当他不存在,叫他儿子去做父亲前一秒才不许他去做的事情吗? 父亲举起一只手,就像交警示意车辆停下。 “女士,请你回去坐下,”父亲说,“别来我的餐桌。我又不认识你。” 他的拒绝似乎让女人愕然,但她还是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卡座上。在这之后,父亲连饭都吃不下去了。他会永远记住这个时刻。 在美国几个世纪的历史中,上等种姓的成员可以控制和决定下等种姓父母及其孩子的正当角色,甚至极端到了卖掉父母身边的孩子,把还没断奶的婴儿从母亲怀里夺走,就好像他们在处理的是马驹或小狗,而不是人类。一名奴隶主声称:“他们一个就值200美元……从它吸第一口气的那一刻起。”[2]奴隶制的这种例行程序在我们国家横行了两个半世纪,孩子和父母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际纽带。 即便允许孩子留在父母身边,种姓规矩也会破坏父母的权威,在他们尝试保护自己孩子时施予惩罚。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位母亲因为“撤销”白人女主人向她儿子下的“命令”而被鞭笞25下。[3]在一些最残忍的鞭打和酷刑案例中,男性奴隶之所以会受罚,正是因为他干预了由奴隶主或监工对其妻子或孩子施加的暴力。 历史学家肯尼斯·M.斯坦普写道,因此,奴隶父母几乎无法为孩子提供“庇护或安全感,以免受支配他们的那些可怖野兽的侵害”。[4]他们同样无法保护自己。然而即使上等种姓无法看到其中的邪恶,最低种姓的孩子也能看到。斯坦普写道,有一次,一名监工把一个女人捆起来,当着她孩子的面鞭打她,“惊恐的孩子用石块打监工,其中一个跑上去咬监工的腿”,哭着要他放开母亲。种姓制度可以把这些孩子当作家畜或机器,但孩子即刻就会作为人来回应,尽管支配种姓拒绝将他们视为人类。 一直到20世纪中期,有了民权时代带来的保护,黑人父母才能借助法律和政治手段来保障孩子不受虐待,或者要求国家为在其手中受到伤害的孩子负责。但等级结构的基本轮廓依然完好无损,只是表现方式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改变。 现今的种姓规则较少体现为公开的攻击或有意识的敌意,但有可能会使人气馁而难以与之抗争。它们就像风,强大得足以吹倒你,但在发挥作用时又会无影无踪。维持它们的是相对等级的肌肉记忆,也是一个人对自己与其他人如何根据各自在等级结构中的位置来发生互动的期待。这是对地位过度警觉的一种形式,支配种姓有资格在他们选择的任何地方介入,宣告自己的权力,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监督或斥责被认为低于他们的那些人。事情无关豪车和高级手表,无关乡村俱乐部会员和私人银行,而有关不假思索地知道你高于另一个人,所基于的规则没有写在纸上,而是从会议室到编辑部到封闭住宅区到谁在电影开头的半小时里被杀死,通过绝大多数的广告、电视节目和广告牌得到巩固。这就是在种姓蒙蔽下的平庸之恶。 每天在美国的土地上,只要有两个或更多的人聚在一起,种姓就会侵害最普通的交流,猝不及防地打乱和干扰我们的生活,有可能给等级结构中的任何一个人造成伤害。 一座中西部城市富裕的城郊居住区里,一个出身于支配种姓的会计师家的门铃响了。会计师和家人刚刚搬到这个居住区来。隔着前门的玻璃窗,他看见一个非洲裔美国女人站在门口。 他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本市的干洗店为客户提供上门取送服务,于是他去拿了需要洗的衣服,打开门,把怀里的脏衣服递给等在门口的女人。 —— 525:在吉姆·克劳法实施期间,在关于聘用黑人学校老师的问题上,南方的一位重要官员——霍克·史密斯在深思熟虑后做出决定:如果有两位老师同时递交申请,“选择能力更差的那个”。[17]这一“创造性”的做法公然破坏了黑人孩子取得成就的前景,使黑人孩子不得不接受不够格的老师的教导,忽略最聪慧、有才能的申请者——其实不仅仅是忽略,而是惩罚优秀者——却选拔出资质平庸者,刻意扭曲对人才的培养。所有这些问题都在最低种姓阶层引发了关于公平的争议,也粉碎了有天赋者的野心。种姓制度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训练低种姓的人们,让他们知道生存的唯一途径便是乖乖扮演好他们的奴隶角色。种姓制度抢占了所有成功的机会以确保黑人的失败。 —— 534:非洲裔美国人大迁徙,又称北上大迁徙或者黑人大迁徙,是指1916—1970年约600万非洲裔美国人从美国南部各州的乡村地区迁徙至美国东北部、中西部以及西部地区的大规模人口迁徙。造成这次大迁徙的主要原因是南部各州落后的经济条件以及普遍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现象,尤其是南部各州的种族隔离法——吉姆·克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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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非洲裔美国人大迁徙,又称北上大迁徙或者黑人大迁徙,是指1916—1970年约600万非洲裔美国人从美国南部各州的乡村地区迁徙至美国东北部、中西部以及西部地区的大规模人口迁徙。造成这次大迁徙的主要原因是南部各州落后的经济条件以及普遍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现象,尤其是南部各州的种族隔离法——吉姆·克劳法。 —— 540:种姓制度将占统治地位的种姓中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置于神秘的顶层,其他人则按降序排列在他们之下的层级。下等人被扔进地下室,被困于塌陷的地基和开裂的石墙中。当地下室的人们开始爬向头顶的楼层,监视就开始了,整幢建筑都开始受到威胁。因此,在洪水泛滥的地下室里,种姓制度会让住在那里的人相互对抗,制造一种假象,甚至是恐慌,使他们相信他们唯一的竞争对象就是彼此。 种姓制度会引导生活在底层的人将困住他们的恶劣环境融入自己的身份中,并且不惜一切代价努力在自己的群体中做到鹤立鸡群,在最低等的群体中成为第一。 “被烙上种族污印的人还在自己的群体里分等级,”人类学家J.罗兰·马托里写道,“因为没人愿意排在最最底层。” 几代人以来,人们学会了根据自己与统治地位种姓在当初随意指定的、划分种姓的特征方面有多接近来排名。在历史上,种姓制度用一种被称作“肤色主义”的毒性种姓工具向一些低等级群体赋予了特权。 被边缘化的美国人中,肤色、头发和面部特征越接近统治阶级的人地位就普遍越高(尤其是女性),甚至连相对不符合种姓制度下“理想”外形条件的人也开始认为那些人更有价值。这种对人的价值的扭曲在美国的根基尤为深厚——想一想,大多数非洲裔美国人在肤色和面部特征上产生变化有什么历史原因吗?那是源于奴隶主和其他统治阶级的男人对非洲妇女的强暴与性虐待。 由于底层人民几乎没有其他获得控制权或其他权力的途径,他们可能会贬低同种姓的人,以提升自己在统治者眼中的地位。当和他们一样地位较低的人得到晋升或超越他们,而不是种姓制度中的“天选之子”们取得进步时,他们可能会感到更受伤,更觉得自己被剥夺了什么。 受宠群体中的某个人获得地位的提升,这看起来似乎是命中注定,顺理成章,更容易被接受,因为事情一直都是这样的。占统治地位的种姓原本就高高在上。受宠的人得到提升,这看起来更像在展现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而不是对低种姓者及其缺陷的非议。 “明显地胜过自己的同伴有时会招致怨恨,因为这会让本就自卑的人感到更加自卑,”马托里写道,“争夺荣誉是一场零和游戏,对未受肯定之人来说意义尤其深远,因为……他们的荣誉是如此之少。” 种姓制度的繁荣立于分歧、不平等、嫉妒和虚假竞争的基础之上,这都是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中建立起来的。人们互相推搡着争夺场地,无论是上层阶级还是下层阶级,靠得最近的人之间的关系是最紧张的。在印度历史中,上层的种姓们有时也会产生摩擦。“他们甚至为一些极其琐碎的问题而争吵,比如婆罗门和刹帝利在街上相遇时,谁应该先敬礼,谁应该先让道。”比姆拉奥·安贝德卡评论道。 如果说顶层也存在焦虑,那么底层人的焦虑就更甚了。历史上,种姓制度奖励最低种姓中的告密者和叛徒,就像第三帝国集中营里的执行者和南方的奴隶监工头。这一手段在美国如此普遍,以至于这样的人被冠以好些专属称谓,其中包括汤姆叔叔、HNIC(黑奴工头,即Head Negro in Charge的缩写)。最低种姓的人们开始憎恨这些种姓制度的走狗,就像他们憎恨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本身一样。 虽然最低种姓的人努力逃离地下室,但那些被留下来的人会拖住那些试图提升自己地位的人。全世界被边缘化的人,其中包括非洲裔美国人,将这种现象称为“螃蟹心理”。许多奴隶起义和后来在南方建立非洲裔美国劳工工会的尝试都因此以失败告终,试图逃离低种姓的人被拖下马来,向统治阶级通风报信的“内鬼”们还能获得额外的特权。这些行为在不知不觉中维护了那些背叛他们同胞的人试图逃脱的等级制度。 但这种普遍存在的告密冲动并不总是由对他人等级提升的嫉妒引起的。印度组织管理专家苏迪帕特·萨兰吉写道,一个遭到围困的团队可能会觉得“团队不能失去任何成员”。“如果团队中的某个成员开始向上爬,有了更好的生活,所有人都会产生‘那个人即将退出’的恐惧心理,会争着去把他拉下来。” 要想在美国的种姓制度中取得成功,需要某种技能——要能够对已然存在的秩序进行“解码”,并对其指令做出反应。种姓制度教导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谁的生命最重要,谁的意见是最有分量、最应该被优先考虑的。它的一位老师就是源自奴隶制时代的刑法典的刑事司法系统。 例如,在美国,不仅仅犯罪者的人种,受害者属于什么人种也是“预测谁会被判处死刑的最重大影响因素”。广受赞誉的司法公正倡导者布莱恩·史蒂文森援引一项有关死刑案件的研究时说道:“在佐治亚州,如果受害者是白人,罪犯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受害者是黑人时的11倍。其他州关于种族和死刑的研究都得出了相似的结果。” 这告诉我们,谁的生命是可以牺牲的,而谁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每个人都被迫为统治阶级的最高地位与繁荣昌盛付出不计代价的牺牲。一进入美国的种姓制度,新来的移民们就学会了与住在地下室的人保持距离,以免他们自己也落到那般田地。 正是低种姓在1965年的抗议运动帮助非白人移民打开了进入美国的大门,然而新来的有色人种移民都面临是否要遵守不成文的种姓规则的困境,就像美国历史上的所有移民一样。他们面临着痛苦的两难境地,要么拒绝非洲裔美国人代表的最低种姓,要么与那些斗士共同奋斗以进入这个国家。 种姓颠倒了非洲裔美国人后裔被美国接受的道路。20世纪来自欧洲的移民往往很快就放弃了自己原本的名字,抛弃了原来国家的口音和风俗习惯。他们淡化自己的种族特征,以获得成为统治阶级种姓的资格。黑人移民发现,因为他们长得像最低种姓的人,种姓制度会因为他们与欧洲人做相反的事而奖励他们。社会学家菲利普·卡西尼茨写道:“白人移民通过成为‘美国人’、通过融入更高地位的群体来获得社会地位,而黑人移民若是失去了自己的文化独特性,却可能反而失去社会地位。” 近年来,许多美国非洲裔移民比很多美国人受过更好的教育、到更多地方出游过,可能精通多种语言,而且不希望在即将生活的国家中被降为最低种姓。种姓制度鼓励黑人移民竭尽所能地彼此拉开距离,也尽可能地与低种姓人群拉开距离——因为外貌,他们自己也可能被当成这些低种姓人群。像其他人一样,他们也没能逃脱对非洲裔美国人的种族成见的侵蚀,但他们可能会努力让人知道,他们不属于那个群体,而是牙买加人、格林纳达人或加纳人。 一位加勒比地区的移民告诉卡西尼茨:“从我一开始到这儿,我就一直知道这是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国家,所以我竭尽全力维持着原来的口音。” 种姓制度的这一做法很聪明,这让种姓制度拥有了自我延续的能力,使得底层人民为避免成为等级制度中的最底层而人为挑起斗争。这导致了在历史不同时期到达美国的非洲人后裔之间时不时出现摩擦。一些来自加勒比地区和非洲的移民,就像他们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先辈一样,可能会对非洲裔美国人表现出警惕,警告他们的孩子“行为举止不可以像非洲裔美国人那样”,或者不要与非洲裔美国人约会或结婚。[8]他们这样做时就可能陷入一个陷阱,即:他们没有试图证明对黑人的种族成见是错误的,而是在证明他们不符合这种错误的种族成见。 安贝德卡指出,在等级制度中,“每个种姓都因高于其他种姓而感到骄傲和安慰”。 尽管种姓制度竭力想将新来的移民吸纳入维护等级制度的一边,但它的触角未能触及所有人。一些来自加勒比地区的移民的孩子,比如包括埃里克·霍尔德[10]、科林·鲍威尔[11]、马尔科姆·X[12]、雪莉·奇瑟姆[13]、斯托克利·卡迈克尔[14]在内的许多人,他们与最低种姓者一起面对共同的困境,宣扬正义,为人类更伟大的福祉而超越彼此的分歧。 种姓制度能帮助解释非洲裔美国人、女性或其他被边缘化的人在位高权重后,反而排斥自己或贬低自己这一看起来不合理的现象。被困在一个几乎不被赋予任何真正的权力的制度中,人们若想要提升地位、被接受,或仅仅是为了在等级制度中生存下去,可能会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屈从于种姓制度。他们发现自己可能不用为背叛或忽视他人而负责,因为那些被背叛与忽视的是低种姓的人。 许多最低种姓者受虐案的作案者都是同样属于低种姓的人,比如弗雷迪·格雷的案子,他被押送到巴尔的摩警察局,最终因脊椎受伤而死。根据法庭证词,格雷被铐在警车后座上,但没人为他系上安全带。警车一路上七拐八拐,格雷在车内的载货区被晃得东倒西歪,可因为戴着手铐,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撞到了车的内壁上。涉事的3位警察都是黑人,包括开车的司机。这些因素的组合使社会舆论将格雷的死定性为无关种族问题,但实际上,这背后就是种姓制度在捣鬼。结果,涉事警察要么被宣告无罪,要么被撤销了指控。 在最近几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因暴力执法而受起诉的少数警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色人种——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位日裔警官、纽约市的一位华裔警官——这种现象符合种姓制度的公约。有色人种为上层种姓作的恶付出代价,上层种姓者却常常免于责罚,这些案例就是证明。 这种现象贯穿社会中被边缘化的各个层面。扼死埃里克·加纳的警官的长官是一名黑人妇女。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等级制度中,很少有女性能够得到升职,因此,有时对女性员工最苛刻的人恰恰就是女性主管,因为女性主管们承受着来自男性上司的压力,也试图争取获得他们的认可。每一个这样的案例都呈现出同一个复杂故事,人们大概不会将种族或性别视作影响因素来考虑它,但这样是说得通的,而且可能只有从种姓制度的视角看才说得通。 将种姓规则付诸实践的人有不同的肤色、信仰和性别。一个人即便不属于统治阶级也可以在种姓制度中发号施令。事实上,种姓制度最有力的工具是在各个层级设立哨兵,因为他们的身份,这些哨兵对低种姓的歧视不会受到任何指控,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在帮助维持种姓制度的运转。 (注释: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美国政治家、民主党人,曾先后任比尔·克林顿政府司法部副部长、美国代理司法部长、美国司法部长,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任非洲裔美籍的司法部部长。 [11]科林·鲍威尔(Colin Powell),第65任美国国务卿,美国历史上首位任职美国国务卿的非洲裔美国人。他在1990—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是第一位担任此一美军最高军职的非洲裔美国人。 [12]马尔科姆·X(Malcolm X),非洲裔美籍伊斯兰教教士与非洲裔美国人民权运动者。其拥护者多认同他以严厉言辞指责美国白人对待黑人的方式,反对者则认为他鼓吹种族主义与暴力。他被视为美国最伟大与最有影响力的非洲裔美国人之一。 [13]雪莉·奇瑟姆(Shirley Chisholm),美国第一位黑人女性国会议员,也是第一个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总统竞选的黑人女性。 [14]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 Carmichael),美国民权运动和全球泛非运动的杰出组织者。他出生于特立尼达,从11岁开始在美国长大,最终发展了“黑人力量”运动。最初是领导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后来担任黑豹党的“名誉总理”,最后成为全非人民革命党的领袖。) —@ 500:摆脱了那两名探员,我才开始领悟到这次遭遇的严肃性,我才能够承认自己的恐惧。其他商务旅客很可能已经赶去赴约了,很可能因为被耽搁了时间而生气,但依然能在脑袋里为开会做准备,路上说不定还会去买杯咖啡。 这是种姓的窃取行为,它偷走了被边缘化的人群从本已艰难的竞争中吸取能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和我不一样,不会呆愣愣地晕头转向,试图理解这种公然的侵犯行为,现在我看到了它的全貌,它显得更加凶险了。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种恐怖中的平静和平凡,伤疤比伤口存在得更久。 我们在社会中一遍遍被告知,不要以封面判断一本书,不要在有机会读到书之前假设书里的内容。但是,人类每天都会无数次地根据相貌评估其他人,做出假设。我们得到的教育是不要随便评判无生命的物体,我们却会以这样的方式去评判会呼吸的复杂生命。 —— 504:事实证明,种姓制度最大的威胁并不来自低种姓者的失败——在种姓制度中,人们期望看到低种姓者的失败,甚至寄希望于他们的失败,而不是他们的成功。最低种姓者取得的成就与我们代代相传的社会剧本相悖。它破坏了种姓制度赖以建立的核心假设,也破坏了等级制度中所有阶层的身份都与之相联系的核心假设。被边缘化的人取得的成功超越了世人对他们的期待,这会破坏秩序,会导致原始的且往往是暴力的反作用。 —— 513:“如果一个黑人社会地位提升了,他会小心不要太惹人注目,以免被人指责是摆架子,继而引发仇恨,”人种学家伯特伦·史瑞克写道,“自身或他人的经验告诉他,来自社会较低层的白人的竞争与嫉妒会成为他前进路上不可逾越的绊脚石。”[10] —— 514:黑人在努力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却导致了黑人在美国内战后重建时期遭受私刑和大屠杀,导致了三K党的成立,也导致了吉姆·克劳法得以实施,以保证低种姓者处于他们原本的地位。在1920年的选举日,一群白人暴徒在佛罗里达州的奥科伊屠杀了约60名黑人,烧毁黑人的房屋与店面,对黑人施以私刑(包括阉割),还将剩下的黑人赶出城。而这都是因为一个黑人想要投票。历史学家保罗·奥尔蒂斯将奥科伊暴乱形容为“美国现代史上最血腥的选举日”。[11] —@ 514:从圣路易斯东部到芝加哥再到巴尔的摩的十几个美国城市中,一场反黑人大屠杀浪潮掀起,这次事件只是其中的一起。大屠杀浪潮的起因是在非洲裔美国人大迁徙期间,南方的黑人来到北方,其中许多人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冒着生命危险作战,因此他们希望能得到合法公民的身份。大屠杀浪潮中的暴乱有一个共同点:暴徒倾向攻击的对象是最低种姓者中最富裕的人,这些人的地位最终甚至可能会超越高种姓中的部分人。在1921年俄克拉荷马州的塔尔萨发生的暴乱中,一个暴徒将城里被称为“黑人华尔街”的地区夷为平地,此处汇集了黑人银行、保险和其他商业设施,四周围着象征富足的维护良好的砖房。这一切都被烧光,再也没能复原。 塔尔萨暴乱发生的几十年前,在19世纪90年代初,田纳西州的孟菲斯边界处有一家黑人经营的杂货店,它的斜对面是一家白人经营的杂货店。黑人的杂货店叫“人民杂货店”,它是一家正在蓬勃发展的合作企业——尽管吉姆·克劳法的束缚正在层层逼近。店主托马斯·H.莫斯身材挺拔,常穿三件套的西装,系蝴蝶领结,留着一头剪得很短的头发,身兼送信和打理杂货店两份工作。他与他的杂货店遭到了白人店主的怨恨。 一天,有两个男孩——一个黑人孩子,一个白人孩子——在人民杂货店门口玩弹珠,两人吵了起来。白人孩子的父亲赶来,开始抽打黑人孩子,黑人杂货店里的两名店员赶忙跑出来救那孩子。人群围拢,形势越发紧张。 白人店主威廉·巴雷特本就对黑人杂货店的竞争感到愤怒,他抓住这次机会出现在人民杂货店,想找到介入争吵的其中一名店员。但这位值班店员卡尔文·麦克道尔拒绝向他透露任何信息。于是,巴雷特拿手枪砸麦克道尔——因为他的傲慢。麦克道尔在与白人店主的扭打中抢过枪,开了火,差点就打中了白人店主。根据种姓制度的法规,被逮捕的人是那位黑人店员。虽然麦克道尔被释放了,但种姓制度下的骚乱才刚要开始。黑人店主托马斯·莫斯努力为此做足准备。他安排了几名黑人男子保卫杂货店。 1892年3月5日,6名白人男子冲进人民杂货店。黑人们对着入侵者开火,打伤了两个入侵者。这些白人是警长和他刚刚指派的5个人。那阵枪击后,警长又指派了另外百余人去抓捕黑人店长和他认识的其他黑人。店主莫斯和两位店员——麦克道尔与威尔·斯图尔特——都被捕了。1892年3月9日清晨,一个暴徒冲进监狱,殴打并私自绞死了那3位黑人。第二天,一个白人暴徒洗劫了人民杂货店。没过几个月,莫斯的白人对手就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那家杂货店。 莫斯的好朋友中有一位是记者,她名叫艾达·B.韦尔斯,正是这一事件使她下定决心用毕生时间来促使这个国家觉醒,让整个国家认识到私刑的恐怖。“在孟菲斯市的大街上,没有比他更优秀、更纯净的人了,”韦尔斯写道,“他被谋杀了,人们对他的关心程度不会超过对一条狗的关爱……黑人们觉得,每一个同意杀死莫斯的孟菲斯白人都和亲手开枪杀死他的人一样有罪。”[12] 最低种姓者们对社会地位的追求的讽刺之处就在于,正是莫斯所代表的正直,那份得到了韦尔斯的证实、也被其他大多数群体所称赞的正直,激起了最强烈的反对。正是黑人为摆脱种族耻辱而付出的努力使他们遭受了惩罚。 “莫斯被谋杀是因为生意做得比他的白人对手好,”孟菲斯大学胡克斯研究所的历史学家纳撒尼尔·C.鲍尔写道,“麦克道尔是因为忘了自己在他所生活的白人世界中的等级地位,斯图尔特则是因为在错误的时间处在错误的地点。”[13] 最低种姓者必须留在他们原来的位置,他们就像一件因为不合身所以需要时常修改的西装,其接缝和省道都要重新缝制,以符合上层种姓的要求。低种姓者必须回到奴隶主身边,这些奴隶主将他们视为财产,对他们所表现出的才干感到愤恨。“如果奴隶们挣到了钱,他们就会变得‘虚荣、自大’,”历史学家肯内特·斯坦普写道,“还会觉得自己‘更独立’了。”[14] 奴隶的想法和创新永远不会得到肯定,即便他们也许能给所有人都带来进步。肯定奴隶会导致奴役失去根基,即他们是除了被奴役外没有其他价值的下等人。1721年夏天,天花在波士顿蔓延开来,这是18世纪最致命的传染病之一。感染者被隔离起来,屋外飘着红色旗子,喻意“愿上帝保佑这所屋子”。[15]科顿·马瑟是波士顿的一位清教牧师,也是名业余的科学家,他有个非洲奴隶,名叫奥奈西姆斯。这个奴隶说了一种在家乡见过的能保护他免受疾病折磨的方法。西非的人们发现,他们可以通过接种感染者的体液来防止感染该种疾病。马瑟对奥奈西姆斯说的方法十分感兴趣。他对此进行了研究,将这种方法取名为“天花接种”。医学伦理学家、作家哈丽特·A.华盛顿写道,这就是免疫接种的前身,也成了“西方医生与科学家预防天花的圣杯”。[16] 在1721年天花疫情期间,马瑟想说服波士顿人采用这种革命性的新方法保护自己,没想到却遭到人们的“可怕的大抗议”。波士顿城的人们听后暴怒,非常反对这种方法,觉得这简直荒诞不经。 他们认为,恐怕这种方法会让天花传播得更厉害,他们也决不想采纳一个非洲奴隶提出的来自非洲的方法。哈丽特·华盛顿写道,医生们立即驳回了这一做法,对“由一群牧师来通知他们,说非洲人已经发明了他们久久找寻的灵丹妙药感到很不满”。有人朝马瑟的房子扔了一枚引燃的手榴弹,波士顿人的愤怒终于转变成了暴力。马瑟幸运地没有受重伤。他写道,殖民者们很乐于使用印第安人的蛇毒解毒剂,这和使用非洲人的方法对付天花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只有一位医生,扎伯迪尔·博伊尔斯顿,愿意尝试这种新方法。他给他的儿子和奴隶们接了种。最终,这场天花夺走了14%的波士顿人的生命。但得到博伊尔斯顿接种的240个人中,仅有6人去世——死亡率为1/40,而不愿接种者的死亡率是1/7。 到1750年,基于奥奈西姆斯的介绍而研发成的疫苗接种法在马萨诸塞州全面推广,随后全国各地也纷纷采纳。“很显然,他传授的知识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最终还使天花被根除,”作家艾琳·布莱克莫尔写道,“直至今日,天花仍是唯一一种被完全消灭了的传染性疾病。” 即便做出了巨大贡献,奥奈西姆斯也没有完全获得自由。我们只知道马瑟开始对他不满,奥奈西姆斯只能付给马瑟钱,让马瑟购买另一个奴隶,这样他才获得了部分自由。他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出了人们对最低种姓者的预期,但是,正如时常发生的那样,他没有因为扮演了一个超出自身地位的角色而获得回报。 奖励与特权实则源自对种姓秩序的维护。这种维护种姓秩序的做法可以使那些安分守己地待在自己的阶层中的低种姓者获得更好的前景,且越明显越好。在奥奈西姆斯那个时代两个世纪后,吉姆·克劳法在黑人与白人的种族隔离铁律中做出一条例外规定——能够证明自己足够忠诚可靠的黑人女仆们被委以照顾白人孩子的责任,她们可以搭乘只允许白人乘坐的火车或巴士,只要她们是带着白人孩子出行。这一项例外规定有几个目的:将白人孩子神化为黑人进入一等车厢的车票;强化低种姓者的奴性角色和自然的从属地位;通过统治阶层的命令提高黑人保姆的地位,使得家仆们显得甚至比伟大的演说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还要优秀——道格拉斯曾在一次火车旅行中被迫坐在货物上面;保护高种姓的孩子们,使他们不用跟随黑人保姆忍受黑人客车的脏污与不适;同时再一次提醒被统治阶层,他们只能在统治阶层的允许下获得地位的提升,且必须遵守统治阶层制定的条例、遵守他们被分配到的角色的行为准则。 黑人无法想象自己处在最底层之外的任何地方。从内战后的重建时期到黑人民权运动时期,南方的教育局花在黑人学校上的经费仅仅是白人学校的1/10,此举公然剥夺了黑人孩子与白人孩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的资源。黑人学校一学期的时间比白人学校短几个月。黑人孩子的学习时间比白人孩子短,他们要花更多时间在田地里,为统治阶层的富足而劳作。 在吉姆·克劳法实施期间,在关于聘用黑人学校老师的问题上,南方的一位重要官员——霍克·史密斯在深思熟虑后做出决定:如果有两位老师同时递交申请,“选择能力更差的那个”。[17]这一“创造性”的做法公然破坏了黑人孩子取得成就的前景,使黑人孩子不得不接受不够格的老师的教导,忽略最聪慧、有才能的申请者——其实不仅仅是忽略,而是惩罚优秀者——却选拔出资质平庸者,刻意扭曲对人才的培养。所有这些问题都在最低种姓阶层引发了关于公平的争议,也粉碎了有天赋者的野心。种姓制度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训练低种姓的人们,让他们知道生存的唯一途径便是乖乖扮演好他们的奴隶角色。种姓制度抢占了所有成功的机会以确保黑人的失败。 在种姓制度中,不受欢迎的种姓几乎完全没有被平等对待的机会,更谈不上显得卓越。 在纳粹德国成立初期,纳粹设法将犹太人阻拦在任何有可能胜过雅利安人的环境之外。这一做法被延伸到学校,柏林的盖世太保特意下达了命令:“我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杜绝犹太人帮助雅利安学生备考的现象。”[18]这些都是为了让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在所有事情上都通过人为扶植而高人一等,完全无视了不同人类种族都能展现出的智力与才能,是为低种姓者制造的假象。 如果说等级制度的要求之一是最低种姓必须继续充当替罪羊的角色,必须待在最底层,那么文化手段就是不断渲染、强化其天生劣等的种族成见,并尽可能地忽略反例。在美国,媒体向大众灌输犯罪和贫困的新闻,他们渲染的报道与真实数据完全相悖,以至于扭曲了大众对非洲裔美国人和全部社会问题的看法。超过20%的非洲裔美国人处于贫困中,他们占美国贫困人口的比例只略超过1/4,具体为27%。但伊利诺伊大学的特拉维斯·迪克森2017年的研究发现,新闻报道中出现的穷人里,非洲裔美国人占59%。贫困的白人家庭占美国贫困人口总数的2/3,约为66%,但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概率仅为17%。[19] 这一代又一代扭曲事实的报道塑造了民众的错误观念。耶鲁大学的政治学者马丁·吉伦斯在1994年的研究中发现,55%的美国人相信美国所有的穷人都是黑人。因而,大部分人开始将黑人视为贫穷的代名词,在美国这样一个崇尚富裕的国家,这是一种污辱性的扭曲。与贫困一样,对黑人犯罪的报道也与真实犯罪数据不匹配。根据倡导刑事司法改革的美国审判项目组织提供的数据,在电视新闻报道的犯罪事件中,涉及黑人嫌疑人和白人受害者的犯罪占42%,可是黑人嫌疑人和白人受害者的犯罪案例中只占犯罪案件的10%。[20] 几代人以来,美国文化一直谴责黑人在青少年时期就生育的比例太惊人,谴责中往往还会提及这些年轻人对社会福利的依赖,虽然实际上所有种族的少女母亲大多都未婚且很可能需要帮助。但是新闻不会报道的是,近年来黑人青少年生育率直线下降,1991年时每1000人有118人过早生育,到2017年,这一数字已下降至28人。[21] 这本该是重大社会新闻。非洲裔和拉丁裔青少年生育率的下降使青少年总体生育率降到了现代有记录以来的最低水平。然而,媒体对此仅有的报道却倾向于使用20世纪90年代人们熟悉的、关于失业和贫困的种姓暗示,而不去探究这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生育率下降背后的原因。 这些数据显然能告诉我们一些与我们往常所知的种姓“常识”所不同的东西。“这种长期下降的趋势,”研究员写道,“也许反映出青少年越来越倾向于推迟性行为;如果性行为频繁,他们则会更加小心地采取避孕措施。”[22]这意味着,非洲裔和拉丁裔青少年采取预防措施的概率逐渐与主流人群接近,这一结果与社会预期相反,因此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 统治阶级对既定等级制度的投入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历史上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宁愿放弃自身的便利,也要将权力的果实留在自己的种姓内。 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最高法院判决废除黑人与白人学生不得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的种族隔离条文,但弗吉尼亚州爱德华王子郡的由白人管理的学校教育委员会尽可能地推迟了种族融合,最后宁愿完全关闭学校,也不让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生所在的教室。从1959年到1964年,这个郡整整5年没有开设公立学校,黑人父母和白人父母都不得不另外寻找教育机构。当地的白人将政府的教育资金转移到仅为白人学生开设的私立学校之中,而黑人父母缴纳的税款都用在了白人学生的教育上,他们只能另外想办法凑孩子的学费。 大概在同一时期,民权立法取缔了关于公共设施的种族隔离条例,作为回应,南方城市关闭、拍卖白人专用的游泳池,或将混凝土倒入其中,如此一来,谁都没法在泳池里游泳了,白人也就不必与黑人共享泳池。[23]但是,占统治地位的种姓拥有先辈几代人的收入和财富累积而成的资源,他们可以在封闭的社区里为自己和子女建造私人泳池,再次将最低种姓拒之门外。 种姓制度正是通过这些方式改变并保护其受益者,采用一种变通的方式,制定各种规则,而等级制度即使面对最高权威的挑战,依然完好无损。这就是种姓制度看起来永远都能取得胜利的原因。 群体内和群体间的紧张关系仍然是美国社会生活的一大特征。2015年,在得克萨斯州麦金尼市的一个以白人为主的封闭式社区,一些黑人青少年参加了一个泳池派对,那里的白人居民以非法侵入为由报了警。 随后,正如一段引起国际关注的视频所显示的那样,一名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官将一个15岁的黑人女孩从人行道拉到马路上,将她脸朝下摔在地上,并用全身的重量压住她。这个成年男子的双膝压在她瘦小的、仅穿着比基尼的身上,而她在他身下无助地抽泣着。黑人男孩们出于本能地冲过去帮她,警官拿枪指着他们,他们只好后退。国家将他们视为对社会的威胁,而不是孩子。[24] 如果这个黑人女孩和警官一样处于占统治地位的种姓阶层,这样的场面简直难以想象。几天后,那位警官辞职了,但这一事件表明,在一个种姓社会中,关于每个种姓的人该待在什么位置的预设根深蒂固,而且即便到了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一旦种姓间的界限被突破,高墙立刻就会竖起,低种姓者就会受到惩罚。[25] ——

544:种姓制度的繁荣立于分歧、不平等、嫉妒和虚假竞争的基础之上,这都是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中建立起来的。人们互相推搡着争夺场地,无论是上层阶级还是下层阶级,靠得最近的人之间的关系是最紧张的。在印度历史中,上层的种姓们有时也会产生摩擦。“他们甚至为一些极其琐碎的问题而争吵,比如婆罗门和刹帝利在街上相遇时,谁应该先敬礼,谁应该先让道。”比姆拉奥·安贝德卡评论道。[3] 如果说顶层也存在焦虑,那么底层人的焦虑就更甚了。历史上,种姓制度奖励最低种姓中的告密者和叛徒,就像第三帝国集中营里的执行者和南方的奴隶监工头。这一手段在美国如此普遍,以至于这样的人被冠以好些专属称谓,其中包括汤姆叔叔、HNIC(黑奴工头,即Head Negro in Charge的缩写)。最低种姓的人们开始憎恨这些种姓制度的走狗,就像他们憎恨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本身一样。 虽然最低种姓的人努力逃离地下室,但那些被留下来的人会拖住那些试图提升自己地位的人。全世界被边缘化的人,其中包括非洲裔美国人,将这种现象称为“螃蟹心理”。许多奴隶起义和后来在南方建立非洲裔美国劳工工会的尝试都因此以失败告终,试图逃离低种姓的人被拖下马来,向统治阶级通风报信的“内鬼”们还能获得额外的特权。这些行为在不知不觉中维护了那些背叛他们同胞的人试图逃脱的等级制度。 但这种普遍存在的告密冲动并不总是由对他人等级提升的嫉妒引起的。印度组织管理专家苏迪帕特·萨兰吉写道,一个遭到围困的团队可能会觉得“团队不能失去任何成员”。“如果团队中的某个成员开始向上爬,有了更好的生活,所有人都会产生‘那个人即将退出’的恐惧心理,会争着去把他拉下来。”[4] 要想在美国的种姓制度中取得成功,需要某种技能——要能够对已然存在的秩序进行“解码”,并对其指令做出反应。种姓制度教导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谁的生命最重要,谁的意见是最有分量、最应该被优先考虑的。它的一位老师就是源自奴隶制时代的刑法典的刑事司法系统。 例如,在美国,不仅仅犯罪者的人种,受害者属于什么人种也是“预测谁会被判处死刑的最重大影响因素”。广受赞誉的司法公正倡导者布莱恩·史蒂文森援引一项有关死刑案件的研究时说道:“在佐治亚州,如果受害者是白人,罪犯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受害者是黑人时的11倍。其他州关于种族和死刑的研究都得出了相似的结果。”[5] 这告诉我们,谁的生命是可以牺牲的,而谁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每个人都被迫为统治阶级的最高地位与繁荣昌盛付出不计代价的牺牲。一进入美国的种姓制度,新来的移民们就学会了与住在地下室的人保持距离,以免他们自己也落到那般田地。 正是低种姓在1965年的抗议运动帮助非白人移民打开了进入美国的大门,然而新来的有色人种移民都面临是否要遵守不成文的种姓规则的困境,就像美国历史上的所有移民一样。他们面临着痛苦的两难境地,要么拒绝非洲裔美国人代表的最低种姓,要么与那些斗士共同奋斗以进入这个国家。 种姓颠倒了非洲裔美国人后裔被美国接受的道路。20世纪来自欧洲的移民往往很快就放弃了自己原本的名字,抛弃了原来国家的口音和风俗习惯。他们淡化自己的种族特征,以获得成为统治阶级种姓的资格。黑人移民发现,因为他们长得像最低种姓的人,种姓制度会因为他们与欧洲人做相反的事而奖励他们。社会学家菲利普·卡西尼茨写道:“白人移民通过成为‘美国人’、通过融入更高地位的群体来获得社会地位,而黑人移民若是失去了自己的文化独特性,却可能反而失去社会地位。”[6] 近年来,许多美国非洲裔移民比很多美国人受过更好的教育、到更多地方出游过,可能精通多种语言,而且不希望在即将生活的国家中被降为最低种姓。种姓制度鼓励黑人移民竭尽所能地彼此拉开距离,也尽可能地与低种姓人群拉开距离——因为外貌,他们自己也可能被当成这些低种姓人群。像其他人一样,他们也没能逃脱对非洲裔美国人的种族成见的侵蚀,但他们可能会努力让人知道,他们不属于那个群体,而是牙买加人、格林纳达人或加纳人。 一位加勒比地区的移民告诉卡西尼茨:“从我一开始到这儿,我就一直知道这是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国家,所以我竭尽全力维持着原来的口音。” 种姓制度的这一做法很聪明,这让种姓制度拥有了自我延续的能力,使得底层人民为避免成为等级制度中的最底层而人为挑起斗争。这导致了在历史不同时期到达美国的非洲人后裔之间时不时出现摩擦。一些来自加勒比地区和非洲的移民,就像他们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先辈一样,可能会对非洲裔美国人表现出警惕,警告他们的孩子“行为举止不可以像非洲裔美国人那样”,或者不要与非洲裔美国人约会或结婚。[8]他们这样做时就可能陷入一个陷阱,即:他们没有试图证明对黑人的种族成见是错误的,而是在证明他们不符合这种错误的种族成见。 安贝德卡指出,在等级制度中,“每个种姓都因高于其他种姓而感到骄傲和安慰”。[9] 尽管种姓制度竭力想将新来的移民吸纳入维护等级制度的一边,但它的触角未能触及所有人。一些来自加勒比地区的移民的孩子,比如包括埃里克·霍尔德[10]、科林·鲍威尔[11]、马尔科姆·X[12]、雪莉·奇瑟姆[13]、斯托克利·卡迈克尔[14]在内的许多人,他们与最低种姓者一起面对共同的困境,宣扬正义,为人类更伟大的福祉而超越彼此的分歧。 种姓制度能帮助解释非洲裔美国人、女性或其他被边缘化的人在位高权重后,反而排斥自己或贬低自己这一看起来不合理的现象。被困在一个几乎不被赋予任何真正的权力的制度中,人们若想要提升地位、被接受,或仅仅是为了在等级制度中生存下去,可能会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屈从于种姓制度。他们发现自己可能不用为背叛或忽视他人而负责,因为那些被背叛与忽视的是低种姓的人。 许多最低种姓者受虐案的作案者都是同样属于低种姓的人,比如弗雷迪·格雷的案子,他被押送到巴尔的摩警察局,最终因脊椎受伤而死。根据法庭证词,格雷被铐在警车后座上,但没人为他系上安全带。警车一路上七拐八拐,格雷在车内的载货区被晃得东倒西歪,可因为戴着手铐,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撞到了车的内壁上。涉事的3位警察都是黑人,包括开车的司机。这些因素的组合使社会舆论将格雷的死定性为无关种族问题,但实际上,这背后就是种姓制度在捣鬼。结果,涉事警察要么被宣告无罪,要么被撤销了指控。 在最近几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因暴力执法而受起诉的少数警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色人种——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位日裔警官、纽约市的一位华裔警官——这种现象符合种姓制度的公约。有色人种为上层种姓作的恶付出代价,上层种姓者却常常免于责罚,这些案例就是证明。 这种现象贯穿社会中被边缘化的各个层面。扼死埃里克·加纳的警官的长官是一名黑人妇女。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等级制度中,很少有女性能够得到升职,因此,有时对女性员工最苛刻的人恰恰就是女性主管,因为女性主管们承受着来自男性上司的压力,也试图争取获得他们的认可。每一个这样的案例都呈现出同一个复杂故事,人们大概不会将种族或性别视作影响因素来考虑它,但这样是说得通的,而且可能只有从种姓制度的视角看才说得通。 将种姓规则付诸实践的人有不同的肤色、信仰和性别。一个人即便不属于统治阶级也可以在种姓制度中发号施令。事实上,种姓制度最有力的工具是在各个层级设立哨兵,因为他们的身份,这些哨兵对低种姓的歧视不会受到任何指控,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在帮助维持种姓制度的运转。 (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美国政治家、民主党人,曾先后任比尔·克林顿政府司法部副部长、美国代理司法部长、美国司法部长,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任非洲裔美籍的司法部部长。 [11]科林·鲍威尔(Colin Powell),第65任美国国务卿,美国历史上首位任职美国国务卿的非洲裔美国人。他在1990—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是第一位担任此一美军最高军职的非洲裔美国人。 [12]马尔科姆·X(Malcolm X),非洲裔美籍伊斯兰教教士与非洲裔美国人民权运动者。其拥护者多认同他以严厉言辞指责美国白人对待黑人的方式,反对者则认为他鼓吹种族主义与暴力。他被视为美国最伟大与最有影响力的非洲裔美国人之一。 [13]雪莉·奇瑟姆(Shirley Chisholm),美国第一位黑人女性国会议员,也是第一个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总统竞选的黑人女性。 [14]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 Carmichael),美国民权运动和全球泛非运动的杰出组织者。他出生于特立尼达,从11岁开始在美国长大,最终发展了“黑人力量”运动。最初是领导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后来担任黑豹党的“名誉总理”,最后成为全非人民革命党的领袖。) —— 556:1933年秋,一对优秀的黑人夫妇刚从欧洲留学归来,从弗吉尼亚向南前往纳什维尔,随后穿过一道具有象征意义的铁幕,进入正在实施吉姆·克劳法的密西西比州中心。他们在感到恐惧的同时,内心也充满期待。他们两位都是人类学家,即将开始对南方社会等级制度开始危险的研究,为期两年。他们进入了一片充满敌意的陌生领土,在那里,他们必须仰赖内心的正直,忍受社会等级的羞辱。他们知道,任何错误都可能令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们最终抵达密西西比州的那切兹,却不能透露自己到那儿去的真实目的。他们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因为他们所处的世界仍保持着老旧传统,不允许黑人离开原来的位置。在他们正一头撞进去的这个地区,每四天就会有一个黑人因为或轻或重地违反了成规而被处以私刑。就在他们到达的几周前,一名黑人男子在那切兹邻县被私刑处死,罪名是强奸一名白人女子,即便当地许多白人都不相信他真的犯了罪。[1] 阿利森·戴维斯是一位衣着整洁考究的学者,有着一张电影明星般的方下巴的脸。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戴维斯,也是典雅的代表。但他们面临的,是一条蜿蜒曲折、障碍重重的道路。就在1932年春天,希特勒开始掌权,戴维斯夫妇中断了在柏林大学的学业,逃出德国。他们亲眼看见了纳粹焚烧书籍、监禁教师,阿利森由此对仇恨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再加上他在自己国家所承受的重负,这进一步激励他对不公正进行审视。[2] 阿利森·戴维斯是一位年轻的人类学家,在哈佛大学获得了两个学位,在海外有丰富的经验,但是,一旦到了密西西比,他就不能像原本那样生活了。他必须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才能生存下去。为了更好地记录下使人类群体出现分裂的社会结构,这对夫妇选择做出个人牺牲,成为“卧底”。尽管阿利森文质彬彬、戴着眼镜,但他决定最好还是在车里放把枪,以便在遇到危险时保护自己和妻子。 在那切兹,他们与另一对夫妇——一对白人,布利格·加德纳和玛丽·加德纳,哈佛大学的两名人类学家——会合了。按照计划,他们早于戴维斯夫妇来到密西西比。这项任务是一场悄无声息的革命。他们将一同生活在一个封闭、孤立的南部城镇,远离高层种姓和低层种姓。他们都来自美国北方,谁都不完全清楚自己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当时正是吉姆·克劳法下的种姓制度如日中天的时期,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他们所研究的现象的束缚。 这一研究将为此类研究开先河,在跨种族研究领域也有开创性意义。他们必须计划好与当地人互动的每一个细节,并为他们四人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聚集给出合理的理由。考虑到会有危险,他们不能将目的——试图渗入白人和黑人的世界,准确地阐述种姓、阶级和种族这些因素在该地区是如何运作的——向当地人全盘托出。 这两对夫妇要向剑桥大学的资深教授W.劳埃德·华纳汇报研究成果,他负责监督这一研究项目。这位人类学家先驱已预见到这支探险队将面临的危险,他自己先于这两对夫妇前往那切兹进行侦察,为他们到达这座小镇做准备。 在离开研究团队和小镇之前,华纳见了当地的镇长、执法官员和报纸的编辑。他告诉镇上的官员,他们选择那切兹作为典型南方城镇的一个代表,研究人员将收集数据,将其与北方的一个城镇进行比较。这并不完全是谎言。华纳已经完成了对马萨诸塞州纽伯里波特市的社会阶级的研究,认为进行南北城镇的比较也许会很有用。 那切兹的官员们很乐于与那对白人夫妇分享他们小镇的历史。但是,这个团队还要为让非洲裔美国学者到镇里来做研究想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这就比较困难了。 —— 563:因此,阿利森·戴维斯设法招募了第5位研究人员——圣·克莱尔·德雷克,他曾是戴维斯的学生,几十年后成了研究20世纪中期芝加哥生活的著名学者。在北方长大的德雷克可不想在实施吉姆·克劳法的南方待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就在几年前,9名被称为“斯科茨伯勒男孩”的年轻黑人男子被控攻击两名白人妇女,被关押在邻近的亚拉巴马州,后来这两名妇女撤回了自己的指控。戴维斯最终说服了德雷克,因为这项任务有着伟大的使命。戴维斯告诉他:“如果你不了解这个系统是如何运作的,你就不能真正摧毁它。”[5] 德雷克同意加入他们。他主要负责与农民和家仆打交道。戴维斯夫妇因为已经被视为那切兹少数中上层黑人群体中的一分子,无法再轻松找到借口去接触农民和家仆。他们都被禁锢在自己的角色中,不得不像在当地他们所属的种姓群体那样行事,否则就会失去他们在研究中的立足点。 他们必须遵守他们所研究的种姓规则,且必须证明他们忠于在此地自己所归属的种姓,因为他们在这里的生活有赖于此。白人女性研究员玛丽·加德纳甚至还穿上圈环裙,应邀作为女迎宾游览了一座宅邸。[6]这对白人夫妇如果逾越了自己应扮演的角色的界限,被人认为与戴维斯夫妇过于亲近,那就会很危险——在那个世界里,占统治地位的种姓与戴维斯夫妇的接触几近于零。 在公共场合,他们必须扮演他们的角色,戴维斯夫妇必须对加德纳夫妇表示尊重,且不能让人们觉得,他们实际上是战友和同事。两位女研究员发现,她们不能在公共场合被人看到在一起,她们必须掩饰彼此非常了解的事实,种姓制度不允许不同种姓的女子之间建立起这种友情。“她们的相遇仅限于在市中心的连锁杂货店偶遇,”戴维斯的传记作者戴维·A.瓦雷尔写道,“在那里,她们只能礼貌而拘谨地打个招呼。”[7] 慢慢地,白人研究员开始亲眼看见非洲裔美国人所面临的障碍。无论他们一起去哪里,戴维斯夫妇都有可能得不到食物,也不一定能进入卫生间。他们的每一步行动都必须事先考虑到种姓制度的成规。有几次,加德纳——那位白人研究员——必须去找人要卫生间的钥匙,戴维斯才能使用卫生间。[8] 戴维斯是研究团队的队长,但他们不能让当地人知道这一点。他们必须按照种姓制度的要求行事。这是个革命性的概念——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黑人以这种方式与白人一起工作,这样的景象是镇上的人从未见过的。 他们不能假装不在一起工作,但“他们向人们解释,人们也普遍理解阿利森是在为布利格工作——这是白人和黑人间唯一可以被接受的关系”,瓦雷尔写道。[9] 他们光是安排见面、讨论各自的研究发现就需要煞费苦心。他们在外面没有办公室;如果去对方的家里,必然引起其他人的怀疑或不满。在种姓制度下,一个白人去看望一个黑人是不合适的,所以加德纳不能去看望戴维斯。而下层种姓者为了上层种姓者的方便,去统治阶层的家里,这是被允许的,甚至是被期望的。但出于士气和尊严考虑,戴维斯作为队长,不能接受从同事家的后门走进去。“仅仅说阿利森在为布利格工作是不够的,每个人都被要求严格按照自己的种姓角色行事。”瓦雷尔写道。[10] 所以为了见面他们约定,一人会提前打电话给另一人,约定见面时间、地点。戴维斯先到事先约好的某个角落,然后加德纳去接他,他们会开车到一条乡间小路上,交流他们各自的研究成果,避免引起别人的过分注意。即使这样做,他们知道自己也违反了种姓制度,但这是他们完成工作的唯一选择。 —— 570:研究开始两年后,经济大萧条日益加剧,研究也比预期花了更长时间。戴维斯夫妇因为黑人身份而成为被羞辱的对象,也没有什么资源,他们的生活变得非常拮据,所以不得不在迪拉德大学任教。迪拉德大学在新奥尔良市,资金匮乏,历史上曾是黑人专属学校。在那里,阿利森·戴维斯在努力完成种姓研究之外,还肩负每学期5门课的教学任务。孤独和屈辱感使他疲惫不堪,几年来他还不得不按照种姓制度对黑人的角色限定行事,他对他们的境遇感到抑郁沮丧。 与此同时,竞争也产生了。随着经济大萧条引起人们对农村和南部贫困问题的关注,年轻的社会科学家们开始聚集到密西西比三角洲来调查这个“封建国中国”。有两名耶鲁大学的白人人类学家来到这里,各自进行不同的研究,在密西西比待了几个月。虽然戴维斯和加德纳的跨种族团队在这里的时间更长——他们花了好几年按照他们所研究的种姓规则生活,那两位耶鲁大学的人类学家却打败了戴维斯和加德纳团队更为全面的研究,在短时间内成功出版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耶鲁大学的约翰·多拉德在印第安诺拉市待了5个月,同样来自耶鲁大学的侯尔坦丝·波德梅克则于1932—1933学年在那里待了9个月,1934年时又待了3个月。 多拉德于1937年出版的著作——《南方城镇中的种姓与阶级》是他出版的三大著作中的第一部。此书得到了广泛好评,为一个新兴领域下了定义。就在戴维斯夫妇和加德纳夫妇还在分析他们的大量数据时,多拉德已经被誉为一位先驱。多拉德承认他的研究有局限性,承认作为南方种姓制度下的北方白人,他不能接触非洲裔美国人,而他还是一头扎进了这一种姓禁忌中。为他提供帮助的当地白人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对黑人居民感兴趣。当他告诉一些白人居民他计划去拜访一位黑人妇女的家时,他说他“被镇子排挤了”。[16] 侯尔坦丝·波德梅克的《自由之后:南方腹地的文化研究》随后于1939年出版。多拉德和波德梅克的书都受到了追捧,他们两位也成为南方种姓学术研究领域的主导。甚至在几十年后的2004年,《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仍将这两本书描述为“经典的里程碑式的研究”,而戴维斯团队的著作仅出现在脚注中。[17] 戴维斯和加德纳团队的《南方腹地》于1941年出版,长期以来,它的光芒一直被来自统治阶级的学者那两本更早出版的著作所掩盖。戴维斯和加德纳的研究项目的命运似乎和他们所研究的被边缘化的低种姓相差无几。 戴维斯和加德纳都没有声称美国的种姓制度完全等同印度的种姓制度。然而,对“美国存在种姓制度”这一观念的非议遵循了研究团队在密西西比所记录的种姓关系模式。他们发现,接受过在种姓制度中生存所必需的从属行为和视角训练的非洲裔美国工人更有可能对统治阶层种姓的人表现出尊重,而对来自与他们相同的从属种姓的人则更可能不屑一顾或任意批评。 出于一系列复杂的原因,一些早期至20世纪中叶的主要的非洲裔美国人社会科学家们反对戴维斯和其他人将“种姓”的概念挪用于描述非洲裔美国人所面临的困境,尽管他们生活的年代是美国历史上种姓制度表现得最纯粹的时段之一。黑人们被锁在种姓制度的高墙内,看不到出路,但他们仍不愿相信这一制度可能真的会永远消失。如果将他们的社会地位视为一个固定点,这个点可能没有希望上升。 他们曾生活在种姓条例的制约中、深陷于种姓制度的荒野之中,直到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蒙哥马利公交车抵制运动、1963年的华盛顿大游行以及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立法正式废除了这些种姓限制。在20世纪中期,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低种姓者能坐在最高法院,能成为国务卿,能以总统的身份而不是管家的身份进入美国总统办公室。 种姓制度将最低种姓打上劣等性的烙印,以此作为这一制度自身存在的正当理由,而低种姓者尚未从这烙印中解脱并将其证伪,证明他们在任何方面都和其他种姓者一样有能力,无论是在大都会演唱威尔第的歌剧,还是进入太空轨道,抑或是获得诺贝尔奖。这些事情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种姓制度不允许任何这样的可能性存在。因此,有人会担忧将印度几千年来固定的、正式的种姓制度援引至美国一事,这点可以理解,因为其可能会扼杀他们辛辛苦苦获得的少量成果。 戴维斯可能会看到的任何成功本身都是对种姓制度的挑战。作为少数有机会进行这类研究的非洲裔美国人,他选择了一条更狭窄的道路,以其他人从未有过的方式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而且与统治阶层的研究人员相比,戴维斯可能会受到更多的批评。在《南方腹地》出版之前就出版了著作的白人研究人员尚可以利用这一研究的新颖性,他们的作品更容易被主流所接受,并被赋予更大的权威,其原因部分也在于他们属于统治阶层种姓。 尽管戴维斯和加德纳学识渊博,对研究也十分投入,但他们还是受到了更严格的审查,仅仅是完成他们的书就面临诸多障碍。研究成果被推迟出版的部分原因在于,受过不同学科训练的黑人社会学家查尔斯·约翰逊对手稿提出了一长串的问题,戴维斯和加德纳不得不开始对手稿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作为首席研究员,戴维斯更容易成为被批评的对象,尤其是来自低种姓的同胞们的批评。低种姓者想要取得成功,就必须承受维持等级制度的压力,也会小心翼翼地不去质疑统治阶层种姓学者的研究成果。人们对戴维斯研究成果的抵制其实无意中就证明了戴维斯毕生所致力于揭露的理论。 “种姓”的概念在20世纪中期被应用到美国后,引起的争议越来越大。出生于加勒比地区的著名社会学家奥利弗·克伦威尔·考克斯在1948年出版的里程碑式著作《种姓、阶级和种族:社会动力学研究》中对这一思想流派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在书中用长达100页的篇幅来解读印度的种姓制度,之后的几章则谈了美国和印度两国等级制度的差异。 反对观点的一个潜在论据是,印度的种姓制度是独特的,因为它被认为是稳定的、毋庸置疑的,因为即使是最低种姓的人也将他们天生低等的命运奉为神的安排。在考克斯看来,美国黑人在奴隶制时期以及在那之后都为自己的命运而反抗,渴望获得平等,这证明了“种姓”这个词不适用于美国。“如果黑人和白人的关系是一种种姓关系,”他写道,“黑人就不会渴望获得白人所占据的上层社会地位。” 然而,在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种姓壁垒从未受到挑战”,考克斯还如此写道。他的评论令人困惑且具有误导性。从他的角度来看,印度种姓制度从上到下,“无论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他的种姓对他来说都是神圣的;且不存在高种姓主导低种姓这样的现象”。[18] 尽管他才华横溢,但他无视了印度的达利特(“贱民”)所遭受的种姓歧视,也无视人类追求自由的基本意志。他忽略了比姆拉奥·安贝德卡和其他达利特领袖的激烈抵抗,这些领袖用自己的书写来挑战种姓制度。[19] 在考克斯对种姓概念进行猛烈批判前,戴维斯夫妇和加德纳夫妇的研究成果在1944年出版的两卷本大作《美国的困境》中得到了支持,这套书也许是关于美国种族问题有史以来最雄心勃勃的一部著作。此书基于包括戴维斯和与他同时代的约翰逊在内的学者的研究成果,由瑞典社会经济学家贡纳尔·默达尔指导完成。在对种族的分析中,默达尔将美国不同群体间的关系描述为种姓制度,这是他反复使用的一个术语。 “种姓制度,”默达尔写道,“是由其自身维持现状的惯性和高种姓对它的维护所维系的。”

戴维斯后来在芝加哥大学获得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并在那里任教,由此成了美国主要的白人大学中第一位黑人终身教授。但他还将遭受更多耻辱。教职员们公开讨论他是否应该被允许为白人学生授课,有一段时间他还被禁止在教职员餐厅用餐。 在20世纪上半叶研究美国南方的主要学者中,他和他的妻子属于为数不多的在种姓制度阴影下实地工作的低种姓研究者。他们的研究成果最终将鼓舞圣克莱尔·德雷克、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和马丁·路德·金等人,他们都在大学时阅读了戴维斯的作品,并在他的分析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阿利森·戴维斯几乎已被历史遗忘,但对于如今那些努力去理解我们的等级基础结构的研究人员来说,他已然成为一位无冕之王。他怀揣着战胜种姓制度的希望,以超乎常人的努力去试图理解这一制度。他接受了这个挑战,仿佛他的生命就有赖于此——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 585:他投出的快球像子弹一样向本垒板射去,一度达到约166千米/小时的速度,用体育记者罗伯特·史密斯的话来说,快到足以“把手套从接球手手上扯下来”。[1]勒罗伊·“萨奇”·佩吉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投手之一。然而,20世纪初是吉姆·克劳法实施最为残酷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机会去取得他本可以取得的成就。棒球界也抛弃了这样一个天才,他本可以改变世界棒球赛的结果,甚至可能会改变所有球队的命运,甚至是改变棒球运动本身。 他的传记作者拉里·泰在接受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采访时表示,佩吉投出的球速度如此之快、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接球手不得不在手套里垫上牛排,以免手被擦伤”。[2] 佩吉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他告诉所有给他提供赞助的人,他会将前9名击球手都三振出局,如果做不到他就退款;他还对场下队友放出豪言,让他们好好坐着就行了。[3] 备受爱戴的洋基队中外野手乔·迪马乔在佩吉加入大联盟之前,曾在表演赛上与佩吉交手,他称佩吉是他所遇到过的最好的投手。史密斯在《棒球先驱》中写道,在他那个时代,佩吉“很可能是全美甚至是历史上球速最快的投手”。 然而,佩吉没机会将自己的才能发挥到极致。种姓制度那扭曲的镜片能模糊人的认知,使占主导地位的群体宁愿牺牲其他种姓者的才能带来的好处,让那些被视为劣等群体的人的天赋——就像萨奇·佩吉的棒球天赋——逐渐凋零以保持不同种姓间的隔离,以维护“所有的天才都会集在受宠的群体中”这一谎言。 佩吉投的球不仅速度快,还非常精准,以至于队友们让他练习用快球把他们嘴里点燃的香烟熄灭。“据我们所知,他没有击到过任何一名球员,”泰告诉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他把烟一根一根地灭了,这真是非凡的信念。” 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的休闲娱乐活动都有严格的种族隔离规定,两个种姓中最优秀的球员很少在球场上相遇,在正式比赛中则是从未相遇。佩吉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打棒球,因此他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全是黑人的球队打球,这些黑人球队的水平与全是白人的大联盟一样高,但缺乏资源和基础设施。世人无从了解他与队友的能力究竟如何,因为他们的比赛记录不完整,并且在这个黑人联盟备受歧视的世界里,关于他们的媒体报道也十分稀少。 佩吉的优秀被广泛认可,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天分与机敏,更是因为他长久的努力——职业精神促使他走遍全国,为黑人联盟投球,为任何愿意付给他报酬的人投球。他不仅在传统的棒球赛季投球,而是在一年中的几乎每一天投球,他在大联盟中也没有替补投手。他给自己的球路起了名字,如“蝙蝠躲闪”“午夜爬行者”和“犹豫球”——即他会在左脚站稳后暂停动作,通过心理战术诱导击球手过早挥棒。 尽管佩吉是棒球史上最伟大的投手之一,但由于种姓制度的限制,他一度不得不为小联盟的白人球员做击球练习以赚取零钱。等到1946年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向非洲裔美国人开放,杰基·罗宾森与布鲁克林道奇队签约时,萨奇·佩吉已经40岁了,大家觉得他已经不适合再打棒球了。 两年后,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正在参加美国棒球史上最激烈的锦标赛。这支队伍的老板觉得,既然现在已经取消了对运动员肤色的限制,佩吉也许能帮助这支队伍取得第一名。于是老板比尔·威克在1948年赛季中期找到佩吉,将他以自由球员的身份签下。[6] 当佩吉终于有机会进入大联盟时,他早已过了自己的巅峰时期。42岁的他是棒球界最年长的新秀,简直和其他队友的爸爸一样大。尽管如此,在他大联盟的一场首发比赛前,球迷们把科米斯基公园球场的入口堵得水泄不通。在那场比赛中,他以5比0击败了芝加哥白袜队,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在他的帮助下挺进季后赛,并最终如球队老板所希望的那样进入了职业棒球世界大赛。 那一年,佩吉成为第一个作为投球手参加世界职业棒球大赛的非洲裔美国人,虽然考虑到他的年龄和冠军赛季的政治因素,他仅被指定为替补投手。当轮到他站在投手区时,他在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落后波士顿勇士队的情况下投了2/3局,没有让对手击出安打。那年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赢得了职业棒球世界大赛冠军。[7] 在那之后,他还在大联盟打了几个赛季,但他已经错过自己最巅峰的岁月。他本应在一个更公平的世界里拥有的职业生涯被剥夺了,没有人能弥补这一切。1965年秋,大联盟再次邀请时年59岁的他去投球。那时他的年纪已经比大多数球队经理都大了。当时堪萨斯城田径队排名最后,上座率直线下降。球队老板想出了一个主意,让一向引人注目的佩吉来为球队投球,以此作为一种宣传噱头。 球迷们被吸引来了。他们挤上看台观看比赛。佩吉出场了。在那场与红袜队对战的棒球赛中,这位棒球史上最老的投球手投出了3局不失分局。佩吉离开赛场时,他的球队处于领先,但他回到休息室后,堪萨斯城田径队就丢了领先优势,最终输掉了比赛。他凭借一己之力带给球队暂时的喘息机会。观众为他唱了小夜曲,他们来观看比赛最主要就是为了看他最后一次投球。 之后,有记者问他,以将近60岁的年龄将球投给年纪可以当他孙子的击球手是什么感觉。“对我来说,回到这里来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因为我本就属于这里。现在大家可以看到,我本可以取得比现在辉煌得多的成就,我在最年轻的时候就应该进入大联盟。”[8] 萨奇·佩吉是种姓制度的受害者,当时这一制度正处于不公正和荒谬的巅峰。但他并不是唯一一个被这不合逻辑的种姓制度剥夺成就的受害者。“许多评论家都认为,被佩吉事件剥夺了成功的实际上是美国棒球运动。”体育记者马克·克拉姆写道,“在其巅峰时期,不论佩吉加入哪一支大联盟球队,它都会取得更好的成绩。原本中末流的球队可能会在锦标赛上获胜;冠军球队则可能会在更多重量级比赛上一统天下。”[9] 在种姓的盅惑下,大联盟球队就像美国社会一样,宁愿放弃自己的优势、荣耀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如果这些光鲜亮丽需要由被视为下等之人来获取。 (李洛伊·罗伯特·(萨奇)·佩吉(Leroy Robert“Satchel”Paige,1906年7月7日-1982年6月8日)是一位出色的非洲裔美国人棒球选手,并且是美国职棒大联盟史上曾经出赛和第一次出赛年纪最老的球员,他最后一次在大联盟出场比赛时,已有59岁。) —— 597:仇恨的狂欢 墙上模糊地投映着黑白录像片段[1],在柏林博物馆的一个放映室中,录像一遍遍重复播放着。它一把将你推回到1940年7月6日星期六下午3点整。录像没有旁白。你被迫独自感受暗藏在录像那毫无新意的盛典下的恐怖。 德军在法国战役中占领巴黎后,希特勒启程返回柏林。这段录像的镜头捕捉到了他抵达柏林的安哈尔特火车站,并沿着撒满鲜花的游行路线到达德国总理府的画面。希特勒的车队从人们身边疾驰而过,路边的人们紧紧挤在一起,仿佛他们不仅是在抛撒五彩纸屑,就连自己也变成了风中的五彩纸屑堆。士兵们不得不将那些微笑或哭泣的女人推回去,这一幕与20多年后披头士乐队演唱会上的场景很相似。人群的吼声听起来不像是人类发出的声音,而像海浪退去后又再次奔涌向前撞击海岸发出的翻滚声。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响起。男男女女们挥舞着自己的纳粹旗帜,就像鸟儿在挥舞翅膀。 镜头拉近,现在你可以看清一个个欢呼者——男人们,还有尖声喊叫的女人们。有个男孩在路牌上挥手、欢呼。一个小女孩坐在父母的肩膀上欢呼。士兵们的脚后跟重重地踏在泥土上,拦着人群。他们的长筒军靴抵着女式高跟鞋,女人们欣喜若狂,推推搡搡。士兵们被制服包裹的小腿与群众的裤脚不停摩擦着,士兵们咧嘴笑笑,很清楚地知道他们阻止不了这群尖叫着的希特勒拥护者。 镜头切换到德国总理府阳台和令人群陷入狂喜的人上。展现在观众面前的首先是希特勒的背影,他面前则是上百万个小黑点般的欢呼雀跃的拥护者。他如一尊雕塑般站立着,手臂僵直地往前伸着。他斜靠在阳台上,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在此之前,你从未见过这样邪恶的微笑,这仅1/4秒长的人类情感。这些欢呼呐喊都是他权力的拥趸,他审视着它们,点了点头。他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很好。” 人们沉浸在幻想中,欢笑着,雀跃着,从德国总理府阳台到游行大道,再到拥挤的广场,似乎每个活着的德国人都在想办法挤进这场狂欢。那么多的人互相搀扶着,跳着,挥舞着他们的纳粹旗帜——那是上百万面纳粹旗帜。就在几分钟前,车队刚从一层楼高的纳粹横幅下驶过,横幅在街道两侧随风飘动。每隔不到半米就有一条纳粹横幅,一排排的,绵延数公里。这是虔诚信徒的一场敬拜仪式。现在人群看起来就像海滩上的一堆卵石,或者蜂巢中百万只难以分辨的小蜜蜂。 录像在墙上一遍一遍地循环播放,没有任何旁白。不需要旁白。我坐在那儿,充满迷惑,感到恶心,却无法站起来。也许我待得再久一点,就会开始理解了。在那一刻,你与邪恶的力量面对面,那是一种让你心甘情愿受到邪恶蛊惑的力量。如果没有被蛊惑的广大民众的支持,纳粹不可能掌权,不可能犯下他们的恶行。我一直看着放映的录像,停不下来。这由笑容灿烂的面孔交织而成的充满活力的人群——这么多的人,他们不可能都代表着我们所认为的邪恶。他们是丈夫、妻子、母亲、父亲、孩子、叔叔、侄子,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聚集于这场游行庆典,庆祝着即将发生的恐怖事件。 我心想,德国人民知道他们在庆祝一场大屠杀吗?是的,事实证明,电影院在放映纳粹的宣传片之前,先播放了纳粹进行轰炸袭击的新闻短片。人们知道法军在战争中惨败。当时距离水晶之夜[2]发生已有两年。人们知道自己的犹太朋友和邻居被围捕,遭受公开羞辱,被带走后再也没有回来。但人群里的人都笑得很开心。发生在欧洲犹太人身上的一切,发生在吉姆·克劳法下私刑恐怖时期的非洲裔美国人身上的一切,发生在土地被掠夺、人口剧减的美洲原住民身上的一切,发生在“贱民”身上的一切(这些“贱民”如此卑贱,以至于他们的影子都会玷污那些高种姓的人)——这一切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有足够多的人已经被说服,或即将被说服,他们相信这些群体是上帝指定的低等人,活该遭受悲惨的命运。那天在柏林聚集的人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他们是人,没有安全感,对纳粹宣传几乎没有抵抗力,纳粹的宣传给了他们一种信仰、一种被选择和被重视的感觉。 如果我们处在他们的位置,我们会怎么做?有多少人真的去对抗过看起来无从避免的巨浪?正在发生的邪恶,有多少人能看到其本质?谁有勇气站起来与大众为敌,与一个充满盅惑力的被神化者相抗衡?这位被神化者能够让你有更好的自我感觉,能够让你感受到你愿意去信仰的、超越你自身的东西。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会对自己说:“我永远不会参加这样的活动,我永远不会成为私刑的帮凶。当一个人类同胞在美国被肢解、被处以火刑时,我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欢呼雀跃。”然而,在纳粹德国、在印度、在美国南部,数以万计的普通人就这样做了。这种冷漠无情不是一夜之间产生的。它是在几代人的不安全感和怨恨中建立起来的。 一些曾为希特勒欢呼、在种族歧视的美国南部嘲笑黑人遭受酷刑的目击者现在还活着,将孙子孙女搂在怀中。纳粹的摄像机镜头扫向人群,把镜头对准了孩子们。一个金色卷发上别着小发夹的小女孩坐在父母的肩上,为希特勒欢呼。她现在大概80岁了,而这可能是她作为人类所拥有的最早的记忆之一。 纳粹德国的历史见证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邪恶并不只属于一个人,更多人身上的邪恶都会被激发,这样的人比我们愿意相信的还要多。这说起来容易——如果我们能在专制者夺权之前把他们铲除或阻止他们崛起,如果我们能等那些歧视其他群体的偏执狂消亡殆尽……但要看透不安的普通民众内心深处的黑暗就困难得多,他们需要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优越感,也正是他们的欢呼和投票让世界上的专制者们开始掌权。更难的则是发现人类共同意志所暗藏的危险,它是人类免疫系统的弱点,病毒正是通过它来轻易地感染一代又一代的人。因为这意味着,我们的敌人与威胁并不是一个人,而是我们所有人自身,敌人与威胁就潜伏在人性之中。 (这一章我是在看了关于希特勒于1940年7月法国战役后返回柏林时人群的录像档案之后撰写的。这卷录像在柏林故事博物馆的“希特勒——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展览中播出:https://www.berlinstory.de/hitler-dokumentation/anfahrt/。游行和人群的部分视频可以在YouTube上观看:ttps://youtube.com/watch?v=g3xRVKkvx9A。柏林故事博物馆展览上播出的人群场景的一些片段出现在YouTube视频03:00处。然而,正如本章所述,柏林故事博物馆播放的录像没有声音和旁白,且比网上的视频镜头更广。 [2]水晶之夜(Kris tallnacht),指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凌晨,希特勒青年团、盖世太保和党卫军袭击德国和奥地利的犹太人的事件。“水晶之夜”事件标志着纳粹对犹太人有组织的屠杀的开始。) —— 606:统治种姓不会把等级制度的中心地位让给低于他们的人。最高与最低种姓看起来相距甚远,仿佛二者都是固定、不可移动的。那些处在中间的种姓可能会饱受焦虑和不确定性之苦,因为他们渴望升入更高的种姓。 种姓制度中的每个人都得到训练,渴望自己能更接近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一位伊朗移民觉得需要提一提他的亲戚小时候曾是金发这件事;一位加勒比移民的第二代子女急着澄清他们是牙买加人,绝不是非洲裔美国人;一位墨西哥移民吹嘘他的墨西哥祖父“长得就像一个美国人”——金发碧眼,这时一个非洲裔美国人提醒他,美国人有各种颜色的头发和眼睛。 习惯将自己作为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标准的那些人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尽管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麻烦,但至少他们不是在最底层。只要底层人民留在他们被指定的地方,高种姓者的身份和未来就有保障。 “无论他们的生活如何堕落,白人始终有资格相信他们拥有血统、基因和祖辈传承的优越性。不管发生什么,他们永远不会成为‘黑人’。”社会学家安德鲁·哈克尔写道,“不论处于什么阶层的美国白人都觉得,有黑人作为从属于他们的种姓是一种安慰。尽管白人有种种痛苦和问题,但在一个充满压力的世界里,黑人的存在仍能给白人带来一些安慰。”[1] 我们已经习惯了将“自恋”这一概念用于形容个人的一种情结——一种源自空洞的不安全感的,自我膨胀和漠视他人的复杂状态。但一些学者将这一概念应用于国家、部落和群体的行为。弗洛伊德是最早将对自恋的精神疾病诊断与古希腊神话联系起来的精神分析学家之——河神的儿子那喀索斯爱上了自己在水池中的倒影,没有意识到拒绝他的爱恋的正是他自己,最终死于绝望。“那喀索斯无法想象他爱上了自己的倒影,”心理学家艾尔莎·罗宁斯坦写道,“他陷入幻觉,不能自拔。”[2]同样,受到训练的群体也坚信自己拥有天生的主导地位。“这种高估自己的地位、憎恨所有与己不同者的心理本质是自恋。”心理学家和社会理论家埃里希·弗洛姆写道。[3]“这样的人什么都不是。但是,如果他能够认同自己的国家,或者能够将他的个人自恋转化为对国家的‘自恋’,那么他就是一切。”[4] 弗洛姆还认为,一个人若深深地将自己投入他所在的群体的统治地位中,“会有一种欢愉的、处于‘世界之巅’的感觉”,而实际上他只是自我膨胀。“这将严重扭曲他的思考与判断能力……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外界的一切。”[5]在这背后,可能隐藏着他对于无法实现自己构建的完美理想的恐惧。 历史已经表明,国家和群体会通过征服、殖民、奴役和杀戮来维持自己至高无上的幻想。他们深陷于自己的阶级幻觉,既看重他们所认定的“低等人”的劣等性,又强调自己的高人一等。“一个群体的存在,”弗洛姆写道,“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群体成员认为他们的群体是极其重要的,或比他们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而且他们相信,与其他群体相比,他们的群体有更为正当的存在理由,甚至更为优越。”[6] 因此,当受到威胁时,这样的人愿意牺牲自己与自己的理想,以维持群体的继续存在,因为他们正是从群体的存在中获取自尊的。社会理论学家樱井隆充直白地写道:“群体自恋将人们引向法西斯主义。极端形式的群体自恋意味着恶性自恋,它会导致狂热的法西斯政治——一种极端的种族主义。”[7] 在现代,有两个国家尤其深陷于这种群体自恋——“希特勒时期的德国与美国南部都存在种族自恋”,弗洛姆在1964年民权运动进行得最如火如荼时写道。 基于在精神分析方面所受的训练和自己的个人经历,弗洛姆深知群体自恋的危险性。他是一名德国籍犹太人,纳粹在德国掌权后,他逃到瑞士,随后于1934年逃到美国。在纳粹一步步接管德国的过程中,他目睹了纳粹是怎样利用普通德国人的恐惧与不安全感的。 弗洛姆写道:“如果我们审视贫穷的白人对黑人的评判,或纳粹对犹太人的评判,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他们各自的扭曲之处。真理的小碎片被放在一起,但由此形成的整体却由谎言和捏造构成。如果政治行为以自恋的自我美化为基础,客观性的缺乏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弗洛姆发现工人阶级是最容易被群体自恋情结感染的,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令人钦佩的群体,比另一个被认为低人一等的种族优越”。这个群体中的人感觉虽然自己很贫穷、没有文化,但很重要,因为自己属于这个世界上最令人钦佩的群体——白人或者雅利安人。[8] 陷入狂热自恋的群体“渴望有一个能让他们认同的头领”,弗洛姆写道。“然后,群体会将自恋情结投射到他身上,这位头领会受到群体的崇拜。” 头领能在群体中激发出一种共生情感,逻辑由此被取代、被摒弃。易受自恋情结感染的群体在自恋的头领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自己也成了头领,把头领的命运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头领越伟大,”弗洛姆写道,“追随者就越伟大……这位头领毫不怀疑自己的伟大,正是他的这种自恋吸引了那些服从于他的人。” “种姓行为”本质上是对一个人在等级制度中所处位置的反应。根据社会文化剧本的规定,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无论是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富人对穷人的统治、白人对黑人的统治,还是婆罗门对达利特的统治)不会接受低等种姓的指示,甚至不会接受低等种姓的建议。剧本规定,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必须是正确的、更有见识且更有能力的,在所有事情上都排在第一位。种姓制度使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一看到低种姓的人处于高于他们所想象的地位,尤其是高于他们自身的地位,便会感到不安和不公,并可能觉得需要把低种姓的人打回他们的地位来恢复平衡。 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往往不愿被与低种姓者相提并论,就连他们有任何作为人类的共通之处的暗示也不行,因为这削弱了统治阶层种姓的地位,会迫使他们思考也许自己与所谓低等的人是平等的。如果社会认定一些人并非“完整”的人,那在人们看来,他们遭受社会不公也没什么问题;因此,与低种姓者做比较会促使人们对低种姓者作为人的本质进行思考,从而产生内心冲突。 几年前,一位同事向我抱怨他和他妻子对他岳父的担忧,那一阵他岳父的健康出了问题。他的岳父住在另一个州,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机敏了,可能最近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或者出现了其他一些令人担忧但并不危及生命的病症。我的同事对我悲叹道,他的妻子要去数公里外的地方看望他,她可能还得考虑将父亲送到能够照顾老人生活的赡养院去。这件事重重地压在夫妻二人的心头。 这话他是对着我说的,但他的话又似乎是对着整个宇宙的一声悲叹。他正面临着一种我有切身体会的存在主义的危机。在过去,我曾向他提及我照顾多年前残疾了的母亲所面临的挑战。当时,他以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倾听着,他还尚未遇到那些迟早要来的事情,他跟我们大家一样,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总能逃过一劫的。 我告诉他,听到他的家人正在经历这一切,我很难过。我告诉他我能理解。“你知道,”我说,“我也一直都要照顾我的母亲,我也不得不为她找个赡养院。”我将我母亲的情况与他岳父的情况类比,他似乎对二者可能有任何共同之处的说法感到吃惊,好像这是将长颈鹿和袋鼠等同起来了。他将我的这一说法视为对他的侮辱。种姓制度的某个深层机制被触发了。他觉得我的说法很荒诞:“嘿,你不能把我的岳父和你的母亲相提并论。” 在种姓制度的潜规则中,统治阶层种姓者被期望成为第一,或处于更高的地位。从历史上看,他们的工作是纠正、指导、管理和监督最低种姓者。他们必须时刻警惕,以免那些处于他们之下的人获得任何社会地位的提升。 我在美国的种姓制度中已经亲眼见证了这一点。此外,我与印度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能越明显地感受到他们身上的种姓制特征,有时我甚至可以通过这些特征来预测他们的言行。我几乎立刻就能辨别出高种姓的印度人和“贱民”之间的区别,即使他们没有美国主导阶层和从属阶层间如此明显的外貌区别。 有些印度人想知道,作为一个来自完全不同文化的局外人,我是如何如此迅速地将他们区别开来的。我不会说印度语,对印度种姓一无所知,也没有询问任何人他们来自村庄的哪个地区,一开始也不知道他们的姓氏在种姓制度中代表怎样的地位。 首先,我注意到高种姓的印度人往往肤色较浅,五官较为硬朗,尽管这并不是绝对的。其次,我注意到高种姓的印度人更倾向于使用英式英语,尽管这也可能是受教育程度的体现。最后,我开始能够根据印度人的举止行为区分他们,因为他们的言行必须符合种姓制度的要求,他们的这一特性比上述两点更为明显且具有持续性。如果有一群人在交流互动,我区分种姓的效率会更高,这并非偶然。种姓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表演,我可以分辨出聚在一起的印度人各自的种姓地位,而印度人单独出现时我却未必能看出他的种姓。“没有单独存在的某一种姓,”达利特领袖比姆拉奥·安贝德卡曾说,“只有相对比而存在的种姓们。”[9] 因此,不同种姓的印度人聚在一起时,我可以看到高种姓的人会处于权威地位,说话直截了当,自然地成为主导,纠正、说服低种姓者。在美国也有类似的现象,社会期望上层阶级的人必须在所有方面保持知识和智力的优越性,上层阶级的人已被社会认定处于第一与中心位置,他们需要永远保持正确,还要提醒低种姓者——无论是否以微妙的方式——他们在历史、文化、空间和遗传上的劣等性。 在小组讨论或研讨会上,上层阶级的人通常是引导讨论或发言最多的人。他们言辞正式,发号施令,昂首挺胸。另一方面,达利特——似乎受过训练,不能引起他人注意——则坐在暗处,处在研讨会的外围,几乎不提问,似乎是不敢闯入高种姓的领域或对话,即便讨论的话题就是关于他们的。 即使是在学术演讲这样的高端领域,当一个高种姓者纠正一个低种姓者时,达利特也会毫不犹豫地听取他们的劝告,常常低着头,或是点头说:“是的,您是对的,我现在就回去照您说的做。”看到有人在开放的论坛上用高人一等的口气对来自低种姓的学者这样讲话使我感到畏惧。 在印度,达利特像失散多年的亲戚一样,被我吸引过来,围着我,靠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与我进行一场即兴的、下等种姓间面对面的交谈。我发现他们想要听我说话,或者,我应该说,他们想与他们认为有共同境遇的人交流。“我们读詹姆斯·鲍德温和托妮·莫里森[10]的作品,因为他们讲述了我们的经历,”一位达利特学者对我说,“他们帮助我们摆脱困境。” 我曾在德里参加一场会议。午休时间,我正在与一个达利特学者讨论,分享我们相似的观点,一个高种姓的女人走过来,打断我们的谈话,告诉与我谈话的那位达利特女学者她的演讲中应该囊括什么内容,她错过了一个要点,如果她把这一点补上,她在下一次演讲中将会表现得更好。 那个高种姓的女人肆无忌惮地打断了我们,没有为自己突然的插话做解释,不顾正在进行的谈话,不顾正在与那位达利特女学者交谈的我,好像我们说的任何话都可以先等一等。她带着一种优越感纡尊降贵地斥责了那位达利特学者,接着就达利特学者所研究的达利特行为课题提出了她的指导意见。她当着我的面严厉斥责了她,尽管我完全不认识她们俩。我当时有我自己的工作使命,但这个高种姓的女人把自己变成别人谈话的中心,让我无法完成我的任务。 这让人想起美国种姓制度的一种惯例,即统治阶层种姓者的语言高于下等种姓的语言,即便是在低种姓者可能更为了解的事情上也是如此。比如,在绝大部分美国历史时期内,非洲裔美国人都不能担任陪审团成员,也不能做证指证白人。即使是在现代,如果一个处于统治阶层种姓的人为种族歧视案件做证,那案件的指控也往往更有分量。 现在,在世界的另一端,一个高种姓的印度女人在一个平行宇宙中使用了同样的特权。在美国社会正义人士看来,她对达利特女学者的苛责就是一种“婆罗门说教”,就像男人(向女人)说教和白人(向黑人)说教一样——一个统治阶层种姓的人对一个下等种姓的人说教,而这个下等种姓的人实际上反而可能才是权威。 那个高种姓的女人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后离开了,而我们已经很难再继续刚才的话题。她把我们俩平行种姓之间的交往搅得很不愉快。我问那位达利特女学者,她是否认识刚才打断我们谈话的那个女人,因为那个女人说话时显得那么轻松、随意。“不认识。”达利特学者说,“你看,事情是这样,她只是想让我知道她是高种姓,位居我之上。”占主导地位的美国人虽然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经常和高种姓的印度人一样,对美国同胞的种族和种姓出身表现出好奇。当美国人试图在等级制度中为自己定位时,他们的询问可能会更加微妙。他们的出身可能不会像在印度那样造成生死攸关的后果,但这样的出身定位确实存在。 他们会询问一个种族不明的人,直到他们对其出身感到满意为止。比如,他们可能会询问意大利裔美国人的籍贯——来自意大利的什么地方,北部还是南部,乡村还是城市。他们可能是因为真的感兴趣才询问,可能是因为他们去过或希望去意大利,但也可能是为了弄清这些移民原本在南欧所属的阶层。一个人如果有一半爱尔兰血统,一半捷克血统,他可能会问别人强调自己的爱尔兰祖父,而不是捷克祖母。一个白种人可能会将自己描述为混血儿或“亨氏57”[11],从而避免其他人关注他西北欧以外的血统。 古老的种族优越论的影响仍然潜伏在种姓社会中。一个祖父母是波兰人的美国女人可能会对一个地位比她高的爱尔兰裔美国人说,其家族来自奥地利(20世纪时国界的变化可以证明这一点)。但当这个女人面对非洲裔美国人时,她可能会“承认”自己的家族来自波兰,因为非洲裔美国人被认为是低等级的人,她不需要给他们留下好印象,她的地位比他们高,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久前,在波士顿、芝加哥和克利夫兰,人们把来自南欧和东欧的白人称为政治投票群体。他们将“花边窗帘爱尔兰人”和“棚屋爱尔兰人”做了区分。[12]几年前,在美国东北部有一个会议,一个年轻的白人助理和一群黑人专家在一间屋子里,会议快结束时,有人问了这位助理一个常见的问题:她的名字是怎么拼写的。可能的拼法有:Kathryn、Catherine、Katherine,也可能是Katharine。她挺直了腰,傲慢地回答道:“英语的拼法。”这个答案跟没有回答有什么两样?她用这个回答让自己显得与屋里其他人不同,使自己与高等级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靠近,而真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其实不需要这样做。我心里想,所以她的名字到底该怎么拼写呢? 有一次,三位白人女性在吃晚餐时闲聊起她们认识的人,她们的话题围绕着种姓阶级展开,但她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爱尔兰裔女人提到了家族中的一个人,她指出,这个人是20世纪上半叶从德国来的移民。另一个女人忙应声说,她的家族在那之前就从德国移民过来了,她们是19世纪60年代来的。第三个女人提到了一个有不寻常姓氏的人。另外两人立刻问这姓氏的来历。“是德国名字吗?”“不是,是丹麦的。”她们转而开始聊其他人。“他的妻子是西班牙人?”一个女人问另一个女人。“哦,她是从南美洲的某个国家来的,”另一个回答道,“大概是哥伦比亚或委内瑞拉那种国家吧。” 话题转到第三个女人和她亲戚们的红头发上。那位德裔女子说,她们看起来很像爱尔兰人。 “不,”第三个女人答道,“我们是北欧人。” 爱尔兰裔女人和德裔女人沉默了。谈话停顿了一下。不知怎么的,她们都意识到了“北欧”(Nordic)这个词的力量,它具有一种模糊的特定性——模糊是因为它并不特指某一个国家,特定性是因为它是源自20世纪早期的种族主义优生学词汇,通过文化和知识被传承下来。没有人问她的家族是从哪个国家来的——瑞典?挪威?芬兰?冰岛?也没人问她们是何时到达的。只要她是北欧人,其他一切就无关紧要了。 “北欧人”这个词是几十年前使用的一个标签,它比“血统”(stock)——比如阿尔卑斯血统或伊比利亚血统——这个词出现得要早,现在这个词被降级了,人们用欧洲的“种族们”来指代它。北欧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这两个群体在美国一直很受欢迎。北欧人是1924年移民法的起草者梦寐以求的移民。“北欧”甚至激发产生了一种完整的意识形态——北欧主义,这一主义宣称北欧人是所有雅利安人中最优越的。北欧似乎是美国第45任总统在种族主义优生学运动近一个世纪后仍在关注的欧洲地区,他希望能移民到美国的是北欧人,而不是墨西哥人、阿拉伯人或海地人。[13] 这个词使那三个女人的谈话暂时停止了。北欧人一直处于等级制度的顶层。即便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北欧人仍然胜过屋里的每一个人。 (注释:[10]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钢城洛里恩,毕业于康奈尔大学,美国女作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洲裔美国女性。20世纪60年代末登上文坛,其作品情感炽热,简短而富有诗意,并以对美国黑人生活的敏锐观察闻名。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爵士乐》等。 [11]亨氏57(Heinz 57),用来比喻由多种不同的部件组成的东西。这是1896年小亨氏的创举,他将60多种产品归为57类,从此57这个神奇的数字成为亨氏的代名词并沿用至今。后来,亨氏把握市场趋势,利用广告打动顾客,他抓住人们觉得一日三餐太平淡的心理,提出了一则非常简短却非常有吸引力的销售广告语——“57变”。57变是指亨氏公司在一年52周内可以每周为顾客提供不同的食品,加上圣诞节、感恩节、新年、独立日和复活节5个节日的节日食品,顾客在一年中可以享用57种全新的佐餐食品。) ———

(注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 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英语: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语:Stockholmssyndromet)又称为人质情结、人质综合征,是一种心理学现象,是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1]。[2]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创伤羁绊,不一定只发生在人质身上,只要加害者对被害者实施骚扰,都可能使被害者对加害者产生强烈的情感[3]。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自我防卫机制,当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时,他们会觉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胁[4]。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并非正式精神疾病名词[5]。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更倾向是人们用来掩盖不想讨论问题的假想状态。) 627:几个世纪以来,处于边缘的人们不得不认真研究那些处于权力中心的人,学习他们无形的法令和边界,努力记住他们的条例和特质,因为处于边缘的人若想要生存下去,就得对它们极其了解,甚至得比对他们自己的梦想和愿望更为了解。他们在一旁站着,警惕着统治阶级种姓的脾气,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解读当权者之间的关系,谁得宠,谁失宠,就像历史上女人们看着她们的男人,或者孩子观察父母婚姻中的不和谐迹象一样,因为他们的命运与一家之主的命运交织在一起。 他们若想在暗流中航行,就必须培养自己的感知能力。 社会学家帕特里夏·希尔·柯林斯写道:“对于掌权者来说,有了知识,就算没有智慧也足够了;但被统治者若想要生存下去,智慧是必不可少的。”[1]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调整自己以适应统治阶级的期望,在舞台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虽然他们可能选择不完全屈从,但他们发现,如果他们愿意接受世代流传下来的剧本,如果他们愿意接受自己作为服务者、戏子和安慰者的角色,如果他们原谅所有侵犯行为且不指望得到侵犯者的赎罪,事情对他们来说会容易些。 “首要的道德责任是顺从和接受,”社会人类学家埃德蒙·利奇在谈到对印度最低种姓的预期行为时写道,“一个人通过完成与他生来就已确定的地位相匹配的任务来获得个人功绩。美德带来的回报将在来生显现。”[2]古老的种姓法则要求低种姓者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而是要用高种姓者的眼睛去看,要求他们即使在没有任何回报的情况下也要充满同情心地去付出,统治阶层种姓与从属阶层种姓的这一关系让人联想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虽然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尚没有得到普遍接受的定义和医疗诊断,但它通常是指人与那些虐待或挟持他们的人产生心理联结的现象。这种综合征的名字来自1973年发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银行抢劫案,案件中的人质们对囚禁他们6天的男子产生了感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被认为是一种生存机制,在这种机制中,人们必须学会调整自己来适应掌权者,满足掌权者的期望以取悦掌权者。 2019年秋,达拉斯的一个法庭成了展示种姓角色间的相互关联和种姓权力失衡的秀场。这是美国历史上罕见的一个案件,一名白人前警察因杀死一名在自己的公寓里吃冰激凌、看电视的黑人男子而被定罪。这名前警察辩称,她把那间公寓错当成了自己的公寓。被告人最多可判90年有期徒刑,但检察官建议改为28年——被害人如果没有死,判决被告人时他的年龄应该是28岁。最终,这名前警察被判10年监禁,5年后可获假释。 被害者的兄弟宽恕了杀害他兄弟的这个高种姓女子,他拥抱了她,这一幕传遍了全世界。当统治阶层的女人因为自己被判有罪而哭泣时,法庭上的法警——一个黑人女人——走到她身边,开始轻抚白人女人的金发,虽然这个女人杀害了与法警同种姓的一名无辜男子。如果情况相反,一个黑人在类似的情况下杀死了一名白人女子,那我们很难想象谋杀罪的判决会仅是10年,也很难想象这名重犯会被拥抱、会有人抚摸他的头发,根本没有人会有这样的想法。 许多统治阶层种姓者对法警的行为感到安慰,他们认为此举展现了慈爱和怜悯。许多低种姓者将这一行为视为卑微者对高种姓女子的盲目迷恋,那个女人得到了非洲裔美国人不曾得到的安慰与宽恕,而非洲裔美国人不论是在这个大规模监禁的时代,还是在整个社会中,都受到更严苛的对待。这名法警只是在对自己的同行表示怜悯吗?她是像一些人所想的那样,在对白人女人进行搜身吗?如果是这样,她为什么不戴手套,为什么不让犯人站起来,为什么只是抚摸她的头发呢?这名法警是不是在感受、分担罪犯的痛苦,是不是在回应什么古老的法则——要始终保护上层种姓,扮演好世世代代在暗中分配给从属种姓的角色? 法官也是一名来自低种姓的女子,她从法官席上走下来,递给被定罪的凶手一本《圣经》。然后,她把这个统治阶层种姓的女人搂进怀里,和她一起祈祷,为她祈祷。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场景——法官或法庭工作人员拥抱并安慰一个刚被定罪的重罪犯。法官的拥抱似乎与黑人女佣几个世纪以来为伤心的白人孩子擦眼泪时给予他们安慰的场景相差无几。 记者阿什利·里斯写道:“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刚刚被控谋杀的黑人会得到同等程度的同情。”[3] 事实上,大约在同一时间,佛罗里达州一名21岁的黑人男子因在履行陪审团义务时迟到而被判处10天监禁。法官是一个来自高种姓的男人,他可没有表现出像那位低种姓法官对高种姓女人那般的同情,即便那个女人杀死了一名待在自己家中的男子。法官痛斥了年轻的陪审员,因为他的一个小错误而把法律的全部重量都砸在他身上,丝毫没有展现出怜悯。[4] 法官甚至因陪审团的构成而狠狠训斥了年轻的迪安德·萨默维尔一顿,说他在审判中是必要的,因为他是唯一的黑人陪审员。萨默维尔实际上是被单独提了出来,承受着与白人陪审员不同的义务——陪审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只是碰巧因为没有足够多的跟他一样的黑人,他就需要单独承担所有的责罚。他本没有犯罪记录,而现在,在人生的大好年华,因为对掌权者的同理心存在一厢情愿的期望,他留下了犯罪记录。 诗人哈尼夫·阿卜杜拉基卜在《太平洋标准》杂志上写道:“想看到受害者表现出高尚品格的变态需要助长了这种期望,因为我们就是以这种方式相信政治苦难能塑造品格的神话,还有正义而非权力将不可避免地取得胜利的神话。”[5] 从看到那些照片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感到不安。那是2014年11月,当时正值弗格森事件[6]后针对警察暴力执法的抗议活动中期。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一场集会上,一个忧郁的黑人男孩站在一群抗议者前面,面向警察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免费拥抱”。 那张照片中隐藏着某种令我感到十分不安的东西,但一开始我不知道是什么。首先,那男孩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成年人的脸被安在了一个小男孩身上。他的脸因痛苦而扭曲,泪水在脸颊上闪烁着,他痛苦的表情与当时的现场显得很不和谐。男孩戴的那顶软呢帽看上去像是20世纪的东西。他既没有孩童的无忧无虑,也没有希望和陌生人拥抱的热情。 一名白人警察回应了那条标语,拥抱了男孩。这张照片迅速传播开来,出现在各大电视台的节目与网络中。看到这慈悲和优雅的姿态,许多统治阶层的人感到欣慰。这个黑人小孩想要拥抱一个人,这个人所在的团体此前已经与年轻黑人男性群体对峙了几个月。小男孩紧紧地抱住白人警察,抱了那么久,就好像抱着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他们因此而感动。[7] 只有把人类行为标准也应用到从属阶层的人身上,才能看出这张照片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地方。很少有黑人母亲或者任何人的母亲,会坚持让她们的儿子尤其是她们的黑人儿子,走过去拥抱警察或者拥抱任何陌生人。也很少有孩子愿意这样做。小男孩的脸上流露出的不仅仅是不安,而是绝望——他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绝望。 多年以后,世界才知道那张照片背后的悲剧。明尼苏达州的两名白人妇女收养了这个名叫德文特·哈特的男孩和另外五名来自得克萨斯州的黑人孩子。为此,她们每个月都能得到2000多美元的州政府补贴。在10年的时间里,这两个女人把孩子们囚禁起来,把他们关在偏远的地方,与世隔绝,还不给他们食物。[8] 她们把孩子当作道具,发布了孩子们被迫唱歌跳舞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吸引粉丝。镜头之外,这两个女人用皮带抽打孩子们,冲他们挥舞拳头,她们在一个黑人女孩口袋里发现一枚硬币后,还把女孩的头摁进冷水里作为惩罚。当孩子们从邻居和老师那里寻求帮助、讨要食物时,这两个女人利用人们对种姓角色的刻板印象,告诉其他成年人不要喂孩子们吃的、他们是在撒谎。她们还告诉其他人,这些孩子的生母在怀孕时就有毒瘾,因此他们是“毒品婴儿”。 多个州的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但他们似乎无法保护这些孩子。2010年,其中一个女人在明尼苏达州认罪,承认攻击了一个女孩,但即便如此,她们仍是这些孩子的监护人。从那以后,只要有人接近、对她们进行干预,这两个女人就会让孩子们离开原来的学校,搬去另一个地方。她们利用各地区间相互独立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自己的种姓特权——人们对高种姓者更有能力的预设——来逃避政府调查,使孩子们求助无门。 2014年11月的那一天,她们发布了德文特拥抱警察的照片,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赞誉。人们只看到了他们想要看的东西,却没有看到一个12岁男孩脸上的痛苦;他给予拥抱,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获救。因为营养不良,这个男孩看上去似乎只有8岁。人们在照片中看到的是展现出友善与慈悲的黑人,而实际上那是一个受虐待的人质。 2018年3月26日,因受到社会工作人员的围追,那两个女人将孩子们放进一辆运动型多功能车中,开车沿着加利福尼亚北部的太平洋海岸公路行驶,最终从悬崖上坠落,与被囚禁的孩子们一起死去了。[9]对男孩脸上隐藏的深深痛苦视而不见,任由白人“救世主”虐待被视为弃儿的孩子们,企图用表面的慈悲姿态来掩盖黑人所受的创伤——所有这些都促成了这场悲剧,至今仍令许多人感到不安。我们都是这场以恐怖结局告终的犯罪的见证者。 在2015年,九位黑人教区的居民在查尔斯顿市的教堂里被屠杀,受害者的家人几乎当即就原谅了对他们所爱之人痛下杀手的白人罪犯,尽管他毫无悔意。这种体现虔诚信仰的行为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但也符合社会的期望,即低种姓者要承担自己的苦难、宽恕伤害他们的罪人。 黑人对统治阶层种姓罪的宽恕已经成为这样一种精神形式:他们必须在所受的创伤以及生活的其他方面表现出加倍的善良,才能被视为有50%价值的人。 “白人非常欢迎关于宽恕的叙述,”作家罗克珊·盖伊在查尔斯顿的大屠杀后写道,“这样他们就可以假装世界没有那么不公平,假装种族主义只是痛苦过去的残留记忆,而不是我们现在生活中不可磨灭的一部分。”[10] 宽恕这一行为似乎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单方面契约中一则没有被言明的条款。“黑人之所以选择原谅,是为了生存,”盖伊写道,“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原谅种族主义,或原谅白人对种族主义问题保持沉默。我们不得不原谅奴隶制、种族隔离、吉姆·克劳法、私刑、各个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大规模监禁、被剥夺选举权、在流行文化中无立足之地,还有其他较小的侵犯,等等。我们原谅、原谅、再原谅,而那些侵犯我们的人却继续侵犯我们。”[11] 在2018年,似乎每周都有统治阶层种姓者向警察举报黑人闯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布鲁克林一名中年白人妇女报警称,一名9岁男孩在街角熟食店的收银台经过她身边时对她进行了性侵犯。那男孩说他没有做这样的事,他没有碰她,并开始哭起来。最后拯救了那个男孩的是那家店的摄像头视频,该视频随后在网上被疯传。视频中,男孩在拥挤的熟食店与女子擦肩而过,他的包碰到了女子,而他当时并不知情。[12] 那女人羞愧难当,不得不为她的诬告道歉。人们想知道,后来那小男孩原谅她了吗?小男孩还没有学会所有的种姓规则,他的年纪太小,尚未读完种姓社会的整个剧本,或者把这剧本装进他的潜意识里。他的思想仍是自由的,就像一个纯洁的稚子,从不知道打破种姓制度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我不会原谅这个女人。”他说,“她不太正常,需要帮助。” 这个小男孩还保持着孩童的纯真。他尚未接受对是非的颠倒,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这种权利本就属于那些受到不平等对待的人,应该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如何使用。 “白人真正向受到创伤的群体索求的是赦免,”盖伊写道,“他们希望他们的种族主义行为能得到赦免,尽管这种族主义影响着我们所有人,尽管赦免也并不能调和美国的种族主义犯下的罪行。”[13] 一个人若生活在种姓制度中,就不能不呼吸种姓制度的空气,不能不接收种姓至上的信息。从属种姓在种姓制度的规训下,变得崇拜、敬仰、恐惧、爱、贪慕那些处于社会中心、处于等级制度顶端的人,并想变成他们。据说,对印度人来说,一个人可以尝试离开种姓,但种姓永远不会离开他。大多数从印度移民到美国的人都是本国最有成就、最富裕的人,很少有达利特能拥有去美国的资源。据估计,达利特在美国的印度裔中所占比例不足2%。即便是那些设法漂洋过海到达了美国的人,种姓也常常伴随着他们一起迁到了美国。[14] 有一个来自印度的聪慧的达利特,他有美国东海岸一所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但在21世纪初的美国,只要一听到他的高种姓同胞的姓氏,他就会一惊,变得焦躁不安,深一脚浅一脚地踱步。这些名字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但在印度象征着地位和特权。古普塔、梅赫塔和慕克吉这些名字在美国的印度移民中很常见,但在他们的家乡,这些都是最受尊敬的名字。 “拥有这些名字的人,”达利特学者摇了摇头,低头看着地毯说道,“我无法直视他们的脸。我无法直视他们的眼睛。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是主子。我的祖父是他们祖父的工人。我永远不会被邀请到他们家里去。在印度,他们不会和我说话。天哪,即使在美国,我也无法想象自己与他们交谈。他们和我属于完全不同的种姓。” 他又开始踱步。“跨越界限会造成创伤……”他说,“我来这里3年了,我仍然没有自信与他们对话。” 在等级制度的底层,会有信息不断在你耳边回响,通过广告牌向你袭来,告诉你,你就是低人一等。这一信息会深深地潜入你的身份中。即便不在你身上打上显眼的烙印,用于维持等级制度的暴力和恐怖也会让你乖乖待在自己的位置上。 “那是一种危险的感觉,”这位达利特学者如此形容想到高种姓者时的感受,“他们对我来说就是危险。和他们在一起我会感到危险。” 种姓不仅仅是等级,更是一种囚禁的精神状态,统治者被囚禁在对自己权力的幻想中,底层的人则被困在别人对自己是谁和应该是谁的定义的炼狱中。 这位达利特博士是他家中唯一一个有护照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走出印度的人。其他人没有护照,也觉得护照没有必要。“他们能去哪儿呢?”他问道。种姓制度剥夺了他们对人类的基本特征——想象力——的需求和运用。 他是第一个从边缘种姓的家庭中突围而出的人,他背负着家族中每个人的梦想,也背负着来自印度社会的种姓耻辱烙印和对他必将失败的预期。“如果我犯了错误,那就意味着我所在的群体也犯了错误。”他说,“如果我失败了,我的群体也就失败了。我就像是在走钢丝。” 在印度,当这位学者走进一家商店时,他会被像小偷一样盯着,就像美国商店里被盯着的黑人一样。为了生存,他已经接受并适应了这种社会预设。“我从来不问商品的质量怎么样,”这位学者说,“我只问价格。如果我问质量,他们会说:‘你又买不起,为什么要来浪费我的时间?’如果我说我想看看某件商品,他们会说:‘滚出去。要不然我就叫警察。’所以我去找一些不是达利特的朋友过来,他们会说更高种姓的语言,帮我买到我要的东西。” 这时他指了指自己的鞋——一双皮面运动鞋。他是在学校附近吃完晚饭后,和我在一家高档酒店的大堂里见面的。他弯下腰,按了按运动鞋的脚趾部位,那儿空空的。“我买的这双鞋,”他说,“尺码不适合我。它太大了。我之所以买它是因为我不想麻烦售货员。我不敢请求试试其他尺码。所以我买了他给我的这双。” 就像所有种姓社会中的下等种姓者一样,他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来保护自己不受侮辱。“如果我进了一家商店,在那里待了30分钟,我就得买点东西。”他说,“我已经买了太多东西,我都不敢回家了。” 达利特会因违反种姓制度规则而遭受残酷的攻击,即使在今天的农村地区,他们还不能与占统治地位的种姓走同一条路。印度韦洛尔地区的一个家庭曾被迫抬着死去的亲人沿着小路到达火葬柴堆。这些人不得不用一根绳子拴住裹在布和树叶里的尸体,从桥上将尸体往下放。尸体在下降时摇摇晃晃,站在下面的人伸出手臂接住。他们不能进入公共道路,否则会被视为“污染物”。 他们竭尽所能避免更严重的侮辱。 “对我们来说,这就是尊严。”他说,“如果我去某个地方,他们可能会说:‘你没钱买,你在浪费我的时间。’所以去餐馆时,我不想占用服务员的时间。他们可能会攻击我们,然后说我们怀有敌意,但对我们来说,那是关乎尊严的问题——我们的尊严正在受到侵犯。” 有一次,这位学者陪着两名美国白人妇女去商店,他对她们的行为感到惊讶。“她们占用了店主的时间,也没有买任何东西,”他说,“这对我来说简直无法想象。” 恐惧在他的灵魂深处蔓延。 我问他:“是因为想到会被拒绝而感到恐惧,还是对实际被拒绝本身感到恐惧?” “是前者。但前者就是由后者引起的。”他回答说。 “在那种情况下,有什么事能让你感觉好些吗?”我问他。 “我需要的是发自内心地感觉更好。”他说。 —— (注释:“在听证会之前,我作为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自由人走进法庭,”这名男子——迪安德·萨默维尔,该市课外活动项目的一名助理——说道,“离开时,我变成了戴着手铐的罪犯。”在公众的压力下,法官清除了萨默维尔的犯罪记录,但这是在他已经服完刑之后。法官说,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相信萨默维尔已经“完全恢复了名誉”。 2014年8月9日,美国密苏里州弗格森镇,非洲裔青年迈克尔·布朗在没有携带武器的情况下被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枪击后身亡。这一惨剧随即引发了当地大规模抗议活动。) —— 720:在美国历史上,一个黑人要入主美国总统办公室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从种姓的角度来看,撇开他个人的天赋不说,他独特的出身是种姓制度相对来说较为愿意接受的。他在夏威夷长大,父母分别是肯尼亚移民和堪萨斯州的白人女性,他没有背负奴隶制和吉姆·克劳法的沉重历史,也没有普通非洲裔美国人那般的艰难历史。他的故事并没有像普通黑人的故事那样立即引起支配种姓的不安,你如果把那些普通黑人的家谱研究得足够深远,就会发现一个被欺骗的佃农,或一个因贷款歧视而被邻居拒之门外的祖先,对这些人来说,这些不公正不是历史,而是他们自己或祖先的真实生活。 相反,他的出身故事使支配种姓得到解放,使他们不必去思考美国历史上的那些阴暗角落。他们可以带着好奇与惊叹注视他,甚至可以宣称他是他们当中的一分子,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或许能与他的白人母亲产生情感联结,或许是因为他的外祖母恰巧在选举日前不幸去世。这两个女人都来自支配种姓,她们在有生之年无法看到他最终会在这世上走多远。不过,那位即将成为他竞选伙伴的特拉华州参议员似乎是在向占统治地位的多数派中的其他一些人喊话,尽管有些笨嘴拙舌。“奥巴马是美国第一流的非洲裔美国人,口齿伶俐,聪明,整洁,长相不错。”乔·拜登说,“我是说,他简直像一个故事书里的角色。”[3] 大选结束后,两党的美国白人都对美国在过去一代人的时间里取得的进步大加赞扬,他们现在能够说种族主义已成为过去了,他们感到欣慰。“天哪,我们有了一位黑人总统。”他们可能会这样说。然而,事实是,大多数支配种姓者并没有想要取得这种进步。在奥巴马的两次总统竞选中,大多数白人选民都没有支持他。他有明星般的影响力,对孩子和老人们也很有一套,但无论他多么优雅,无论他怎样鼓舞人心、谈笑风生、缓和矛盾,奥巴马的胜利都不是因为支配种姓中的大多数选民已经变得更为开放、为他倾倒。和最近其他民主党总统竞选人一样,尽管他没有赢得大部分白人选民的支持,但他还是获胜了。 尽管他们宣布一个新的“后种族”世界到来了,但大多数美国白人并没有投票给这个国家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在2008年的选举中,约有43%的选民支持他。因此,绝大多数的美国白人——约3/5的白人选民——在他的第一次选举中没有支持他,在2012年的选举中投票给他的白人选民比例则更低——39%。[4]在前南方邦联州密西西比州,只有1/10的白人选民支持奥巴马。在他担任总统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努力争取那些不希望他进入椭圆形办公室的人以及一些讨厌他存在的人。 美国内战就好像是衡量种姓利益持续对美国政治产生影响的一个标准,其阴影似乎也笼罩着2008年的选举。结果是,奥巴马赢下了亚伯拉罕·林肯在1860年赢下的每一个州,参加1860年选举的几乎全是白人,这场选举却成了平等主义情绪和奴隶制以及共和党的未来的代表。[5]薛顿贺尔大学的政治学家帕特里克·费希尔写道:“因此,南北战争因种族原因造成的文化分歧,在一个半世纪后仍可被视为影响着美国的政治文化。”[6] 据说,林登·B.约翰逊在签署《1964年民权法案》后曾预测,因为民主党对非洲裔美国人公民权利的支持,他们将在整整一代人的时间里失去南方州的支持。这一预言将被证明不仅是正确的,且只是保守预测——民主党失去的不仅仅是南方,还有这持续了超过一代人的时间。从那时起,随着国家实施了更倾向于平等主义的政策,美国白人总体上开始向右倾向共和党。 自约翰逊1964年做出这一预言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还没有哪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票数在白人选民中达到多数。林登·约翰逊是最后一位在白人选民中票数占多数的民主党总统。从那时起,吸引了最大比例——48%——的白人选民的民主党人是在1976年参与竞选的同样来自南部的吉米·卡特。[7]自约翰逊任总统和民权时代以来,只有3位民主党人入主美国总统办公室——卡特、奥巴马和比尔·克林顿。克林顿在1992年和1996年分别以39%和44%的白人选票量获选。 白人与民主党渐行渐远,且白人们已经习惯了在总统选举中仅仅凭借白人选民的数量优势就能取胜,因此2008年大选的结果不仅被视为约翰·麦凯恩个人的失败,也被视为对历史上占多数的统治阶级本身的一次挫败。“是对白人绝对统治地位的一次挑战。”杜克大学专门研究白人选民行为的政治学家阿什利·贾迪纳写道。 此外,根据人口普查结果预测,到2042年,白人在美国将不再占多数,奥巴马的胜利表明,支配种姓可能会经历一场权力衰退,这种衰退虽然不是绝对会发生,但不是不可想象的,它会对美国的命运,对支配种姓及其孩子的未来,对美国在世界上的主导地位产生影响。“奥巴马的当选象征着白人地位的滑铁卢。”贾迪纳写道。[8] 这是支配种姓,或这个国家的任何其他群体,都不曾考虑过的问题。这就意味着,那些一直处于顶层的人现在不得不考虑自己可能会失去中心地位。埃默里大学的政治学家安德拉·格里斯佩写道,对许多人来说,“一个黑人能够取缔种族种姓制度”,是“一场需要抵制的噩梦”。[9] 贾迪纳写道,那种恐惧感和失落感,无论多么遥远,“使许多白人感受到一种共同感、依恋感和种族群体内的团结”,一种需要团结起来保护自己在等级制度中的地位的感觉。 种姓制度迅速采取行动,以对抗对原有秩序产生的威胁。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肯塔基州共和党人米奇·麦康奈尔在2010年中期选举前夕说道:“我们希望做到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奥巴马只做一任总统。”[10] 反对党没能成功阻止他连任,但对他提出的每一个提案都进行阻挠,迫使他诉诸行政命令来实现自己的想法。就职后不到9个月,奥巴马总统在国会联席会议上就他的医疗保险计划发表演讲时,一名质问者打断了会议仪式一贯的庄严、盛大场面,大喊道:“你撒谎!”这愤怒的叫喊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共和党国会议员乔·威尔森。这样的行为太失礼了,因此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反对威尔森的决议。在2008年总统竞选中输给奥巴马的共和党人、参议员约翰·麦凯恩宣称:“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那样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容忍的。”[11] 2012年年初,空军一号降落在菲尼克斯城外,以迎接总统访问亚利桑那州的一家制造厂,寻求连任的总统会在竞选之年的年初在此处做例行停留。在停机坪上迎接总统的是共和党州长简·布鲁尔。气氛很快变得紧张起来,因为这是一次正式的会面。风吹得柏油路沙沙作响,这位金发碧眼、身材瘦小的州长递给总统一个信封,随后便用严厉而激动的眼神看着他。她用手指着这位“自由世界的”领导人,手指距离他的鼻子只有几厘米,她的嘴近乎是在喊叫,就像校长斥责一个被留校的孩子。在他们会面的照片中,总统一如既往地表现出冷静与坚忍,虽然有点困惑;而她用手指着他的脸,好像在说:“还有一件事……”在其他一些国家,或被指责的对象如果是美国的前任总统们,这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侵犯行为,一种对国家元首的威胁,一种极度不尊重的表现。[12] 这张照片将成为奥巴马总统在职期间所招致的反对和怨恨的标志性图片之一。这两人在各自所取得的成就方面的差异,从谁在责备谁的角度是看不出来的。总统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有条不紊地从州参议员成为国会参议员,再入主总统办公室;而那个胆敢用手指着他脸的女人拥有一张两年有效期的放射技师证书,担任州政府秘书长后,只是凭着偶然的机会继任了州长。[13]她只是美国50位州长中的一位;而总统是美国最高的职位,也是最有权力的职位。 但布鲁尔州长来自支配种姓,她的出身天生就高于他,她还做了一个手势,看起来像是想让一个来自从属种姓的男人回到属于他的位置上去,不论他的职位是什么。停机坪上的冲突可能是由她写的一本书中的一段话引起的,她在书中描述了更早之前他们两人的一次会面,而他认为那段描述不准确。她在书中抱怨说:“他认为他可以教训我,他认为我会在他的膝边学习。”她交给他的信封里有一张邀请他去亚利桑那州与墨西哥边境的请柬,因为两国在边境安全问题上存在分歧。[14] 之后,布鲁尔州长否认了所有人都能看到的事实。“我没有敌意,”她告诉记者,“我试着表现得非常非常亲切。”她甚至说,实际上感到不安全的人是她。“我觉得他的态度有点威胁到我。”她说道,尽管这次会面是在摄像机、美国特勤局和政府官员的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尽管在他面前摇摆手指的人是她。 这次事件将这位州长置于聚光灯下,当时的新闻报道称,她利用这次事件为自己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资金,并提升了自己的人气。她告诉潜在的支持者,那天她真正想告诉总统的是:“你只剩一年的时间了。”[15] 第一位来自从属种姓的国家元首刚一诞生,一整台机器便准备发动了。一个由右翼毁谤者组成的新政党——茶党——紧随其后,发誓要“夺回我们的国家”。还有另一场运动是由一群怀疑论者发起的,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出身论者”,他们对奥巴马公民身份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他出示一份他们仍然不愿意相信的出生证明原件。他的反对者称他为“粮券”总统,还把他和第一夫人画成猿猴的模样。在反对派集会上,人们挥舞着枪,举着“打倒奥巴马”的标语。[16] 作为对奥巴马当选总统的回应,共和党人开始修改选举法,使投票变得更加困难。后来最高法院推翻了《投票权法案》中的一则条款,取消了联邦选举监督制度,各州都表示它们不再需要联邦选举监督,而它们之前都有过阻挠少数族裔投票的历史。在那之后,共和党人修改选举法的行径就越发肆无忌惮了。 根据布伦南司法中心的数据,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美国各州从选民登记名单上删除了近1600万人,这样的选民大清洗在奥巴马政府执政的最后几年更是加快了步伐。[17]各州颁布了新的选民身份证法,与此同时,它们又为选民获得这种身份证设置了更多障碍。这些行动叠加产生了累积效应,使被边缘化的人群和移民的投票率下降,而这些人是被认为更有可能投票给民主党的。“一份报告显示,如果一个州的少数族裔投票率在近期有所上升,那么这个州制定法律来限制投票的可能性就会提高很多。”评论员乔纳森·柴特写道。[18] 根据南方贫困法律中心的数据,与人们对“后种族时期种族和谐”的乐观预测相反,在2000年到2010年,也就是截至奥巴马第一个任期的中期,美国的仇恨组织数量从602个激增到1000多个。[19]2012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在奥巴马的第一个任期内,美国国内反黑人的情绪和种族成见增加了,而不是像一些人可能希望的那样减少了。公开表示出反黑人态度的美国人比例从2008年的48%上升到2012年的51%,而对黑人存在隐性偏见的美国人比例从49%上升到了56%。研究发现,在奥巴马赢得选举后,更高比例的白人受访者认为非洲裔美国人暴力、不负责任,尤其是很懒惰,尽管(或者可能正是因为)住在白宫里的朝气蓬勃的黑人家庭是由一对受过常春藤盟校教育的父母领导的。[20] 随着仇恨情绪的上升,社会对非洲裔美国人的攻击不仅没有减弱,在社会等级制度史无前例的逆转下反而有所加剧,这也就不足为奇了。2015年,在奥巴马第二任期,警察杀害手无寸铁的非洲裔美国人的比例是他们杀死白人数量的5倍。[21]这一趋势会导致被警察杀害成为非洲裔青年男性与男孩的主要死因——每1000个非洲裔青年男性与男孩中就有1个死于警察手中。[22] 从一开始,奥巴马就采取了象征性的措施来弥合种族间的分离。他与亨利·路易斯·盖茨[23]以及一位警官一起举行了一次“啤酒峰会”。此前,盖茨正要进入他在哈佛大学附近的家时,这位警官逮捕了他。盖茨曾评论称,警方对他的逮捕是一种“愚蠢行为”,引发了轩然大波,随后他召开了这次峰会。特拉万·马丁被杀[24]时,奥巴马说,如果他有个儿子,这个儿子大概就长得像特拉万一样。但是种姓制度在持续发功,即便奥巴马做出了这些善意的姿态,他的支持率还是下降了。反对党坚决反对他的许多政治抱负和提案,一次又一次地关停政府,拒绝批准甚至连考虑都不考虑他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梅里克·加兰。 种姓制度给总统戴上了手铐,就像视频中那些脸朝下趴在人行道上的非洲裔美国人被戴上手铐一样,这一场面已经成了种姓制度社会的一道风景。种姓制度似乎在提醒每个人不要忘了自己的地位,尤其是从属种姓,无论剧中的角色分配如何洗牌重组,等级制度都将保持原样。 在种姓制度的悖论中,研究表明,许多知道这一点的白人似乎在无意识中相信,种姓制度会制约第一位黑人总统以及与他相连的从属种姓。尽管有些人对一位在椭圆形办公室担任总统的黑人深怀怨恨,但“美国的大多数白人并不特别担心奥巴马对黑人的偏爱会超过对他们这个群体的偏爱”,贾迪纳写道。[25] 因此,在他有限的可控范围内,奥巴马在不涉及种族导向的方面取得了更多进展——他成功重塑了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在气候变化、清洁能源、同性恋婚姻、量刑改革以及调查警察暴力等其他政府可能完全忽视了的问题上发挥领导作用,同时,他还在引导美国走出经济衰退。 但是,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要是被认为超越了自己的地位,那往往只会招致更多的怨恨,那些被奥巴马的光芒所掩盖的人心中便充满了愤懑。 “宇宙中的任何巨变都是可怕的,”詹姆斯·鲍德温曾写道,“因为它深深撼动了一个人的现实感。”[26] 这就是为什么奥巴马当选为总统以及他的高支持率“掩盖了人们对这个不断变化的国家的潜在焦虑”,“这些表面现象掩盖了人们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强烈抵制和对移民日益强烈的反对”,贾迪纳写道。[27] 2012年11月,在第一位黑人总统赢得连任的第二天,保守派电台脱口秀主持人拉什·林博在广播中对着他的听众们哀叹:“我昨晚睡觉的时候在想,我们真是寡不敌众。我昨晚睡觉的时候还在想,我们已经失去了这个国家。我不知道除此以外我们还能怎么解释这件事。”[28]就在同一天,在佛罗里达州南部,一个为此事感到困扰的64岁男子采取了可想象的最极端的行动。据警方透露,在大选前,基韦斯特一家日光浴沙龙的老板亨利·汉密尔顿曾对朋友们说:“如果奥巴马又当选,我就走了。”他说到做到。选举结果公布一天半后,人们在他的公寓里发现了他的尸体。他的厨房里有两个空药瓶。他身旁有一张手写的字条,上面写着不要救他,还写着对新当选的总统的咒骂。[29] (注释:[1]401k计划[401(k)],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1979年得到法律认可,1981年又追加了实施规则,20世纪90年代迅速发展,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美国诸多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适用于私人营利性公司。 4] 2008年,57%的白人选民投票支持共和党。2012年,61%的白人选民投票支持共和党。@@@Jardina, White Identity, p.218.@@@关于种族因素对奥巴马竞选和任职的影响的深入分析,参见:Gillespie, Race and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5]虽然在当代美国政治中,共和党被视为是社会保守主义(包括维护“家庭价值观”)、经济古典自由主义(包括支持“保守财政政策”)以及在外交、国防问题上采取强硬态度的右派政党,但共和党最初是由各方面反对黑奴制度的人士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成立的,作为新的政党在1856年第一次参加总统大选,在党纲中反对将黑奴制度扩散到新的领地,其总统提名人是坚决反对黑奴制度的约翰·查理·弗里蒙特。因解放奴隶和捍卫联邦而名垂青史的林肯在1860年当选,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共和党总统。 [23]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美国文学评论家、教育家、学者、作家、编辑和公共知识分子。他是第一位收到安德鲁·W.梅隆基金会奖学金的非洲裔美国人。他因教学、科研和对黑人文化发展的研究而获得了诸多荣誉学位和奖励。 [24]17岁的黑人男孩特拉万·马丁因身穿连帽衫东张西望而被28岁的男子乔治·齐默曼误认为是坏人,遭枪击身亡。) —— 597:习惯将自己作为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标准的那些人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尽管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麻烦,但至少他们不是在最底层。只要底层人民留在他们被指定的地方,高种姓者的身份和未来就有保障。 “无论他们的生活如何堕落,白人始终有资格相信他们拥有血统、基因和祖辈传承的优越性。不管发生什么,他们永远不会成为‘黑人’。”社会学家安德鲁·哈克尔写道,“不论处于什么阶层的美国白人都觉得,有黑人作为从属于他们的种姓是一种安慰。尽管白人有种种痛苦和问题,但在一个充满压力的世界里,黑人的存在仍能给白人带来一些安慰。 我们已经习惯了将“自恋”这一概念用于形容个人的一种情结——一种源自空洞的不安全感的,自我膨胀和漠视他人的复杂状态。但一些学者将这一概念应用于国家、部落和群体的行为。弗洛伊德是最早将对自恋的精神疾病诊断与古希腊神话联系起来的精神分析学家之——河神的儿子那喀索斯爱上了自己在水池中的倒影,没有意识到拒绝他的爱恋的正是他自己,最终死于绝望。“那喀索斯无法想象他爱上了自己的倒影,”心理学家艾尔莎·罗宁斯坦写道,“他陷入幻觉,不能自拔。”[2]同样,受到训练的群体也坚信自己拥有天生的主导地位。“这种高估自己的地位、憎恨所有与己不同者的心理本质是自恋。”心理学家和社会理论家埃里希·弗洛姆写道。[3]“这样的人什么都不是。但是,如果他能够认同自己的国家,或者能够将他的个人自恋转化为对国家的‘自恋’,那么他就是一切。” 弗洛姆还认为,一个人若深深地将自己投入他所在的群体的统治地位中,“会有一种欢愉的、处于‘世界之巅’的感觉”,而实际上他只是自我膨胀。“这将严重扭曲他的思考与判断能力……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外界的一切。”[5]在这背后,可能隐藏着他对于无法实现自己构建的完美理想的恐惧。 历史已经表明,国家和群体会通过征服、殖民、奴役和杀戮来维持自己至高无上的幻想。他们深陷于自己的阶级幻觉,既看重他们所认定的“低等人”的劣等性,又强调自己的高人一等。“一个群体的存在,”弗洛姆写道,“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群体成员认为他们的群体是极其重要的,或比他们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而且他们相信,与其他群体相比,他们的群体有更为正当的存在理由,甚至更为优越。” 因此,当受到威胁时,这样的人愿意牺牲自己与自己的理想,以维持群体的继续存在,因为他们正是从群体的存在中获取自尊的。社会理论学家樱井隆充直白地写道:“群体自恋将人们引向法西斯主义。极端形式的群体自恋意味着恶性自恋,它会导致狂热的法西斯政治——一种极端的种族主义。” 在现代,有两个国家尤其深陷于这种群体自恋——“希特勒时期的德国与美国南部都存在种族自恋”,弗洛姆在1964年民权运动进行得最如火如荼时写道。 基于在精神分析方面所受的训练和自己的个人经历,弗洛姆深知群体自恋的危险性。他是一名德国籍犹太人,纳粹在德国掌权后,他逃到瑞士,随后于1934年逃到美国。在纳粹一步步接管德国的过程中,他目睹了纳粹是怎样利用普通德国人的恐惧与不安全感的。 弗洛姆写道:“如果我们审视贫穷的白人对黑人的评判,或纳粹对犹太人的评判,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他们各自的扭曲之处。真理的小碎片被放在一起,但由此形成的整体却由谎言和捏造构成。如果政治行为以自恋的自我美化为基础,客观性的缺乏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弗洛姆发现工人阶级是最容易被群体自恋情结感染的,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令人钦佩的群体,比另一个被认为低人一等的种族优越”。这个群体中的人感觉虽然自己很贫穷、没有文化,但很重要,因为自己属于这个世界上最令人钦佩的群体——白人或者雅利安人。[8] 陷入狂热自恋的群体“渴望有一个能让他们认同的头领”,弗洛姆写道。“然后,群体会将自恋情结投射到他身上,这位头领会受到群体的崇拜。” 头领能在群体中激发出一种共生情感,逻辑由此被取代、被摒弃。易受自恋情结感染的群体在自恋的头领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自己也成了头领,把头领的命运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头领越伟大,”弗洛姆写道,“追随者就越伟大……这位头领毫不怀疑自己的伟大,正是他的这种自恋吸引了那些服从于他的人。” “种姓行为”本质上是对一个人在等级制度中所处位置的反应。根据社会文化剧本的规定,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无论是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富人对穷人的统治、白人对黑人的统治,还是婆罗门对达利特的统治)不会接受低等种姓的指示,甚至不会接受低等种姓的建议。剧本规定,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必须是正确的、更有见识且更有能力的,在所有事情上都排在第一位。种姓制度使处于统治地位的种姓一看到低种姓的人处于高于他们所想象的地位,尤其是高于他们自身的地位,便会感到不安和不公,并可能觉得需要把低种姓的人打回他们的地位来恢复平衡。 ——

726:种姓不能用来解释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如果不考虑种姓和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我们就不能完全理解美国生活的任何一个方面。许多政治分析人士和左派观察人士认为特朗普不可能获胜,他们对2016年的选举结果感到十分意外,部分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把种姓制度作为美国生活和政治中一个具有很强持久性的变量纳入自己的预期。 自由派认为,白人工人阶级支持右翼寡头是违背自身利益的,但这种理论没有充分考虑到以种姓为导向的原则。事实上,许多选民对自己的处境进行了评估,不只是盯着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是从他们的角度出发,着眼于更大的目标,即保持种姓的统治地位和他们的长期生存。他们愿意现在就失去医疗保险,冒着白宫不稳定、政府关停、来自远方的外部威胁等风险,以保住他们的行动所表明的他们最为珍视的东西——他们作为美国历史上的支配种姓所习惯获得的利益。 他们生活的不稳定性和这个国家不断变化的人口结构促使他们更渴望保持住他们所期待的优势,并牢牢保护好美国种姓制度中一个最重要的不可改变的特征。 “白人的种族态度并不仅仅意味着对黑人的偏见,”杜克大学的阿什利·贾迪纳写道,“许多白人也有种族认同感,他们积极维护自己群体的集体利益,维护自己的地位……如今,‘白人性’是美国政治中核心而突出的要素。白人的种族团结影响着许多白人的世界观,引导着他们的政治态度和行为。”[1] 无论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到,许多白人选民“都在寻求重新确立一个种族秩序,在这个秩序中,他们的群体牢牢处于顶端”。 —— 732:当你被困在种姓制度中时,你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在其中生存下去。如果你处在等级中间的某个地方——在最顶部的下面,或在最底部的上面——你会没有安全感,你可能会让自己远离最底层,并为那些处在你之下的人设置障碍以保护你自己的位置。你会强调在种姓等级中象征着高地位的遗传特征。 在真正投票时,许多人会对自己的地位、需求和愿望以及自身所拥有的多重身份(工人阶级、中产阶级;富人、穷人;白人、黑人;男性、女性;亚裔、拉丁裔)进行自主的、潜意识的评估。他们往往不跟那些和自己有着相同困境的人结盟,而是跟那些权力和特权与其自身特质有重合点的人结盟。自身利益相互重叠的人往往倾向于选择最能赋予他们地位的个人特征。许多人都为生存做出了雄心壮志的选择。他们为进入更高种姓而投票,而不是为自己所在的种姓投票,通常也不会为下层种姓投票。他们相信,他们很清楚谁会保护他们所重视的特征——这一特征会带给他们最高的地位与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在2016年的这次关键选举中,特朗普对拥有种姓制度中具有象征最多利益的特征的选民发出最直接的鼓动,不管是不是出于无意识,大多数白人都把票投给了这位候选人。他们追随自己身上能够使他们在等级制度中获得最大权力和最高地位的特征。根据《纽约时报》对24537名受访者的调查,58%的白人选民选择共和党人唐纳德·特朗普,只有37%的白人选民支持民主党人希拉里·克林顿。虽然希拉里·克林顿在普选中比特朗普多赢得近300万张选票,但在她获得的选票中,白人选票所占比例比任何民主党候选人的都要低——除了吉米·卡特在1980年竞选连任时输给罗纳德·里根的那次白人选票数比例。 或许没有什么比2016年白人女性的行动更能体现白人的团结了。她们中的大多数人(53%)无视女性的共同需求,反对用自己的权力特质——也就是特朗普所强调的白人身份——为同为白人女性的希拉里·克林顿投票,拒绝帮助一位经验丰富的女性与她们一起创造历史。[3] “特朗普是被担心自己地位的白人领上台的,”贾迪纳写道,“他的政治优先级关注点显然都旨在保护种族等级制度,并强化其边界。”这些人感到“有人正在把他们脚下的地毯拖走——他们因种族、群体优势和他们在种族等级中的顶端地位而享有的利益都处于危险之中”。[4] 对于种姓制度(尽管人们几乎不会使用“种姓”这个词)力量的潜意识似乎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两党对各自基本盘的回应。共和党对其白人福音派教众基本盘的看重与民主党对非洲裔美国人基本盘时常表现出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非洲裔美国人因诸多原因而遭到轻视,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处于社会阶级的底层,备受压制。 焦点的唯一性,为应对生存的威胁而团结起来的感觉,再加上集体财富带来的固有种姓优势和选民的总体影响力,这些因素使共和党在促使支持者反对民主党时看起来占有优势。民主党拥有的选民在全体选民中占多数,但他们有时似乎对这一基本盘不冷不热,经常对这一基本盘进行说教,或视其支持自己为理所当然,或加以指责;一旦选民的投票率低于预期,即便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一些选民受到政策压制,民主党就会可悲地陷入种姓假设,而不是像共和党那样支持他们最忠诚的选民。民主党耗费精力,削弱自己的力量,渴望得到对手的铁杆选民和高人气选民的支持,同时却没有足够关注自己已经拥有的多数选民。 白人福音派教众之于共和党,就像非洲裔美国人之于民主党;两党的基本盘都只占全体选民中的少数。民主党最可靠的投票群体最关心的问题是经济适用房、清洁水、警察暴力、种族贫富差距 以及对国家认可的种族歧视的赔偿(就像美国其他受到歧视的群体已经得到赔偿那样),非洲裔美国人支持的民主党却一直将这些问题搁置。说解决这些问题不现实的人应该知道,代表从属种姓并依赖从属种姓的政党有责任让美国人开开眼,为创造一个更加平等的国家做出示范。 与此同时,白人福音派优先考虑的问题——禁止堕胎、限制移民、保护持枪权、限制政府以及最近他们对科学的蔑视和对气候变化的否认——已经进入共和党信仰体系的列表。 “美国白人福音派与其他基督教派、其他宗教团体以及无信仰者的最大区别不在于神学,而在于政治。”太平洋路德大学的宗教学副教授、《家庭价值观与基督教右翼崛起》一书的作者塞思·道兰写道,“在20世纪,福音派联盟将神学、白人和保守派政治交织在一起……在21世纪初,加入福音派意味着对持枪权、废除合法堕胎和低税收的支持。” 那些自认为是白人福音派的人,不论个人的宗教信仰为何,他们“都团结在特朗普身边,捍卫一个白人新教国家”,道兰写道。“在对抗非法移民和穆斯林的战斗中,他们证明了自己是忠诚的步兵。同性恋者权利的胜利、合法堕胎的持续存在以及巴拉克·奥巴马的当选都向他们表明,他们需要为自己曾经熟悉的美国而战。” 2016年的选举成了一幅美国种姓等级制度的绝妙图示,展示了从最高阶级到最低阶级中特定群体对共和党的支持度:62%的白人男性支持特朗普,白人女性为53%;拉丁裔男性为32%,拉丁裔女性为25%;非洲裔美国男性为13%,非洲裔美国女性为4%。与大多数白人选民的选择不同,在2016年,所有其他的选民群体都支持民主党。民主党的得票结果如下:31%的白人男性支持希拉里,白人女性为43%;拉丁裔男性为63%,拉丁裔女性为69%;非洲裔美国男性为82%,非洲裔美国女性有94%的人支持这位白人女性民主党候选人,她们的种族和性别叠加在一起,导致她们处于这个国家人为划分的等级中的最底层。尽管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没有按性别分析亚裔的投票情况,但根据拉美裔的总体投票情况,亚裔和其他非白人一样,绝大多数人将选票(65%)投给了希拉里,27%的人将票投给了特朗普。 特朗普在各个年龄段、各个教育水平的白人选民中得到的票数都比希拉里多,虽然他在没有大学学历的白人中的支持率(特朗普为66%,希拉里为29%)高于在有大学学历的白人中的支持率(特朗普为48%,希拉里为45%)。人们普遍猜测经济不稳定是2016年大选结果的驱动因素之一,其实不然,特朗普在绝大部分收入水平的选民中都击败了希拉里,除了那些经济安全水平最低的选民——那些年收入不到5万美元的人。由此可见,一般被边缘化的选民,尤其是黑人选民——他们更有可能支持民主党——在低收入选民中占了过高的比例。 鉴于这些明显的种族投票模式,2016年的选举似乎巩固了历史上的统治阶级的地位。“尽管美国白人在政治上仍明显占优势,并继续拥有这个国家的大部分财富,”法律学者罗伯特·L.蔡评论道,“但白人有可能会在煽风点火下开始莫名担忧,担心是否会有一场大清算即将到来,在大清算中,少数族裔会努力征服白人公民。”[6] 这种受害的感觉在2016年找到了发声的机会。“这些愤愤不平的白人是潜在的未开发的井,”贾迪纳写道,“他们的怨恨已蓄势待发,他们等待着愿意走上一条可能非常黑暗的道路的政客来煽风点火。”[7]正因为此,2016年暴露出来的种族分歧早已不只关乎一场选举或某一位候选人,也远远超出“经济不安全是白人选民支持共和党的驱动因素”这一最初的判断。政治学家戴安娜·穆茨写道:“从很多方面来说,群体威胁感比经济衰退更可怕,因为这是一种心理状态,而不是实际发生的事件或不幸。” 第45任总统上任后,毫不掩饰地将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基本盘选民的愿望上。“无论是出于个人敌意、政治算计、哲学分歧,还是认为上一任总统对美国造成了损害,特朗普明确表示,只要某项政策上面有奥巴马的名字,他就会尽快把它从国家硬盘上删除。”《纽约时报》白宫记者彼得·贝克写道。[9] 穆茨写道,那些容易感到自己的“支配种姓地位受到威胁”的人,会尽其所能保护让他们受益的等级制度,以“重新获得支配感和幸福感”。[10] 仅仅是选举结果就让特朗普的基本盘选民感觉好了一些。大选结束几天后,两个发际线后退、戴着老花镜的中年白人男子在飞机头等舱坐下来,从亚特兰大飞往芝加哥。他们互相看了看对方,他们都知道了大选投票结果,他们怀疑他俩可能属于同一个阵营。没过多久,他们就证实了这一点。 —— 748:罗伯特·李将军领导南方军队与北方作战,他为“一些人一辈子都应当任人奴役”这一理念而战。罗伯特·E.李,或者更准确地说,一座罗伯特·E.李的青铜雕像耸立在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一块公用绿地中央的花岗岩基座上,有两层楼高。2017年夏末的一天,这座用来纪念前蓄奴州英雄的雕像被覆盖上薄薄的黑色防水布,两名男子大约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用起重机将防水布左右横直地固定好,然后将防水布罩到将军的头顶和他那匹美国骑乘马上。[1] 现在这座雕像被裹在罩子里,市政官员绞尽脑汁地想着该如何处理它。就在几周前,在一次白人至上主义者的集会闹出人命后,这座纪念像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这次集会将支配种姓中的不满分子聚集到一起,抗议市政府拆除雕像的计划。内战的激情仿佛重新燃起,并与复兴的纳粹主义相融合,而参加集会的年轻美国人的祖辈在20世纪中叶却曾为战胜纳粹主义而斗争。美国南方邦联的继承人和纳粹的继承人可以看到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历史有多少相同之处,即使普通的美国人并不能看到。 2017年8月的那一天,南方邦联旗帜和纳粹标志混入游行队伍。参加游行的大部分是男性,有些人的发型看起来与他们的脸一样严肃。前一天晚上,他们一起游行穿过弗吉尼亚大学的校园,做着纳粹礼的手势,高喊“胜利”“白人的命也是命”和“犹太人不会取代我们”这样的口号。他们在夜色中举着提基火炬[2],重现了火炬手当年为希特勒游行时组成火光之河的场景。第二天,在集会上,新南方邦联成员和新纳粹主义者武装精良,这反过来又引来手持和平标语的反抗议者。然后,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开车撞向一群反抗议者,撞死了其中一位名叫希瑟·黑尔的律师助理,还撞伤了数十人。 现在,市政府试图让这座雕像远离公众的视线,但每当市政府用布罩上它,总会有人过来取下防水布,让李将军的雕像重见天日,以示抗议。市政府会再次派出起重机将防水布重新罩上。集会结束后不久的一天,我碰巧去了夏洛茨维尔。那一天,这座城市非常热闹。 在市中心,绿地的中央耸立着一个不规整的黑色梯形,防水布垂下,系在基座上,看起来就像一条巨大的披肩,在搬运工人到达之前保护着这尊雕像。它看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垃圾袋,你可以在顶部辨认出将军的头顶,在两端分别认出马的鼻子和尾巴。在一个庄严的公园中央立着这样一个巨大的梯形,这样的场景反而使李将军和南方邦联的纪念碑备受关注,虽然防水布原本是用来让这雕像远离公众视线的权宜之计。游客们都特意赶来看这一幕。 “我猜那边那个就是他。”一个男人说,穿过街道,以便从更近的地方看一看这东西。游客们排队等着在这位披着斗篷的将军前拍照。随后,他们去雕像对面的街道,希瑟·黑尔被撞死在那儿。整个街区已经变成她的纪念馆,一堆堆凋谢的玫瑰和向日葵,书写在人行道上和砖墙上的令人心碎的留言,这些都是对人性的呼吁。 我们都是证人。 永不忘记。 我们移开视线的那一刻,我们停止战斗的那一刻,仇恨和偏执便开始了。 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空间留给仇恨。 人人生而平等。 在美国各地,有超过1700座纪念南方邦联的纪念碑[3]——一个搞分裂的邦联的纪念碑,它的“宪法”和领导人毫不含糊地宣告它的目标。“它的基础已经打下,”南方邦联的“副总统”亚历山大·斯蒂芬斯说,“其基石立于一个伟大的真理之上:白人与黑人是不平等的,作为奴隶服从优越的种族是黑人自然、正常的状态。我们的新政府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基于这一伟大的物理、哲学和道德真理而存在的政府……在我们这里,所有的白人,无论贵贱贫富,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黑人不是如此。黑人处在从属地位。黑人,无论他天生就是黑人,还是因迦南所受的诅咒而成为黑人,都适合他在我们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4] 1865年4月,南方邦联战败,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它赢得了至关重要的和平。南方邦联为其失败渲染出“败局命定”的悲壮感,以此来操控公众的想象力。20世纪早期最具影响力和最受欢迎的两部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与《乱世佳人》——向美国和全世界展示了南方邦联版本的战争景象,并将最低种姓的人塑造成野蛮的恶棍和小丑般的形象。[5] 尽管1865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终止了奴隶制,但它留下一个漏洞,使得支配种姓能够继续奴役那些被判有罪的人。这导致支配种姓将低种姓的人关押起来,为他们定下一些主观性很强的罪名,比如在街上游荡或流浪。而那时,这个由支配种姓一手遮天的刑罚体系正需要自由劳力。十年重建后,就在非洲裔美国人寻求进入主流社会时,美国北方放弃对南方的监督,北方占领军从南方撤出,并将权力交还给从前的叛军,让奴隶制度下的幸存者任由白人至上主义士兵摆布,这些士兵那时还在舔舐他们在战争中留下的伤口。联邦政府没有将赔偿金付给曾被奴役的人,而是付给曾经的奴役者。 曾经的南方邦联派以佃农制和独裁政权形式重塑了一个奴隶制的变种,将刚刚摆脱奴隶制的人又置于私刑、黑夜骑士[6]和三K党的世界中,这些恐怖行动是为了让黑人继续卑躬屈膝。他们剥夺了非洲裔美国人的希望,他们在各处建立起纪念奴隶制的南方邦联雕像和纪念碑,赤裸裸地警告最低种姓者他们无力反抗,必须屈服。 这是非常严重的精神虐待与暴力行为。黑人尚未从鞭笞和家庭破裂的创伤中恢复过来,而他们的后代现在被迫生活于无数的纪念碑之间,这些纪念碑纪念的是那些为了使他们继续做牛做马而参战的人。为进入法院打一场几乎肯定会输掉的官司,奴隶制的幸存者必须经过布满南方邦联士兵雕像的大厅,这些雕像从基座上俯视着他们。他们必须骑马行走在以曾经折磨他们的将军命名的道路上,还要经过以三K党成员命名的学校。 到了20世纪,南方邦联的继承人在佐治亚州的石山市建造了一座李将军、“石墙”·杰克逊[7]和杰斐逊·戴维斯[8]的花岗岩群雕,比拉什莫尔山的总统石雕还要大。南方邦联也许在战争中失败了,但南方的文化和最低种姓者的生活并没有反映出这一点。事实上,前南方邦联的重新掌权意味着报复与更艰难的时光即将到来。 夏洛茨维尔集会事件发生时,在美国已有大约230件李将军的纪念物,其中包括弗吉尼亚州列克星敦的李将军酒店,佛罗里达州迈阿密的李将军公园,以及爱达荷州博伊西国家森林的李将军溪涧,那里距离前南方邦联约3200公里。全国各地有许多李将军的纪念牌匾和半身像、以李将军名字命名的学校和公路——亚拉巴马州莫比尔的李将军街、密西西比州图佩洛的李将军大道、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李将军大道、佐治亚州不伦瑞克的李将军路和亚利桑那州吉拉本德的李将军巷。 学生们会在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的李将军中学、得克萨斯州泰勒的李将军中学和路易斯安那州门罗的李将军中学上课。美国有8个州中各有一个县是以李将军的名字命名的: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得克萨斯州。1月的第3个星期一是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的李将军日。 罗伯特·E.李出身高贵,毕业于西点军校,是一位务实而刁猾的军事战略家,在他所处的时代和地区,他算是一位政治温和派。他是弗吉尼亚州的奴隶主,认为奴隶制是一种必要的罪恶,认为奴隶主所承担的重负甚于被奴役者。“美国的黑人不论在道德层面、社会层面还是在身体素质上都比非洲黑人强得多,”他曾经写道,“他们正在经历的痛苦规训是对他们的指导,是必要的,我希望我能帮助他们做好准备,并带领他们变得更好。至于他们还需要被奴役多久,只有明智仁慈的上帝知道,只能由他来安排。”[9] 与其他奴隶主一样,他充分利用了他所说的“痛苦规训”。1859年,他在弗吉尼亚种植园的3个奴隶——一个名叫韦斯利·诺里斯的人和他的妹妹、表妹——企图逃往北方,在宾夕法尼亚边境被抓获。他们被迫回到李将军的种植园。韦斯利·诺里斯后来回忆说,他们回到庄园后,李将军说“会给他们上一堂永生难忘的课”。李将军命令奴隶监工把他们腰部以上的衣服剥去,把他们绑在柱子上,鞭笞他们赤裸的背——男人50鞭,女人20鞭。监工不愿意这么做,李将军便找到县里的治安官,让他“好好干”,治安官照做了。“只是简单地撕裂我们裸露的肉体不能让李将军满意,”诺里斯回忆道,“于是他命令监工用盐水把我们的后背彻底洗干净,监工照做了。”[10] 在奴隶制246年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是一种惯例和标准程序。如果这些暴行或甚至比这更可怕的暴行发生在另一个国家,发生在另一个时间,发生在另一群非最低种姓者的身上,那它们将被视为违反国际公约的反人类罪行。几个世纪以来,奴隶主、监工和其他支配种姓的人对数百万非洲裔美国人施加了暴行,但他们不仅没有受到惩罚,还被誉为社会的支柱。 李将军从来没有被要求为他对诺里斯的所作所为负责,也无须对许多因被他奴役而分裂的家庭、被他从父母怀中夺走的孩子、被他从妻子那里夺走的丈夫负责。即使是在企图领导南方获得独立的战争之后,李将军也没有因为叛国罪而受到多少惩罚,而这场战争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惨重的伤亡。田纳西州民主党人、曾是奴隶主的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在亚伯拉罕·林肯遇刺后接替林肯的职位,他赦免了南方邦联的大部分成员,试图以此缓和地区紧张局势、平息事态。李将军没有被监禁,也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指责,尽管他被剥夺了投票权,并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种植园——这块种植园被政府觊觎,后来改建成阿灵顿国家公墓。[11] 事实证明,战争结束后,相比那些用免费的劳动为国家创造财富的黑人,许多北方白人反而对背叛了联邦的前南方邦联成员更感亲近,尽管内战就是为了那些劳动者的自由而打响的。北方和前南方邦联成员的和解迫使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提醒美国人:“在战争后期,确实存在正确的一方和错误的一方,不论出于什么情绪,我们都不应该忘记这一点。”他还补充道:“我们没有义务混淆是非,将忠诚与叛国混为一谈。”[12] 李将军后来成为弗吉尼亚州一所大学的校长,这所大学后来把他的名字加到学校的名字中,成了“华盛顿与李大学”。这使他获得了令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也为他提供了一个平台,只要他愿意,他便可以对时政发表权威意见。 他在1870年去世后,他的声望开始进一步提升。随着这个国家不论南方还是北方都开始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并用贷款歧视和限制性契约将黑人隔离在白人社区之外,李将军不再仅仅是南方的英雄,还成了全国的英雄。他被安葬在华盛顿与李大学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小教堂里,墓地两侧悬挂着联邦旗帜,直到最近,那儿看起来都是一派将军安息的景象。在距离南方很远的地方,如布朗克斯和布鲁克林,也有许多李将军的纪念牌匾和半身像,在长滩和圣地亚哥还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小学,美国邮政总局还发行了五种不同的李将军邮票。通常情况下,应该是战争的胜利者为自己设立纪念物,而李将军的纪念物可能会让局外人分不清南方与北方到底是哪一边在内战中获胜了。 2017年4月24日凌晨2点,一支特种部队将狙击手部署在新奥尔良市中心一个危险的十字路口的最佳位置。K—9部队在地面和周边巡逻。在目标区域的中心,头戴面罩、身着防弹背心的特种兵在黑暗中执行着危险的任务。其他人拒绝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此次行动,甚至拒绝做一下尝试,因为他们在此之前收到死亡威胁,那儿还发生了燃烧弹袭击事件。这些戴着面罩的人是唯一愿意承担这项任务的人。他们正在拆除新奥尔良市四个南方邦联纪念物中的第一个。 2015年,新奥尔良市市长米奇·兰德鲁决定,是时候该移除南方邦联的雕像了,从那时起,紧张的氛围便开始不断加剧。兰德鲁是路易斯安那州的第五代居民,他的祖先在内战之前已到该州定居。那年6月,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伊曼纽尔非洲裔卫理圣公会教堂,一名枪手受到“败局命定论”的鼓动,杀害了九名《圣经》学习会结束后正在祈祷的黑人教区居民。在国际压力下,南卡罗来纳州立法机构和州长妮基·黑利同意将南方邦联的旗帜从州议会大厦中移除,并将其放到州立博物馆的南方邦联遗物室里。[13]南卡罗来纳州是美国内战前夕第一个脱离联邦的州,成了其他希望独立的州效仿的对象。 兰德鲁受到此事的激励,而他的朋友、爵士小号手温顿·马沙利斯进一步唤醒了他,让他看到曾经的奴隶的后代现在面对南方邦联的宣传旗帜是多么惶恐。[14] 有争议的纪念物包括南方邦联的“总统”杰斐逊·戴维斯和李将军的纪念物。其中,李将军与新奥尔良市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在战后重建结束后,吉姆·克劳法实施时,新奥尔良市竖起了他的雕像。 现在,一个多世纪过去了,新奥尔良市有权移除自己市内的雕像。兰德鲁市长认为,公众听证会和市议会投票将会是一个相当直接明了的过程,毕竟他们的市议会就像它所代表的城市一样,支持进步思想。白人至上主义最近仍在这个国家肆虐,于是支持者们站出来,其中包括一位有影响力的公民,他承诺捐出17万美元用于移除雕像,只是他必须匿名。[15] 新奥尔良市试着向大众公布这个想法。在一次听证会上,有一个南方邦联的支持者当众咒骂并对会上的人竖起中指,最后只能由警察将他送出去。从海军陆战队退役的理查德·威斯特摩兰中尉站起来,他说埃尔温·隆美尔[16]是一位伟大的将军,但是在德国没有隆美尔的雕像。“因为他们感到羞愧,”他说,“问题是,我们怎么就不感到羞愧?”[17]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市政府很难在新奥尔良市找到承包商来移除雕像。所有考虑过要接受市政府请求的承包商都在他们的家中、工作场所和社交媒体上受到威胁。新奥尔良市没有一家建筑公司愿意承包。最后,巴吞鲁日的一个承包商同意接手,但在他的汽车被燃烧弹炸毁后,他也退出了。兰德鲁写道,南方邦联的支持者明确表示,“任何敢站出来的公司”,“都将付出代价”。 昔日南方邦联的忠实信徒们在纪念碑前手捧烛光守夜,还打爆了市政厅的电话总机,咒骂和威胁接线员。很快,捐款者就收回了为移除工作捐钱的承诺。他说,如果他被发现了,“会被赶出这个城市”。 现在,这个问题使得新奥尔良开始分裂。“在市政委员会任职多年的人都辞职了。”兰德鲁说,“进出公共场合时,我们会感到一种深深的寒意。”市长的一些邻居和一些他认为是朋友的人看到他时,都会将目光转移到别处。他没有预料到“反对派的力量会如此凶猛”。 最终,新奥尔良市找到一家愿意在这已经成为一个虚拟战区的城市担负起危险任务的建筑公司。唯一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来移除南方邦联雕像的建筑工人是非洲裔美国人,这大概是种因果。考虑到移除雕像的危险性,该公司收取的移除三座最大雕像的费用是市政府预期的四倍,并表示只有在警察保护下,工人才能开始工作。事到如今,要想让这些雕像消失,这座城市已经没多少其他选择。 市长决定首先拆除一座用于纪念一个名为“白人联盟”的白人至上主义组织的纪念碑,因为白人市民对这座纪念碑的留恋似乎没有那么深。尽管如此,新奥尔良市还是想尽量降低风险。 晚,工人们穿着长袖衣,戴着面具,以此掩盖他们的身份和肤色。纸板盖住卡车和起重机上的公司名称,并遮住了车牌。尽管如此,南方邦联的支持者还是把沙子倒进其中一台起重机的油箱里。当工人们一片片拆除方尖碑时,无人机潜伏到他们上方,未经允许便拍下施工的照片。人群中有人用高清摄像机对准这些工人,试图识别他们的脸。最后,方尖碑还是被完全拆成碎片,运到了一个小仓库。 下个月要移除的是四座计划移除的雕像中的最后一座——李将军双臂交叉的雕像。这座雕像比真人更大,矗立在市中心一根18米高的圆形大理石基座上。他的雕像就在大白天里被起重机吊起,摇摇晃晃,但这次面对的是欢呼的人群。[23] 兰德鲁市长在当日发表了演讲,提醒市民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些纪念物歌颂的是一个虚构的、被净化了的南方邦联,”他说,“它们无视死去的生命,无视曾经的奴隶制,无视它们实际上所代表的恐怖。”[24]它们不仅仅是雕像。“它们是作为政治武器诞生的,”兰德鲁后来说,“是为了掩盖真相而诞生的。真相是,南部联盟不仅在历史上站在错误的一边,在人性上也站在错误的一边。”[25] 就在新奥尔良市将李将军的雕像从石基上移下的那一天,亚拉巴马州州议会向亚拉巴马州州长凯·艾维递交了一份议案。与民权改革后的大部分前南方邦联州一样,亚拉巴马州现在也由共和党掌权。他们正在为保护纪念物而战,这些东西纪念的是在内战中与林肯为敌的南方的“伟大事业”。当天递交给州长的这份亚拉巴马州的新的法案规定,移除任何已存在20年及以上的纪念物都是非法的,这实际上意味着没有人能伤害亚拉巴马州的任何一尊南方邦联的雕像。[26] 在第三帝国曾经的首都,研究纳粹德国历史的学者奈杰尔·邓克利驱车沿着柏林墙残迹的弯道行驶,他曾是一名英国军官。他向我指出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新古典主义建筑,这些建筑在一段时间内被纳粹接管,在德国统一后被收回。我们驾车驶近勃兰登堡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它在盟军的轰炸中幸存下来,然后我们到达了市中心的一片空旷地带。 办公大楼和政府大楼蔓延到此处便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占地近两公顷的现代主义巨石阵,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2711个混凝土矩形石块,就像雕凿出的高度不同的棺材,之间以刚好足够的空间隔开,人们可以在其间走动,思考它们存在的意义。这些石头呈波浪状,向中心倾斜,而中心区域的地面被挖空了,所以当游客走进内部时,交通噪声消失了,空气似乎也静止了,你被困在阴影中,与外界隔离,被围在这些石头所代表的巨大深意里。这是纪念在大屠杀中被杀害的欧洲犹太人的纪念碑。没有标志,没有大门,没有栅栏,没有600万人的名录。这些石头就像纳粹军一样整齐划一,又像集中营里被剥夺了身份的俘虏一样没有名字。自2005年以来,这座纪念碑日日夜夜为任何想要前来的人提供着无声的见证。 纪念碑的设计师、纽约建筑师彼得·艾森曼没有解释“2711”这个数字的含义,也没有解释很多其他事情。“我想让人们有一种活在当下的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艾森曼在纪念碑对公众开放那年告诉《明镜周刊》,“而且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还有点让人不安的体验。”[27] 曾经为集中营生产氰化物气体的公司现在为纪念碑的混凝土石头涂上保护剂,以保护它们免受涂鸦和污损的破坏——从某些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赎罪行为;或许从另一些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他们至少能做到的事。世界上有许多悼念在希特勒的统治下被杀害之人的纪念物,而这个是其中最壮观的。“我们纪念所有被纳粹伤害的人。”邓克利说道,“这儿有一座纪念死去的同性恋者的纪念碑。德国国会大厦外有一座纪念辛提人和罗马人的纪念碑。我们对小一点的群体的纪念会少一些。我们还有‘绊脚石’。” 这些“绊脚石”是一个个微型的纪念物,仅有手掌大小,由正方形黄铜板做成,黄铜板上刻有大屠杀受害者的名字。这些被称为“Stolpersteine”的绊脚石,有7万多块已经被锻造并安置于欧洲各个城市中。它们被镶嵌在房屋和公寓楼前的鹅卵石中,这些建筑物就是黄铜板上所刻名字的受害者被盖世太保绑架前最后的居所。“希尔德加德·布卢门塔尔曾住在这里,她1897年出生,1943年遭到驱逐,最终死于奥斯维辛。”柏林西部一幢公寓楼外的一块绊脚石上镌刻着如上文字。附近还有罗莎·格罗斯和亚瑟·本杰明的绊脚石,他们于1942年被驱逐出境,最后丧生于里加。 绊脚石迫使参观者停下脚步,眯起眼睛阅读石上的文字,迫使参观者仔细看看人们走过的入口门,看看他们自己带着杂物和蹒跚学步的孩子爬上的台阶,看看他们自己走过的街道,这些街道曾经是真真切切生活过的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些人是活生生的数百万人的集合。每一块专属于一个人的绊脚石都与一个独特的个体相连。俯身去读绊脚石上的名字,你会情不自禁恭恭敬敬地鞠上一躬。 奈杰尔·邓克利开着车在柏林米特区的德国总理府附近缓慢拐弯,随后把他的旧沃尔沃停在威廉大街附近的停车场上。这是一个铺着沥青的广场,周围耸立着混凝土办公楼和公寓楼,广场外还有一圈低矮的护栏,与其他停车场没什么两样。 “你看见停在白色面包车旁边的那辆蓝色大众汽车了吗?”他问我。 我从车窗望出去,目光越过人行道上的垃圾桶,看到了铺着沥青的地面,看到了车辆之间的白线,然后看到了他说的那辆大众汽车。汽车停在一丛低矮、枝桠横生、无人照料的小檗树前。 “就在那儿,那辆大众汽车的下面,就是希特勒的地堡。”奈杰尔说。这个地堡建在地下九米处,有两米厚的钢筋混凝土防护,为希特勒提供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在那里,希特勒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几个星期,在盟军逼近时躲避炮击;在那里,他听到了墨索里尼被处决、他的国防军在各战线都败退的消息;在那里,在最亲密的心腹背叛他的最后一刻,他娶了爱娃·布劳恩;在那里,在1945年4月30日,他吞下一颗氰化物药丸后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也是在那儿,他数小时前刚迎娶的妻子在他之前也吞下一颗氰化物药丸。他的尸体被狼狈地拖到附近的一块地上火化了。[28] 在美国,那些为维持世世代代奴役其他人类的权利而发动血腥战争的人,他们退休后仍过着舒适的生活。美利坚联盟国的“总统”杰斐逊·戴维斯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种植园里写他的回忆录,这个种植园现在成了他的“总统图书馆”所在地。李将军则成了一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校长。他们死后都被授予国葬和军事荣誉,后人还制作雕像和纪念碑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 一位住在柏林的美国作家碰巧是犹太人,她在美国南部长大,经常有人问她德国是如何纪念其纳粹历史的。《向德国人学习:种族与邪恶的记忆》一书的作者苏珊·尼曼写道:“我对此的回答是:不纪念。德国没有纪念纳粹武装力量的纪念物,尽管无数他们的祖辈为纳粹奋战、献身。”[29] 经过几十年的沉默和反省,德国选择为其侵略行为的受害者和反抗暴行的英勇人民设立纪念物,而不是用雕像来纪念种族至上主义者。 他们建造了很多博物馆留存这个国家陷入疯狂的历史。他们把位于万湖的那幢臭名昭著的别墅改造成一个博物馆,正是在那里,15个男人研究出杀害欧洲犹太人的最终方案,这座博物馆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思考那一致命的决定带来的严重后果。德国把盖世太保总部改造成一个名为“恐怖地形”的博物馆,帮助人们深入了解第三帝国的建立过程。对于这所有暴行的那位总工头,德国选择在他们的元首的墓地前铺上小道,再也没有比这更能吸引行人前来的办法了。[30] 在德国,展示纳粹的万字符标志是一项重罪。[31]而在美国,叛军的旗帜被加进密西西比州的官方旗帜中。在佐治亚州和其他前南方邦联州的州际公路上,人们可以看到南方邦联旗帜在货车后面飘动。夏洛茨维尔事件发生时,一面床单大小的南方邦联旗帜在弗吉尼亚州州际公路上随风飘扬。[32] 德国没有死刑。一位德国妇女曾经告诉我:“鉴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的暴行,我们没有资格再去判人死刑了。”而在美国,拥有最高私刑纪录的州,包括前南方邦联中的州,目前都保留着死刑。[33] 在德国,很少有人会骄傲地承认自己与纳粹有联系,也很少有人会公开为纳粹辩护。“即使是德国右翼政党——德国选择党的成员,”尼曼写道,“也不会建议美化那段历史。”[34] 尼曼写道:“那些可能私下里哀悼在前线丧命的亲人的德国人知道,如果公开向他们的亲人表示致敬,那就意味着同时向他们为之牺牲的事业致敬”。[35] 在美国,当内战在全国各地重新打响时,通常会有更多的人选择支持南方邦联而不是北方联邦,这使得联邦一方有时很难找到足够的现代士兵来重现内战的场景。 在德国,一些没有自杀的纳粹分子被抓捕并接受审判。许多人因反人类罪被同盟国判处绞刑。但那些在奴隶制度下绑架、劫持数百万人,并让奴隶们在痛苦中缓慢死去的人,没有被要求承担责任,也没有受到审判。 在德国,政府为大屠杀的幸存者提供了他们应得的赔偿,并还将继续提供赔偿。而在美国,得到赔偿的是奴隶主,而不是被剥夺了生命与工资的12代奴隶。那些在奴隶制正式结束后的一个世纪里仍在向最低种姓灌输恐怖思想的人,那些当着数千名旁观者的面折磨、杀害其他人的人,那些帮助和教唆私刑的人或者那些对此视而不见的人,进入20世纪后,他们不仅自由自在,还一跃成了重要人物——南方的州长、参议员、治安官、商人和市长。 在11月的一个下午,天灰蒙蒙的,推着婴儿车的夫妇,穿着量身定制的衣服、手挎大提包的女士,穿着羊毛和粗花呢的上班族,都来到选帝侯大街——选帝侯大街是位于城市西侧的柏林第五大道,街上霓虹灯闪烁,热闹非凡——外的维滕贝格广场地铁站。 他们聚集在车站入口前,在他们右侧是一个几乎有一层楼高的标志,供每一个通勤者、每一个购物者、每一个商店职员、每一对约会的情侣、每一个背包的学生和游客观看。标志上的文字是德文,写着“这里是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的恐怖之地”,列出了那些永远不该被遗忘的地方:奥斯威辛、达豪、贝尔根—贝尔森、特雷布林卡、布痕瓦尔德、萨赫森豪森以及其他六个集中营所在地。 成千上万的犹太人正是在车站入口前,在被迫登上开往死亡的列车前,朝他们心爱的柏林投去最后一眼。这一事实,这段历史,已经根植于柏林人日常生活的意识之中。任何一个人,犹太人或非犹太人,柏林居民或游客,都不应该忘记这件事。他们不会逃避。它已经成为柏林人的一部分,因为它是他们过去的一部分。他们将它融入自己的身份中,因为它实际上就是他们。 纳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罪行史是德国每个学校的必修课程内容,甚至在小学教育中也是如此,它从未远离任何一个德国公民的视野。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支持德国为了记住这段历史而做出如此巨大的努力,尽管这段历史必须被记住,在这一点上似乎不存在争议。一名德国议会前议员曾与奈杰尔·邓克利交谈,并说出他内心里对勃兰登堡门附近那些为欧洲犹太人建造的巨大石碑的不满,有些人将其比作市中心的墓地。“为什么我们不能有一个有草有树的公园和一块适当的纪念碑呢?”这位前议员说,“每次开车经过那里,我都觉得自己在被这乱七八糟的东西惩罚。”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邓克利对他说,“如果你真的觉得你在受惩罚,那么你就是在受惩罚。” 当邓克利带领德国学生参观第三帝国的历史遗存时,他询问他们对其所见有何感想。 “你们作为德国人,会对德国人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内疚吗?” 学生会分成小组,进行一番热烈的讨论,然后再回到他那里,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的,我们是德国人,且德国人确实犯下了罪行,”一些学生附和其他人的话道,“但是应该感到内疚的不是现在的德国人,而是年老的、当时就在这儿的德国人。我们当时并不在这儿。我们自己没有犯罪。但我们确实觉得,作为年轻一代,我们应该承认并承担责任。并且,为了我们的后代,我们应该捍卫真理。” (注释:[16]埃尔温·隆美尔(Erwin Rommel),纳粹德国陆军元帅,被称为“沙漠之狐”“帝国之鹰”。 [17] 1945年盟军获得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德国经历了一次实实在在的去纳粹化。建造纳粹头目的雕像会被判违法,德国的言论和反仇恨法律也比美国更严格。德国有一些军事基地是以第三帝国的将军名字命名的,其中包括奥古斯多夫市的埃尔温·隆美尔兵营,因而,在2017年,德国发生了一场运动,想改掉这些军事基地的名字。陆军元帅隆美尔是一个形象模棱两可、备受争议的人物。除了在战场上取得赫赫战功外,他还卷入了推翻希特勒统治的计划,并因此被迫自杀。可能就是因为如此,一些包括兵营在内的军事建筑以他的名字来命名。隆美尔被葬于布劳施泰因的赫林根公墓,他的坟墓旁还有一块墓碑和一个标牌。总体来说,关于隆美尔在希特勒主导的大屠杀和暗杀希特勒的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尚存在争议。)